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a306510大大
1執政黨掌握行政權 無庸置疑 除非朝小野大 為了穩定政局 才有可能組聯合內閣
2司法權小弟比較傾向由法官或檢察官直接選舉 您看這次的檢察總掌任命 和基層的期待相差太大了
3立法權那本來就透過選舉 無需討論
4其他像監察院或比較具有政治意涵的組織機關 其實採政黨比例代表制比較合理 這樣也不用什麼不分區了 立委選舉的人數就決定各政黨進入相關機關的人選 也符合民主機制
PS我是堅決反對立委減半的 立委薪水應該減半 但是人數要夠多 法案才不會被搓掉
PS像監察院的運作 只要有心做事 根本不用過半 3ˋ5人就可以組成調查小組了
PS靠一次選舉就想整碗拿去的心態不足取 也不是老百姓之福 民主講究的是制衡 而不是喊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