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逃過了華岡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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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ame01 2007-9-29 22:44:54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8 5455
hank5010 發表於 2007-9-30 13:02
應該要學別的國家出去要穿著我是強姦犯的衣服讓別人知道
可以離他遠一點:angry:
garywu1969 發表於 2007-9-30 13:22
每次有類似的事件在討論,就會掀起一波熱潮,什麼化學去勢啦、終身監禁啦、鞭刑啦…,不一而論,但還不是一下子就玩完了,船過水無痕,任何法案都沒定論,唉,白花口水!:heartbork
小祐之家 發表於 2007-9-30 13:37
女性朋友真的要小心嚕
帶防狼噴霧或電擊棒出門
現在的社會..女生的警覺性真的要特別提高才行
qqw0812 發表於 2007-9-30 14:38
警察除了收錢和開罰單之外我還不知道會做什麼事情了...
當然也是有少部分的警察是會做事情的
作者真的很可憐
那些當時不願意幫助他的人
我在這祝福你們
祝福你們的女兒也能體會作者體會過的一切
為什麼我要這麼說
因為我知道如果是自己的親友
你就不會置之不理
koukou33 發表於 2007-9-30 17:16
立法院裡面養的都是廢物呀...像某個姓顏的就是...國中小畢業就可以當立委,..連最基本的法律搞不好都不知道...這樣人民繳那麼多納稅錢養這些廢物在幹什麼....連黑道都能當官...我看台灣乾脆送給中國算了.....至少對這種敗類也有很殘酷的極刑對待,不用像現在人民自己都在擔心哪一天被警察吃死死的
fasd72 發表於 2007-10-1 13:33
我覺得基本上警察只是一個職業
一個要賺公家錢的職業
正義?在被上司罵過你還有什麼正義感
人家一通電話關說一下,
比你那篇義正嚴詞的報告跟想要維護地球和平的正義感,不知道要重要幾千萬倍
你以為你是陶淵明喔,可以不為五斗米折腰喔
還是去看看海賊王比較實在啦
k1230321 發表於 2007-10-1 19:04
人們不喜歡被管太多想要自由..但是有太人過度把自由兩個字放大...
我只能說不加重刑責只會讓人越來越把道德拋在腦後....:loveliness
kiki0086 發表於 2007-10-2 23:54
大大警察無能不是最近才知道的
我們的法律有用嗎?
根本無法保護我們嘛
大大逃過一劫真的是很厲害呢
在那種情況下急中生智 了不起
我覺得下在的女生應該要帶點防身的器具
像電擊棒就蠻好用的啊
也不用去學什麼防身術簡單方便
現今的社會靠別人不如靠自己比較實在啦
kevinc33 發表於 2007-10-3 00:49
大家可把"警政督察室"的電話02-23219011轉2359 或是02-23943644記在手機裡
萬一遇到老鼠屎不合理的對待可以當場撥號投訴
態度保證比川劇變臉還精采
sammets7 發表於 2007-10-3 01:02
雖然我是男性但是每次看到新聞報導強暴事件和強暴犯總是感覺憤怒和恐慌

因為總是不希望這種是發生在自己的親友身上或女友身上

如果有女兒更不希望她遭遇這種事

可是看到的不是累犯就是假釋期間犯案那誰對台灣法律有信心

說到警察我有一個不太好的經驗

我生平第一次到警察局去是為了報案

大二時我接到詐騙集團電話

剛開始只是佯裝做民調後來說我中獎要匯款之類的

不過因為我很早就玩拍賣所以這種詐騙我都知道

後來我跟他拖時間然後去警局報案但是他應該也察覺了就沒再打來了

我留了電話號碼跟帳戶去報案結果被潑冷水

一開始門口的義工很親切問我有什麼事

一聽是詐騙就和警察講一堆什麼抓不到啦!!沒被騙就好

我聽他們講越聽火氣就上來了  後來給了他資料也沒講什麼就走了

我好不容易勸我朋友陪我ㄧ起去報案結果是這樣

兩各月後忘了是當時的行政院長還是法務部長就宣示要辦詐騙

要警察一定得接案

但是無所謂...我對警察的印象已經遭到極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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