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p2p會對各位影響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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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灣小王子 2007-5-29 03:23:3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 4114
applelai002 發表於 2007-5-29 14:27
其實真的不是靠碑怎樣怎樣的

是你們沒有深受其害  

今天我才在版上看到 一則親身經歷

給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叫joshphy...........................................................................
看到這裡很多討論盜版光碟的著作權案
我想請問一下
有沒有人知道
純粹網路觀賞的影片侵權案子
不提供下載也沒有營利行為
一般和解求償多少錢算是合理??
我最近被某公司提出告訴
因為在Vlog上放了某部偶像劇供網友瀏覽
進了偵查庭,檢察官簡略問了案情
就問我們兩方是否有意和解
我們都同意和解
檢察官就定了兩星期後的時間
不管有沒有和解都要再去一次
偵查庭結束後公司代表說
照公司的算法要50萬元
我跟他說經濟上有困難沒辦法
他說要幫我跟公司談
不過大概也要15-20萬公司才能接受
大家覺得這是合理的金額嗎??
另外,公司代表說如果和解的話
公司會提出緩起訴(我這案子應該是告訴乃論罪)
兩年後就沒有任何紀錄
如果是撤銷告訴的話
必須要等到起訴後才能撤銷
這樣的話就會有起訴的紀錄
那我和解是否選擇緩起訴會比較好呢??
請大家幫幫忙
謝謝
................................................................................


根據對方的說法
因為是告訴乃論罪
所以緩刑或緩起訴
法官都會裁量對方的意願
不知是否真是如此??
另外,損害賠償不是應就著作權人利益損失部分計算嗎??
公司代表剛打電話給我
說他回公司告之50萬金額我無法負擔
所以他們公司請律師重新計算
計算的方式很有趣
居然是拿我可能會被判刑的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
加上我可能需要賠償的民事金額10萬元
總計約30萬元開價
雖然他說會再幫我用15萬元去談
我是不是該等下次開庭時請檢察官幫我談和解金額較好呢??
.................................................................................


我看了很無言  但也幫不上他

希望大家不要是下一個
oscon225 發表於 2007-5-29 19:44
不會吧 這種政策也太天了 叫隔壁的先執行再來講 不止台灣我想全世界都會暴動
北台灣小王子 發表於 2007-5-29 20:21
原帖由 applelai002 於 2007-5-29 14:27 發表
其實真的不是靠碑怎樣怎樣的

是你們沒有深受其害  

今天我才在版上看到 一則親身經歷

給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叫joshphy........................................................................ ...



這位蘋果大...你怎麼那麼衰
如果按照同樣標準的話
我應該是要陪給千萬了說
861 發表於 2007-5-29 20:49
原帖由 applelai002 於 2007-5-29 14:27 發表
其實真的不是靠碑怎樣怎樣的

是你們沒有深受其害  

今天我才在版上看到 一則親身經歷

給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叫joshphy........................................................................ ...


看看這篇新聞

廠商不能獅子大開口要多少就給多少

很多民眾都被廠商給騙了


網拍300元盜版韓劇 廠商求償20萬 判賠1680元
東森新聞報 更新日期:2007/05/19 11:35 記者:記者陳國元、游凱迪/台北報導

台北縣有名女子在大陸買一套盜版的韓劇光碟,後來因為看膩,決定用3百元上網拍賣,卻被合法的代理商發現告上法院,請求高達20萬的賠償金額,不過法官認定,雖然賣盜版有錯,但賠償的金額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判決被告只要賠一套原版光碟的價格即可。

販賣盜版光碟不但會被警察抓,小心還會被正牌代理商求償巨額的賠償金。台北縣一名黃姓女子,在大陸用250元買一套知名韓國的連續劇,回國後重複看了好幾遍,雖然劇情吸引人,但終究還是會看膩,所以她決定上網把這套盜版韓劇用3百元賣出,卻被正牌代理商發現,不但報警處理,還告上法院求償20萬元。

對於賣3百要賠20萬,被告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定應採比例原則,判決只賠一套光碟價錢,也就是1680元。民眾犯法應該要處罰,但賠償金額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所以法官判決代理商頂多是損失一套正版光碟的市價,沒必要賠到20萬這麼離譜的金額;這項判決也凸顯出保護智慧財產雖然重要,但也不能放大到無限上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9/17/ek4o.html
dsersr 發表於 2007-5-29 21:51
大大 確實會 畢竟我是動畫迷 有些動畫台灣不會代理 對我影響艇大的
oedrnf 發表於 2007-5-29 22:05
會暴動了啊,影響很大的,人生要變黑白的了啦
只是要聽一張cd的一二首歌,你會去買正版的嗎= =
想回味以前的卡通,鬥球兒彈平
applelai002 發表於 2007-5-30 11:25
原帖由 北台灣小王子 於 2007-5-29 20:21 發表



這位蘋果大...你怎麼那麼衰
如果按照同樣標準的話
我應該是要陪給千萬了說



不是我啦

是一個網路上的苦主啦

讓大家知道一下

希望大家小心
tdzn 發表於 2007-5-30 16:14
有BT人生是彩色的,無BT人生是黑白的
\"小王子\"等我.------我去給你把風
grt34236 發表於 2007-5-30 16:48
我有話講如果每個人都說盜版不好
這樣正版的多貴你花錢去看電影看完之後又能怎樣
下載BT那種盜版雖然有些片子的畫面不怎麼好可是我覺得我看過我也是爽到
如果要杜絕這些以後如果朋友界我片子是盜版的會部會被抓
員警不應該是把盜版全部拿去燒掉還比較快吧不用送人片子吧[A片滿多聽人家講瘩]
gtu123 發表於 2007-5-31 02:29
還好啦 我本來就喜歡用http 只是isp公司管的很多
現在應該有很多人都在玩 免費空間吧...
反正山不轉路轉...

沒有p2p只是麻煩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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