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風流 第291節、搶新娘(1)
想起上次回去怪醫穿著那件辯不清顏色的長袍正抓著一隻黃鼠狼做手術的情景,林楓心裡就有一股寒意。雖說他此時外面套的這件唐裝看起來還算乾淨,誰知道他到底是一年沒洗澡還是兩年?那股味道已經讓人無法忍受了,如果睡覺不老實再在半夜起做個小手術什麼的——我的媽啊,太刺激了。
「哈哈,老頭,那個討論隨時都能進行。我身邊有幾個朋友,他們是這方面的專家,對此深有研究,如果有機會,我可以讓他們對你進行個人輔導——哈哈,我不太習慣與男人睡一張床。」林楓想起了雷達,這小子是此道高手。對日本女優的研究是專業級的。連那個mimi上有一顆痣誰屁股上長的毛多都一清兩楚如數家珍。與他比,林楓覺得自己這輩子只能是高山仰止。林楓委婉地拒絕了老頭的邀請,他只習慣與女人睡一張床。
「好啊。讓他輔導我這個。我教他醫術。我這次出來準備收個衣缽傳人呢,看看我們是否有緣分。」怪醫滿臉笑意地說道,眼神閃爍間有讓人難以捕捉的東西出現。
林楓心裡格登一下。本來想把雷達介紹給他也只是隨意地想想而已,現在聽他這麼一說,林楓覺得必做不可了。這個老頭可是寶貝啊,可惜這種人總是喜歡蔽帚自珍,寧肯帶著一身絕藝進墳土也不願意傳授給別人。假如雷達能學會他的醫術的話,不僅對雷達本身有好處,對中國也是一件好事。林楓心裡琢磨著什麼時候讓兩大淫人見一見面了。
林楓不知道,這一念之間的決定,造就了後來被國人推崇為「國手」的神醫。12dc7de
反正房間還有多的,林楓把怪醫安排在和水妖相鄰的房間,自己的主臥室被兩個女人霸佔了,也搬到他們對面的房間裡去住。
所有人的房間都安排好後,林楓笑著說道:「大家去洗個澡換身衣服。我帶你們去一個地方。照雲師姐肯定沒有見過,應該去看看。淺雪師妹和水妖也要去學學,以後自己也會用上的。」——
林楓沐浴完畢出來時,其它人早已經不耐煩地等候在一樓大廳。林楓不好意思地向眾人道歉:『抱歉抱歉,梳妝打扮用的時間久了點。讓大家久等了。唉,男人啊,就是比較麻煩。」
水妖林照雲林淺雪等人並沒有在意林楓的話,反而把眼神都放在了林楓的衣著上。他今天的打扮——很騷包。
穿著俊挺的黑色西裝,白色襯衣顯然是新買的,因為只要他穿過的衣服人工就沒辦法再洗這麼白了。脖子上沒有打領帶,不會讓人覺得太古板。腳下是一雙尖頭高跟皮鞋,锃發亮。
「怎麼樣?我這身打扮帥吧?」林楓轉了個圈問幾人的意見。
「帥。」林照雲捂著嘴嬌笑起來。
「嗯。要不是為了照顧新郎的面子,我還能更帥。」林楓一本正經地說道——
「林楓,你要帶我們去那兒?怎麼穿成這樣?」林照雲笑著問道。他們都對林楓非常瞭解,這個傢伙不喜歡約束,最討厭穿著這種很正式的衣服。今天竟然主動穿出來了,那呆會兒去的一定是很重要的場合。
「嘿嘿,去了就知道。車我已經讓人準備好了。我們出發吧——呃,老頭,麻煩你穿上鞋好嗎?你穿著一次性拖鞋是楓看著怪醫黑乎乎的腳上套著雙房間裡準備的一次性白色拖鞋鬱悶地說道。12dc7de
「我原來都是光腳呢。真是麻煩。」怪醫有些不滿地嘟嚷道——
嚴明的婚禮是在粵皇食府舉行,粵皇食府是一幢古典式建築的新樓,裡面裝修豪華,不比明海市那些高級酒店差。而且粵皇雖然酒水都走的是高檔路線,但是並沒有香格里拉喜來登等星級酒店招搖。很符合這些政治人物奢華內斂的風格。
林楓水妖林淺雪林照雲以及怪醫一行人乘坐兩輛奔馳到達粵皇食府時,那兒已經賓朋滿座了。門口上千坪的停車場已經車滿為患。
林楓這行人一從車裡出來,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因為他身邊的兩個女孩兒實在是太耀眼
不著任何脂粉便讓那些臉上塗抹著二斤麵粉三兩腮紅非主流小女生羞赫到想鑽地縫的精緻臉龐,增之一分則太長少之一分則太短蔓妙到極致的身軀包裹在一件普通的藍色牛仔褲和白色v領意為林淺雪買的,他可不願意這個女人穿著那身寬袖白衣一出場就被人誤以為是女神降世。可惜她的容顏卻遮掩不住,一出場仍然成了焦點人物。就連姿色同樣不俗與一群娛樂明星比也是紅花的林照雲都在她的光芒照耀下有些失色。不知道新娘看到自己的婚禮上有這樣的女人出現,會有什麼感想。
而當事人林淺雪卻是一幅冷冰冰的樣子,對著那些指指點點的聲音和手機拍照置若罔聞,眼觀鼻鼻觀心,面無平靜地跟在林楓身邊。
還有一群小女孩兒對著水妖尖叫。那傢伙冷冰冰地撇一眼,聲音立即消失了一半。他的眼神實在太冷了。
林楓領著一群人往裡面趕。為了接水妖他們,他已經來的很晚了。唐佳怡早就被嚴明派車接去和新娘一起做髮型了。現在也不知道回來沒有。
林楓一曀門,嚴明就衝進來了,一把拉住他就往裡面走。「我靠。你可算來了。我都快急瘋了。誰來了啊?非要你親自去接人?快快,要去女方家接人了。要不然吉時都過了。小怡也在那邊。你趕緊陪我過去。」
嚴明也是一身黑色西裝白色襯衣打扮,和林楓比脖子上多了一條明艷的條紋領帶。比林楓的穿著更正式一樣。而且他的西裝口袋上別著一朵紅花,上面的彩紙上有兩個燙金小字:新郎。嚴明邊走邊從口袋裡掏出一朵花掛在林楓的口袋,上面也有兩個小字:伴郎。
林楓指著身後跟著的幾個滿臉茫然地水妖他們,苦笑著說道:「等等,我還有幾個朋友也跟我一起來的。得給他們安排一下。」
嚴明這才看到一直跟在林楓後面的幾人,不好意思地向他們道歉。「抱歉抱歉,這輩子第一次當新郎,有點兒緊張。忽略大家了,別介意。」
嚴明伸手去和他們握手,怪醫倒是笑哈哈地恭喜了幾句,水妖滿臉不樂意地伸出自己的手和嚴明握了一下,然後很快就鬆開了。林淺雪和林照雲也礙於林楓的面子,伸出小手和嚴明握了一下,她們可沒有見人就握手的習慣。
林楓在握手的時候才留意到林淺雪和林照雲的樣貌。腦袋硬是半天沒反應過來。
嚴明把水妖他們帶到一個包間,讓人送上各種煙酒水果,然後道了個謙,拉著林楓急急忙忙地走了。
廖小凡家也在本市,因為是才外調過來的,在政府大院並沒有房子,所以就住在蓮花小區裡。那裡面住的也大多是本市的政府官員。
嚴明林楓帶著一群人浩浩蕩蕩的衝到了小區,給了守門的保安一個紅包。那保安笑的合不攏嘴,說了幾句恭喜的話就讓他們進去了。他們早已經得到消息,今天副市長的千金要和市局的一個副局長結婚。
找到廖小凡家住的那幢小區,小區門卻鎖住了。眼尖的林楓發現了大鎖上有一個信封,沒有郵寄地址,但落款是嚴明收。林楓笑著把信封取過來遞給嚴明。
嚴明滿臉笑意地接過信封,當著眾人的面打開。一看到裡面的內容,臉上的笑容就凝固了。
「怎麼了?怎麼了?我看看。」跟著來的除了嚴明的親屬上,都是他的下屬,一看到嚴明的臉色,就知道有好玩的事情了。
嚴明苦笑著把信紙遞過去。他們笑嬉嬉地接過去,然後大聲地念出聲:「請新郎和伴郎合唱一首《今天你要嫁給我》——哈哈,這個創意不錯——」
一臉傻笑正準備幸災樂禍看好戲的林楓聽到他們念出來的話,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我靠,這主意是誰出的?把自己也給牽扯進去了。
和一個男人唱肉麻情歌,想想林楓就覺得好噁心。更糟糕的是他根本就不住這首歌的歌詞,只是無意間聽到過幾次。
「我不會唱。」林楓笑著向嚴明攤攤手。「不唱進不去。」嚴明苦笑著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