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台灣強姦50人以上.也可以交保出來.隔天繼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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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2007-4-2 02:05:1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1 6237
axu 發表於 2007-4-2 14:36
法院以前是國民黨開的
現在變成民進黨開的了

什麼時候可以變成人民開的啊!!
harvey2004 發表於 2007-4-2 14:41
我也要立志當攝影師...
..有這種好康..
我想很多都是半推半就下完成..
台灣大頭 發表於 2007-4-2 14:56
無語問蒼天
法律是用來吃屎的嗎?
作惡多端的人能一犯再犯
唉~可憐的老百姓深受其害
千手千里眼 發表於 2007-4-2 15:32
這些法官難不成都是所謂的人權團體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台灣才會這麼亂
然後受傷害的永遠都是可憐無辜的老百姓
HubertLin 發表於 2007-4-2 16:04
原帖由 axu 於 2007-4-2 14:36 發表
法院以前是國民黨開的
現在變成民進黨開的了

什麼時候可以變成人民開的啊!!

一般的說法好像是.........法院是民進黨關的...唉

回主題:
這種人也可以審議憲法???
民進黨還真是人才濟濟
了不起
不過法院到底是在做什麼??
法官是天天讀死書...脫離現實太久了嗎??
真的應該好好改革一下了
su_sin_min 發表於 2007-4-2 16:21
台灣本來就是這樣 我已經蠻"慶心"(台語) 基本上只要不是犯相當嚴重的罪
都可以交保 這樣等於給歹徒多一次機會繼續作壞事
就是因為這樣亂搞 台灣才會有這麼多社會亂象
roger5432 發表於 2007-4-2 16:26
天啊!台灣的法治還能相信嗎?
犯案累累的人都還可以繼續逍遙法外
真的對台灣的治安很沒有信心
對台灣的法律 唉 ....多說無益啊
daniel0312 發表於 2007-4-2 16:31
真的司法已死嗎?有多少次法官縱放後還還犯案的實例!怎還不覺醒啊!
台灣人民的命真賤
ScorpiusERI 發表於 2007-4-2 16:36
那些法官跟人權團體都無所謂啦,反正強姦的都不是他們的家屬,受害的也不是他們的親人。當然都無所謂啊。這些人的才是踐踏人權的幫兇....我.....口丕
kaname01 發表於 2007-4-2 16:37
真是個有人情味的國家....
我看法官不是腦殘就是共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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