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人有9人答錯的簡單題

 
Arielchan 發表於 2007-1-28 20:55:4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17 91341
shipasen 發表於 2007-1-29 23:09
我也覺得是97元
79+18=97
那100元就不要算進去!!

大大公布一下答案吧
wilson7364 發表於 2007-1-30 03:08

答案眾說紛紜

100給鄰居
先不管東西
在這老闆已經付出100大元
但是前面她拿到的假鈔換來的前已有21元入自己口袋
所以
18+3+79-21+100=179
你比從前快樂 發表於 2007-1-30 10:02
100塊零錢是換來的

所以這邊賺了18塊

後來又陪100回去 所以是-118

[ 本帖最後由 你比從前快樂 於 2007-1-30 02:03 編輯 ]
蘇菲寶寶 發表於 2007-1-30 21:48
推推~~真想要知道答案多少??:tongue:
ZILDER 發表於 2007-1-30 23:06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 本帖最後由 ZILDER 於 2007-1-30 16:09 編輯 ]
talesr41438 發表於 2007-1-30 23:25
正解是97
(100-21)+18=97
[感謝一位學過會計學的大大提供參考]
分成三個部份來看,年輕人、王老闆、鄰居,禮物的價值暫定為18元,

鄰居沒損失,這沒問題吧!

年輕人付出一張價值0元的假鈔,得到79元零錢跟成本18元的禮物,共獲得97元的財物。

王老闆最後跟鄰居沒有問題,一來一往打平,手上多了一張價值0元的假鈔,又付79元零錢給年輕人,加上年輕人帶走的成本18元禮物,共損失97元。

若把標價與成本相差的三元當作損失,王老闆就是損失100元了,所以到底是損失97還是100,關鍵在於禮物的價值算18元還是21元!在下慣於以成本計算,故認為王老板損失79元+18元=97元。
wish429 發表於 2007-1-30 23:33
:angry: :loveliness :angry: :angry: :angry: :angry: :angry:
youronlystar 發表於 2007-1-31 00:32
100
你悶都錯啦!!但是她東西成品3
wilson7364 發表於 2007-1-31 04:58

不對吧

她中間還有21元入了自己口袋先阿
她就算環給鄰居一百元她還是有79元
但是東西成本18元賺3塊錢
她還是賺了21元
但是假鈔0元無價值
那麼21不成立
那老闆依然虧了197元
hwhhsg 發表於 2007-1-31 09:58
100就是100。:smile: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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