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刑法中的"妨害性自主罪"必須再嚴厲點嗎?3月2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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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gaaaaa 2007-3-16 21:58:57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9 3196
台灣大頭 發表於 2007-3-17 09:40
要做任何決定 一定要考慮各種可能的後果
=========================

如果強姦犯一律判死刑的話,
那,強姦者為了自保,殺掉被害人的機率會變高很多,反正橫豎都是死,何必留下人證物證???

割老二的作法也很類似,若是出現被害人,被害人會很容易被殺害。

如果能保證不會出現這種情形

那我舉雙手支持!!

事實上我是希望用加重刑期
DKNYling 發表於 2007-3-17 10:42
強制去勢!隔離人群!!
強姦犯的再犯率實在太高了!!!
台灣的監獄矯治如同犯罪進修班!!
進去再出來就變"大尾"了!!
Anthony_J 發表於 2007-3-17 12:23
原帖由 台灣大頭 於 2007-3-17 09:40 發表
要做任何決定 一定要考慮各種可能的後果
=========================

如果強姦犯一律判死刑的話,
那,強姦者為了自保,殺掉被害人的機率會變高很多,反正橫豎都是死,何必留下人證物證???

割老二的作法 ...



YES!大頭兄說的非常重要...

當大家考慮到加重刑責的同時...

也要顧慮到是否會因此導致更多的慘劇...

為何之前砂石車常常發生撞人後還倒車輾死的事情...

因為輾死要負的責任比輾傷人要負的後續賠償低...

所以如果今天真的修法加重妨害性自主或是其他違法事項...

卻導致更多的受害人及更多的慘事發生...

相信也不是你我願意看到的...
relaxlife 發表於 2007-3-17 14:23
妨害性自主的人 他已經侵害了一個人的人權
那還需要對這種人講人權嗎
而且對受害者而言 這算是影響一輩子的事情
所以應該罰重一點
addymail 發表於 2007-3-17 16:47
絕對要加重!!!!!
想想如果今天受害人是自己親人..
那會有多可怕!!!
gsx-750 發表於 2007-3-17 16:50
強姦犯才判這樣而已...
真不知道那些法官到底在幹啥...
到時又縱虎歸山...
看了就有氣
JERK 發表於 2007-3-17 17:27
原帖由 sheing3003 於 2007-3-17 09:28 發表
拜託, 台灣的法律太濫的了啦
就算延長到20-30年, 過了10年還不是一樣又假釋出來
之前不就一個角頭大哥忘記是保釋還是假釋出來的第一天
就跑下南部去買了一推衝鋒槍... @_@
幹 這種人你讓他出來幹嘛! 要是沒 ...


去年7月1日起已修法,無期徒刑需滿25年才可報假釋。
IUT195 發表於 2007-3-17 18:53
絕對要加重!!!!!
通通拿去做雞精還不夠......
通通拖出去斃了
jo6cl4 發表於 2007-3-17 19:28
光是從"事後處罰"的方向著手

大概效果還是非常有限吧

預防重於治療

如何全方位做好性犯罪預防工作,增加安全措施

也許更有意義點
呆子澪 發表於 2007-3-17 20:27
推樓上的
做好性犯罪預防工作比較重要
事後處罰我想也很重要
累犯第二次強制去勢聽起來就不錯
以免增加更多的受害者

沒人希望自己或自己的親屬是下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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