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 陳水下台未來總統應不應該審理他家的貪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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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z 2007-11-3 01:06:27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3 6434
boxturtle 發表於 2007-11-7 02:02
我想大家都知道
明年總統大選一定又有一場好戲,只是主角換個人而已,目的卻是相同的。

在此同時,陳水扁大總統之前的所作所為也不算什麼了。
leon60903 發表於 2007-11-7 05:15
為什麼不審理....治國無方 選舉有成
竊國有最  假如不審理
台灣有多少人會因此而無罪:emo 002:
dax0107 發表於 2007-11-8 04:00
這跟未來的總統沒關係吧
犯法本來就應該要被制裁的
更何況是拿大家的納稅錢亂搞
gjlian 發表於 2007-11-8 17:15
一定..肯定..鐵定要審...
否則太對不起我們這些辛苦賺錢都進他們口袋的人民啦:emo 005:
sineywang 發表於 2007-11-8 18:08
關死他...講話越來越不經大腦了.
還說什麼選一個平民總統可以了解平民百姓的苦..
結果呢...能黑就黑...是怎樣..哎...什麼時候才能回到以前那樣.
完完 發表於 2007-11-8 18:13
投不應該的人,大概是跟阿扁沾上邊的一些人吧!:angel: :angel: :emo 038: :emo 005:
a90042055 發表於 2007-11-9 20:34
以後的總統都學他有樣學樣
把機要費列絕對機密的話
台灣也沒幾個八年了
陳水扁可以是說作最壞的榜樣
hondarr 發表於 2007-11-9 22:21
投不應該的
可能都是阿扁的家人吧
或者是有獲得某些好處的人
georgelie 發表於 2007-11-10 04:10
這個部分在陳瑞仁的起訴書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今天阿扁之所以沒被起訴是因為總統這個職務餘任期內有刑事豁免
一旦卸任隨即起訴
至於下屆總統是可以就其職權於以赦免的
我是覺得梯目應該是~~
赦免陳水扁各位認為恰當嗎??
mailboxs168 發表於 2007-11-10 16:09

還我釣魚台~卑鄙的美國人+軟腳的日本人

多讀歷史,多觀察,

訪問時間:2005.9.21
訪問者:葉處長飛鴻、科員蕭李居、歐威麟
訪談記錄:張嘉元

八二三砲戰的這個一個重要的背景之一呢,就是毛澤東啊他想摸摸這個美國這個你這個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呢到底是一個…,是什麼樣的一個…,所以他發動了這個金馬的這個…,金門砲戰。他就看你,測試你美國人啊,到底你協防不協防?

這個金門砲戰是非常激烈的,打了四十四天,四十四天日夜不停。我在小金門呢,小金門的面積呢是大金門的十分之一,全整個的金門面積大概一百四十六平方公里,小金門大概是十三‧六平方公里。但是我們落的砲彈呢,小金門、大金門各一半,所以那個四十幾天四十多萬發砲彈啊,小金門同大二膽啊占了一半,大金門一百多平方公里,他也是落二十多萬發砲彈,小金門呢十幾平方公里,也是落了二十(萬發砲彈)。所以小金門落砲彈的密度啊,是大金門的十倍,小金門幾乎是沒有一個房子,是沒有一棵樹,還能夠保留的。這個地上打的彈坑啊已經不是一顆一顆彈可以數的出來的,就同那犁過耕過一樣。當然是很艱苦,但是我們士氣還是很高。

當時我做金門砲兵陣地,我們就覺得金門的砲兵陣地啊,打不破比打不中重要,不怕他打中,打中了我還是安全的,所以我們做了鋼筋水泥的這個砲兵掩擊,做了一百多座。所以中共他8月23號下午六點,下嶺是在下午六點半,他是直線,他是幾百門砲啊同時打過來,主要的目標是砲兵陣地啦,指揮所也是一個人,像金馬幾個副司令官也是被打得陣亡了,但是我們的砲沒有損失。

我到了第三天,我才開始反擊他,他覺得是原來打的小金門的砲還是好好的。…所以只打了四十四天,中共差不多一下退路完成以後,運了一年的砲彈,四十天就打光了,可是我所有的砲彈打得不能…,我還有一半,我只打了一半。

這種測試毛澤東知道了,一方面金門你要打要費很大的代價,不犧牲一、二十萬人打金門是不可能的,當時中共他也吃不消。第二點呢,他也知道美國人呢他是有這個…,還是有這個意思啊,真正打他說不定還是要協防的,所以他也不必冒這個險,所以最後毛澤東他宣布停火…

另外,那麼他宣布停火以後,所以這個是這個Dulles,當時的美國國務卿到台灣來,那麼是發表了一個所謂蔣杜的共同聲明,這個共同聲明最重要的一句話是等於我們…,所以我們要光復大陸憑藉的是主義而非武力,這個意思就是今後啊我們要是反攻大陸的話,一採取…,對大陸是採取軍事行動啊,換句話說,必須得到美國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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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時間:2005.10.5
訪問者:葉處長飛鴻、廖科長運尚、科員蕭李居、歐威麟
訪談記錄:張嘉元



釣魚台是台灣的屬島。在那個明朝喔,派去日本做大使的鄭舜功,寫過一本書叫作《日本一鑑》,裡面就特別提到喔,「釣魚嶼,小東小嶼也。」那個時候台灣的名稱叫作小東,小東小嶼也,就講的就是釣魚台。

其實釣魚台他的結構,這地質結構喔,跟我們觀音山、大屯山完全是一樣的,所以我常常跟我們學生講,如果你從大屯山走到觀音山,然後縱走,沿著稜線縱走的話,就會走到釣魚台,只不過大部分在海底就是了,(p.5)

字幕:
1970台日發生釣魚台領土爭議
引發留美學生的串連抗議

釣魚台運動喔,他是發生的時間是1970年的11月,發起的人是當時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留學生,包括像胡卜凱啊,這個還有芝加哥大學的一些學生。 (p.1)

因為在1968年喔,聯合國有個遠東經濟委員會,叫作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Far East,…說這個我們東海喔釣魚台附近乃至於這靠近台灣這些地方,都有豐富的石油蘊藏,那甚至於那時候傳說喔,等於另外一個科威特。(p.1)

我在3月底回國之後呢,…,我們在台大的校園就有保釣運動了喔,那個時候你大概記得錢永祥大學論壇社,掛出五四運動的那些口號,…「內除國賊,外抗強權」都拿出來,那時候一走進台大那個農推館,好大的那個對聯,這非常動魄驚心啊。(p.2)

字幕:
但外交部考量與美、日的外交關係
對釣魚台主權問題難有具體作為

錢復,他的身分是北美司長,奉命到台大來演講,…我記得有個學生問了他答的很有趣,那個同學也做了點功課喔,那也是旁徵博引,然後錢司長答覆的時候,「這個同學講的這個很對,那麼分析的很好,將來我們希望你能夠加入外交部工作。」順便就邀他,全場哄堂大笑。

保釣運動後來一直發展到1972年6月,最大的一次6月17號有個大遊行,那時候為什麼?因為6月的時候是美國要跟日本政府喔,簽定這個沖繩歸還條約,就Okinawa Reversion Treaty ,美國呢發展出一種很荒唐但是全世界只有他獨有的一個理論,認為日本對於琉球群島還有這個殘餘主權,叫residual sovereignty,他根據這個呢就把他這個還給日本了。(p.2)

這三十年,釣魚台一直都在一種處於爭議狀態喔…,就像我現在常常說的keep the issue alive,也就說讓這個爭議呢,保持一個存活狀態,不會馬上消失掉喔,這個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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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時間:2005.9.29
訪問者:葉處長飛鴻;科員蕭李居、歐威麟
訪談記錄:張嘉元、陳儀蓉

字幕
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共同發表「上海公報」
象徵了美國政策的重大改變

我記得2月27號晚上,我們整個外交部的同仁都在那裡加班,那一天應該不是禮拜六就是禮拜天,不是上班的日子。所以我們是一天加班加到晚上應該是十點過了,還沒有看到上海公報,所以我們已經不耐煩待在自己的辦公室,就跑到樓下二樓,二樓就是那個時候叫外交部情報司,他有一個房間裝了很多的電動打字機,就是各通訊社給我們發稿用的,那麼一直等到將近十一點,才看到法新社頭一個出來上海公報,那我們看到這個東西就一直等他打打打打,打到這個公報打完,撕下來就跑到外面的大辦公室去看,因為那個小房間太擠了,我看的時候,看的沒有看到結束啊,背後有人拍拍我肩膀,我回頭一看,就是我們行政院的蔣副院長,「怎麼樣啊?有沒有很糟糕的事情?」他說很糟糕就是事先我們先做了規劃,可能有哪些不好的,當然最壞的就是跟我們斷交,宣布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失效,以及美國的軍隊、美國的軍事人員從台澎金馬撤退,那我只有很快的報告,我說「看到此地為止啊,最壞的還沒有發生」,那麼看完以後,我向他講了,他比較安心,才離開。換句話說他總是每一樁事情,一定說是朝最壞的方面去先作打算,等到結果出來,如果比那個好一點,那麼國家可以避免一個災害,他是覺得比較安慰的。(p.9)

1978年底美國宣布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美國會制訂台灣關係法
重新處理與台灣的未來關係

所以1978年12月16號的凌晨,對經國先生並不是一個shock,不是一個所謂晴天霹靂,但是經國先生覺得這麼重要的事情,你在決定前的七小時,你要發表,七小時時間告訴我們,還叫我說這七個小時你不許講話,你要安安靜靜的不許動,他認為這個絕對不是待友之道,所以他在跟安克志大使談話中間,唯一的一次看出來,他情緒比較激動就是講這一段話的時候。(p.10)

我們的媒體在斷交的時候就報導,說是美國對於斷交老早已經準備了好久好久,有關斷交以後怎麼處理兩方面的關係,所有的資料準備了有兩尺多高,反顧我們的外交部什麼事也沒有做,真是無能、真是不行,那這個話對我們刺激是非常之大,我們做的很多,不能講出來。所以在中美談判的過程,我就一定要美方拿出你所謂的on the bus legislation全部涵蓋的綜合立法,你的法案拿給我看一看啊,說沒有啊,我說「老兄啊,你們都做了兩尺高的準備工作」,「哪裡有兩尺高,那是你們的記者來問我就隨口講」。所以媒體自以為無所不通,其實他們什麼都不知道。(p.11)

我們從事實上是從1969、1970就開始經營國會關係,這個十年來到台灣來訪問過的參眾兩院的議員,他們的助理人數總是在四、五百人…

…所有這四、五百個人到過台灣的都是我們的好朋友。所以到1979年2、3月之交,這些人都問我們「你要什麼?」我們老早有準備,安全上我們要這個,財產保護上我們要這個,航空、航海我們要這個,我們的CCNA人、你們的AIT人在對方要享受這些特權豁免,一切都有,交給他們。那其他的為什麼支持我們呢?其他的就是恨卡特,卡特特意在12月9號國會休會的時候,來做這樁事。尤其是條約案是一定要參議院許可才能通過,卡特就利用參議院沒有開會的時候,那參議院很怕自己這一方面的權力被他拿走,所以他們要吵要爭。所以這兩個配合起來,讓幾乎94、5﹪的國會議員都同情我們,才作出台灣關係法


其餘詳見http://linux119.drnh.gov.tw/Q2/interview.html:emo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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