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有話說:關一輩子 不如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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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ka 2008-6-4 11:22:3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 4063
jsn0912 發表於 2008-6-4 13:19
一槍斃了 免的浪費納稅人的錢
而且他本人都求死了
何必在浪費那麼多紙筆墨人力在一個人身上呢?
ken19 發表於 2008-6-4 13:20
拖著不行刑對兩方都是折磨
現在有人願意伏法就給他個痛快吧
廢除死刑是在整體水準到達已開發國家之列才做考慮的
台灣我看是未達標準
所以我不認為現在需要廢除死刑
馮雲山 發表於 2008-6-4 13:26
砰砰,砰砰
我開槍啦,我開槍啦,我真的把他打死啦
hellome 發表於 2008-6-4 13:36
建議一個兩制,例如台北執行死刑,南部廢除死刑,

到時候再看被害家屬往哪裡告....
jo6cl4 發表於 2008-6-4 13:39
不執行死刑...那...

甘脆送那些死刑犯到釣魚台好了

宣示中華民國的主權

不然

也可以當呆丸國的開拓先鋒!!
petersinyi 發表於 2008-6-4 13:41
台灣的冤獄太多
如果太早槍斃
有些案子
可能無法水落石出
fzr750 發表於 2008-6-4 13:45
所以說那些三小人權團體都很豬頭,自己都很的很爽,犧牲加害人、被害人來成就自己,尤其是那各教授,哼哼!!滿口仁義道德,下地獄吧!!
golana 發表於 2008-6-4 14:09
原帖由 小加 於 2008-6-4 13:14 發表
我也覺得一槍斃了比較好
不是因為這樣對他們比較好
是因為如果他們關一被子,是不是我們納稅人還要繳錢讓他吃飯
如果飯錢他們自己要付的話
那關久一點對我來說無所謂



好像也有道理 如果大家都免死刑
那我們好像會花不少錢 餵那些重大惡行的人吃飯
這樣太不公不義了啦
f26719642 發表於 2008-6-4 14:15
連死刑犯都說 一槍斃命比較乾脆了  法務部還要廢死刑  ~~~~   

是在浪費時間 浪費國家資源~~
okny198111 發表於 2008-6-4 14:34
刑責,
消極的意義是要懲罰做錯事的人,
積極的意義是要匡正社會秩序,
假如一個罰則是人民不會怕的,
那它就失去了意義,
死刑可能會導致犯行人反正一顆子彈痛快了事的錯誤觀念,
而失去了懲罰的意義,
因此應該要提高假釋底限的年限,
這樣他們才會受到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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