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說吸大麻沒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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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s5473 2006-12-12 11:28:1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 4869
今天看電子報,才知道有二個北市議員跳出說吸大麻沒有罪。那麼多人吸,就是有這個需要,應該合法化,加以管理,還說在國外可以,為什麼國內就不行!
好想知道這兩位議員是誰哦!為什麼不公布他們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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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0258 發表於 2006-12-12 11:36
吸食大麻至少要勒戒兩個月,累犯還有可能被判刑三年以下。怎會沒罪。
還好只是議員而已,可能不懂律法吧。
如果是立法委員應該不會這樣說。
議員只要會吵架就可以了,立法委員不但要會吵架,還要有一點法律常識。
發表於 2006-12-12 11:40
:sleep: 吸大麻沒有犯罪
那法律可以全廢除了
因為不需要了
做任何事情都不會犯罪
天阿~議員的法律常識真是一流
ccaa 發表於 2006-12-12 11:45
歐州較開放的國家都有開放吸毒區
因為這樣好管理,而且政府還可收點錢
至於亞州要做到這樣.....應該是100年以後吧
xhhdd 發表於 2006-12-12 11:46
要是真沒罪,全天下人都吸好了
真不知是怎樣的世界,無法想像
新來ㄉ 發表於 2006-12-12 11:50
外國是有地方合法沒錯啦

但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該合法的

會上癮又對健康有害的東西應該都要禁止

就像菸稅應該要再抽重一點

菸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的益處在哪裡

酒倒是知道不少不過過量一樣會出問題
伍告用 發表於 2006-12-12 11:57
候冠群議員不是已經當了一屆的台北市議員了,怎麼思路還會如此的不清楚?
伍告用 發表於 2006-12-12 12:37
原帖由 莎筱 於 2006-12-12 04:24 發表
媽的

很想罵髒話

不多說什麼

成年人碰上大麻之後有30啪以上碰觸2級以上毒品

青少年則是70啪以上

大麻是進軍一級毒品的橋樑

毒販都是拿大麻當餌

那些叫人嚐嚐看的最好小心你的言論

還有 ...


哈哈

大大

你罵得好兇

不過蠻有道理的,以下有一篇台北市議員對吸大麻不是犯罪而是有病的研究報告給你看看

http://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apan710
n3e1w3 發表於 2006-12-12 12:38
各位大大用的字眼太強烈了 大麻是毒品沒錯 但本人認為應該把他列為跟煙 酒同一類別, 因為第一: 大麻不會上癮 第二: 如果法規管理的好 抽完麻不准開車 其實抽麻對身體的危害 是比煙酒還少低 但是當然如果使用過量的話 跟菸酒一樣 對身體會有很大低影響低
伍告用 發表於 2006-12-12 12:54
原帖由 莎筱 於 2006-12-12 04:46 發表



吸大麻不是犯罪  而是有病

確實!

有罪的是那些賣大麻和鼓勵吸大麻的

這個議員說的不錯阿@@

不過有兩點值得注意

1.啥叫禁無可禁就乾脆合法化

2.其他國家核發藥品許可證是專為絕症而實施的



大大

那麼你認為吸食的有病是指哪方面的病灶?

還有我認為禁無可禁卻合法化的問題在於立法之明確及執法之實行,

舉個例子來講強姦案自古皆有,也是屬於禁無可禁的範疇內,但是我們就該認為這種事情可以就地合法化嗎?

如果將大麻當成管制藥品如嗎啡一般用來消止強烈疼痛的病理上使用,那就沒話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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