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 鄰家有女初長成 作者:柳下揮 (連載中)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0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59節、異形大戰鐵血戰士
    “這個笑話一點都不好笑。你可以走了。”柳眉指著大門說道。

    “怎麼?你不相信?”胖子歪著腦袋問道。

    “是的。我沒法相信。林楓當天就沒有離開過明海。他怎麼殺人?”

    胖子擺擺手。“不。柳小姐,我想你是誤會我的意思了。殺人並不一定要親自動手。”

    胖子對著身後打了個響指,那個高大的男人就西裝口袋里掏出一張照片,拋到柳眉的辦公桌子上,笑著問道︰“知道這個女人是誰嗎?”

    柳眉拿起那張照片看了看,上面是一個很有魅力的女人,雖然隔著照片,但那種風情萬種的春情還是綻放開來。柳眉搖搖頭︰“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不。這個女人你一定要知道。而且一定要牢牢的記住。因為,你父親就是她親手殺死的。狙擊槍,一槍爆頭——砰——”胖子用手比了個槍的姿勢。看的柳眉怒火中燒。仿佛那只手就是殺死自己的那把狙擊槍,她想把那只正在比劃的手剁掉。

    “我憑什麼相信你說的話?”柳眉寒著臉問。眼神再次落在桌子上那張照片上,牢牢地把那個女人的眉毛、眼楮、鼻子以及每一寸肌膚每一個細節記在心里。她的心里已經動搖了。如果他們沒有證據地話。不會找上門來對自己說這番話。

    “哈哈,好吧,柳小姐,我們先討論一下另外一個問題。你覺得你了解林楓嗎?”胖子小眼楮閃爍著光彩,注視著柳眉問道。

    了解林楓嗎?這個問題還真的把柳眉問倒了。兩人第一次見面時,是他正在被自己手下圍毆的時候,當時他豪無還手能力,是自己幫他解了圍。當天晚上那些圍毆他的手下都被人所傷,當時她並不太關心社團的事,對這個也只是听說,沒有在意。況且,混黑道的仇家並不少,明海也並不像現在這般鐵板一塊。與其它幫派打打殺殺是正常的。她沒辦法把一群彪悍地手下受傷與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少年聯系在一起。

    為了保住父親地心血,自己和政府達成默契,當她看到政府派來的代表是林楓時,她現在還記得自己內心的詫異。然後又以詭異地身手和冷血地手段幫忙解決了內部的“三駕馬車”,自己對他產生了懷疑,也再次把他與上次手下受傷的事聯系在一起。

    父親死後,他也暗地里調查過林楓。可任何資料都沒有得到,但是父親死的時候他在明海這個事實倒是肯定地。自己也從來沒有懷疑過他會對自己的父親下手。現在兩人配合默契,企業的業務也在蒸蒸日上,父親的心血在自己手里不但得已保存還被發揚光大。僅這光年時間里,海天就得到了無數由政府和一些慈善機構頒發的各種獎項。自己更是風光無限。更重要的是,自己在這家企業里浴火重生找到了人生價值。從一個整天游手好閑的小太妹成了一家大型企業的領航人——她很珍惜眼前的一切。

    可是,難道這所有美好的東西都將要破滅嗎?一切都要被推倒重來。柳眉疲憊地靠在柔軟地靠椅上,她覺得很累。

    胖子看到柳眉地表情,知道事情已經成功了一半。笑著說道︰“不了解吧?迷一樣的人物啊。先是在明海默默無聞地生活那麼多年,小混混,賣羊肉串、酒吧服務員——然後一躍成為明海地實權人物,是市委書記的座上客,掌握著整座城市地黑道。還有日進斗金地美容院——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知道柳眉沒有接話的意思,胖子繼續說道︰“假如你以為這就是他真正的實力的話。那你就大錯特錯了。他是一個很陰險的人,除了少數幾個人之外,沒有人了解他真正的實力有多麼恐怖。他是一個存在百年的大門派的現任領導者,手里握著大量地財力和人脈,在香港有超豪華的盟友,跺跺腳能讓那座城市顫抖——這些你都不知道吧?”

    “這些與他是否殺害我父親並沒有什麼關系。”柳眉下意識地幫肯林楓辯解。她心里不願意相信這一切。

    “你知道這個女人和林楓是什麼關系嗎?”胖子笑著問道。再次對著身後的高個子打了個響指,那個男人又人西裝口袋里掏出一張照片遞過來。胖子接過去,溫柔地放在柳眉面前。

    柳眉一看到那張照片,身體便緊緊地崩緊。兩腮不停地抖動著。雙手緊握,手指刺進了掌心的肉里。

    照片里是林楓與剛才那個女人的合影。兩人坐在咖啡館里,頭靠著頭姿勢很親密,那個女人一雙水汪汪地桃花眼正默默含情地看著林楓,陽光照在她臉上,樣子美的驚人。

    “憑什麼說我父親是那個女人殺的?”柳眉冷冷地說道。狠狠地掐著自己職業套裝下的大腿,以此來保持鎮定。心開始亂了。

    “這個女人是林楓的師叔——哦,不,現在應該是下屬了。當年你父親的事牽扯的人物太復雜,有人不願意讓他活著走進檢察院——本來你父親是不用麻煩她這樣的高手過來動手的,但當時正好她在明海這邊辦另外一件事情。所以就順里成章的接下來了。如果殺手要是留下什麼痕跡的話,這個人物還值得推敲。可她沒有留下任何痕跡,而且那麼遠的距離在幾名公安人員的保護下還能做到一槍爆頭——這樣的高手不多見。這兒有份那個女人的材料,你可以找人查證。還有事發地點對面的大樓里她夾雜在人群里出現的錄像帶——你沒事的時候都可以好好研究一番。”

    “你們是什麼人?”柳眉撇著兩人問道。

    “敵人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我們是你的朋友。”胖子笑呵呵地說道。

    “你想讓我做什麼?”柳眉從椅子上坐起來,身體前傾,一面鄭重地看著對面的胖子。

    “我要你從下面瓦解林楓的勢力

    “這個我很難做到、”柳眉搖搖頭說道。

    “為什麼?你不想替父親報仇了?”胖子有些疑惑地問道。

    “想。但他與政府的關系良好。這不僅僅關系到我們兩人,還有政府那方面。如果我背叛他,我們會受到政府的清洗。”

    “哦。原來你是擔心這個。這個問題我們已經算計在內。政府那邊會人做公關的。柳小姐不用擔心。只要你願意和我們配合就行了,很快,你就能報殺父之仇了——”——

    福伯送走了那兩個男人,再次回到柳眉的辦公室時,那個已愈發堅強地女孩兒靜靜地坐在沙發上,又露出了孤獨無助的脆弱表情。福伯輕輕地嘆了口氣,輕輕地走了過去。

    “福伯,我應該怎麼辦?還要相信他嗎?”柳眉抬起頭茫然地問。

    福伯沒有輕易開口,腦海中又想起了上次他和林楓在員工訓練室交手的情景。兩個高手在博弈,一群無辜的人輪為棋子。這個可憐的丫頭,又一次牽扯到這場風波里面去了——

    在香港的林楓並不知道有人針對他已經開始在明海布局,唐佳怡本來錄音都夠累的,又在迪斯尼瘋了一天,吃完飯黏著林楓聊了一會兒,就早早的去睡覺了。這下屋子里成了林楓和林淡妝地天下。並不太干的干才遇到林淡妝這種汽油桶,轟動一下子點燃了。兩人害怕唐佳怡听到動靜,做起來無論是動靜和聲音都格外的壓抑。這樣也憑添一份刺激。

    林楓靜靜地躺在寬大的雙人浴港里,林淡妝半邊身子趴在他懷里,一只丁香小舌在他的乳頭上輕舔著。白嘩嘩地乳波搖動,讓林楓又是一陣意亂情迷。***,女人多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先是昨天晚上和沈漫歌的徹夜纏綿,然後今天又和林師叔瘋狂大戰。床上、地上、沙發上、桌子上到處都是兩人地戰場。現在身體還真有些酸軟了。即使有心再來一場,也有些力不從心了。

    林楓開始考慮要在那兒找一種可以固精補腎的靈藥過來,要不然長期下去還真受不了。听說有個官員一下子包了幾十個二奶,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女孩兒。有機會得去找他討教一番。看看他有什麼密笈,找他傳授一番。

    “師叔的浴港還真是寬大。難道是特意為我們準備的?”林楓笑著問道。一把摟住林淡妝的腦袋,把她地身體緊緊地按在自己身上。防止她再到處亂動。

    林淡妝伸出小舌在林楓的嘴唇上舔了舔,咯咯地笑了起來。“小淫賊,不想要了嗎?人的體力應該可以再堅持兩次的?是不是昨天晚上和我們的大明星做的太多了,今天脫力?”

    林楓有些尷尬,摸摸鼻子,苦笑著說道︰“今天狀態不佳。師叔願意要的話,我就再奉陪一次了。”

    “哼,我才舍不得讓你這麼辛苦呢。雖然我不介意你找其它的女人,但是也要懂得縱欲。回頭我教你幾招《媚術》中的招式,這樣你也可以保護好自己的身體。要不然這樣下去。非把身體搞壞了不可。浪費了小時候你師父給你打地底子。”林淡妝趴在林楓胸膛上,悠悠地說道。

    “媚術不是女人用的嗎?男人也可以用?”林楓驚喜地問道。剛才還想著去那兒討要一些靈丹妙藥呢。沒想到現在就來了。人品好,運氣就好。

    “是啊。但有幾招我覺得男人也能用。女人是汲。男人是采。陰陽協調互補,一汲一采能達到平衡就行了。這樣不僅不傷身體,兩人做起來還能——有益于身體和美容。”林淡妝痴痴地笑著說道。

    “還有這樣地好事?那你怎麼不早些教我?”林楓揉捏著林淡妝那對酥胸問道。

    “哼。本來以你的身體素質是不需要學那個地。誰讓你到處沾花惹草——那個女人願意讓其它的女人去分享自己的男人?我才不教你呢。”林淡妝假裝生氣地說道。

    “師叔——”林楓把林淡妝的身體往前拉,討好似地去捏她的鼻子。

    “干嗎?”

    “你生氣了?”

    “沒有。你又不是我的男人。我為什麼生氣?”說到最後,林淡妝撲哧一聲笑了起來。

    林楓的手在林淡妝豐滿性感的身體上游走,笑眯眯地看著林淡妝,笑著說道︰“師叔,要不我們現在開始學吧?”

    林淡妝嫵媚地橫了林楓一眼。咬著嘴唇嗔道︰“色狼。”

    嘴上罵著,小手卻伸進手里。摸索到林楓地跨部,把那根早已經挺立的男根堅直,然後屁股一抬,坐了上去。整個男根被一個濕潤緊迫地地方包裹,兩人都同時輕吟出聲。

    異形大戰鐵血戰士,又一番肉搏戰開始了。一時間,春色滿浴室。人體的蠕動帶動著池水,嘩啦嘩啦地響著,像是高鳴著戰歌——

    一曲結束,兩人正討論其中的關鍵技巧時,林楓口袋里的手機響了。林楓光著身子跑去拿出電話。是沈漫歌打來的。她告訴林楓還在自己還在彩排,可能要很晚才回去。讓他先吃飯。

    林楓囑咐了她幾句,再次走到浴池邊時,林淡妝已經起身穿上了睡袍。

    “去接她吧。”林淡妝笑著說道。

    “去接她?她說不用接啊。”林楓笑著說道。

    林淡妝走到林楓面前,笑著撫摸林楓的臉頰,輕輕地說道︰“傻瓜,女人習慣說反話。她這個時候打電話說自己很晚回去,其實心里是很期待你過去接她。去吧。做個溫柔的好男人。”

    “那你呢?”林楓把林淡妝摟在懷里問道。

    “我困了。要睡覺。”林淡妝推開林楓,笑著說道。

    當外面響起關門聲,林淡妝裹了裹身上薄薄的睡袍。

    好冷!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1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0節、零食在桌上,我在床上
    當一個女人把你往另外一個女人身邊推時,不是不愛,是愛到極至。別人的愛情是佔有,她的愛情是成全。正如她所說“誰願意與其它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男人”?

    剛剛從師叔身上爬起來就去找另外一個女人,林楓也覺得自己很薄情。一方面是師叔這邊勸的厲害,另一方面沈漫歌這麼晚了還沒回去也確實讓林楓擔心。

    沈漫歌現在並不是在天空娛樂公司,而是在體育館彩排。林楓是開著師叔的銀白色保時捷GT去的,那地方他雖然沒去過,但有GPS系統導航,並不害怕迷路。

    夜晚是飛車黨的天堂,當林楓把那輛跑車開的只剩下一道虛影,一輛又一輛不服氣的車主跟上又很快消失時,他們不得不承認自己在技術上的差距是何其之大。然後開始聚集在一起彼此打听這輛車的主人是誰,有這麼高的技術,以前怎麼從來沒有听說過。

    林楓覺得自己這麼晚跑來接人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假如手里再捧著一簇鮮花的話,那更是唯美。把車停在體育館停車場後,林楓特意跑到旁邊的花店買了11朵潔白色的玫瑰花。顏色很好看,花也很鮮艷,只是那數字的寓意——很諷刺。

    現在是彩排時期,門口有層層保安攔截。林楓想進去是不可能地。讓林楓意外的是體育館門前竟然還有不少人,有捧著相機拿著錄音筆的記者、有拿著沈漫歌cd海報的歌迷。花過去就成了焦點人物。;|沈漫歌照片的時候,就以邊緣題材寫一篇新聞︰沈漫歌耍大牌,男性歌迷深夜送花遭拒絕——

    林楓是很大方的男人,有人拍,他也不願意拒絕。很配合地擺出自己最帥氣的姿勢。倒博得那些記者地不少好感。有一個大眼楮的記者妹妹眼楮在林楓身上瞟來瞟去的。林楓心里暗樂,臉上卻假裝沒看見——越是這樣越能吸引小妹妹的注意。

    果然,大眼楮妹妹看林楓一直不願意理睬她甚至都不願意和她眼神相對時。她抱著相機跑到了林楓面前。

    “林楓。”女孩兒看著林楓喊道。南方女孩兒一般身材比較嬌小,女孩兒站到林楓面前時只到林楓的肩膀,所以說話時還要抬起頭。長相很可愛,特別是一雙大眼楮在臉上綿上添花,極其漂亮。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林楓順口問道。心里很驚訝了,沒想到自己地知名度這麼高。隨隨便便拉出一個人就能叫住自己的名字。

    “你真的是林楓?”大眼楮美女听到林楓的問題,滿臉激動地問道。

    林楓先是一愣,然後表白了。女孩兒剛開始並不確定自己是林楓,只是試探性的問候,但當自己說出那句“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後,便成了肯定句了。這些做記者的真是狡猾啊。

    “我不是。我叫林大風。你第一次喊我听錯了。”林楓一臉認真地說道。

    大眼楮美女上下打量了林楓一陣,笑了起來。“你是林楓。”

    “林楓是誰?我不認識他。”林楓很郁悶地說。

    “林楓是你,你就是林楓。你別想耍賴哦。”女孩兒開心地說道。“我告訴你哦,我是上海人。才調到香港工作。當年你和沈漫歌鬧緋聞時,我還追過好長一段時間你們的新聞。看過你的照片千百回。所以你一來了我就覺得有些眼熟。故意試了你一下,沒想到一試就試出來了。”

    女孩兒狡黠地笑起來。得意地說道︰“難道你沒發現嗎?我一直在用普通話和你講話。而你也在用普通話和我對話。香港人很少講白話,偶爾講發音也極不標準——咯咯。你說話的腔調可出賣你了哦。”

    林楓摸摸鼻子苦笑不已,這次可真是陰溝里翻船了。沒想到被一個小女孩兒給耍了。

    林楓故意裝作很生氣地樣子,指著大眼楮美女說道︰“哦。我知道了。你就是寫沈漫歌末婚先孕林楓拋妻棄子那篇新聞的對不對?”

    “不是我。我們是正規報社,不寫那種新聞。”女孩兒著急地擺手,替自己辯解。

    “就是你。當時我還特意看了那篇文章地署名,就叫米樂。還不承認——告訴你,以後別讓我看到你,不然見一次——罵一次。”林楓氣呼呼地轉身。趕緊離開這是非之地。

    美女記者呆呆地站著,表情委屈。有些不知所措。她實在想不明白,自己什麼時候寫過那種拋妻棄子的新聞了。不然人家怎麼會連自己地名字都知道?難道是別人用自己的名字發的?不可能啊。

    頹然地低頭,以為自己抓住了機會的時候,機會就這麼白白的跑掉了。突然,她的眼神注視在胸前的記者證上面。米樂兩個字在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光。

    米樂滿臉憤怒,捏著拳頭沖了過去。“林楓,你給我站住。”

    一听這女人又追來了,林楓跑地更快了。

    “你再不站住的話我就喊了。我說沈漫歌地緋聞男友林楓出現,——”女孩兒在後面威脅道。

    林楓不得不停住腳步,回過頭,等著大眼楮美女追了上來,看著她苦笑道︰“阿姨,你有什麼事就說吧。”

    女孩兒撇撇嘴。“我才不是阿姨呢。本小姐年輕著。林楓,我想給你做個專訪行嗎?”

    “專訪?訪我什麼?”林楓奇怪地問。

    “談談你的人生你的理想你的愛情以及你與沈漫歌的關系等等。什麼話題都可以談。”米樂笑著說道。

    “不行。”林楓搖頭拒絕道。在沈漫歌沒有同意前,自己不能暴露兩人的關系。雖然他也很想告訴全世界音樂女神是自己的女人,但這樣會對她的事業有影響。自己不能太自私。

    “林楓,你別誤會。我們不會認定你和沈漫歌就一定是情侶關系的。你也可以在訪談中表示你和沈漫歌什麼關系也沒有啊——哦

    瑰花真漂亮,和沈漫歌的形象很搭配。你還真懂得I米樂笑眯眯地盯著林楓手里的話說道。後面一句話明顯又是一句威脅的話,自己在會場門口出現,手里捧著象征愛情的玫瑰,再經記者的妙筆一加工,明天自己又要上頭條了——

    “好吧。我有時間會接受你們的采訪的。”林楓拖延地說道。

    “不。不是你們,是我。你要接受的是我的采訪。不是有時間,是一定要有時間。咯咯,我要記下你的手機號碼,不能讓你跑了。”女孩兒從口袋里掏出一個小巧玲瓏地手機,大眼楮眼神期待地看著林楓。

    林楓無奈,只得報出了自己的手機號。女孩兒當場就打了一次,林楓的口袋里傳來手機響聲。林楓暗自慶幸自己沒有謊報一個手機號出來,現在的女人還真是聰明。女人的智商越來越高,男人的日子也越來越不好過了。

    “咯咯,謝謝你了林楓。我會給你打電話的。你不許把號給換了。要不然我就把今天的事給報出來。我手里可還有你手捧鮮花的照片哦。如果你答應接受我的專訪的話,這些照片我就不交到報社,自己存在電腦里欣賞。”

    說完話,想起自己最後一句話有些曖昧,米樂的臉微微有些紅。但一瞬間就被笑容淹沒。米樂對著林楓擺擺手。笑著說道︰“好了,我要去等你女朋友出來咯。你可以繼續在這兒等著送花。放心吧,我不會揭露你地身份的。”

    米樂跑到了那一群記者面前,還對著林楓笑了笑。林楓想了想,還是捧著花留下來了。都被人家發現了,再不讓佳人感動一下,自己來的也太不值得了。

    都說等待一個人是幸福的。這話純粹是瞎扯蛋。大半夜的,站在寒風里幾個小時。你試試是什麼感覺。冷林楓還有扛的住,可餓了林楓是真的扛不住了。正準備去找點兒吃的東西時,米樂端著兩個飯盒過來了。

    “林楓,我剛才去買宵夜,順便給你也買了一份。來,趁熱吃了。看。姐姐對你好吧。”米樂笑著把其中地一份食物遞給林楓。

    林楓也不道謝,反正她是有求于自己。把玫瑰花放在旁邊的地上,然後雙手打開盒蓋,里面傳來熱乎首的魚丸味道。

    “南方的小吃,你看看習不習慣。我覺得還不錯。”米樂嘴里塞了一個魚丸,小嘴撐的圓滾滾的,樣子極其可愛。

    林楓用筷子夾了一個塞進嘴里,一股熱浪撲來,燙地舌頭生疼。但魚丸的味道確實不錯。

    “嗯。很香。”林楓邊吹氣邊說。

    “咯咯,喜歡就好。我還怕你不習慣呢。”米樂突然指著林楓的樣子大笑起來。“林楓。你可真搞笑。有你這麼送花的嗎?一點兒誠心都沒有。人家送花都是站在那兒一動不動幾個小時,不吃飯不喝水。你倒好,為了一份魚丸。花都被你丟在地上了。”

    林楓看看地上的花,再想想自己蹲在地上吃魚丸地樣子,還真有些上不得台面。當然,林楓同學對面子那種不能吃不能穿又不用當錢使被國人當作寶貝捧的高高的東西是不屑一顧的,撇撇嘴說道︰做表面功夫的。就如佛家一些人的信仰一般,嘴上無佛,心中有佛。愛情也是一樣,表面不愛。其實心里是很愛地。你說的那種人不見得在自己地老婆受人欺負時挺人而出的,而誰敢對我地女人。我非——剁了他。”

    米樂听林楓說的有趣,咯咯地笑了起來。“被你這麼一番胡攪蠻纏,我怎麼還覺得挺有道理的。”

    “沒有道理的話我從來不說。”林楓一本正經地說道。

    “——”

    時間越來越晚,沈漫歌還沒有出來。林楓忍不住掏出手機給沈漫歌打了個電話。

    “喂,漫歌,在那呢?”林楓假裝漫不經心地問。

    “在體育館呢。正準備回去。你在那兒呢?聲音有點兒吵。”沈漫歌柔柔的聲音傳來,給在寒風中傻乎乎等待的林楓一些溫暖。

    “哦,我在回去的路上呢。順便來超市買些東西。你就要回來了?”林楓掩飾地說道,從電話里,確實能听到一群人的走路聲。

    “是啊。就要回去了。真是麻煩,這麼晚了還有很多記者在。本來想從後路走呢,沒想到那兒被堵地死死的。”沈漫歌有些疲憊地說道。

    “啊,你要從後門走了?”林楓著急地問。主啊,幸虧打了個電話詢問一下,不然沈漫歌從後門回去了,自己等到明天早上也不見人出來啊。

    “沒呢。本來想從後門走地,可後門人太多了,好像他們都猜到我從後面出去。現在正改往前門走。”

    “哦。那就好。可是前門——”林楓本來是想說前門也有很多記者的,但這樣等于是暴露自己的位置。驚喜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給人“驚”,然後才會喜。

    “那就好?什麼意思?”沈漫歌追問道。

    “哈哈,沒有。我買了好多你喜歡吃的東西。寶貝,快點兒回來。零食在桌上,我在床上。”林楓厚顏無恥地說道,引出那邊咯咯地笑聲。

    林楓收了電話,準備彎腰去撿旁邊的玫瑰花時,嘎吱一聲,一只腳重重地踩在了上面。然後又一雙腳,又一雙腳。十幾雙腳踩過去之後,花已經不是花了,成了花泥。

    林楓憤怒地站了起來。努力沖沖地向那群絲毫沒有道歉意思的家伙沖過去。

    ***,道歉也沒用。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2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1節、我送不了,你也別想送
    林楓憤怒了,自己準備了大半晚上的“浪漫”被這群混蛋一人一腳給踩沒了。更生氣的是他們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一群人熟視無睹地往前走。好像有什麼急事的樣子。

    這群人共有十二個,林楓只瞟了一眼就查清楚他們的人數。每個人都是西裝革履,打著淺紋領帶,走起路來恥高氣揚不可一世的樣子。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人,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樣子很古板,也穿著黑色西裝,但布料明顯比其它人高出不少個等級。里面的襯衣扣和外面的西裝扣一絲不拘地扣著,打著淡黃色的領帶,顏色較其它人稍微亮麗一些。男人懷里捧著一簇百合花,數量上比林楓的花是多多了,有將近百枝的樣子。茂密地擁擠在一起,非常壯觀。

    林楓氣呼呼地站起來要去找麻煩時,被旁邊的米樂一把抓住。︰“林楓,算了。他是三井,你爭不過他。”

    林楓掙脫米樂的手,氣呼呼地說道︰“我管他三井還是四井,敢踩我的花,揍死他個王八蛋。”

    “可是他們人多,你打不過。會吃虧的。”女孩兒滿臉著急的樣子,拉著林楓的衣袖不松開

    林楓拍拍米樂抓住他衣袖的小手,感受著那雙手的滑膩和冰涼,笑著說道︰“放心吧。我很能打地。”

    “可是他們人多啊——林楓。先讓一讓吧。三井的來頭很大。”,米樂沒有覺察到林楓在佔她便宜,仍然是一臉著急的樣子。

    “我也很有來頭啊。”听米樂這麼一講,林楓也留下了心。林楓同學不是莽夫,他的座左銘是“打的過明著打打,打不過偷襲打”。但知已知彼,才能百戰不殆,能知道對方的資料當然更好。

    林楓笑眯眯地轉過頭。看著米樂問︰“那個什麼三井的是什麼來頭?”

    “他是日本第一財閥三井家庭的第二繼承人,名字叫做三井俊。是沈漫歌小姐地歌迷。這次沈漫歌小姐開演唱會,他也特意從日本飛過來參加。前幾天就到了,還在機場接受我們的采訪了呢。”米樂把自己所知道的消息告訴了林楓,拉著林楓的衣袖依然沒有松開。顯然,他對林楓這場戰斗一點兒都不看好。她也是才調來香港工作不久。對前段時間林楓在香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事跡並不知道。

    “什麼?”林楓瞪大了眼楮。“你的意思是說他跑來打我老婆地主義?——那花也是送給我老婆的?”

    米樂听了林楓的話,眼楮亮了起來。“林楓,你可算承認你和沈漫歌小姐的關系了。難道你們已經結婚了?是什麼時候的事?”

    林楓知道自己失言,但這不是他關心的事了。他最關心的是那個三井丑男。林楓指著那個走走路來像個移動的僵尸似的家伙,滿臉不悅地表情︰“他是一個小日本,懂什麼中國歌曲啊?擺明了是看沈漫歌長的漂亮就想入非非。我對日本人很了解,那是一個以下面那根骯髒地玩意兒為圖騰的民族——抱歉,我說髒話了。地習慣。

    米樂掩嘴笑了一會,繼續勸道︰“他現在主要負責亞太方面的業務,精通中文和中國文化。還真能听懂沈漫歌地歌。你不知道音樂是不分國階的嗎?林楓。算了吧。一捧花而已,不然我給你再買一把吧。別生氣了。和那種人生氣不值得。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弱肉強食,有錢人總是能輕易的把我們踩在腳下。這種事我見的太多。也經歷的太多,都麻木了。”

    說到最後,米樂的語調有些悲傷。好像是想起什麼不好的事。

    林楓笑著說道︰“米樂,謝謝你的魚丸。很香。正如你說地那樣,那些人在習慣把別人踩在腳下的時候,也應該做好被踩地覺悟。我去踩他們去。放心吧,我很正常,沒有把握不會去自討沒趣在這麼多記者面前丟人。這不是為了我的面子。而是為了我的女人。我要向她證明,我是踩人的。不是被踩的。”

    米樂還待再勸,林楓已經在步轉身朝著三井那群人站立的方向走去。他們站的位置立體育館大門非常近,可能是想第一個見到沈漫歌。十幾個保鏢包成扇形把那個三井圍在中間,小心翼翼地樣子。

    林楓冷笑了起來。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看這場面,這個家伙應該得罪了不少人。人品還真不是一般的差啊。

    林楓徑直到走到三井面前,笑著問道︰“你們是日本人?”

    一群人的眼光唰地一下轉移到林楓身上,林楓一點兒也不懼,一幅無所畏的樣子,倒把旁邊不遠處的米樂嚇了一跳。其實兩人也是第一次見面,沒有什麼一見鐘情,也沒有什麼心動的感覺,就是因為他是自己想要采訪的目標,當然,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大家都是火黃子孫。在香港遇到一個能和自己講普通話的人,感覺很親切。

    “你是誰?“三井旁邊一個戴著眼楮的中年男人看著林楓問道,語氣很不善,對林楓跑過去打擾他們很不滿意。

    “別管我是誰。你們剛才踩了我的花,準備怎麼賠?”林楓的腦袋昂的高高的。別人傲氣,他要比別人更加的傲氣。別人昂著腦袋,他昂的比別人更高——天上的星星真漂亮啊。

    “哼。你也配給沈小姐送花?你們中國人最缺少的就是自知之明。”那個叫三井的男人用一字一頓很古板的腔調說著普通話,不屑地看著林楓。

    林楓明白了,這個王八蛋是看到自己的花放在地上故意踩上去的。本來還顧忌到沈漫歌的面子不想把事情鬧大,但現在卻真的想狠狠地揍他一頓。

    “三井,你在我們中國人的地盤就敢這麼囂張?”林楓冷笑著問。

    “一個沒有血性只知道卑恭曲膝對自己的同類狠下殺手見到外國人就膝蓋發軟——連貧窮的非洲男人都讓你們國家的女人趨之若鷺。在這樣低劣的種族面前,我有什麼理由不囂張?”三井滿臉譏諷地說道。

    “你很了解中國文化?”

    “研究過一段時間。只是這個種族讓我覺得惡心。就放棄了。”三井遺憾地說道。

    林楓笑著搖搖頭。“在沒見過你們之前,我看的全是不穿衣服的日本人。現在見了個穿衣服的,比較一番,覺得你們還是不穿衣服的好。我做回好事吧,幫你把衣服給脫了。”

    林楓懶得和這個白痴廢話了,笑眯眯地朝著那個三井靠近。有兩個保鏢立即擋在

    面,其它人卻一幅無動于衷地樣子。好像對自己的I心。

    林楓正要動手時,體育館門口突然響起一片喧嘩聲。記者手里的相機不停地閃爍著,一群激情勃發地青年男女大聲地呼喊著沈漫歌的名字和各式各樣的口號。沈漫歌在一群人的簇擁下從體育館走了出來。

    三井撇了林楓一眼,用手整理了一下領帶,捧著手里的花滿臉笑意地朝著沈漫歌出去。

    林楓要上前攔截時,那兩個保鏢身體橫了過來擋在他前面。

    那些幫忙在沈漫歌前面開道的工作人員雖然隔開了記者和歌迷,但是看到在一群人簇擁下抱著花走過來的三井俊,卻不知道是攔截還是任他過來了。一起回頭看著跟隨沈漫歌一起走出來的男人。那個男人搖了搖頭,三井便橫行無阻地走到了沈漫歌面前。三個黑衣人一言不發地護在沈漫歌地後面和左右兩邊,隨時提防著來自各個方向的襲擊。

    “沈小姐,多日不見,風采依舊。”三井俊看著面前這張令自己魂牽夢繞的俏臉,贊美道。雙手捧上那一簇百合花。

    沈漫歌正在猶豫自己要不要接下這些話時,旁邊伸過來一雙手。一只手掐住三井地手腕,另外一只手輕易地接過三井手里的手,拿到鼻子面前聞了聞。“嗯。好臭。”

    說著。把那些花丟到地上,一腳踩了上去。

    等在旁邊地記者一看到有兩男爭女的新聞,一個個興奮地像發情的公貓和母貓。眼楮亮堂堂的,對著處于人群中心的三個人拼命按動著快門。

    連米樂也是一邊替林楓替心,一邊對著林楓拍下一張又一張特寫。這樣的好新聞怎能錯過?

    三井滿臉鐵青地轉過頭,正對上林楓那張得意洋洋地臉。回頭一看那兩個負責攔截他的保鏢,兩人正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甚至連身上的衣服都被人劃開了,露出赤裸地胸膛和跨部的一團黑乎乎的毛發——寒風一吹。便輕舞飛揚。

    三井的眼神斂了斂,他不是笨人,不到一分鐘解決掉自己身邊兩個保鏢,這樣的人能是普通人嗎?雖然生氣,但他反而平靜了下來。

    “你這是犯罪行為。我希望貴國法律給我和我的同事一個公道。”三井看著林楓恐嚇道。看他地衣服不像是有錢人,那就用自己的身份像他們中國的官員進行施壓好了。反正他們喜歡干這種事。自己人解決自己人。而且干淨利落地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送不了,你也別想送。還有,別拿那一套來威脅我。信不信我也把你剝的光光的,讓你對著這些記者現場表演一場脫衣舞?”林楓笑眯眯地問。

    三井不知道這個年輕人是什麼來頭,但看到他有持無恐地樣子還真不好做下判斷。想了想,現在並不是與他沖突的時候,歉意地對沈漫歌說道︰“沈小姐,抱歉,今天被人打擾了我們的雅興。有時間我再來探望。”

    三井等了一會兒,不見沈漫歌回應。笑著點點頭。轉身帶著一群人離開了。他身邊的一個男人在轉身的時候和沈漫歌旁邊地一個男人互視一眼,這一點兒被林楓捕捉到了。看來這個三井能隨時掌握沈漫歌的行蹤。並且能卡點卡地這麼準時的出現在門口,是這個內奸幫忙了。

    這些在藝人身邊工作地人有時候和老的性質差不多。但他賣誰都行。就是不能出賣自己的女人。林楓心里打定了注意,要讓他吃一番苦頭了。

    沈漫歌和林楓對視一眼,兩人都沒有說話。有車開了過來,一個黑衣人快速上前打開了車門,沈漫歌對著外面的記者和歌迷們揮了揮手上車了,林楓和米樂揮了揮手,跑到停車場去取自己的車。心里有些郁悶今天的驚喜送的真是失敗。驚是有了,喜在哪兒?

    想了想。還是給李澤明打了個電話。沒想到才響兩聲,那邊就有人接通了。

    “喂。林楓?”電話那邊傳來李澤明清晰地聲音。

    “哈哈,是我。李大哥還沒睡覺呢?”林楓笑著問候。自己來香港了還沒給他和刑恆基打過招呼,心里倒挺過意不去的。

    “沒有。還在看一份資料。林兄弟在那呢?香港?”

    “哈哈,是啊。我才過來,想著得趕緊給你打聲招呼。不然你不罵我才怪。”林楓哈哈地笑著說道。

    “這倒是。我猜測你這兩天應該會過來。沈漫歌地演唱會就要開始了,你怎麼能不來?呵呵——我可是要向林兄弟討幾張票啊。”

    “李大哥笑話我了。你還用什麼票啊?憑你那張臉進場就免費。誰敢收你的票啊?”林楓笑著打趣道。雖然接觸地時間不長,但李澤明的人品還是讓他覺得很不錯,所以兩人的關系也不錯。

    “呵呵,這麼晚上打電話來拍我馬屁肯定有什麼事。說吧。“李澤明在那邊笑著問道。

    “也沒什麼事。就是來了問候你一聲——對了,李大哥,我今天在體育館門口發生了點兒事,你幫我給幾家媒體打聲招呼。能不登的就不登了。”繞了半天,林楓終于說明了來意。

    “呵呵,知道你是無事不敲門。行,這點兒小事交給我了。”李澤明豪爽地答應了。

    掛了李澤明的電話,林楓發動起自已的車子,跟在沈漫歌的車後面往回駛,又撥了一個電話。很簡單地說了一句話就掛了。“幫我查三井俊和三井集團的資料。”

    車子一前一後地駛進了沈漫歌的別墅,林楓以為沈漫歌肯定會生自己的氣時,沈漫歌卻滿臉笑容地走到身邊,輕輕地拉起他的手。

    “林楓,那麼晚了你怎麼跑那邊去了?”沈漫歌柔聲道。

    “我是去接你的。還買了玟瑰花。本來準備給你個驚喜的。可被那個三井小丑給破壞了。花也被他們踩爛了,所以和他們發生了些沖突。漫歌,對不起。”林楓伸手撫摸著沈漫歌讓天上明月羞的抬不起頭的俏臉歉意地說道。

    沈漫歌的演唱會這兩天就要開始了,全世界媒體的眼光都盯在她身上。她的壓力可想而知。自己本來去接她是想給她個驚喜,讓她的心情放松一些。可沒想到又發生這樣的鬧劇。本來按照林楓的性格和對那群日本人的痛恨,林楓是不會輕易饒過他們的。這次竟然放任他們從自己面前離開,也都是為了沈漫歌而忍耐。幫不了她什麼忙,但是他也不想給她添麻煩。

    沈漫歌輕輕地靠在林楓的懷里,臉色有些疲憊,但樣子依然甜美動人。“我知道。我今天晚上很開心。

    月色如水,澆在院子里緊緊依靠的一對男女身上。整個畫面便變的唯美夢幻起來。那幾個保鏢早就各自閃開了。保鏢守則的第一條就是︰需要他們的時候要以最快的速度出現,不需要他們的時候要以最快的速度消失。

    “這就開心了?還真是容易滿足呢。”林楓摟著沈漫歌的香肩,笑著說道。

    “嗯。女人就是很傻的動物。不喜歡的人送再貴重的東西都不會看一眼,喜歡的人什麼都不送,說幾句話也是開心的。雖然今天晚上我沒收到你的花,但是你能去接我就讓我很開心了。而且——咯咯,我看到你眼里的醋意。沒想到你也會為我吃醋呢。”沈漫歌抬起頭看著林楓的眼楮,滿臉盛不住的笑意。

    林楓重重地拍了一下沈漫歌翹挺地臀部,假裝生氣地說道︰“趕緊坦白,那個三井是怎麼回事?什麼時候出現的?”

    沈漫歌被林楓一巴掌拍的驚呼出聲,祥怒地瞪了林楓一眼,笑著說道︰“他是幾年前就認識的。當時我剛剛出道,他找我代言他們家族的廣告,我拒絕了。然後就認識了。他偶爾到中國來談生意時,也會約我,我都拒絕了。他表現的倒也中規中矩。沒想到今天他會出現在體育館門口,讓我也非常吃驚。”

    “他們家很有錢?”林楓吃醋地問道。

    “嗯。”沈漫歌點點頭。大眼楮狡黠地看著林楓郁悶地表情。

    “管他有錢沒錢,敢搶我老婆地一律亂棍打死。”林楓眯著眼楮笑著說道。心里確實在盤算著自己應該如何對付那個說話總是昂著頭的家伙。

    “誰是你老婆呢?我可沒答應嫁給你。“沈漫歌從林楓懷里直起身子,提著包向屋子里走去。

    林楓追過去,一把把沈漫歌從後面抱起,笑著說道︰“原來你還不是我的老婆啊?好吧,那我們去把生米做成熟飯吧。”

    “救命啊——”沈漫歌掙扎著,卻——

    今天晚上比林楓更加生氣的是三井,他沒想到在這個國家還有人敢這樣對待自己。以前。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一些商業巨賈,當自己報上自己的家族時,他們的態度會發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這是一個缺乏自信地名族,他們總是以為別人的是最好的。所以一味的崇洋媒外導致自己的信仰和文化大幅度流失。

    當有一個人敢和他針鋒相對時,他先是覺得很有趣。然後便開始派人收集那個男人的資料。手下地辦事效率很高,僅僅憑借一張照片便在一個小時之內收集到了有關那個男人厚厚一本的資料。一頁頁的翻下去。才知道今天自己確實是很幸運的。他想象到過這個男人的背景,但沒有想象到他的背景會如此強大。

    現在怎麼辦?放棄?不,那不是大和名族的精神。

    他要做的就是躬下身子,緊緊地潛伏在水下面。如果需要的話,他甚至會親自登門道歉。就像捕捉獵物的眼鏡蛇一樣,靜靜地等待一個機會,然後一擊斃命——

    “你感覺怎麼樣?”林楓笑著問懷里赤裸著身體地沈漫歌。

    “嗯。好像沒有以前那麼累了。”沈漫歌受不了林楓那種眼神,躬著身子,想把腦袋往被子里鑽。

    “哈哈,我就說嘛。這個是秘密寶貝。只要你照著我說的做。再大戰幾百個回合也不會覺得累地。”林楓開心地笑起來。本來沈漫歌要開演唱會了,他是不忍再折磨她的。可一抱著她軟綿綿地身體。自己就情緒失控了。天知道沈漫歌脫下那層包裹的衣服後樣子是多麼的唯美誘惑,恐怕神仙見了也會動心。所以就照著師叔教他的方法在沈漫歌身上試了試。果然大有效果。

    “是哦,那這個秘密寶貝是從那兒來的呢?”沈漫歌剛剛伸進被窩里的腦袋又探了出來,大眼楮一眨不眨地看著林楓。

    “——是路邊一個野和尚給的。”林楓隨便給出了一個武俠故事里經常出現的答案。

    “哼。”沈漫歌知道他撒謊,張開小嘴,一口咬了下去。

    兩人正在床上胡鬧時,林楓地手機再次響了。不由得有些暗怪自己昨晚忘記關機。

    摸過手機一看,是黃靈兒的手機號碼。林楓心里暗叫糟糕,難道黃靈兒也來了?這下麻煩了。一個女人就夠麻煩了,現在有林師叔、唐佳怡、沈漫歌——再來一個和自己關系曖昧地黃靈兒。這次不好應付了。女人那麼多。怎麼陪的過來?干脆買桌麻將讓她們自己玩得了。

    “喂,靈兒嗎?”林楓撇了一眼,接通了電話。沈漫歌靜靜地趴在林楓的懷里,沒有吭聲。

    “嗯。林楓,我到了香港。”黃靈兒的聲音里有壓抑不住的喜悅。

    “你一個人來的?”

    “不是。還有我媽媽和弟弟。他們也想來看沈漫歌的演唱會。”

    “你們現在在那兒?我去接你們。”

    “不用了。我們現在已經住進酒店了——林楓,你能幫我一個忙吧。”黃靈兒在那邊沉吟道。

    “哈哈,說吧,什麼事,我一定幫忙。”林楓笑呵呵地說道。他們住進酒店也好,不然自己再把黃靈兒帶過來,誰知道兩個女人會不會吃醋呢?沈漫歌雖然表面上溫和嫻淑跟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女神是的,可她畢竟也是女人啊。就真的對其它的女人不在意?還是要上心些為妙。

    “我們來晚了,沈漫歌的門票全部都售空。我跑了很多地方都沒找到。你能幫我買三張門票嗎?”

    林楓左手在被窩里撫摸著沈漫歌的乳峰,看著她嘿嘿地笑起來。“沒問題。你把地址給我,我很快就給你送過去。”

    掛了黃靈兒的電話,林楓看著懷里的沈漫歌,開始琢磨著自己是不是要去做黃牛黨了。听說那個行業很有錢途的。

    林楓在演唱會的前一天沒有休息,帶著殺手科的成員開始勘測體育館的各項設施和安全保障體系。他可不想自己的女人在這場演唱會上出現什麼意外。

    在萬眾期待下,音樂女神沈漫歌出道以來的第一場演唱會終于在香港紅堪體育館拉開了序幕!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3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2節、女神演唱會
    沈漫歌是中國音樂界的女神。這一點現在還沒有人質疑。她此時已經到達了音樂世界的顛峰,沒有人能與之匹敵。

    而天空娛樂公司更是狂妄無比地把沈漫歌演唱會地名字稱作為——女神演唱會。在報紙電視電台網絡的宣傳,都是用這簡潔大氣的五個字,甚至在前面連演唱者的名字都沒有加上。中國的音樂女神只有一個,那就是沈漫歌。

    這不僅僅是中國藝術的一場演唱會,也是世界性的一場演唱會。沈漫歌的歌迷不僅僅包括中國和亞洲一些國家,甚至歐美一些國家也有大批的粉絲。從這次演唱會的到達人數以及那不同的膚色就能看出來。演唱會是在香港紅堪體育館舉辦,一萬二千張門票在發售三天內既被現場搶購電話預購和網絡購票三個途徑銷售一空,門票價格是其它一線天王天後在三至五倍,但沒有一個人覺得貴。據說地下的黃牛票都炒到五千塊一張,還有價無市。

    發售三天一萬二千張門票就被搶購一空,這成了音樂樂壇的一個奇跡。特別是現在娛樂事業不景氣的情況下,沈漫歌此舉無疑是逆天行為。這個消息很快就被香港媒體驕傲地公布出去,他們為香港有一個沈漫歌而驕傲。雖然各地的歌迷知道票已經售空,但仍然源源不斷地從各地涌到香港。他們抱著希望而來——也許。還會有一張票呢?在地上撿一張也說不定。這樣地局面只有在舉辦奧運會城市或世界杯的城市才曾出現過。而現在又一次在香港出現,僅僅是因為一個藝人的演唱會。

    香港的各大中小型賓館酒店便預定一空,達到了驚人的百分之百的入住率。這是多年以來不曾發生過的事情。這座不算大的城市一下子涌進了十幾萬地人口。他們只有一個目標,為了沈漫歌而來。香港的餐飲業、旅游業、以及其它的一些附帶產業短短數天時間內翻了數翻。香港政府樂不可支,甚至私下里和沈漫歌的經濟公司天空娛樂商量——能否讓沈漫歌在香港多舉辦幾場演唱會?這個要求很快遭到天空娛樂委婉的拒絕。物以稀為貴,一個地方舉辦那麼多場,會引起很多人的審美彼勞,對沈漫歌地發展不利。二、就算繼續舉辦。也不能在這個時候說出去啊——

    在幾個月前沈漫歌公布將要舉辦自己的第一次個人演唱會時,整個媒體世界就開始瘋狂的炒作。這是近段時間內和“無名氏”一樣最受公眾觀注的新聞。無名氏因為有人不斷地制造加溫和人物的隱密性而持續火熱,沈漫歌則是憑借自己恐怖的號召力以及全球“漫式歌迷”不斷的舉辦各類慶祝活動而吸引媒體的眼球。而且,找新聞自然是要找大明星的新聞。還有那個明星比沈漫歌更具有人氣?沈漫歌持續幾個月成為各大媒體的焦點,穿件衣服、換個發型、頭上戴得那根白玉稽、穿鞋忘記穿襪子、沈漫歌地著裝時尚、沈漫歌的美容時尚、沈漫歌教你做瑜珈、沈漫歌今天來大姨媽——

    凡是與沈漫歌稍微沾邊或者想辦法能沾上邊地,都被媒體放在顯眼的部位大肆宣揚。這倒讓天空娛樂高興地不得了。其它明星開演唱會是百萬的廣告宣傳費是少不了的,而沈漫歌一分錢不花,還有不少媒體主動打來電話要買獨家新聞——這也讓天空娛樂高層開始憂慮起來,沈漫歌是個棵搖錢樹,也是公司的財神爺,可惜的是當年和她只簽了六年合同。現在已經過了四年,還有兩年合同期滿,那樣的話,公司再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留得住她?天空娛樂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公司,這沒錯。可是現在不僅僅是要和國內地娛樂公司爭,還要和一些國際公司爭。好萊塢對她是覬已久。已經公開或者私下多次發出邀請,還有日本、韓國、台灣——

    美國《時代周刊》第三次用沈漫歌的照片做封面。並這樣評價沈漫歌地這場演唱會︰“——我們以為,除了好萊塢和貝克漢姆,沒有人能這樣吸引全世界的眼球,那個中國女人也同樣做到了——”

    大量的國內國際媒體涌入香港,大街小巷地竄著,把自己見到打听到的猜測的新聞通過各種渠道傳回去。女神演唱會還沒有開始,已經有三十多個國家的電視台和天空娛樂簽署了現場轉播權。僅這一筆錢就是個天文數字。還不包括門票的收入和後期的碟片發行廣告等收入。初步估計,沈漫歌一場一萬二千人的個人演唱會。實現總利潤將突破十億元人民幣。

    當然,這次演唱會發展到這樣的規模。香港政府和警方也不得不特別注意。僅派來紅館內部和外圍維持秩序的警察就有五百多名,整個警察系統奉命待令。要知道,還有數萬沒有票的歌迷在大街上和紅館周圍游蕩,誰知道會不會出現什麼暴力事件。現在全世界的眼神都注視著這一場演唱會,如果這一場演唱會都辦砸了,誰還敢把其它的世界級賽事搬到中國來?

    林楓再次和布置在外圍的殺手科成員聯系了一遍後,這才轉過臉和身邊眾人聊天。這是一間獨立的vip大包間,唐佳怡、李墨、黃靈兒、黃靈兒的母親、弟弟,還有安李安好父女倆都坐在這里面都不顯擁擠。

    現在演唱會還沒開始,沈漫歌還沒有出場,會場里嗡嗡地聲音不絕于耳,吵成一鍋粥。一些角落里還時不時地響起一批整齊劃一的口號聲。全球漫式歌迷會的大幅條幅穿兩條

    被掛在牆壁上,長達二十多米,非常醒目。大冬天I卻一點兒也不覺得寒意。甚至有人還在脫外套。

    坐在林楓身邊的唐佳怡看著台下的一切,眼神有些迷茫。林楓笑了笑,趁別人不注意,悄悄握住了她的手。他知道這小丫頭在想什麼。

    果然,感覺到林楓手心的溫度,唐佳怡從沉思中回過神來。“楓哥哥,你說我能超越漫歌姐姐嗎?“

    又一陣歌迷瘋狂的口號傳來,林楓也有一陣的恍惚。想起小妮子還在等著自己的回答,眼神溫柔地看著她,堅定地說道︰“能。”

    “原來我也覺得我能,可是現在我覺得好難啊。”唐佳怡悠悠地說道。

    “小怡,在我心中,你一直是最優秀的。”林楓更加大力地握緊唐佳怡地手,仿佛是為了印證自己說的話。

    唐佳怡笑著點點頭,眼神又一次投向下面那個嘈雜的世界。

    李墨在對面笑著說道︰“漫歌這次的演唱會倒是大手筆。香港數年難得一見啊。其實我感覺應該在露天舉行的。漫歌的聲音在露天里更有穿透力,也更加感人。”

    “嗯。等到把她挖到咱們公司時再照李老師的想法去做。”林楓笑著接道。

    “哈哈,我等著那一天。還有小怡——我李墨這輩子算是活值了。”李墨有些感嘆地說道。自己地徒弟取得今天的地位|也臉上有光啊。中國人講究桃李滿天下。其實,真正能做到桃李滿天下的老師能有幾人?歪瓜劣棗一大筐還差不多。倒李墨卻是收一個精一個,每個人的成績都非同一般。

    林楓正要拍幾句李墨的馬屁時,包廂門再次被推開。李澤明刑恆基兩人走了進來。看到包廂里的林楓,兩人一起笑著張開了手臂。

    “呵呵,林兄弟倒是來的早啊。”李澤明眼神微笑著與在場地人一一對視,然後笑著和林楓的手握在一起。

    “我是無業游民,自然來的早一些。李大哥日理萬機。那能和你比。”林楓笑著說道。一段時間沒久,也愈發的感覺李澤明親切。自己離開香港後,所有擦屁股的事情都交給了林師叔,他在旁邊幫了不少忙。沒有他和刑恆基的鼎立相助,楓林國際也不可能這麼快走入正軌。僅人力資源櫃架地構建都需要一個很漫長的階段。

    “哈哈,林兄弟這樣說可就是謙虛了。別人不知道。我可是知道你底細的。”李澤明假裝生氣地說道。

    “林兄弟,你也太不把我當朋友了。來了也不打個電話通知一聲,還是剛才李大哥說你來了,我才知道。”胖乎乎地刑恆基跑過來給林楓一個熊抱。林楓抱了他公司的大忙,他一直對林楓是感激在心。“哈哈,確實是我的錯。晚些我請客,咱們兄弟幾個去喝一杯。”林楓笑著說道。然後又把這這個公子哥介紹給在座其它人。

    李墨和黃靈兒的母親等人也算是見過世面的人,本身的背景都不錯。但當林楓把李澤明和刑恆基的身份給說出來時,他們還是感到非常震驚。這兩個人物在香港都是一手遮天的,特別是那個李澤明。更是被神話了一般,事跡廣為流傳。而林楓卻能和這樣地兩個稱兄道弟——

    其實黃靈兒的母親這次來香港本來還有一件心事地。女兒的臉治好了。而且這次回去心情也好多了,雖然話依然不多。可看起來比以前開朗多了。黃靈兒地母親也是過來人,知道女兒的改變肯定是和那個林楓有關。所以這次黃靈兒說要來看香港演唱會,而且林楓也在這邊。自己也跟著兒子跟過來了。準備找個機會給自己的女兒和林楓撮合撮合,女兒的年紀也不小了,連個男朋友都沒有。甚至那麼多年都沒有談過戀愛——要不是知道女兒的事,她都要懷題了。

    本來她以為憑借自己家的背景,以及女兒本身的素質,那個林楓還不是一撮即合。沒想到來到香港後他一次次地給眾人打擊。現在又和香港兩大著名的公子哥稱兄道弟——原來她:.己的女兒。但看在他治好了女兒臉的份上,並且女兒也喜歡。也就將就了。現在她是怎麼也開不了這個口了——算了,年輕人的事,任他們自己折騰去吧。老人家不管了。

    李墨看著林楓的眼神也是灼灼的。本來以為現在看到的已經是極限了,沒想到他還有很多法寶沒有亮出來。李墨心里開始打起小算盤了,回頭得把藝術學院的學生再折騰幾個進來。現在的秋若若和蕭影已經成了他們的重點培養對象了,大紅大紫指日可待,唐佳怡自不必說,只要她現在站出去承認自己是無名式,立即就火了。當然,這個時候的火候還沒達到自己的理想而已。李墨甚至考慮要和林楓簽定一個《實習生輸送協議》和《學生優先擇取協議》——

    林楓每介紹一人,李澤明便親切地和他寒暄幾句。而刑恆基是典型地公子哥,性格也不像李澤明那樣平易近人。平時沒幾個人能入他法眼的,現在能挨個的和房間里面的人打招呼,也算是看在林楓的面子上。

    眾人落坐寒暄了幾句,突然台下全場的歌迷都瘋狂地揮舞著手里的熒光棒尖叫起來。包廂里的人也趕緊把視線投在舞台上。漫歌出場了。以一個極其華麗的姿勢。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3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3節、別動我的女人


  沈漫歌的出場方式很華麗。

  不是吊鋼絲從天而降,也不是坐升降級從地底下突然鑽出來,更不是在那能三百八十度旋轉的高空舞台上載歌載舞。這些都不適合她,更不適合蔓式情歌的風格。

  舞台的幕布拉開,然後是一道數字流的可視牆。隨著可視牆向左右兩邊收縮,一幅新天地映入了在場歌迷的視野。那是一幅生機勃勃的季節,藍天、白雲、青草、野花,一排排桃樹爭先怒放,那火紅火紅的顏色映紅了天空及周圍的一切——隨著一身淡黃色古裝的沈漫歌淺語低唱著在桃林中穿梭,舞台也由後向前推進,一直覆蓋原來的地面,把這幅春機勃勃的畫面展示在公眾面前。

  天空娛樂此次為沈漫歌的演唱會投入了巨資,不僅僅在宣傳、演員時裝、歌曲選擇等待方面做了精心準備,更是耗盡心機地打造了春夏秋冬四個主題舞台。這種舞台是電控設備,可以向前推進向後收攏,覆蓋原來的舞台,給人身臨期境的感覺。設計也是由美國好萊塢最著名的動畫公司承擔,畫面惟妙惟肖,而且那種青草野花以及桃花不是用電腦做出來的,而是塑料製造然後擺放上去的。

  效果是顯而易見的。一出場便給所有人一個震憾的感覺。讓人耳目一新眼前一直在亮。這種舞台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還是第一次有人用上。沈漫歌開創了一個先河。估計從今天開始,後面會有無數人模仿。

  歌迷一陣愣神後,還是全球漫式歌迷會的會員們最先反應過來。舉起手裡的條幅、海報、螢光棒開始喊起口號。

  「沈漫歌,我愛你。」

  「沈漫歌,I)U

  「古裡瓜拉,日本人是傻瓜!」(沈漫歌我愛你的日文版)

  「阿還要,你要不要。」(韓文版)

  「*—%%##*」(食人族語)——

  「漫歌漫歌,祝你快樂。」

  「蔓式歌迷,天下無敵。」

  「我們的偶像是——沈漫歌。Ye——

  榜樣的力量是巨大的,在這群瘋狂支持者的帶動下,其它的沈漫歌歌迷也開開始大呼小叫起來,並且跟著蔓式歌迷的會員一起喊著他們那千奇百怪的口號。一萬兩千人齊聲尖叫,聲音越來越大,聲勢也越來越讓人震驚,整個會場沸騰起來——一.漫歌我愛你食人族版本的時候暈了過去,有保安快速地送他出去搶救。有三輛救護車就停在體育館門口。主辦方早就算準了現場太過熱烈有心臟病的歌迷會激動的暈倒。果然不出他們所料,開場不到三分鐘已經送出來第一個。特別醫療救護小組的負責人趕緊給總部打電話,請求再派三輛以上的救護車和多名醫生過來支援——當他掛掉電話時,保安正把第兩個暈倒的觀眾給抬出來——

  沈漫歌的第一首歌就是以春天這個主題為主打的《葬花》,歌迷改編為《紅樓夢》裡面黛玉葬花的故事。而沈漫歌也身穿古裝,長髮高高挽起,後面編了幾條小辮,而她本人也極具古典氣質,一幅極具親和人的林妹妹形象很容易的就被她演繹出來。

  「今日葬花有儂知

  它日葬儂有誰知?

  今葬花人笑癡.

  他年葬儂知是誰

  試看春殘花漸落

  便是紅顏老死時——」

  沈漫歌在桃花樹下穿梭,深情地歌唱,依然是蔓式情歌的風格,聲音悲傷而具有穿透力。歌迷們的瘋狂喊叫逐漸平息,聲音越來越小,最後所有的人都沉默下來,靜靜地沉溺在沈漫歌的聲音和她通過歌詞而幻想出來的畫面裡。淒涼、哀傷,悲花傷秋,以及生生命的無奈。聞之領人黯然淚下。已有不少女歌迷開始落淚。

  包廂裡的人也沉溺在沈漫歌的聲音裡,久久的無人說話。好一會兒,李墨才感歎地說道:「漫歌又做了一次超越。原來她的音樂還有跡可尋,偶然還能發現人工雕鑿的痕跡。現在她的聲音越來越圓潤自然,是在說話,像是在講

  但就是不像在給人唱歌,給人表演。」

  李澤明讚賞的點點頭:「是啊。漫歌在音樂上的天賦真的是無人可及,每一次都能讓人發自靈魂的震撼。這首歌應該是為了這場演唱會新出的吧,真是不錯。但願能多出幾首。」

  「太漂亮了。太漂亮了。」刑恆基不停地點頭。轉過頭問一臉癡迷的林楓:「林兄弟覺得如何?」

  林楓正想的入神,唐佳怡推他才讓他驚醒,迷茫地問:「嗯?什麼?」

  刑恆基撫掌大笑起來。「哈哈,林兄弟不用回答我就已經知道答案了。從你的表情中就能看出來。今天這場女神演唱會倒是名符其實啊。」

  「他問我什麼?」林楓摸摸鼻子問坐在旁邊的唐佳怡。

  「他問你漫歌姐姐是不是很漂亮。」唐佳怡含蓄地笑著說道。

  汗!原來是這個問題。

  難道他能從自己的臉上得到答案?自己剛剛就是在想假如讓漫歌穿著現在這身衣服上床肯定很刺激——其它的~.到有穿古裝扮林妹妹的啊——

  當沈漫歌輕輕地吐出最後一個音符,歌迷們再次歡呼起來。那各國版本的沈漫歌我愛你又把現場幾個歌迷送出了體育館,住進了門口的白色麵包車。

  一曲結束,沈漫歌並沒有退到後台。依然站在桃花叢裡,微笑著看著台下的觀眾。

  「謝謝大家能來看望漫歌。我很開心見到你們。其實,我對這次的演唱會名字——女神演唱會是很不滿意的。一方面,我那算什麼女神啊。另一方面我覺得——我更想稱它為感恩演唱會。沒有你們的支持,就沒有漫歌的今天。你們為我做的太多太多,而我給予你們的又太少太少。這對你們不公平。

  感恩演唱會,這個名字才更能表達我的心聲。我能回報給大家的也只有我的歌聲和一句微不足道的謝謝。謝謝你們的一路同行,謝謝你們的不離不棄。一首《俘虜》送給大家——」

  林楓正專心致志地欣賞自己在舞台上的絕代風姿時,口袋裡的手機響了。掏出來查看,是一條短信。「發現可疑目標。」

  林楓的眼睛瞇了起來,沒想到他們還是追來了。拍拍唐佳怡的手,歉意地對大家說道:「我去下洗手間。各位慢慢欣賞。」

  和眾人告別後,林楓直接往後門走去。爬到體育館屋頂處的一個屋簷,對著趴在那兒的兩個男人問道:「怎麼樣?」

  「剛剛有一個可疑人物在後門溜躂,鬼鬼樂樂地在這周圍瞄了一會兒後,又離開了。走路的步伐很輕快,像是練過武的樣子。我們懷疑他是敵人探視的先頭部隊。」一個身體健壯地中年男人看著林楓恭敬地答道。

  「嗯。繼續監視。」林楓點點頭。又從屋頂上朝著地面的空曠處和遠處的角落掃視了一眼,笑著說道。

  「林楓向前攀爬,看到屋樑上坐著一個女人,旁邊一把長徑狙擊步槍散發出肅殺的光芒。林楓走過去坐在女人旁邊,輕輕地摟著她在風中稍微有些冰涼地腰肢。

  「冷嗎?」林楓輕輕地問。

  「不冷。」女人輕輕地把頭靠在林楓身上,微微搖頭。

  「對不起,師叔。」林楓歉意地說道。讓她去保護自己的另外一個女人,而且兩個女人都與自己有密切的關係,這樣對她不公平。本來林楓是讓她也進去欣賞沈漫歌的演唱會的,她執意不肯。她說外圍的人手本就不足,而且,沒有比她更出色的狙擊手。林楓答應了,但心很疼。

  「以後不許再對我說這種話。我做的都是我願意做的,你不欠我。我不做的都是我不願意做的,誰拿槍逼著我也沒用。」林淡妝用鼻粱在林楓的鼻子上磨擦著。

  「嗯。我只是希望我的女人不受傷害。誰也不能動我的女人。」林楓用力地摟著林淡妝地細腰,看著下面正向這邊走來的一群黑衣人說道。表情冷酷,話語森冷。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4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4節、洪門二王


  聽到林楓的語氣不對,林淡妝抬起頭,也看到了正向後門走來的一群人,嬌笑了一聲,在林楓的嘴唇下快速的親了一下,從林楓懷裡爬起來,走到了自己狙擊槍的位置,端起槍,從狙擊鏡裡跟蹤他們行走的軌跡。

  「一個、兩個、三個——一|洶洶了。看來大師伯把我的那點兒老底全賣了。他們是知道我和漫歌的關係,算準了我一定會在這裡,所以這次是要來大開殺誡了——就算是只搞些小破壞也不行——」林楓冷笑著說道。

  「他們都是些高手,好像知道我們埋伏的有狙擊手。都在刻意的尋找遮掩。」林淡妝輕聲說道。

  「不是猛龍不過江。上次他們已經死了一個廢材。這次再不拿點像樣的東西出來,恐怕會被殆笑大方的了。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我下去迎接他們。」

  林楓笑著拍拍林淡妝的香肩,身邊快速的消失在這屋頂上——

  「豐雅,你覺得林楓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一年身材短小身體卻異常結實,頭髮染成火紅色而根根豎起的男人問旁邊跟他並肩而行的儒雅男人。眼神很犀利,彷彿充滿了火藥味,隨時都是一幅要與人動手的架勢。

  「一個有頭腦的瘋子。」儒雅男人笑著答道。這是一個很英俊的男人,五官並不見得多麼精緻,甚至鼻子有些矮、眼睛有些小、眉毛也不是那麼濃,但他的氣質極好,舉手投足間成熟男人的風度便流溢出來。而且說起話來語速極慢,認真的看著你的眼神,很尊重對方的感覺。

  「有頭腦的瘋子?什麼意思?」紅髮男人有些不明白,疑惑地問道。走在兩人前面的是一群黑衣人,他們不停地做著各咱不停地閃避動作,而且靠牆很近,根據紅館與這邊形成的角度,如果他們在那上邊安排狙擊手的話,很難對他們造成什麼威脅。

  「你也是瘋子,打起架來一幅不要命的架勢。但你從來不用腦子。所以你是沒腦子的瘋子。他也是瘋子,誅殺師伯,滅長老會,並對自己的同門血腥清洗。他是一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這個人不會受世俗或者其它人的約束,行起事來肆無忌憚,成功率也極高。而且在與咱們洪門開戰的情況下還敢跑到香港看一個女的演唱會,這還不算瘋狂嗎?但是他瘋的有腦子啊。」儒雅男人抬頭看了看紅館屋頂幾個最適宜安排狙擊手的地方,嘴角溫和地笑了笑。在他們來之前就有不少人對這邊進行了勘察,對幾個重要位置也特別的留意過。所以,那些地方肯定是自己人避開的地方,不然,有三個以上的高超狙擊手,自己這邊就要損失慘重了。

  「但是他那個廢物大師伯說他不過如此啊。他說自己是遭到他們師徒的偷襲才會這樣。」邊炎奇怪地問道。他對豐雅說他是瘋子並不生氣,只是前面那三個修飾詞語讓他有些不舒服——沒頭腦。***,沒頭腦的人最恨別人說他沒頭腦了。

  「不過如此的話他會落慌而逃?偷襲?連自己的同門都會用這種手段的人才更加的讓人心悸。他還說那個林楓的手段不過如此呢,結果派出去的前幾撥人不都有去無回?沒一個人能走的出成都。」豐雅冷笑著說道。那個廢物無論扯再多的理由為自己的行為狡辯,終究逃離不了失敗者的命運。這一代的洪門少主如此睿智,怎會看不穿這一點兒?現在之所以還待他若上賓,只不過還覺得他有利用價值而已。

  「哼,那些人失敗證明他們的實力不行。而且都是洪門外圍的成員,身手有幾個能看的過去的?反正我覺得那個林楓不過如此。一個青衣門的小幫派門主而已,也敢與洪門抗爭?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這次咱們東西二王親自出山,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他。豐雅兄,我知道你是靠腦子吃飯,但咱們說好了,那個林楓交給我了。我倒要看看他有多麼的厲害,讓少主這麼看重。」邊炎滿臉不屑地說道,一幅蠢蠢欲試的樣子。火紅的頭髮在黑夜裡非常的耀眼。

  「好啊。沒問題。」豐雅無所謂地聳聳肩膀。他是無意與這個好的傢伙爭奪的,世界上多一些這樣的妙人該

  的美好啊。出來做任務都不懂得先瞭解一些對手,I砍——真不知道他這個西王是怎麼混上去的。

  一行人正往前走著時,正前方一個人影搖搖晃晃地朝著他們走了過來。那是一個清秀的少年,身材消瘦,嘴角懶洋洋地笑著,走起路來兩邊晃,像只鴨子。

  洪門這邊的人立即警惕了起來。雙手摸在了懷裡的槍上。為了保證演唱會的安全,後門通道在前面設置了路卡,沒有人能走到這兒來。而這個男人這麼大大咧咧地走過來,肯定是不簡單了。

  「你是誰?給老子滾開。」邊炎指著那個走鴨步的少年罵道。

  「滾開?我滾了你們殺誰啊?」林楓笑著問道。

  「什麼意思?」邊炎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唐刀,冷笑著問道。他不喜歡槍,反而更喜歡這邊冷冰器。當刀刃滑開皮膚的唰唰聲和刺進骨頭裡的咯咯聲音傳進耳朵,他就會更加的興奮,殺起人來也更加的瘋狂。這種聲音和女人的呻吟聲一樣美妙。

  「他就是林楓。」豐雅在一旁有些無奈地解釋道。這個傢伙有時候還真是丟人啊。

  「你就是林楓?」邊炎提刀指著林楓問道。

  「靠,剛才你旁邊那位帥哥不是提醒你了嘛。又問。年紀輕輕的就這麼囉嗦,老了怎麼辦?要在嘴上安個消聲器?林楓就是我。你們是洪門的什麼人?好像很有來頭的樣子?」林楓瞇著眼睛問道。

  「我是洪門的西王邊炎,他是洪門的東王豐雅。嘿嘿,小子,這次你可以死的瞑目了。我們洪門這幾十年來還從來沒有同時派過兩個王去執行一個任務。你讓我們破例了啊。」邊炎本來是和豐雅走在最後面的,現在邊說話邊往走前,一直走到最前方,和林楓面對面的位置。

  林楓的眼角瞼了瞼。洪門四王,天下無雙。這句口號顯然稍顯誇張,但也足見四人在江湖中的地位。洪門有個規矩,凡是新門主上位,都會選擇四個人做為輔佐。分別為東王、西王、南王、北王。其以北王最謂位高權高,然後是南王、其次分別為西王、東王。而這四個人各自鎮守一方,負責各個區域的所有事項。如果他們四人同時背叛的話,可以把門主架空。但洪門數百年來從來沒有出現過四王背叛的事情,偶爾有一個兩個背叛,但也很快就會被撲滅。

  既然和洪門開戰,又怎來對這一任的洪門四王不熟悉?這個西王名曰邊炎,一頭天然的紅髮非常顯眼,而且性格也異常暴烈,喜好殺人噬血。當然,這樣的人林楓是不放在心上的。洪門裡面也有不少這樣的人,甚至林一和林二殺起人來都不比他差。但是這個東王豐雅卻不得不讓林楓留心。雖然這個人的排名位置在四王中非常靠後,但深得現任洪門門主的賞識。聽說他和現任門主是知交,在這一次為了門主之位而內部爭鬥時,他出謀劃策立下了不少功勞。這次新任門主能順利登位,他在其中應該居首功。這應該是一個智慧型的人物,從來沒有人見過他出手,但林楓懷疑他的身手並不比他的智慧差。所以,林楓忽略了邊炎,眼神反而和豐雅做了幾次交流。

  林楓不屑地對著邊炎搖搖頭,諷刺地說道:「什麼東王西王?我只聽說過芙蓉王。怎麼,你想衝上前來是想和我單挑?」

  林楓知道這種性格暴烈地人最受不得激,他們那邊人手眾多,而自己這邊只有殺手科的二十四個人。前門還有數萬進不了場地沈漫歌歌迷,林楓怕洪門的人在裡面煽動鬧事,就派了一半的人在那邊支援維持秩序地警察。畢竟,有很多事警察幹不了,他們能幹的了。而剩下的一半人就留下來和林淡妝一起在後門佈防。雖然後門的通道已經在前面卡死,但林楓知道,這對有些人來說是沒有的。比如這一群人。

  所以,林楓想先和這個西王邊炎打場友誼賽。比賽第一,友誼第二,然後找機會把他做了。再對付起來這個豐雅也就容易些。

  「不錯。我就是來找你單挑的。」邊炎提起刀指著林楓說道。

  林楓搖了搖頭。「你還是讓那邊東王來吧,你不是我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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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5節、黃雀在後
    演唱會在繼續,現在已經進展到了夏的主題。舞台也換成了夏天的場景。海風、椰樹、沙灘、成群結隊飛起又落下的海鷗,沈漫歌穿著繡花格子長裙在海灘上行走,時不時地還從少里撿起一只可愛的小貝殼。長發和裙角被海風吹拂,那雙潔白的小腳丫時而探進海水里,仿佛受不了那份涼意又輕快地收回來——

    忘不了你黑夜里面黑色的眼

    忘不了你微笑時丑丑的嬉皮笑臉

    那首兒歌我低吟了千百遍

    每一次都附帶著想你想你突然出現在面前——

    車速越來越快

    我們越行越遠

    幸運的是你不曾離開

    你是司機你是駕駛員我們一直相伴——

    沈漫歌快樂地在海邊行走,微笑著歌唱。聲音夾雜著海浪和風聲,縹緲而又自然味道十足,讓歌迷如痴如醉。唯美地歌聲配合著那代入感極強地舞台效果,讓歌迷有身臨其境地感覺。仿佛自己也在跟著沈漫歌在行走,在後面听她歌唱,听她訴說著自己心中關于自己愛情的小故事,開心的或悲傷的,想念的或刻意遺忘的——陪著她一起開心一起難過。

    沈漫歌又做了一次顛覆。原來她地歌都是以深情路線。里面蘊涵的感情重的讓人透不過氣來。不是讓人大哭就是讓人大笑。而這首《今年夏天》卻輕快活潑了許多,淡淡的相依深深的愛戀,如夏天棉花糖的味道,含在嘴里若有若無,卻一直讓人甜到心里面——

    這首歌的作詞是沈漫歌本人。當時晚會的導演問她有沒有自己做首歌地打算。她就信口答應了。本來作詞並不是她擅長的。可那一天給林楓打過電話後,一股深沉地寂寞突然襲來,讓人透不過氣,然後她開始想念林楓。從兩人的第一次見面,一起飆車、一起逛街、一起在藝術學院的舞台上獻唱——一那首《今年夏天》便文思泉涌般寫了出來——

    李墨一邊听,手指一邊在大腿上打著拍子,滿臉驕傲地說道︰“以前。每到夏天,幾乎所有的人在ktv唱歌時都會唱梁靜茹地那首《寧夏》,估計從今天開始,她們會改唱漫歌地《今年夏天》了,這首歌真是不錯啊,漫歌嘗試的這種風格相當成功,淡淡的蘊涵著愛戀的歌詞、輕快的曲調,用她那獨有的嗓音唱出來,真是——給人很舒服的感受啊——”

    “呵呵,確實。我也是很喜歡這首歌。第一次見到漫歌姐姐唱這種風格的歌曲呢。真的很好听。”唐佳怡笑著說道。

    “李老師帶出來的好徒弟啊。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如果不是李老師,我們如何能享受到這種天籟?感謝李老師。”李澤明微笑著向李墨抱了抱拳。他對交際禮儀十分嫻熟,這點兒馬屁功夫還是有地。

    “哈哈。主要是漫歌的苗子好。師父領進門,修行看個人。他們這些孩子也都爭氣——”李墨笑著擺手推脫李澤明地夸獎,但臉上笑意卻濃地怎麼也化不開。眼神又放在了唐佳怡地身上,這孩子靈氣不比漫歌差,又有這麼好的平台,以後地前途不可限量啊。但自己要把握的好才成,要潔身自愛,千萬不能學娛樂圈的其它明星那樣。亂七八糟的——

    “奇怪,林楓上了趟洗手間怎麼還沒回來?不會掉進去了吧?哈哈——”刑恆基笑著開了個玩笑。可這一說還真引起了眾人的注意。林楓只是說去了趟洗手間。那麼久了,怎麼還沒回來?——

    “你說什麼?”邊炎提著刀就要往林楓面前沖過去。本來被自己視為一個廢物的竟然滿臉不屑地說自己不是他的對手。不砍他兩百刀,這種惡氣怎麼也出不了。

    身子剛動,卻被隨之走到他面前的豐雅給一把抓住。

    “豐雅,你干嗎?松開我。我們不是說好了嗎?這個家伙留給我。”邊炎一把甩開豐雅地手,滿臉怒氣地喊道。

    “邊兄弟,他這是故意激將你。別听他地,咱們速戰速決,一舉把他做掉,然後趕緊撤退。你忘記了嗎?香港是他的地盤。等他地人來了,咱們只能跳海游回去了。”豐雅一臉認真地看著邊炎說道。

    “激將法?哼,對他我還不屑用。你們圍攻好了,反正那個廢物也不是我的對手。還西王呢?對了,你們名次是怎麼排的?西王不是在東王的前面嗎?怎麼我覺得應該排在最後面啊?”林楓臉上不屑的味道更加濃重了。他就是要故意刺激這個性子暴烈的邊炎,能讓他們窩里斗一番最好了。笨人是用來干什麼的?被例用的。誰讓他們笨呢?

    這番話果然是刺中了邊炎的內心深處。洪門上百年的規矩都是西王的名次在東王的前面,上一任的四王也是如此,但到了自己這一代卻出現個例外。自己的地位總是比這個東王低了一頭。先不說在門派里那些人對豐雅的態度比對自己更加的謙卑恭敬,就是門主在對兩人的器重上也是截然不同的。什麼事都找他們商量,自己只是個沖鋒陷陣的份。雖然自己表面上大大咧咧地假裝不在乎,可被門下弟子以那種可憐的眼光看待,真他媽不是個滋味,心里也早就對這個東王很不爽了——

    更加可恨的是這次門主在派兩人出來執行這個任務時又特別交代,同商量,有

    事要多听听豐雅的意見——,,己的前面。而林楓這句話一針見血,更是自己一直努力回避的。現在被他揭開傷疤,也不由得邊炎大發雷霆了。

    邊炎揮刀指著豐雅以及其它想上來幫忙的門下弟子,滿臉殺機地說道︰“我要和這個混蛋單挑。誰要是敢上來幫忙,我一刀砍了他。豐雅,連你也包括在內。別怪兄弟呆會兒翻臉不認人,我可是提前給你打過招呼的。”

    “邊兄弟,你上當了。這麼簡單的道理你怎麼就想不明白?”豐雅苦笑著說道。沒想到對方的一句話就讓邊炎的反應這麼強烈。看來這家伙對自己不爽很久了。

    “我不需要想。在絕對的實力面前,一切陰謀詭計都會瓦解。我砍了他再說。”邊烈說著揮刀就向林楓沖過來。雖然邊炎是有勇無謀之輩,但身手倒真的不錯,刀風凌厲刁鑽,攻擊速度非常快,一刀連著一刀,一刀快過一刀,連綿不絕。一時間林楓竟然被逼的連連後退,洪門四大天王倒確實不可小覷。

    “我們不能讓這個家伙壞了事,殺他是主要的,但破壞掉這場演唱會也是要完成的。我不喜歡看到他的女人這麼風光。烏鴉,帶人進去。”豐雅對著身邊的一個表情陰冷臉上有條赤目驚心地刀疤的男人說道。

    “是。”那個男人應了一聲。就招呼身後地同伴一起跟著他向前移動。

    豐雅吩咐完手下,注視著正在與林楓激斗在一起的邊烈,雖然臉色平靜,心里卻是掩飾不住的怒意。“如果不是情勢需要,直接讓你死在這里好了——可恨啊,還要我豐雅給這頭沒腦子的豬掠陣。”

    烏鴉一行人剛露出個頭,砰地一槍打了過來,有一個黑衣人腿部中槍。整條腿都被狙擊槍那強大的子彈沖擊力給轟碎了。黑衣人直接暈倒。烏鴉沒有任何表情地走到他面前,小聲地嘀咕了一聲,掏出一把槍,對著他的腦袋瞄準——他們不能有小辮~|

    解決掉自己的同伴後,烏鴉再次揮手,一行人再次前行。只是這次更加的小心翼翼。雖然不時有狙擊槍子彈打在身邊。卻再沒有人員傷亡——

    一輛銀色地勞斯萊斯快速地行駛在前往紅堪體育館的公路上,這是勞斯萊斯公司為了慶祝75周年,全球只限量發行放國內市場,只有75車銷往國外。此車的價值昂貴的讓很多人窮及一生而可望不及及。不僅如此,這輛車的前後還各有一輛灰色豪華奔馳在護航,可見勞萊萊斯里面地主人非富即貴。

    “我們是不是來晚了些?”一個清冷地聲音問道。

    “沈漫歌的演唱會已經開始了。”女助手並沒有直接回答,間接地說道。

    “門口應該圍著不少人吧?我們現在進去方便嗎?”

    “已經和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官打過招呼,到時候他會安排我們進去。”女助手恭敬地答道。

    “那就好。”女人應了一聲,不再言語。

    這時,車里突然想起電話的震動聲。女助手從口袋里看了看號碼。然後把電話遞給正舒服地躺在車上手里捧著杯紅酒地女人,恭敬地說道︰“小姐。電話。”

    那是一個打扮中性的女人。上身是一件紅色的特制跑馬裝,下身是寬松的馬褲。腳下穿著一雙尖頭馬靴。頭發高高地盤發,露出修長的脖頸。那裸露出來的肌膚潔白細膩,仿若剛初生的嬰兒般。摸起來手感應該不錯。

    “誰地?”女人優雅地品了一品杯子里的紅酒,在口腔里慢慢地回味著,眼神微閉,並不急著接手下遞過來地電話。

    “是暗組的。”女助手小心翼翼地說道。依然保持著剛才遞電話地動作,手的姿勢沒任何改變過。

    “哦。”女人遲疑了一下,把電話接了過去。當她接完電話時。剛才還面無表情地臉已經盛滿了笑意。

    “來的晚來啊。錯過了沈漫歌的幾首歌雖然可惜,但卻遇到另外一場大戲。”女人一口飲盡杯中的紅酒。開心地說道。女助手把杯子接了過去。

    “暗組這個時候打來電話,一定是發生了什麼大事。而且是好事。”女秘書看到小姐高興,自己的語氣也輕松了許多。做下人的要懂得進退。太拘謹了不好,主人會以為你是塊沒有情調的木頭。太隨便了更是大忌,主人如果覺得你不尊重他,那也是你走人地時候了。所以,要隨時根據主人的情緒來調控自己地情緒。她深思時自己要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她開心時也要能和她聊幾句。

    “不錯。確實是喜事。林楓和洪門的人斗在了一起。”小姐十指交叉地握在一起,笑著說道。

    “那我們要做些什麼嗎?”女助手笑著問道。

    “當然。這次可是個好機會。我們可不要錯過。通知遠程狙擊手在附近幾座高樓上布點。要注意,小心已經有其它狙擊手捷足先登。”沉吟了一會兒,小姐再次開口︰“通知幾個幫派頭頭,讓他們召集身下身手比較好的人過來。但要保持距離,得到我的命令再沖過去。”

    “是。小姐。我們是要幫林楓嗎?”女助手好奇地問了一句。

    “幫他?我們為何要幫他?”小姐看著女助手那張俏臉笑了起來。

    “我不知道。”女助手趕緊低下了腦袋。“香港太小了啊。”小姐輕輕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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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6節、槍口對準林楓的腦袋
    邊炎的攻擊越來越猛烈,本來他以為十招之內必將斬敵首級,沒想到拼命的攻了數十招,連對方的衣角都沒有摸到——曾經摸到過,林楓在擋他一招“太極閃”時避無可避,然後撞進了他的懷里,自己那個太極圓輪的太大,收招不及,肚子被他狠狠地招呼了幾下——這是兩人的第一次親密接觸,也是唯一的一次。

    洪門的四大天王雖然是跟著少主一起新上任的,但都是洪門數萬名弟子中選擇出來的絞絞者。第一條是忠于洪門,第二條便是才智武功有一條極其優秀才行。邊炎也是靠自己的實力過“洪門鐵三關”後闖出來的西天王。他以為,在四大天王中,除了北王洪沖那個變態的家伙,其它人都不是他的對手。所以,他也一向的不喜歡動腦子,武力都能解決一切,還用那玩意兒干嗎?用它盛精子就行了。

    邊炎又是直直的一刀劈過去,林楓又朝後退了兩步。又一刀落空,邊炎大為惱火,提刀追上林楓後退的步伐,一刀快過一刀的劈來。邊炎的刀法簡潔直截,大開大闔,倒有些名家風範。林楓倒有些起了愛材之心。這樣身手高超的傻瓜能收來做小弟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啊。幾句馬屁一拍,他的腦袋瓜子就熱了,不要命地往前沖。人擋殺人,神擋——被神殺。忠心耿耿、不懂勾心斗角和背叛。是網絡小說寫手最喜歡給男主角安排的弱智型小弟。

    唉,人比人氣死人啊。自己的小弟一個比一個精明。控制起來也不容易。總是得小心翼翼地維持勢力平衡。特別是水妖那家伙,要不是小時候自己救過他的命,估計他現在鳥都不鳥自己。就是現在,讓他干沒腦子的事他也會不屑一顧。這樣的良將難求啊。樊為何比韓信的下場好那麼多?就是因為樊智商低只懂得拼殺不懂得計謀。

    可惜這樣的人才終將要死在自己的手上。林楓現在表面上一直處于下風,其實也是他故意為之。這個家伙的身手不錯,強殺的話自己也會比較耗體力,而且旁邊有個冷面狐狸在一直虎視眈眈,自己一心二用,還要保留體力來對付他,很危險。

    而自己不停地後退,而且時不時地激他兩句。邊炎越打越火,一幅拼命的架勢。林楓知道,自己的目標快要達到了。只要他再跟著自己退兩步。兩步之後,自己就毫不費勁兒地把他做掉了。

    兩步之地就是師叔狙擊槍的攻擊範圍,只要到了那個地界,自己立即反擊兩招,然後趴在地上。以師叔的槍法,一槍爆頭不是難事。單挑?多麼白痴的做法啊。傻瓜才干那種在殺人前丟給對手一雙白手套,說“我要和你決斗”的蠢事。我們有個寫手同行叫普希金,他就在這上面吃了大虧。

    邊炎又一招“撩魚式”揮來,林楓腦袋後仰,然後身體假裝站立不穩地踉蹌後退幾步。林楓已經退到了林師叔的攻擊範圍。只要他追過來,就是被一槍爆頭的時候了。林楓心里隱隱有些開心。趕緊解決掉這個白痴,然後再用自己無比牛逼地身手卻解決掉那個東王豐雅。先把他打趴下,然後再在他臉上劃兩刀,***,最討厭長的沒自己帥還一幅裝逼樣子的家伙。自己裝逼是可以的,別人裝是萬萬不能的。

    林楓在後退的時候還用腳尖踢了一下邊炎的跨部,不知道有沒有踢中他的小弟弟,但是看他呲牙咧嘴地樣子好像不太好受。對方那張本就平凡的臉憋的紫紅。連連失利已經讓他顏面掃地,想起剛剛開始自己說的話,更是有種想砍人的沖動——當然,他也一直在砍,就是沒砍中而已。

    受到攻擊後的邊炎更加的憤怒,看到林楓又後退幾步。快速地揉了揉跨部,又提著刀要追過去。一道白色人影快速閃過,邊炎剛邁出的步伐又被人拉了回來。

    是一直在旁邊觀站地豐雅。豐雅也是第一次看到林楓的出手,他也有意地看看邊炎地身手,知已知彼才能百戰不殆。他一直在旁邊留心地記憶著。可林楓反擊的很少,卻不停地後退讓他起了懷疑。難道對方的實力本就如此?

    不可能。他雖然沒有見過林楓出手,也沒有他與人決斗方面的資料,但是憑他師父的身手以及林楓以前被譽為師門百年難遇的習武奇才這個傳言而否定了林楓武功低下這個可能性。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得到林白那種心高氣傲的人的賞識?這樣的人憑什麼能當上青衣門的門主?只要邊炎這種滿腦子大便的家伙才會說青衣門是個小門派。是的,百年前他們連給洪門提鞋都不配,但近數十年來,青衣門出來幾位天資卓越的

    而且是他們最先走入都市,將古武術與現代科技結合和政治人脈上大力投資,青衣門像發酵地面團般快速地膨脹起來。現在的青衣門雖然在總體實力上不如洪門,但他的發展執勢頭卻極其穩健。不然,也不會有“北青衣,南洪門”的傳言。

    既然他的武功不錯,那他為何一直閃避而不攻擊呢?就算他武功沒有邊炎厲害,也不至于差到豪無還手能力吧?雖然他也有技巧的攻擊幾下,但是這在旁觀者看來根本就是故意為之無關痛癢。他好像一直想引著邊炎後退——

    留心了林楓動作,再看看他們年處的地形。豐雅的臉色唰地一下白了。狙擊手。邊炎已經忽略了他們的地形和對方有狙擊手這個事實。他是想把邊炎引到狙擊範圍下,然後不費吹灰吹力地將他殺死。然後再全身心地對付自己——

    再也顧不得邊炎所說的不許插手的話,豐雅飛奔過去,一把拉住已經邁出步子的邊炎。好險,晚一秒鐘拉住的就是他的尸體了。

    林楓暗自可惜。知道自己的意圖已經被這個智慧型的東王給看穿了。再想殺邊炎就難了。不過剛才豐雅突然啟動起來的速度卻讓他的眼神眯了起來。果然不出他所料,是個高手啊。身手不比邊炎差,更比林楓有些詫異的是,他和自己一樣,是個速度型的對手。有意思了。

    邊炎剛剛吃了虧,正殺的性氣,卻突然被剛剛還警告過的豐雅給拉了回來。反手一把就向豐雅劈了過去。

    “我告訴過你,不許插手。你***憑什麼管老子。”邊炎一邊對著自己的同伴揮刀,一邊罵道。他到現在還不明白的林楓的意圖。

    “他設計害你。我剛才救了你——”豐雅一邊躲閃一邊解釋,心里腸子都悔青了。真不知道救了個這樣的白痴是對是錯。

    “放屁。他一直在和我動手,設個什麼鳥計?就你他媽聰明。我都快得手了,你來搞破壞。”邊炎越說越氣,剛剛還是虛揮,現在是真的動了火氣。

    “哼,快得手?你還有臉說出來。你打了半天傷了人家的一塊衣角嗎?人家是在引你進狙擊槍的攻擊範圍之內,然後豪不費勁地做掉你——你自己想想吧。蠢才。”豐雅也有些動怒了,諷刺地說道。

    “你放屁。我怎麼沒踫到他的衣角了,我——”正在急攻豐雅的邊炎突然停手了,滿臉憤怒地看著林楓。“你想陰我?我們說好了單挑。”

    林楓笑著說道︰“我是和你單挑啊。別听那個挑撥離間的家伙,咱們繼續打。我就不信做不掉你。”

    邊炎只是腦子反應的慢,但並不是真傻。看看林楓所站的位置,再想想剛才的情景,知道豐雅說的是正確的。滿臉憤怒地罵道︰“你這個卑鄙小人,明明說好了單挑,又在背地里來陰的。虧你還是一門之主——真是不要臉。”

    “兄弟啊,你誤會我了。我是真的和你單挑啊。呆會兒有狙擊槍對準你的時候,我就會趴在地上不動手了。你只會和一個人打,不會超過兩個。”林楓一本正經地說道。

    “我殺了你。”邊炎大吼著向林楓沖過去。

    “我們一起上,趕緊做了他。”豐雅看到邊炎醒悟過來了,笑著說道。然後再次啟動自己的速度,後發先致地向林楓沖過去。

    邊炎的鋼硬猛烈,又加上剛才受了林楓擺布而怒火攻心,打起架來完全是不要命地架勢。而豐雅的速度啟動起來之後仿佛一陣風是的,在林楓的周圍旋轉,擊一招便退,和林楓打一了游擊。一鋼一軟,兩人打起了默契的配合戰。林楓有些疲于應付起來。

    場面又成了一面倒的局勢。這次是林楓落了下風——

    勞斯萊斯並沒有開進紅堪體育館,而是拐進了後門離林楓戰斗的地方不遠的偏闢角落。兩輛奔馳車仍然保持著一前一後的架勢,把那輛勞斯萊斯夾在中間,保是車里面的人都出來了,正四處的警惕著。單手進懷,遇到突發事件能隨時發起攻擊。

    那個身穿紅色外套打扮中性的小姐躺在寬敞地車廂內部,把腦袋靠在女秘書豐滿性感的大腿上,那個俏麗的女助手正在溫柔地幫她按摩著頭部太陽穴。

    小姐修長的手指在女助手黑色職業短裙遮掩不住的大腿上撫摸著,動作溫柔。女助手也是個美人胚子,前突後翹,身材極其的性感。小姐的手像是在撫摸名貴的綢緞一樣,輕輕的點過,激起女助手身體一陣一陣的顫抖。

    感受到助手的反應,小姐的手更加大膽了,往大腿上畫了幾個圈圈後,朝她的

    處伸去。然後摸到了一層棉花的內褲。內褲中間部點,凹點像一個水槽似的盛滿了水漬。小姐的手指在那凹點上上下滑動,臉色緋紅,緊咬著銀牙地女助手再也控制不住了,哦地輕呼出聲。

    “你還是處女嗎?”小姐聲音不慍不火地問道。

    “小姐。我——哦——不是了。”女助手努力地控制好自己的語言,不想讓它因為身體的強烈反應而跟著顫抖。

    “嗯。你是不是覺得我是同性戀?”小姐突然問道。

    “沒有。”女助手豪不猶豫地回答道。

    “是啊。我確實不是。我喜歡男人。也會渴望男人。有時候甚至會看A片——看那些男人得意洋洋地挺著自己骯髒的東西進入女人身體,然後兩個人一起嘶啞地叫著——特別是男人射精的時候,真的很丑陋——”小姐撫摸女助手凹點的動作沒有停,嘴里輕輕地說著。

    “嗯……咬著牙長長地拖了一個尾音,認真地說道︰“這個世界上,沒有男人能配的上小姐。”

    “是嗎?”小姐感興趣地問道。“也許有吧。但我還沒踫到。我想,當我遇到那個男人時,我會允許他把那些現在認為骯髒的東西射進我的身體里,並喜歡上他們那個時候的樣子——”

    小姐的手從女助手的跨下掏出來,在女助手剛剛松一口氣又覺得有些空虛的時候,她開始解女助手胸前的紐扣。一顆、兩顆、三顆,然後她沒有往下解下去,  玉指從那敞開的衣襟里伸進去,一把抓住女助手胸前的那一團柔軟,輕輕地揉捏起來——

    “你喜歡這種滋味嗎?感覺如何?”小姐輕聲問自己的助手。

    “只要是小姐給的。我都喜歡。”女助手滿臉緋紅,緊緊地咬著嘴唇說道。

    “是嗎?你有男朋友吧?”

    “——有。”

    “那你把他殺了跟我。”小姐依然沒有抬頭,聲音不疾不徐地說道。

    “我——”女助手沒想到主人突然說起這個,有些不知所措起來。

    “哈哈,既然殺不了他,那麼證明你是愛他的。好好珍惜吧,再堅強的女人也需要一個男人來依靠的——他是不是也經常這樣摸你?然後晚上在你身體里面蠕動?然後把那些東西射進你身體里面?樣子很丑陋?”

    “我——是——”

    “哈哈,其實,有時候我在想,男人都是一樣的。你說我還要等什麼呢?等誰?”小姐的手突然大力地揉捏女助手的胸部,女助手疼痛難受,但仍然咬緊牙關不發一聲。

    “好了。不折磨你了。”抬頭看到女助手痛苦的表情,小姐松開了放在女助手胸前的右手,坐直身體,問道︰“那邊準備的怎麼樣了?”

    “狙擊手已經到位。幾個幫派的頭領得到小姐的命令後立即各帶一百人趕了過來。就埋伏在這附近。隨時可以發動攻擊。”女助手匯報完小姐的問題,這才扣好自己的紐扣。不知道什麼緣由,心里有些悵然若失。

    “嗯。戰局如何?”小姐打開面前的酒櫃,拿了個杯子,倒了兩杯紅酒,一杯遞給女助手,在女助手驚慌失措地接過去後,她端起自己那杯優雅地品了一口。

    “情況對林楓不妙。”女助手回答道,也學著主人樣子品了一口杯子里的紅酒。很澀。喉嚨有東西割傷般的感覺。

    “哦。他這麼廢材?連那兩個人都解決不了?”小姐有些疑惑地問道。

    “現在是二打一,情況對林楓不妙。不過,剛才有消息傳來,現在又有林楓人趕了過來。應該很快就能扭轉戰局。”、

    “嗯。”小姐不置可否地點點頭。

    看到小姐沒有吩咐下一步的命令,女助手不得不詢問道︰“剛才狙擊手那部傳來消息,他們已經瞄準了林楓的腦袋。隨時可以開槍。詢問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動手?”

    小姐沉吟了一會兒,搖了搖頭。“再等等。”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7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7節、激戰
    烏鴉每一步都寫的很小心。無論是現在還是從前。

    做過軍人,退武後又去參加了一個小型雇佣軍。在金三角地帶也縱橫過一陣子,可惜因為派系的斗爭,那個組織被迫解散。自己被人出賣,原來自己暗殺的一個毒梟派人追殺自己。然後在臉上留下了一條一尺多長的傷口後,自己僥幸逃脫。被當時還不是東王的豐雅所救。

    他本來不隸屬于洪門內部,只屬于外圍成員。豐雅成了洪門位重權重的東王後,自己也跟著他進了內部。第一次,他被這個組織所震驚。在二十一世紀的科技時代,暗地里竟然還有這麼龐大的組織存在。豐雅給了他新生,也給了他歸屬感。所以,他對豐雅的那份感激發自肺腑。如果有需要,他能為豐雅去死。也許一個男人對另外一個男人說這樣的話你會覺得惡心,但這確實是他的真實想法。如果你沒有經歷過自己重傷奄奄一息,後面還有那個毒梟派來的雇佣軍追殺的情景,你不會理解男人對男人的那種知恩圖報的感情。當時在自己以為必死的時候,豐雅出現了。幫忙解決了那支八個人的小型雇佣軍團。然後讓人把他抬了回去。也許這對他來說只是心情好偶爾為之的學雷鋒做好事,但對于自己來說卻不是這樣的。這個男人,他給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這次執行任務時。豐雅又一次帶了自己出來。通過自己在洪門里面地表現,自己也足以讓他信賴。所以,這一次仍然和以前一樣,他不想讓豐雅失望。他不知道為何豐雅非要讓自己破壞那場演唱會的目的是什麼,但既然他說了,自己就要努力地去做。

    他在金三角那種地方廝混過,那是一個遍布殺機的地方,樹上、草地里、泥土里、深潭里——所有你想象不到的地方都有可能藏人。他們突然出現。要麼對著你開槍掃射,要麼丟過來已經擰開蓋的手雷。一不小心,肉體肢離破碎。他親眼所見,自己有兩個戰友被炸藥炸死。身體高高地揚起,然後肢解成一塊一塊的肉泥,一陣血雨過後。再緩緩落下,腸子內髒四肢混成一團——

    那樣的生活他都習以為常,可今天走在這塊空曠地土地上,他依然有種膽戰心驚的恐懼感。因為他知道,就在前面高處的某一個角落里,有一個狙擊手正端著槍像守護獵物似的等待著他們。

    在原來他參加雇佣軍的時候,組織里也有一個狙擊手,當時大家都笑稱他為“槍神”。可今天他知道了,那個已經被人殺死的家伙和正前方地狙擊手比起來真的相差太遠太遠。他們已經走的足夠小心了,可每當狙擊槍響起時。自己這邊就有一個兄弟倒下。只要露出一只手甚至一只手指頭都能被他捕捉道,然後借助狙擊槍那種強勁破壞力的武器進行局部攻擊。他不求一槍爆頭。只要能打斷你一只手或者一只手臂他就會毅然開槍——

    他的戰略是正確的。因為每當出現這樣的傷員時,自己會幫他完成末完的事情。送重傷的傷員上路。在執行重要任務的時候,沒有動力能力地人就已經沒有存在的價值。他明白,跟在他身後地一群沉默的男人都明白。這是一群多麼優秀地男人啊,可惜,在還沒與對手照面情況下就損失了三人。

    他們一直是沿著牆角走的,與紅館成水平夾角,只要身子注意別暴露出去,狙擊手是無能為力的。再往前走。二十米後有一塊開闊地。只要沖過那片塊,就能快速地沖進紅館。然後。按照東王的要求制造些麻煩是很容易的事情。

    一步、兩步、三步——他能听到自己的呼吸聲。還有後面那群將要一起戰斗的伙伴的。大家都很刻意地壓抑著,但在這樣的黑夜還是听地很清楚。而在不遠處,那里一片霓虹燈光閃爍,有人在歌唱,有人在鼓掌,有人在歡笑,偶爾他們也會哭——多麼幸福的一群人啊。那樣的生活自己從來不曾擁有過。咫尺地距離,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前面的空地也是容易被狙擊手阻擊的地方,只要沖過那塊地就能很容易沖進紅館里。一群持槍的人沖進去,估計就算是自己什麼事都不做,里面也能亂成一團糟吧——對了,東王說不能把動靜搞的太大,要不然沒法向政府交代。畢竟它國家媒體的關注。這樣的丑聞傳出去,對國家影響很壞。但是,為何豐雅堅持要做這樣吃力不討好的事?這真的是一種以智慧著稱的男人做出的決定?烏鴉努力地將這種想法排出腦海。

    烏鴉對著後面的弟兄打了個手勢,大家都停止前進。他自己小心翼翼地趴在牆角看了看,上面沒有動靜。脫下外套用刀片挑出去。

    砰。一槍打來。但槍法明顯比剛才的差了許多。

    “沖”烏鴉吩咐一聲,身體突然撲出,倒地後開始快速向前翻滾。其它的兄弟也保持距離,有樣學樣的跟著翻出去。奇怪的是狙擊槍竟然停了。

    烏鴉前翻了兩次,覺得情況不對,直起身體時,面前已經站了十三個人,最前面的是一個女人。正笑眯眯地看著他們。想必自己這群人翻滾起來的樣子很丑吧。

    這真是一個漂亮的女人啊,身材豐滿的不像話,而且那雙眼楮仿佛要把人的魂魄勾引過去一樣。一對緊身衣包裹著那s型的身材,像熟透了的果實一樣,正是任人采摘的時候。如果換一個場合,烏鴉肯定會趴下去舔她的靴子。但是,現在只有一個選擇。

    “前面不遠就是紅館,旁邊有不少警察巡邏。你們有槍。我們也有槍。如果在這里發生槍戰的話,我們都會有麻煩。我提議,大家

    決如何?”那個豐滿的女人一臉商量地口吻說道。

    烏鴉答應了。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會答應。也許是因為自己這邊有十九個人,而他們只有十三個,其中一個是女人。自己這邊人數上佔了優勢。還有一個原因可能就是——那個女人說的話,沒有男人拒絕的了。更何況她說的很有道理。他已經看到不遠處閃爍的警燈了。紅色是他最討厭的色彩。

    兩邊的人都沒有再廢話,各自掏出自己最趁手的武器,然後奔跑著沖到一起。烏鴉以為是錯覺,那個嬌滴滴嫩的能捏出水的女人竟然沖在了最前面。手里一把深剿軍刺在月光下閃發著黝黑的光芒,亮的刺眼。

    烏鴉收拾起憐香惜玉的心情,為了自己的命,也了跟在自己後面兄弟的命,也為了那個男人,他也掏出一刀特制鋼刀,朝著那個女人沖了過去——

    林楓現在有些吃力了。洪門二王的實力確實不錯,論單打獨斗的話,都不是自己的對手,但是兩人聯手起來,而且一個快攻一個猛攻,自己就覺得有些力不從心了。剛剛應付完邊炎的刀劈,豐雅又從後背一腳踢來。兩人配合默契,完全不像剛才還一番拳腳相向的樣子。

    避開邊炎劃向自己臉蛋的一刀,林楓後退了兩步。沒想到豐雅已經等在那里。林楓躲閃不及,背部中了一他拳。林楓不敢直撲,強制地扭轉身體地弧度向一邊沖了過去。

    背部火辣辣地痛,幸虧自己躲的比較有技巧,主動地把不重要的部位給挪了上去,沒有讓他拍中後心。這次有機會與兩人保持距離,林楓也得以喘了一口氣。剛才兩人狂風暴雨般地猛攻,自己根本沒有還手和出招的機會。只是彼于應付。

    林楓冷笑著抖出了烏靈。看著兩人說道︰“什麼狗屁的洪門二王。不過如此。現在輪到我進攻了——”

    林楓的話末說完。身體再次啟動。揮舞著手中的烏靈,向邊炎的脖子抹過去。擒賊先擒王,在這個時候是行不通地。那個豐雅滑的跟個泥蚯是的,自己並不好解決掉他。所以,先把這個功夫稍次的邊炎給解決掉。省得他在旁邊礙手礙腳。做掉他後,再全力對付豐雅。他倒要看看。這個豐雅的速度到底能快到什麼地步。

    邊沿听了林楓的話,本來是想說幾句話諷刺他地。可他突然間向自己沖過來,等到自己還在考慮如何舉刀去擋時,他已經到了自己兩步之內。那閃著烏光的刀光向自己的脖子上劃去。一分短,一份險。敢要這種兵器的人都是對自己的速度和功夫極為自信的人。剛才他也和林楓交過手,他一直被自己逼的後退。當時以為他不過如此,加把勁就能做掉他——可自己加了好幾把勁,他依然活蹦亂跳地不過如此著。後來才知道這混蛋是為了引自己進入狙擊手的攻擊範圍。

    邊沿沒想到他全力發動時速度會這麼快。剛才豐雅的速度已經給了他很大的刺激,準備完成今天任務後好好地審問審問他。沒想到這個男人的速度比豐雅還快。邊炎來不及多想,本能地拿刀去擋他手里地武器。林楓的身體快速地沿著邊沿地身體轉圈。避開了他正面地一刀,又變幻一條軌跡。朝著他的手臂劃去。

    唰!血花飛濺。

    林楓想再把烏靈往里按一些,擴大他的傷口甚至把他的整條手臂都劃下來時。後面一條勁風閃過,林楓趕緊跳出了戰圈。正好避開了豐雅從後面的一刀。不知道什麼時候,他也用上了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修長狹窄的匕首。

    邊炎吃驚地捂著手臂,他沒想到林楓的速度快到如此地步。第一招就讓自己見血,而且是在自己全力招架豐雅從後面攻擊地情況下。難道這個混蛋一開始一直在隱藏實力扮豬吃老虎?

    血水很快地從手指縫里滲出。然後染紅了雙手,一滴滴地往下滴落。疼痛感這才襲來,傷口有一股涼意。

    豐雅也同樣詫異,但他比邊炎地反應速度更快。從口袋里掏出一塊備用紗布丟給邊沿。關心地說道︰“先包扎一下再參戰。這小子的速度很快。要小心。”

    “下一個是你。”林楓手指夾著上面還沾著血滴地烏靈對豐雅說道。

    豐雅不敢大意,身體前傾。身子緊緊地崩緊。隨時防備著林楓地進攻。

    “你也是速度型的高手。我們比比速度吧。”林楓笑著說道。身體再次啟動,正在包扎地邊炎驚愕地發現,他這次的速度比上一次進攻自己的速度更快。快的看不到人,而只剩下一條影子。

    想起來時豐雅說的他是青衣門百年難遇的習武天才,自己還滿臉不屑。以為那不過是宣言而已,就像是娛樂圈里面為了扮演一個角色或力捧某個被潛規則的女人而進行的炒作。現在他信了。如果沒有天賦,只靠努力是無法達到這種速度的。邊火加快了包扎的動作,準備盡快加入戰團。他現在並不看好豐雅與這個男人的戰斗。

    林楓與豐雅以快打快,兩人的身影糾纏在一起,讓旁邊的邊炎急的團團轉而找不到機會下手時,兩個男人面無表情地走了過來。邊炎地眼神眯了起來,滿頭紅發根根豎起,依然是一頭準備暴發的獅子——

    在外面戰成一團時,紅堪體育館內卻是掌聲連綿,仿佛要把屋頂都要轟掉。現在舞台換成了以秋天為主題背景的圖案。美的的像仙子似地沈漫歌在果林里穿梭,輕聲哼唱著與場景恰題的《秋歌》,一次次將演唱會推向高潮
xusy 發表於 2008-6-7 16:18
第四卷 風流 正文 第268節、不能輕視女人


  走過來的是一對雙胞胎。

  兩人長的一模一樣。都是一張平淡無奇的臉,個頭也不高,大約有一米七左右,穿著更是普通,估計是地攤上三十塊一套買來的運動服。甚至連表情和走路的步伐都頻率一致。外人很難看出他們的區別在那兒,只要最熟悉他們的人才知道,頭頂短髮中間的漩渦才是辨別他們兩人的地方。其中一個頭頂上是一個漩渦,所以叫做林一,另外一個有兩個漩渦,所以叫做林二。這也是他們名字的由來。

  看到兩人面無有情地走過來,邊炎的眼神灼熱了起來,單手握緊手裡的唐刀,警惕地瞪著兩人問道:「你們是誰?」

  他知道這種人的恐怖。雙胞胎是一母同胎,在一些地方有驚人的相似或者默契,如果針對這樣的人再特別訓練,對他們那方面的潛能進行開發,更是難以應付。所以邊沿一看到他們神經就崩的緊緊的。歷史上有太多牛逼哄哄的傢伙就是因為輕視小人物而在陰溝裡翻船。

  兩兄弟面無表情一言不發,並肩走到邊炎面前,刀片同時入手,一起向邊炎衝了過去。兩人是林白一手訓練出來的,不僅功夫出自他的真傳,就連性格都如出一轍。林白也是在殺人之前不喜歡囉嗦,上去就出殺招,簡潔利落的幹掉對手後,然後對著屍體再感歎幾句——這種方法安全多了。你說的再多罵的再厲害對手也不能把你怎麼樣了。那像其它的一些人殺人,先問一下兒人家姓什麼叫什麼家有幾口人人均幾畝地早上吃過飯沒吃的是什麼包子還是油條有沒有忘記喝豆漿——這他媽是殺人還是看望病人呢?

  林白曾經說過,林一林二兄弟倆是除林楓之外他培養出來的最成功的殺手。現在邊炎是深有體會。剛才他和豐雅合力圍攻林楓時感覺很爽,沒想到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才多大的功夫,自己就被兩人圍攻了。風水輪流轉,總有一天到你家。

  邊炎越打越是心驚。他已經想過這樣的雙胞胎配合會極其默契,沒想到這種默契遠遠超過他所預料的程度。也許單挑兩人都不是他的對手,但是兩人配合起來,邊炎也只能節節後退。剛開始憑借自己的猛攻他還能逼退兩人,等到兩人找到節奏後,也就是自己有惡夢開始的時候了。

  兩人前退有度,一方攻擊時,另外一方就會在身後助攻,找邊炎不得不防的部位下手,無論邊炎如何努力,就算把那片唐刀給舞的密不透風,卻總是會被對方一人給割到。幾分鐘的功夫,邊炎的身體上又掛了幾條彩了。連水妖都難在兩人的聯手配合下佔到便宜,更何況是比水妖還差一些的邊炎。

  邊炎後退幾步,用手摸了摸後背,身體火辣辣的疼痛。後面被他們給割了幾條口子,血水四濺,皮肉外翻,疼的他直吸冷氣。最讓他鬱悶的是兩人長的一模一樣,他連是誰割的都分不清楚。兩人的臉不停地在自己身邊晃動,看到臉是一個人,可兩人的出刀角度和攻擊方式又截然不同,剛找到一個人的攻擊頻率,很快的又換了一個人,讓邊炎苦不堪言。

  轉頭看看豐雅的情況,心裡更是一驚。看來今天的任務難以完成,自己和豐雅還很有可能要栽在這邊了。也不知道烏鴉那邊得手沒有,要是能抓到林楓的女人來當人質,估計這盤棋還是能再走幾步的。第一次,邊炎對那個長著一張死人臉的烏鴉有了期待和好感。

  如果可以的話,邊炎很想掛個免戰牌休息幾分鐘。可惜這不是三國,那種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那對雙胞胎又並肩向自己走來,邊炎收拾了一番心情,專心致志地防備起來——

  林楓雖然在和豐雅打鬥,但眼角的餘光還是瞄到了林一和林二的到來。當時自己來香港之前把他們倆留在了成都,讓他們獨自阻擋洪門三路人馬。老頭子對兩人的評價很高,但林楓心裡還是很忐忑的。雖然不知道他們解決了對方的多少人,也不知道現在追到香港的這洪門二王是不是那三撥人中的一撥,但兩人能全身而退並很快地趕來相助,已經說明了兩人的不凡之處。

  剛才林楓和豐雅纏鬥看起來雖然激烈無比,但他並沒敢用全力,邊炎在旁邊虎視眈眈,他不能沒有任何後著防備。所以和豐雅打了半天,也就是揍了他幾拳,並沒有真正的傷到他。他在等,等有人投下一枚石子來打破這種微妙的局面。現在林一林二來了,有他們對上邊炎,就算不能取勝,也可以堅持一段時間。這對林楓來說足夠了。

  快若閃電般的一刀向豐雅的脖子上劃去,豐雅飛快的後退避開了林楓這一刀。林楓並沒有上前追趕,也停了下來,站在原地笑瞇瞇地看著正在大

  的豐雅,笑著說道:「這一刀,我要劃你的臉。」

  豐雅沒有說話,他知道這個時候說話也是一種浪費體力的表現。對手太強,非常強,自己一直自信的速度在他面前成了班門弄斧,一點兒都發揮不出來效果。他一邊調整呼吸,一邊在腦海中飛速地思考眼前的局面如何應付。本來佔有優勢的局面現在成了一面倒,邊炎現在被一對厲害的雙胞胎牽扯住,身上已多處負傷,烏鴉那幫人估計也受到阻擊。根據情報,林楓身邊有殺人科二十多人保護,而現在他身邊一個都沒有出現,很顯然他們都分佈在紅堪體育館裡面或周圍。而自己——看來也是凶多吉少。

  也許,現在只有靠他了。靠一個孩子。

  正當豐雅在心裡考慮著如何扭轉眼前的不利局面時想,林楓趁他不備,招呼都不打一聲的突然衝了過來。豐雅心裡暗罵,這他媽都是些什麼人啊,青衣門特產流氓嗎?

  經過剛才一分鐘的調息,豐雅感覺氣息又穩健了一些。想歸想,豐雅也再次啟動速度向林楓衝了過去。跟這樣的人打架只防守是沒用的,他的速度太快了根本防不勝防,只能和他以快打快才行。

  兩人的身體一起前衝,幾米的距離瞬間拉近,兩人擦身而過時,林楓手裡的烏靈閃電般揮出,豐雅本想對著林楓的心口位置捅一刀,但是現在卻不得不緊張回防。他可不想在這個時候與這個男人同歸於盡。他還年輕,有太多美好的東西在等待著他。

  很險地用匕首擋住了林楓右手的進攻,正當他在心裡暗自慶幸時,感覺臉上一股寒意襲來。然後兩人的身體錯開。豐雅反應也是極其靈敏,用手一摸臉,不由得愣住了。

  原本光潔的臉上出現了一道斜斜的口子,從眉梢到唇角,手上濕淋淋的,正不斷有血水滲出,只一會兒的功夫,臉上就佈滿了那種鮮紅色的液體,然後彙集成河,一滴滴地往地上滴落。有一些流進嘴裡,滿口的腥味。

  自己明明擋住了他的刀,他是怎麼割的?豐雅怎麼也想不明白。

  林楓看著對方受傷的左臉因為血越流越多而變的掙擰恐怖,哈哈地笑了起來。「知道嗎?今天是我女人在台上唱歌。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就他媽等到這一次。我很期待。別人都能看到,我是她的男人卻沒機會看到,這對我不公平。可是你們這群王八蛋卻在今天跑來搞事,讓我失去了看我女人表演的機會。真是該殺啊。所以,下一刀我就要割你的脖子了。做好準備——嗯,你受傷的臉讓我很有好感,假如全天下的男人都比我醜,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啊。」

  林楓重重地感歎道,一幅很欠揍的樣子——

  烏鴉本身的實力不弱,而且在博鬥技巧上很有經驗。不然,跟在他身後的這群屬於洪門內部眼高手低的傢伙會聽他的命令?本來他選擇了這個看起來嫵媚無比的女人是因為潛意識裡覺得大的就應該和大的鬥,小的讓他們自己鬥。為了速戰速決,他給自己定的時間為一分鐘。一分鐘搞定這個女人,然後帶人衝進去。

  可現在對方攻擊起來比他更加猛烈,逼的自己連連後退讓他不得不考慮那個目標是否難行的通。兩人都打了快十分鐘了,自己沒佔到便宜,反而被踹了好幾腳了。那個女人腿上的功夫確實是一流。

  可攻擊起來猛烈如虎的女人在打架的時候還一幅笑瞇瞇的樣子,胸前豐滿的胸部在眼前跳來跳去的。這讓烏鴉很是苦惱,到底是應該用拳頭招呼上去還是應該用手輕輕地去摸?

  又一個側踢踢過來,烏鴉剛剛閃避過去,對方的拳頭又往自己眼睛上招呼。烏鴉第一次見到身體能柔韌到這種程度的女人,有這身本事的女人打起架來很厲害,假如在另外一個戰場,也應該很厲害吧——真是該死。烏鴉狠狠地啐了自己一口。他已經領教了這個女人的恐怖,知道這是自己的敵人,可看到她嫵媚的眼睛蕩人心魄的臉以及那火爆地身材,腦子裡總是想她脫光衣服躺在床上時的樣子——

  「在想我嗎?」那個女人癡癡地笑著問道。手上的軍刺卻沒有含糊,又一記凌厲的橫刺往烏鴉的胸口插過去。

  烏鴉沒有說話,甚至攻勢都被她突然開口問出的這個問題給搞亂了。他實在受不了這個女人了,真想按在地上瘋狂的征伐一番。但現在不是時候,手下的兄弟被她的人擋住,沒有一個人能衝進紅館的。自己必須要收斂起心神,盡快解決掉這個女人。

  看到對方不應,林淡妝嫵媚地笑起來,眨了眨眼睛,說道:「要不我們換個地方繼續打?」

  聽到對方帶有挑逗性的語言,烏鴉心裡一動,能和這樣的女人共

  雲雨一回,死了也是值得的。但知道自己這條命早f的了,他要對還在苦苦搏鬥的兄弟們負責,要帶著他們完成任務然後活著離開,所以,女人——是可有可無的。雖然這個女人的魅力實在驚人。

  「如果換個場合,我一定好好的幹死你。但是現在——我只圾殺了你。」烏鴉聲音沙啞地說道,眼神淫穢地打量著林淡妝豐滿的嬌多麼美好的東西啊,可惜很快就要消失了。

  一拳擋住林淡妝的手臂,另外一個拳頭狠狠地向她的胸部揮過去。林淡妝握軍刺的手腕竟然能一百八十度的彎曲,軍刺調了個頭向他的手腕經脈處挑過去。烏鴉只得放棄自己的這一招,身體向後躍去。摸對方胸部一把和手腕經脈被挑斷,實在是得不償失。

  「可惜你沒有機會了。」林淡妝嫵媚地笑著,身體再次疾速地衝向烏鴉,在他伸拳抵擋時沿著他的身體為圓心轉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圈,軍刺插向他的喉嚨。

  烏鴉再次閃過刺向脖子上的軍刺,腹部一陣錐心般的疼痛傳來。沒想到那個女人在把軍刺刺向自己脖子的時候就已經量到自己會閃躲,刺到中途時軍刺已經從右手上脫落,正好落入已經等在下面的左手,然後在自己防不勝防的情況下插入自己的肚子。

  「這把軍刺的放血漕是我特製的。很快你就會死了。」林淡妝笑瞇瞇地說道。在她把軍刺捅入對手肚子的那情。

  烏鴉看著插在腹部的軍刺,以及那沿著軍刺洶湧而出的鮮血,心裡突然一片空靈。那疼痛已經感覺不到了,但聽到血流的聲音。那多年的苦難以及壓在頭頂上讓自己喘不過氣的恩情都會隨著自己的死去而消失。沒有責任沒有義務沒有恩情謊言承諾寂寞和欺騙——什麼都沒有了。

  結束生命是種解脫。現在,一切都不重要了。只想做的是——再看這世界一眼。

  烏鴉努力地想轉過頭看看那不遠處的繁華所在,他多想能和那普普通通的人一樣,安靜地看場電影,為了自己喜歡的藝術而瘋狂的叫嚷一番,或者買不到票而大發一通脾氣——

  那樣的生活好幸福!——

  紅館裡的氣氛越加熱烈,蔓式歌迷們喊叫的口叫一聲比一聲高,在紅館外面都能傳的老遠。雖然現在還是冬天,可已經有很多歌迷開始脫衣服,他們已經喊的汗流浹背。演唱會總導演也發現這種情況,讓紅館臨時地開了幾扇空調。這裡面的溫度實在是太高了,必須要降降溫。

  沈漫歌唱完一首歌又進了後台,剛才秋的主題舞台也跟著她一起退了回去,數字流的鏡像牆又重新合攏。隨著鏡面上出現倒計時牌,歌迷們也跟著那跳動的數字大聲呼喊起來:十、九、八、七——三、二、一、零——沈漫歌,我愛你——沈——」

  隨著歌迷們驚天動地的呼聲,數字流的鏡像牆再次向兩邊收縮,另一幅主題舞台緩緩推了出來,沈漫歌一件長到膝蓋的藍色毛衣,頭上戴著一頂白色的小帽和格子圍巾,腳下穿著牛仔褲和長筒皮靴,一幅家常打扮的出現在了公眾面前。這樣的沈漫歌很陽春白雪,也更具親和力,歌迷們看到了居家打扮的沈漫歌,更是覺得親切自然,叫的也越發大聲——

  「沈漫歌,我愛你——」

  「蔓式歌迷。天下無敵——」

  「沈漫歌,無論你怎麼樣都是最漂亮的——」一個男人大聲地喊道。旁邊的女友不樂意了,掐著男友的手臂:「你不是說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嗎?」

  男人痛的呲牙咧嘴。「是是。你是最漂亮的。和沈漫歌一樣漂亮——女人真是奇怪,一邊禁討厭男人說謊,一邊又不停地在逼男人說謊。」

  這次出現的是以冬天為主題的舞台,這是一個冰天雪地的世界,滿世界都是雪,地上,樹上,遠處的屋頂上,整個世界白茫茫的——沈漫歌正站在一個雪人面前幫它用紅辣椒安鼻子。當她把那根紅辣椒插在雪人的臉上正中間時,歌迷們歡呼起來,拚命地鼓掌——這群沒智商的可憐孩子。

  「這首歌我要送給一個很特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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