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台南,台南有條筆直的大道叫小東路,有七個八個紅綠燈吧,小路口的紅綠燈
不用講就是闖紅燈,紅燈右轉,機車綠燈直接左轉,大的路口轎車轉彎不打方向燈
機車跟著轎車一起左轉,或者大卡車之類明明紅燈已過了四至五秒還是照闖不誤,
最神奇的地點在北門路及民族路交接的地下道,有個小小的隧道,一到夏天或下雨天,小姐歐巴桑為了躲太陽,躲雨全部停在那不走,危險的是從後火車站進地下道
是直角轉彎不到10公尺的距離,撞倒他們還要賠他們,還不只上述地點大大小小的
巷口,路口都一樣,台南是古都交通不敢讓人領教,說實在沒那麼多警力可指揮及
取締,交通宣導省省吧,人民反省不用了吧,學學美國吧,事故發生釐清歸屬,誰
對誰錯,不要在有或轎車闖紅燈撞機車,雙方都有責任的鳥事,大家都有強制保險,
頂多就保險公司的金融給付就好,無需多付出,最好是沒錯都不賠,警方什麼照相
測速就用吧,殺人搶劫是犯法,危害他人生命,闖紅燈超速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就不
是犯法,不要擔心被民眾說搶錢,安全帽不就是罰出來,才得到成效,人人都有自
由,前提是不危害他人,看來只有重罰才能提升國人的公德心讓交通好一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