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利害..此舉真是創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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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agejoey 2007-12-29 13:14: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5 34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29/78/qs0m.html

郝市長真的郝利害喔....竟然想開罰單來改善交通

開罰單是一種績效....所以各位以後小心點囉....
人民的一個違規...就是那些官員升官的跳板:emo 032:

已有(2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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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e571208 發表於 2007-12-29 13:17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主持交通會報,會中交大提出這項執法專案,未來還將落實各分局進行「罰單績效」評比,交大將發函全市十四個警分局,每個月罰單開出數較少的分局,要移送會報檢討。

呵呵......反正都是政客啦.大家開車要小心:emo 026:
yellowmoon50 發表於 2007-12-29 13:23
用開單來當作績效:emo 046:
個人認為是不太妥
不過遵守交通法規警察也拿你沒轍~~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7-12-29 13:40
我也不怎喜歡這種方式。
可是其實美國老早就已經有這種措施。
而且如果沒用開單來做績效,其實說真的也很難去管理交通警察。
但我希望的是,他們會普遍的看警察是取締酒醉駕車,超速駕駛。
而不是躲在角落偷拍闖紅燈,超速駕駛。
而是實際的去直接抓下來,開罰單。
只可惜,台灣目前根本就不可能花大錢去搞這招。
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解釋,各分局的取締案件數量,只會列入評比,但不會另外訂出開單目標,也沒有獎懲辦法,以避免讓外界誤解拿市民開刀。


交大制定的交通大執法包括三大類十四項,防制交通事故方面,有違反號誌管制(闖紅燈、不依號誌行駛)、未依規定轉彎、跨越雙白線(雙黃線)、酒後駕車、超速、車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
(這就是我想要的)

此外,市政白皮書列管的項目則包括,掃除路霸、查報有牌廢棄車、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機車違規超載、違規占用貨車裝卸停車格位,在維持交通秩序重點執法項目則包括違規停車、未保持路口淨空等四項重大違規。

PS:樓主,你的中文有一點問題喔,是"厲害",不是"利害",OK?:emo 033: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12-29 13:56
當大家在台北市街頭開車時,
我想邊開邊罵的是大有人在,
如今台北市政府有意解決這個問題,
提出的方案不論好壞也是要開始實施後才知道,
我反倒是比較不能認同的是,
大家只知道謾罵交通問題,
可是真正上路時遵守交通規定的人又有多少,
如今台北市政府實行鐵腕,
大家嘴上又是一陣謾罵,
可是心裡真的想的卻是害怕不能再貪圖方便投機取巧了不是嘛!
zongxihuang 發表於 2007-12-29 14:09
只要那些掛牌流氓是攔檢取締而不是用偷拍 、逕行告發方式取締我就可以接受
老子這輩子唯一一張罰單就是機車輪胎壓到一般車道和禁行機車道的分隔線大約一半就拍照說我違規行駛汽車專用道
其他像是違規停車罰單造假(時間地點完全與事實不同)後乘車主不在沿著人家停白線的車一台一台偷塞罰單的事也有,在基隆看到。人渣到不行
郝龍斌腦殘,就算他不提這種績效競賽,有牌流氓年終開單也不會手軟。我現在半夜2點下班,路上還有在抓闖紅燈的
槍打出頭鳥,郝的政治手段真幼稚,有牌流氓開單取締的水準全都是公正清明的嗎?民怨屎鍋他是背定了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7-12-29 14:14

回復 5# 的帖子

最主要的還是因為他們怕不小心犯了錯又要接到罰單的心態。
可我也希望說,
如果能因此而把車禍肇事率給大大降低,
那無疑是最好的辦法。
而以你的觀點,我頗認同。
而以市政府的觀點來說,
要不是因為公民不遵守自己的行為,
哪還要祭出這種規矩?
老子這輩子唯一一張罰單就是機車輪胎壓到一般車道和禁行機車道的分隔線大約一半就拍照說我違規行駛汽車專用道
其他像是違規停車罰單造假(時間地點完全與事實不同)後乘車主不在沿著人家停白線的車一台一台偷塞罰單的事也有,在基隆看到。人渣到不行
郝龍斌腦殘,就算他不提這種績效競賽,有牌流氓年終開單也不會手軟。我現在半夜2點下班,路上還有在抓闖紅燈的
槍打出頭鳥,郝的政治手段真幼稚,有牌流氓開單取締的水準全都是公正清明的嗎?民怨屎鍋他是背定了

回覆你一下,郝龍斌並非腦殘,而是有時候這種施政是可以循序改進,而以你的說法的話,那每個警察都只是合法流氓了?
那你繳稅廢給流氓頭頭???
半夜兩點下班,路上還有在抓闖紅燈的,我還想說,真多虧有這種警察,才可能可以至少減低一點酒醉駕車,不然你以為他們只是半夜睡不著覺,犯賤去取締???別傻了,要我都只會窩在警局裡面打牌也可能。

[ 本帖最後由 克蘭提斯 於 2007-12-29 14:21 編輯 ]
Shadow31 發表於 2007-12-29 14:29
嗯~~~該怎麼說呢??心中一直很矛盾這個問題:emo 051:
看到路上那麼多不守交通規則的人當然要嚴格一點
不過又怕自已趕時間也跟著被抓了:emo 002:
唉~~~少去台北市為妙了,我的口袋早就快被這些狗官們"掏空"了:emo 046:
奧小薇 發表於 2007-12-29 14:48
開罰單的用意本來就是用來喝止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口是現在居然以「罰單績效」作為評比,並要依此來改善交通
好像有點本末倒置耶~
若此舉能讓大家都守規,有效整頓交通,及減少交通意外
我想大家抱怨歸抱怨,也會配合遵守交通規則吧:emo 032:
zongxihuang 發表於 2007-12-29 15:21

回復 7# 的帖子

循序漸進的改進只需要宣導將加強取締即可,沒必要搞績效競賽。這樣做何嘗不是把市民全都當不守規則的違規者?何嘗不是認為警察都不努力執勤,降低不了事故率?況且最該詬病的就是績效最差的還要被檢討?這不是強迫警察去開單嗎?

至於警察是不是掛牌流氓你問隨便問人得到的答案都不一樣,我也沒有一竿子打翻一船警察的意思。只不過郝這樣搞,誰又能保證部分警察迫於壓力變身掛牌流氓開單不會發生?

我繳稅是盡國民義務,今天政府再爛我也沒逃過稅。但是既然公務員拿的是全國人民的稅金,人民有權要求值勤、做事的時候公平公正一點

我沒說警察半夜2點抓違規是犯賤,只不過平常沒有最近才開始我舉個例罷了。之前加強取締的時候我都沒來大聲公罵,因為不守交通規則的人確實很多。今天要不是郝提出的績效競賽裡頭有績效最差的要被檢討這項,我也沒必要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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