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原帖由 okny198111 於 2008-6-4 14:34 發表 刑責, 消極的意義是要懲罰做錯事的人, 積極的意義是要匡正社會秩序, 假如一個罰則是人民不會怕的, 那它就失去了意義, 死刑可能會導致犯行人反正一顆子彈痛快了事的錯誤觀念, 而失去了懲罰的意義, 因此 ...
檢舉
原帖由 wingsnow 於 2008-6-4 12:05 發表 人其實沒有資格奪走任何一個人的生命 這樣吧 我想到一個折衷的方法 發給死刑犯每人一個毒藥 想死就自己喝下去 不想死就別喝吧 自殺應該就沒涉及人權的問題了吧...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8
主題
1489
回文
1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