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台灣強姦50人以上.也可以交保出來.隔天繼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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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2007-4-2 02:05:1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1 6239
hakurock 發表於 2007-4-3 02:00
真的是可怕的新聞阿...
希望不要再有受害者了
jo6cl4 發表於 2007-4-3 11:24
奇怪

怎不見仗義直言的"小草莓"出來幫女性同胞發聲呢

因為牠(畜牲)是同一陣營救護短嗎?

真是沒原則的死女人
漂浮小亮 發表於 2007-4-5 19:40
到底幹麻保他出來= = 看了就氣!!!為我們女生的安全擔心!!
Destiny1025 發表於 2007-4-5 21:17
我想法律要是不能發揮保護弱小的功能
那幹嘛去遵守它呢!!!
okokccc 發表於 2007-4-5 21:45
全民公投!~強姦犯~死刑!~
販毒者~死刑!~
所有無期徒刑~重刑犯~也直接死刑!~
比較乾脆!~扒手~闖空門!~抓到~也都死刑!~
這樣~就不會有人在犯嚕!~多好!~
還有判錯刑罰得法官~監察官~也都連坐法~死刑!~
如何!~社會~將更和諧!~美好!~
法官~也會~留意~不敢亂判刑!~
knows 發表於 2007-4-6 04:30
這就是台灣....
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有錢人和有權人...
bro3860 發表於 2007-4-6 23:25
還等法院幹啥
自由心證 證到吃屎去了
把他們的器官割下來賣比較好還能賣錢徵加國家收入勒
割完的給狗當飼料
四物燉乖乖 發表於 2007-4-9 17:06
呆玩的司法真的死了嗎?   這種人還可以交保    而且還犯案50起以上     那個法官是腦殘嗎
強姦犯就直接給他關到死就好了阿 抓到就可以就地正法了(切雞雞)  根本不用開庭浪費時間
sogood362 發表於 2007-4-9 18:45
這太誇張了,

強姦了50個人還可以交保出來,

現在的法律根本不能保護好人,

希望政府好好想一想這一個問題,

法律根本太輕了,

這種人應該要判重一點才行。
calvin86 發表於 2007-4-9 18:55
超誇張的耶   這種犯罪應該處死啦  改天讓他家人也ㄧ樣遭遇他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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