這種畜生怎麼那麼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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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搞韓國妹 2006-12-11 10:01:42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 4313
sk149r 發表於 2006-12-12 10:54
24歲還在念高一阿
真夠屌的.....
但是都24歲了 怎麼還那麼ox阿
utada0224 發表於 2006-12-12 11:43
醫院糊塗遺失檢體 檢警錯愕

更新日期:2006/12/11 04:09 記者: 陳佳鑫/新聞幕後

台北市北區某高中發生女同學險遭下藥迷姦的駭人案件後,不僅校方處理失當,
沒有善盡保護被害人隱私而公開在校內集會陳述案情,連受理尿液檢驗的醫院都大擺烏龍,
竟然搞丟了重要檢體!

據了解,女學生被下藥後趁藥效尚未完全發作前強行脫困,向一名善心女性路人求救,告知
被下藥一事,當時,路人扶著她到捷運士林站。但女學生致電母親手機時,因母親未帶出門,
她只能搭捷運至民生西路站,再打電話向三重的友人求救。

友人搭計程車趕到場時,驚見她全身無力,臉色慘白,她還直說忽冷忽熱,友人立刻將她送
返家中,由母親陪同報案,引起偵辦全案的檢警人員高度重視。

後來,少女赴醫院就醫檢查,並採集血液及尿液檢驗毒物反應,豈料,後來竟發生醫院將檢
體遺失的烏龍事件。

據悉,少女在被警方告知醫院檢體找不到後,她又去醫院補採尿液,結果醫院卻以當天少女
經過急救,尿液已無毒物反應為由回應,令人員十分無奈及錯愕。

檢警人員目前只能把少女當時赴醫的診斷證明書,當作鄭嫌下藥迷姦的犯案證據,但檢警也
擔心只憑一紙證明書,全案就算起訴到法院,可能也無法真正據以認定鄭嫌有下藥迷姦犯行,
而讓其逍遙法外。

據悉,全案的女被害人來自單親家庭,案發後,母親每日都親自送女兒下上課,以防再遭受
校園暴力的侵擾,但醫院的疏失,恐將造成女學生將來在司法控訴中難以彌補的「二度傷害」。

而鄭姓學生於案發後,因先前已大小過不斷,加上這次的暴行,已遭校方退學處分,目前他
已改而從事電影相關產業工作。


本事件後續竟然又發生這種事 這對這個女生來說 不但心理受傷 連醫護人員都出這種烏龍
protosssonic 發表於 2006-12-12 12:06
24歲...
沒救了:sunglass:
24還不好好唸完書出來工作
花錢也不用搞這有的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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