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因一句「很大聲吵死了」,六旬老翁黃振發慘遭劉琦斌、顏証亦、李國源及廖志軒等改裝車飆仔持鐵棍活活打死,板橋地院昨日審結全案,依傷害致死罪將主嫌劉琦斌判處無期徒刑,顏証亦等3人均遭判處7年以上重罪。
去年四月六日深夜十一時許,六旬男子黃振發在林口中山路友人開設的檳榔攤聊天,看到劉琦斌等人改裝汽車行經當地還把音響開得很大聲,遂對這群飆仔大罵「很大聲吵死了」。
劉琦斌等人挨罵後不以為意,並駛往附近的超商購物,剛剛開罵的黃振發路經當地看到這群改車飆仔後,又是一陣怒氣上心頭,黃某並在和劉琦斌等人互瞪一眼後,以台語碎碎念著「幹╳娘、看三小」,終於招致這群飆仔持棍逞凶。
劉琦斌等人看到黃振發又在罵人心中大為不爽,就從車裡抽出鐵棍一陣毒打,當下就把黃振發打趴在血泊中,黃某竟因嘴巴喜愛碎碎唸而一命嗚呼。
板院昨日審結這宗殺人案,合議庭認為劉琦斌等雖無殺人犯意,但卻合力把黃振發活活打死,犯行重大,經變更起訴法條後改依傷害致死量刑,其中劉琦斌遭判無期徒刑、顏証亦遭判15年徒刑,李國源、廖志軒則分遭判處9年、7年6月不等徒刑。
不要再蠢到認為現在法律跟以前一樣.都隨便判判就放人.現在的法律漸漸人性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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