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大大 我要跟你解釋一下
你說
1."你既然是要從鶯歌到台北,你買鶯歌到板橋來回票就是不對!"
這情況是在我車已經快到月台我要趕上這班車 我沒時間去換零錢
2.到了台北還曉得去買張月台票備用就代表你清楚的很
這是因為我一到台北也不購買數台北到樹林的票阿 我又不想等要回程再買 怕趕不上火車
3.更何況既然你的零錢足夠買鶯歌板橋來回票,那夠你買張鶯歌台北單程票吧
這是沒錯阿 但是我說過了當初就是考慮不想再回成在買票怕錯過火車 所以想再去程時把票搞定
4.你討厭台鐵補票加成的規定?很好,請繼續討厭!
有誰會討厭書局偷竊賠10倍的規定嗎?我不會,因為我不會去書局偷東西
所以他要賠10倍、賠一萬倍,我都沒意見…
只有小偷才會痛恨書局偷竊賠10倍的規定…難道不是嗎?
我打從十年前 沒自動剪票口就討厭了 板橋 萬華 都還未地下化 , 我也不會去偷書局東西 我也不會去逃票 ,如果說在書局偷東西被抓到罰十倍 OK的 但是若是因為我有什麼重大的事情為了趕上這般火車因為未先買票 到目的地後被罰十倍 我當然會很不滿
我沒理直氣壯 我承認我方法錯誤 但是針對加成票價這件事 我是憤慨的
[ 本帖最後由 hsbc0515 於 2007-10-19 12:1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