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特別費~別的縣市市長可以把特別費用完
為何馬英久會用特別費養私人養的狗 馬小久
特別費沒有用完還納入私人帳戶申報財產
同樣是特別費
許添財清廉的把特別費用完~所以不起訴
許添財:特別費事實認定 南北標準一樣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70314/headline/e5af6fe02430.htm
馬英久前後說法不一
一開始馬英久說是公款~後來又說是私款
是否馬英久把特別費認定是私款就可以納入私人帳戶都無所謂
然而台北市政府主計處即發布新聞稿指出,由於特別費為首長因公所需的招待餽贈、婚喪喜慶等支用,不屬於首長的收入.......
所以證明馬英久不可能不知道特別費是公款
對於一個知法犯法卻只會把錯怪於司法制度的人
不適合當國家領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