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6400919 於 2007-6-17 22:45 發表
這個判決先不管合議庭到底意見同不同調
至少能嚇阻一件事
每次選舉都在選前最後一天出怪招
拜託這些政客來點會的好不好
明明晚上10點過後就不可進行競選活動
開那種記者會 擺明就是要影響選情
就算要說賄選抓到了 也該是司法機關來開 而不是政黨
難道在台灣只要能贏就行 不需要公平跟正義嗎
那如果下一次選舉 換另一個黨最後一天找個人頭去幫對手買票 然後故意被抓到 開同樣的記者會
現在這些罵聲連天的人會心甘情願認輸嗎..........
老兄你說中了這判決代表的意義~我非常贊同
但很可惜的,我看樓上很多人 都因為顏色而能把亂象視為正常..........悲哀哪........真的悲哀到底
政客起舞演戲~偏偏也有觀眾會隨之起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