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7-10-26 05:00 發表
紅色的這幾個字是現在自稱為老師的人最好的藉口,
如果該老師真的希望學生成績能夠讓家長知道,
那怎麼會用罰款這麼不切實際的做法,
這不也給了學生另一個逃避簽名的空間嗎?
真正實際的做法應該是直接連絡家 ...
說真的!
直接聯絡家長...真的很難實行
1.家長如果很忙!通常都很難找到人..
2.電話費老師自己出嗎?現在老師的薪水才多少而已....
3.每個問題學生都要聯絡,整個時間花費下來~根本已經把老師所有的時間都佔據了!
直接聯絡家長...是最穩妥的辦法!
但是可行性卻太低了~
與其這樣~不如每所學校都弄一個論壇!
每個班級都有自己的一個頁面!
老師要公佈什麼東西~也可以直接在上面公佈!
這樣學生家長都可以上去看!也不會花太多時間~更可以直接跟老師對談!
但很多家長也是不會使用電腦= =....
所以要解決老師跟家長之間的溝通橋樑問題...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