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房契糾紛了 他媽的爛房東 我要報警

 關閉
ydmphxiay830 2007-6-14 22:13:3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 5254
eaglehu 發表於 2007-6-15 01:24

回復 #21 ydmphxiay830 的帖子

小學弟阿
陽明山的房東不怕沒人租他們房子
再差都租的出去又貴
最好請同學朋友幫忙抽宿舍   大莊還不錯住
ydmphxiay830 發表於 2007-6-15 02:25

回復 #22 eaglehu 的帖子

學長好 就是因為沒抽到 才非得住外面的啊~

這個房東是在外面麥當勞後面的房子

想說 一學期兩萬五而已 雅房 所以就訂下來了

我跟我學長討論過了 反正就是看明天去跟房東談看看怎麼樣

反正就是要跟房東索取到契約跟收據

不然就是拿我自備的契約

不然就等著教官來處理摟~

[ 本帖最後由 ydmphxiay830 於 2007-6-15 02:27 編輯 ]
ydmphxiay830 發表於 2007-6-15 05:00
補充一點好了

其實那個房東的契約 說起來不算是契約

沒有立契約書人 也沒有出租人

只是簡單的寫上我的基本資料跟一些算是生活公約的條例

從我這邊收到多少錢 也是用一張紙條隨附上去的

這樣的文件 根本就不算是正式的契約

所以我明天會拿正式的契約給房東 看他是不是同意再訂定更正式的合約

在這之前 我會先教官報備

如果這次的目的(拿到契約以及收據)沒有成功的話

我就會請教官陪同 當然 錄音筆還是會帶著

另外 最壞的打算就是28000被沒收

再去承租另外一個地方

之所以讓我會這麼掛念這件事是因為他讓我一直不能確定搬入的時間

如果是個好房東 當然互相信任 連契約都可以不用

但是現在 就算是勞動教官 我也要跟房東爭取到底
cdefgab0457 發表於 2007-6-15 05:03
像遇到這一種澳房東...
建議你...
就跟他說明白...
如果他7/1號你還沒搬進去...
你就可以報警了...!!!:angel:
ydmphxiay830 發表於 2007-6-15 05:08

回復 #25 cdefgab0457 的帖子

因為之前訂的契約很簡陋

連租賃期間從何時到何時都沒寫上

虧前一個房客還是法律系的

只要他不在7/1前搬出去

他就妨礙到我的權益

照理說 我可以把他的東西當做廢棄物來處理

現在因為房東處理這件事以及逃漏稅的做法讓我很不滿意

所以想要一併跟房東索取契約以及收據

============================================================================================

以下附上正式的租屋契約給大家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茲因房屋租賃事件,雙方合意訂立本契約,約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標的所在地、使用範圍及使用目的
1.        房屋座落:__縣(市)__鎮(鄉、市、區)__里__鄰__路(街)__段__巷__弄__號__ 樓
2.        使用範圍:右述房屋全部\房間__間\套房__ 間
3.        使用目的:住家\營業\其他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間
 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起至民國__年__月__日止,計__年__月。
第三條:租金及押租金
1.        租金每月新台幣(以下同)_____元整。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給付甲方。
2.        押租金_____元整。
乙方應於簽訂本約之同時給付甲方。甲方應於乙方返還房屋時無息退還乙方。
第四條:稅費
1.        就本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費,如房屋稅、地價稅等,皆由甲方自行負擔。
2.        租賃期間因使用本租賃物所產生之電費\自來水費\  \除另有約定外,應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轉租
  未經甲方之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權轉讓與第三人,亦不得將房屋轉租與第三人。
第六條:修繕及改裝
1.        房屋因自然使用所產生之耗損而有修繕之必要時,應由甲方負責修繕,不得拖延。
2.        乙方如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應取得甲方之同意,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之安全。
第七條:房屋之使用
  乙方不得將房屋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若造成甲方之損害,願負一切責任。如租賃物所在地之公寓大廈住戶間就房屋及相關設施之使用有規約或其他決議者,乙方亦應遵守之。
第八條:違約之效果
1.        乙方積欠租金達兩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甲方得終止本租約。
2.        乙方於終止租約經甲方定七日以上催告搬遷或租期屆滿已經甲方表示不再續約,而仍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給付甲方按房租貳倍計算之違約金。
第九條:租賃物之返還
  租賃關係消滅時,乙方應即日將租賃房屋回復原狀遷空返還甲方,不得拖延。
  如租賃房屋之改裝係經甲方之同意者,乙方得以現狀遷空返還。
第十條:管轄法院
  如因本約所生紛爭,雙方同意以台灣 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誠信原則
  本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依民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第十二條:送達及不能送達之處置
  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相互間之通知,應以本契約所載之地址為準,其後如有變更未經書面告知他方,致無法送達或拒收者,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合法送達之日期。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雙方得自行議訂之特別條款)
 1. 乙方得提前終止本約,但應於壹個月前通知甲方,並應另行給付甲方相當
  於個月之租金金額。
 2.
 3.
 4.
  恐口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
       戶籍住址:
       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乙方:
       戶籍住址:
       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        本注意事項僅促請訂約雙方注意,並非本約之一部份,無約束雙方之效力。
2.        訂約時務必詳審契約條文,由雙方簽名、蓋章或按手印,並寫明戶籍住址及身份證號碼,以免日後求償無門,請特別注意。
3.        訂約時應先確定訂約者之身份,如身份證或駕照等身份證明文件之提示。如立契約書人有一方為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4.        應注意房東是否為屋主或二房東,可要求房東提示產權證明如所有權狀、登記簿謄本或原租賃契約(應注意其租賃期間有無禁止轉租之約定)。
5.        本約第十二條第一款之數額,應以相當於一個月租金之金額為適宜。
6.        依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另依土地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押租金以不得超過二個月之租金總額為宜,超過部份,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份抵付房租。
7.        交屋時可拍照存證租屋狀況,以供返還租屋回復原狀之參考。如租屋附有傢俱,以列清單註明為宜。
8.        在交付押租金或租金時,房客應要求房東開付收據交房客或於房客所持有之租賃契約書上註明收訖為宜。同時房東返還押租金於房客時,亦應要求房客簽寫收據或於房東所持有之租賃契約書上記明收訖為宜。
房租收付款明細
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押租金金額        收付款日期        收款人簽收
                  
所屬月份及租金金額        收付款日期        收款人簽收

[ 本帖最後由 ydmphxiay830 於 2007-6-15 05:10 編輯 ]
axu 發表於 2007-6-15 06:13
原帖由 ydmphxiay830 於 2007-6-15 05:08 發表
顧你媽啦~ 糙 現在我要搬搬不進去 還要我配合

配你娘卡好啦~ 收錢一個嘴臉 現在又一個嘴臉 拎娘卡好勒~ 幹

不要認為拎北一臉書生樣就唬拎北 糙 拎北是下港一支刺捏~


這個書生還真是斯文阿!! 呵

甭尬伊貢架多 直接把你下面一支刺伸出來
ydmphxiay830 發表於 2007-6-15 06:23

回復 #27 axu 的帖子

.... 系勒~ 我都說讓我傲慢一下了啊~ 我平時可是彬彬有禮的捏~

整晚因為這件事沒睡 看了好多資料喔~ 學好多了

等下吃個早餐就去找教官討論一下

反正今天沒課 一定要把事情搞好

最後不管事情圓滿還是破裂

我都會去財政部賦稅署檢舉他

聽說有20%的獎金耶~

不知道我可以賺多少耶~ 好爽喔~ 28000就給他嘛~ 我應該會賺更多喔~

那個房東都不知道逃漏稅幾年了耶~ 別跟我搶喔~ 我先檢舉的

[ 本帖最後由 ydmphxiay830 於 2007-6-15 06:25 編輯 ]
argood 發表於 2007-6-17 16:11
啊唷~
我也要小心...因為我在來也要搬出去外面住嚕!!
租屋這種事...好麻煩= =
光找就...
ydmphxiay830 發表於 2007-6-17 19:38

回復 #29 dream 的帖子

那我回覆一下你的看法唷~

那天我一跟房東講說 我們可以在那份簡陋的合約上

再添加另一份附屬的 正式的房屋租賃契約可以嗎?

然後就把一式兩份的契約書拿出來

契約書共9頁 12條例

房東一看到 就跟我說 這樣房東不同意 要退我錢 要我去租別間

哈~ 自知理虧厚 為什麼不敢簽勒~ 想逃漏稅啊~ 連契約都不敢簽 還當房東啊

我還跟他說 為什麼不簽勒~ 這個契約並沒有偏袒那一方 保障了房東及房客的權利

不過 錢可以通通拿回來 我已經達到我的目的摟~

並且當天下午 也成功的與另外一個房東簽訂契約了

這件事圓滿結束 雖然花了一些時間 也得到了很多經驗

也找到了另外一個好房東 謝謝大家的幫忙跟意見唷~


如果你要說 站在房東的立場的話 我告訴你唷~

房東的立場就是 巧立名目 多收你一點錢 不讓你報稅 好讓他可以逃漏稅

這樣錢就賺很多摟~

另外 長達30分鐘的錄音檔 還存在我的電腦裡

只要我想到 我隨時可以到國稅局賦稅署去檢舉他唷~

還有獎金可以拿唷~

[ 本帖最後由 ydmphxiay830 於 2007-6-17 19:40 編輯 ]
水山 發表於 2007-6-17 21:34
記的要找二位朋友或同學
陪你去找房東協調.....
對方看你有兄弟相挺    也會想大事化小
換做是女孩子  又單身一人
會被房東吃死死地
現實的社會    好人都不長命...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ydmphxiay830

LV:1 旅人

追蹤
  • 37

    主題

  • 388

    回文

  • 2

    粉絲

對任何事物擁有高度的好奇心,永遠保有高度求知慾,這樣的我,希望有朝一日能成為優秀的人,才能有資格與優秀的人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