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台灣用鞭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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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灣小王子 2007-9-20 22:10:32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8 6806
wandalamela 發表於 2007-9-26 12:22
當然支持~亂世重典總有一定的作用
至於人權團體.....我總覺得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
是在保護那些罪犯.....而不是保護那些受害者 = =

我比較好奇的是..當那些人權團體身邊的親友愛人遭受殘害
是否還那麼支持那些罪犯的人權~哈哈

[ 本帖最後由 wandalamela 於 2007-9-26 12:23 編輯 ]
jiahung 發表於 2007-9-27 22:37
鞭死那些重大犯罪的吧
煙毒的不要再給他們解釋的機會
再犯率那麼高
polokkm 發表於 2007-9-27 23:03
大大~~~真感動遇到知音!!!超讚成的...
每次看新聞就一定會看到誰誰誰又被性侵阿~~強暴阿~~殺人阿~~
對於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感慨.....
性侵強暴那些居然沒幾天就能交保.......真不知道那些檢察官是在衝殺小...
哀~~~無能政府....上樑不證...下樑歪!!!
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7-9-28 00:22
我贊成...

尤其是強姦犯跟幫派份子都應該用鞭刑好好伺候他們
讓他們知道犯罪所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loveliness
demon2005 發表於 2007-9-28 21:50
我想不只鞭刑吧。
最好連腐刑、刖刑、劓刑、墨刑都恢復
某位陳先生如果被判罪,應該墨刑是最適合他了
那些亂傷人的飆車族,就判個刖刑好了(殘障機車你去飆飆看?)
性侵犯當然二話不說,腐刑伺候
而像陳金火這種十惡不赦的人魔,車裂之行或是鍋煮之刑絕對是首選
基本上,只要人人安分守己,我想自然就刑不入於身
若社會會祥和、安定,這些刑罰基本上就算存在也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只有心術不正的人才會去害怕有哪些刑罰吧
若一味的保障那些加害人的人權,則被害人的人權又由誰來保護?
刑罰不就是社會大眾賜給執行公權力者的懲奸除惡的一柄利劍嗎?
若是一直遷就某些人的觀念,那這把斬妖除魔的利劍大概就要收鋒斂芒了。
我還是一句話,若不作奸犯科,那社會上的刑罰只會是保障你的人權的
鞭刑死刑,只要能遏止犯罪的,就是好刑。
koukou33 發表於 2007-9-30 17:02
台灣又不是聯合國的成員,因此國際人權公約跟我們沒關係,還有發文者說台灣為簽署國之一???試問..台灣什麼時候加入聯合國了???
所以鞭刑有實施的必要,什麼違反人權的籍口,全都是屁話,那些罪犯在犯案時,可有想過被害人的人權嗎??為什麼總是被抓了被判極刑時..再來談人權?很奇怪哦...我看全台灣的被害人及其家屬都對這些事事談人權的人砍一刀,到時也來談人權好了
=vampire= 發表於 2007-9-30 17:58
重大惡行罪犯用鞭刑太輕了,
直接槍斃都算便宜牠們,
應該採用凌遲處死才合理。
anskeyman 發表於 2007-9-30 19:38
當然要鞭刑呀!!!對那些重大要犯和一些重覆犯罪者,不然關他,根本就不沒用,痛打一噸,下次就不敢了
性變態那種就像20樓說的要用宮刑囉
jackal147ray 發表於 2007-9-30 23:45
當然贊成~

那些種大犯罪的~一定要重罰啦~: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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