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那個亂貼我資料還想亂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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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cross 2007-5-14 19:42:13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0 9653
justin59 發表於 2007-5-15 01:26
你不要命啦
竟然在狗國史丹利眼皮子底下說你最愛的 "九條好漢在一班"??
來這邊我都會狗腿一下   說我在最愛大聲公:tongue:

原帖由 ALAN.KALAN 於 2007-5-14 07:46 發表
據然還是貼在我最愛的
(九條好漢在一班):angel:
小依萍 發表於 2007-5-15 01:31
原帖由 Anthony_J 於 2007-5-15 01:07 發表



不好意思,如果說那位會員的言論,有讓所有在微風擔任管理職務的會員感到受傷,那也請各位海涵,勿多所計較!
或許過去兩邊存在著某一些的利益糾葛,或許兩邊過去曾經彼此攻訐批評,那就讓這些都成為往事 ...

您說的話真是金玉良言,令小依萍由衷的敬佩...^^

往事已矣,過往不可追
至於未來,依然大有可為!

貴我雙方,都是台灣地區首屈一指的大論壇
若要強爭長短,則不免兩敗俱傷
與其如此,不如攜手合作,集雙方之資源,共創一番和樂繁榮的局面!!

您的話,我個人予以萬分的肯定
期望不久的將來,這些願景就能實現..^^:heart:
白目路人 發表於 2007-5-15 01:46

回復 #25 紫要A片 的帖子

多謝指教^^
我的level和他的確都一樣
我們都是白目字輩

只差一個叫做路人,一個叫做黃:smile:


原帖由 Anthony_J 於 2007-5-14 17:07 發表

不好意思,如果說那位會員的言論,有讓所有在微風擔任管理職務的會員感到受傷,那也請各位海涵,勿多所計較!
或許過去兩邊存在著某一些的利益糾葛,或許兩邊過去曾經彼此攻訐批評,那就讓這些都成為往事 ...

現在的主要目標就是有個共同的敵人
應該共同對抗這個敵人
有什麼仇恨則先擺一邊,先把這個論壇殺手砍掉
若有這個毒瘤在,對兩邊都不是好事


[ 本帖最後由 白目路人 於 2007-5-14 19:20 編輯 ]
dingcross 發表於 2007-5-15 01:54

回復 #34 白目路人 的帖子

不只對兩邊都不好

我覺得對所有論壇都不好

他被一邊禁掉就到另一邊去罵

誰都不開心吧^^"
嚴重失明 發表於 2007-5-15 02:20
原帖由 狗國 於 2007-5-14 21:12 發表
你放心
卡國是不容許這種行為的

我之前也說過
看他一次禁一次

狗國超版,我支持你,相信超版一定能好好處理:redface:
聖女貞德 發表於 2007-5-15 04:22
沒看過那麼白木的人.我以前也常常常在微風看到你.站長真可憐.加油.把那個白木抓到八.
小依萍 發表於 2007-5-15 07:37
原帖由 白目路人 於 2007-5-15 01:46 發表
多謝指教^^
我的level和他的確都一樣
我們都是白目字輩

只差一個叫做路人,一個叫做黃:smile:


現在的主要目標就是有個共同的敵人
應該共同對抗這個敵人
有什麼仇恨則先擺一邊,先把這個論壇殺手砍 ...

路人你何必自嘲呢??
你的白目是在帳號上。他的白目是在所有行為上

不但意義不同。整個level也完全兩樣

ysh對論壇的影響還在其次,他這人講出的言論才是真正的無恥
姦屍啦 殺人啦,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說的話
還去公開布丁的所有資料,加油添醋的胡說一通
理該合作起來對付這種人才是!!

至於從前的仇恨,導因於競爭而起
嚴格來說,並沒有什麼真正不和的引爆點

何妨一笑泯恩仇?
攜手合作,捐棄前嫌!我認為這才是良性互動的開始

互利共生的好處,永遠比惡性經爭來的多...^^:smile:
axu 發表於 2007-5-15 07:45
YSH老兄最大的貢獻是
讓兩大論壇團結起來
還真是始料未及阿
李大蝦 發表於 2007-5-15 12:54
狗國超版我支持你!
不過你最好趕快去備案!
去電信警察那裡備案!
妨礙秘密罪是可以關很久的!
不過挺好奇的那位布丁的名氣這麼大!
那位什麼白目的傢伙去公佈她的個人資料要幹嘛!
雖然感覺蠻奇怪的!
不過卡提諾該報案還是不要忘了!
免得有後續的麻煩!
影響其他網友看文!
補充一下!
這裡是卡提諾!
不是微風!
剛剛不知道點到這帖!
我還以為有連結 點錯了!
還有上面幾位微風的版主!
也不要怪有其他大大對你們幾位的觀感不好!
你們在微風的做法讓很多人都不太能接受!
光是最近卡提諾增加那麼多人還回鍋一大堆人!
就可以知道怎麼回事了!
對不起!狗國大!有的事情不只是我看的一頭霧水!
我相信不少人一定也跟我一樣看不懂 他們 在幹嘛????
不過兩個論壇如果能良性的競爭那對網路上的大大們應該是最有利的吧!

[ 本帖最後由 李大蝦 於 2007-5-15 13:11 編輯 ]
bishopc 發表於 2007-5-15 13:29
原帖由 小依萍 於 2007-5-14 23:37 發表

路人你何必自嘲呢??
你的白目是在帳號上。他的白目是在所有行為上

不但意義不同。整個level也完全兩樣

ysh對論壇的影響還在其次,他這人講出的言論才是真正的無恥
姦屍啦 殺人啦,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


這就是傳說中的「和解共生」嗎 ?

不如廣告贊助也「和解共生」一下吧~ :smile:

卡國辛苦的版主群泡麵吃好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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