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米滋亞浪 於 2007-10-16 00:13 發表
雖然拆違建明顯有權貴之分,權貴之屋通常不得以要拆除時,起先都只是象徵性敲個磚頭拖時間
但違建就還是個違建
那戶單親媽媽租屋處屋頂被拆,原本就是要讓違建不能使用,這很正常也很合理
以我的關念是要把整間厝都拆 ...
只要是違法當然是都要拆啦,
只是有時候政府讓人覺得執法有大小眼的感覺,
有錢有勢的人家中的違建被檢舉,
得到的消息都是:已呈報拆除大隊進行拆除,但拆除業務繁忙拆除時間需進行排定
然後接下來就是一拖再拖,拖到最後不行了再來敲個幾塊磚塊意思一下,
沒錢沒勢的,即報即拆,連給人家緩衝的時間都沒有,真他媽的超有效率!
難怪造成社會觀感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