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台幣4元.店家與消費者鬧上法庭互告雙方

861 發表於 2008-6-28 20:18: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4909
house071601 發表於 2008-6-29 22:46
如果真的沒有談價空間 那位女士就應該別再這樣對付老闆了
試想 你想殺價 是為了自已好過
但是 老闆不肯殺又何嚐不是為了生活
這位女士真是無聊至極 又不會為他人著想
還去起訴人家 真是庸俗
koksaka 發表於 2008-6-29 23:36
真的是有夠誇張的 誇張的太巧了 我之前擺了差不多半年的攤子 就是在他旁邊說. 他們是兩兄弟跟爸爸一起顧攤位, 每天五點多做到晚上十一點.  警察為了業績 一個星期也會要開他們很多張罰單

四塊錢 搞成這樣.  傳統市場的客人真的很多澳咖 有講不完的故事 
bigfn 發表於 2008-6-30 00:05
四塊是其次!
重要是…面子啊!
還有一口氣的重要!
風之亂舞 發表於 2008-6-30 01:40
只能說大大遇上史前大省錢的人了~

不過也不能殺不掉就跟人炒阿~

只能說那位太沒品了~
jackiy 發表於 2008-7-2 20:01
最後到低誰贏這場官師呢!?
魔性之眼 發表於 2008-7-4 20:47
我也有遇過這種客人
當時心情就很不好,客人說我為了5塊錢跟他計較
淦!!一包200,兩包350,你要跟人合買還怪我為什麼不算你170
媽的!!旁邊還有其他客人,有夠自私的!
有些人遊戲規則根本就不遵守,還嫌店家處處刁難
er790519 發表於 2008-7-4 21:56

這種人真自私
不懂做生意人的難處
還處處刁難
判愛 發表於 2008-7-8 09:12
好奇怪的新聞阿,為了四塊錢告上法院,重點還是這女的罵人?怎麼會這樣?這女生到底要告店家什麼?不給他殺價?
aa0305 發表於 2008-7-8 09:43
以前有一篇文章
類似這樣的事情
如果買的人多給1元湊整數給老闆
這樣搞不好會多凹到一科
changxia23 發表於 2008-7-8 10:18
雖然說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但這也太那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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