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仔打死老翁 主嫌判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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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d3c50d3 2007-12-1 10:03:48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2 5087
 僅因一句「很大聲吵死了」,六旬老翁黃振發慘遭劉琦斌、顏証亦、李國源及廖志軒等改裝車飆仔持鐵棍活活打死,板橋地院昨日審結全案,依傷害致死罪將主嫌劉琦斌判處無期徒刑,顏証亦等3人均遭判處7年以上重罪。


 去年四月六日深夜十一時許,六旬男子黃振發在林口中山路友人開設的檳榔攤聊天,看到劉琦斌等人改裝汽車行經當地還把音響開得很大聲,遂對這群飆仔大罵「很大聲吵死了」。


 劉琦斌等人挨罵後不以為意,並駛往附近的超商購物,剛剛開罵的黃振發路經當地看到這群改車飆仔後,又是一陣怒氣上心頭,黃某並在和劉琦斌等人互瞪一眼後,以台語碎碎念著「幹╳娘、看三小」,終於招致這群飆仔持棍逞凶。


 劉琦斌等人看到黃振發又在罵人心中大為不爽,就從車裡抽出鐵棍一陣毒打,當下就把黃振發打趴在血泊中,黃某竟因嘴巴喜愛碎碎唸而一命嗚呼。


 板院昨日審結這宗殺人案,合議庭認為劉琦斌等雖無殺人犯意,但卻合力把黃振發活活打死,犯行重大,經變更起訴法條後改依傷害致死量刑,其中劉琦斌遭判無期徒刑、顏証亦遭判15年徒刑,李國源、廖志軒則分遭判處9年、7年6月不等徒刑。




不要再蠢到認為現在法律跟以前一樣.都隨便判判就放人.現在的法律漸漸人性化了.

已有(4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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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12-1 10:13
無期徒刑,最多也是關20年而以,別真以為是關一輩子

只是對那些人權團體來說,無期徒刑也算是違反人權了吧

我想為了人權,所有犯人應該在家服刑才適當.伙食費國家還要負責出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7-12-1 10:19

回復 2# 的帖子

從以前就有說過無期徒刑只是關二十年最多...
除非是"終身監禁,不得保釋"等字眼才會是關一輩子。
總覺得要是可以的話,希望治安是民眾也要加入一起打擊犯罪...
kr2ooxx 發表於 2007-12-1 10:52
多死幾個法官跟人權團體的家屬

我想我們的法律就能更趨於善良百姓的要求了

現在的人性化還不足以讓這些想耍狠的不敢耍狠.:emo 059:
yeouche 發表於 2007-12-1 10:52
判無期徒刑為免也太輕了吧~
應該要死刑才對阿!!
打死人耶~~
odoboy 發表於 2007-12-1 11:40
這些襙級王八蛋應該扒了他們的皮,
比起皮草人皮更有愛撫感吧。
該死的不死,不該死卻沒天理。
現代人:法律不過是一堆文字罷了。

[ 本帖最後由 odoboy 於 2007-12-1 11:41 編輯 ]
falllove 發表於 2007-12-1 11:59
人是被動的沒有嚴呈怎麼會守法
現在判個死刑還有人權團體抗議
如果哪天人權團體家裡要招受這樣事情
看她們還會不會抗議
taichungken 發表於 2007-12-1 12:10
主要還是要看有沒有有力人士出面介入

如果有相信也不會被判太重

或者根本其實不是主嫌的被脅迫當主嫌

法律有沒有人性化還要看有沒有黑手在處理
loveim 發表於 2007-12-1 12:18
嗯 這飆仔怎麼沒判死刑
打死人耶...一條命耶
就因為互看互嗆..就活該倒楣被打死嗎
漸漸人性化??
只是因為這案件主角後面沒靠山的吧
有靠山

我才不信會被判那麼重
隨便找個立委民代關說一下
搞不好 關個三五年就放出來了
到那時誰會追這新聞??
而且監獄裡有靠山就吃香喝辣
沒靠山就吃屎
靠著靠山進去的 誰敢動他
不然秋毅 周伯倫這些早就菊花朵朵開了吧
單靠一件案子 就說不像以前隨便判判就放人
不準啦
hf_jerry 發表於 2007-12-1 12:29
原帖由 falllove 於 2007-12-1 03:59 發表
人是被動的沒有嚴呈怎麼會守法
現在判個死刑還有人權團體抗議
如果哪天人權團體家裡要招受這樣事情
看她們還會不會抗議


有時真的搞不懂人權團體究竟在做啥?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相對的,如果他不要逞一時之勇,那今天絕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你殺了人還希望得到別人的諒解?這是什麼社會阿。

今天就是太多什麼保障人權的聲音,加上一些媒體錯誤的過分宣染,所以我們社會的治安才會如此向下沉淪

有天晚上,我跟老婆小孩在路邊小吃吃個魯肉飯,那時突然有感而發,我跟老婆說,你知道台灣跟大陸給我最大的不同點在哪你知道嗎?他直說啥?我說道,在南方(如廣州,東筦,深圳一帶)很多台商是不會晚上單獨到街上吃東西的,因為很怕出問題。通常都會一群人一起行動,即使在熱鬧的街上。現在這麼晚,我想我們是安全的,這就是自由與民主吧。但是這幾年亂成這樣,哪天連在路邊吃個東西都要提心吊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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