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有話說:關一輩子 不如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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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ka 2008-6-4 11:22:3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 4037
「如果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未來一點希望都沒有,倒不如一槍殺了我,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死刑犯連佐銘,在接受法務部委託中研院研究死刑議題訪談時,反對以長期監禁替代死刑的方案。
另名涉及殺人的死刑犯曾思儒,亦表示羈押期間看過兩名死囚被槍決,讓他受到震撼,有被嚇到,但如果關到卅年才可以假釋,都已年近七十,無法謀生出去反而成為社會問題,乾脆不要出去。
今年四十歲的死囚曾思儒,是前金山高中教師,因卡債周轉不靈,由偷轉為強盜,並殺害同事何佳燕,歷經更五審於九十五年二月被判處死刑定讞。本案更審時,曾思儒曾哀求法官寬恕免除一死,但被害人家屬哭求法官判處死刑,成為法庭上鮮活對比。
去年底,中研院主持「廢除死刑暨替代方案研究」的陳新民教授,親赴台北看守所訪問曾思儒,在訪談時,曾不諱言希望廢除死刑。
被問到如果廢除死刑後改為終身監禁的看法時,曾思儒說,他現在四十歲了,再關廿五年、卅年後才有機會假釋,已經沒有謀生能力,成了廢人,家人也許早已不在了,還不如不要出去,他現在信奉基督,在裡面過得還蠻適應的。
法務部已二年未執行死刑,曾思儒說,外界無法得知等死的痛苦,裡面有人想一死了之,但政府卻不執行死刑。
對刑法五十七條,法官以有無悔意決定是否判死刑的標準,他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悔意是可以裝出來的,但法官是否了解?
認為終身監禁沒希望,不如一槍斃命的死囚連佐銘,原是台北縣三重市的失業男子,知道同住三重的國中同學林書賢家中經濟不錯,涉嫌擄人勒贖並殺害棄屍,經四次更審,於九十四年被判死刑定讞;被捕後自知罪孽深重,多次請求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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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協會看到這篇不知道作何感想,一直倡導不要死刑,卻間接傷害的被害人犯人,不僅造成社會成本也增加社會危險性,前幾陣子那麼多新聞報導,一些性侵害都是累犯,法律何不讓他一次爽快!!搞的女性權益一直受到侵犯,這樣對得起她們嘛?!
還有那種酒駕撞死人的那種,那種也應該強力懲罰,殺人救該償命!一個酒駕造成對方家庭的長時間的傷痛跟負擔!你還的起嘛?!
法律就是要嚴格執行,人權這種東西是對人用的不是對畜生!

已有(3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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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無雙 發表於 2008-6-4 11:27
人權團體看到了嗎
到底是哪種方式才不尊重生命

再提倡廢除死刑呀
wingsnow 發表於 2008-6-4 12:05
人其實沒有資格奪走任何一個人的生命
這樣吧
我想到一個折衷的方法
發給死刑犯每人一個毒藥
想死就自己喝下去
不想死就別喝吧

自殺應該就沒涉及人權的問題了吧...
861 發表於 2008-6-4 12:23
知道為何要廢除死刑嗎

因為死刑廢除後.就能改判無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

就算被判無期徒刑也沒關係.因為照樣能申請假釋出獄
只要請那些團體去施壓即可(如:華*之狼的例子)

就算被判無期徒刑被關了幾天之後照樣能出來
只要他懂法律知道如何利用就醫或是精神疾病的法律漏洞即可

出來之後.再演一場被綁架或是消失台灣偷渡到國外的戲碼即可

因為廢除死刑對於有錢有勢的人或是黑道大哥好處多多
syous 發表於 2008-6-4 12:26
三樓的大大提議不錯喔
這個確實可以使雙方都閉嘴....
利害...我支持這觀點
wellgunx 發表於 2008-6-4 12:29
是嗎????
那些判死刑..事實上都膽小的要死
真要槍斃了..就嚇了尿褲子了
關ㄧ輩子..他們才高興..殺人不償命還真爽
真會關ㄧ輩子嗎???
白曉燕案的陳春生..就從死刑特赦變成無期徒刑..再特赦變成25年..最後關13年就放出來了
還真是要感謝李登輝的特赦啊..讓白冰冰的小孩無故犧牲啊
也要感謝陳水扁啊...讓幾千人特赦出來大犯案啊
airzero90 發表於 2008-6-4 12:37
要死就趕快自殺吧
屁話不要放那麼多
joker0121 發表於 2008-6-4 12:41
死刑犯都自己急著下地獄了,不知道狗屎人權團體看到了沒?
要是廢除死刑,關牠們一輩子......養牠們的錢似乎還是我們納稅人在出的厚?
roc819 發表於 2008-6-4 12:44

回復 5樓 861 的帖子

不好意思喔
不過我記得是林春生喔
姓陳的那個是進興才對
小加 發表於 2008-6-4 13:14
我也覺得一槍斃了比較好
不是因為這樣對他們比較好
是因為如果他們關一被子,是不是我們納稅人還要繳錢讓他吃飯
如果飯錢他們自己要付的話
那關久一點對我來說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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