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 不留名 作者:鵝考 (連載中)

huro 2008-7-24 01:48:04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8 147868
huro 發表於 2008-8-15 05:15
第三十一章 惹事生非


  沈言不知不覺在暗中跟著這三個女生走了一段路,看到她們進入了一家迪斯科舞廳才搖著頭離去。雖然他心裡有點擔心,以林琴詩的美貌,去那種地方玩,怕是要引起不少男人的覬覦。可是一來自己這身打扮不適合跟進去看看,二來這也畢竟是她們自己的事,犯不著去多管。

  半個小時後,他終於遇到了三天之內的第一件需要出手的事,有人在遠處大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沈言精神一振,立刻展開不留影身法,飛速的朝喊聲傳來的方向而去。很快,他就看到一條小街上有一個男人正在狂奔,後面有一個中年婦女,一邊叫喊,一邊拚命的追趕。

  五分鐘後,沈言就追上了那個男人,一個縱躍落在了他的面前,伸腳輕輕一拌,立刻讓他摔了個狗啃泥。

  中年婦女氣喘吁吁的趕到後,看到沈言的這身打扮,又是驚喜,又是激動。拉著沈言的手,不住的問他是不是傳說中的俠盜不留名。那個偷了她東西,趴在地上直哼哼的小偷反而不去理了。

  沈言又是好笑,又是無奈,從小偷身上搜出了一隻女士錢包,搞清楚這男人的確是個小偷後。便暗中點了一下他的腳窩,令小偷一時半會兒爬不起來。接著沈言把錢包還給中年婦女,又讓她趕緊打電話報警,自己趁她打電話的時候,一轉身就消失在黑暗裡。

  作為一個俠盜,基本上是不能見光的。一旦事情辦完,就得迅速離開。要不然,萬一被熱情的群眾圍住脫不了身,那這笑話就鬧大了。

  接下來,沈言又在這片城區巡視了一會兒,看看再無事發生,便琢磨著今晚也差不多了。只是忽然之間,他又想起了林琴詩。這女人,還真是讓人放不下心啊。明明知道自己長得讓男人垂涎,還要半夜去那種龍蛇混雜的舞廳跳舞。這不是擺明了想引起騷亂,引發事端嗎?

  站在一幢房子的屋頂,沈言搙起袖子看了看腕上的手錶。現在已經快臨晨一點半了,迪廳的午夜場,也差不多快散了吧?唉,還是去看看好了,總得親眼見到她們安全離開,才能放下這個心來。

  想到這裡,沈言忽然驚覺,自己為什麼會這麼擔心林琴詩呢?僅僅因為她是同學的原因嗎?

  在這段時間裡,沈言曾經有兩個晚上做夢夢到了林琴詩的笑臉。本來他自己一直沒在意。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才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難道……我竟然對林琴詩有了非分之想?

  沈言不得不承認,林琴詩的美麗,對任何男人都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沈言也是男人,他也不能對林琴詩免疫。但一直以來,他都明白自己和林琴詩是兩個世界的人,永遠不可能發生什麼感情的。這種遙不可及的事情,沈言並沒有去奢望過。

  可是……為什麼我會這麼牽掛她,擔心她呢?

  沈言伸手隔著頭罩搔了搔頭皮,一時間自己也想不明白。這時候,他忽然感到腕上的手錶一鬆,本來箍緊的表帶頓時垮了。仔細一看,好像是表帶上的扣緊處一根鋼針脫落,導致表帶不能扣緊鬆開。

  這本來就是一隻老手錶了,根據父親的說法,這只上海牌老手錶還是爺爺年輕的時候買的。到現在,起碼也有四十多年的歷史了。

  老手錶就是容易壞,沈言也沒有在意。輕輕的將手錶摘下,放到了褲袋裡。想了想,總還是覺得放心不下。沈言歎了口氣,展開身法,便向林琴詩她們跳舞的那個地方而去。

  此刻,林琴詩她們果然遇到麻煩了。剛進舞廳不久,林琴詩的美貌果然引起了不少男人的覬覦。在下場蹦迪的時候,不斷的有男人過來搭訕和糾纏。林琴詩本來就不願意來這種地方,不斷的被男人騷擾,讓她有些害怕和擔心。畢竟她的保鏢郭霞沒有跟來,萬一遇上了什麼事,可沒人保護得了她。

  可是正當她和兩個同伴說要走時,這兩個女生卻正在興頭上,說什麼也不肯走。林琴詩不想丟下她們自己一個人離開,只好硬著頭皮繼續留了下來。

  可是這一留,果然出事了。一支勁舞剛剛結束,就有三個流里流氣的男青年過來說要請林琴詩喝一杯。林琴詩當然不願意,於是不免就發生了一點不愉快。三個男青年仗著自己是地痞流氓,強行要林琴詩過去陪陪他們。這時候,又有一夥男人出現了。他們本來也想泡這個絕世美麗的小妞,現在更是以英雄救美的姿態出現,「大義凜然」的來保護林琴詩不讓別人欺負。

  兩幫男人一句不合,頓時大打出手。舞廳裡不免人仰馬翻,一陣大亂。林琴詩見機得快,趕緊拉著兩個同伴跑了。一出舞廳,林琴詩還在後怕,蘇海燕和洪小靜卻直呼過癮。彷彿這種刺激,正是她們來這裡尋求的目的。

  但這種刺激好像還沒結束,走出舞廳沒多遠,她們三人忽然被六個小太妹一般的女孩圍住了。不用分說,強行推著她們來到了舞廳大樓後面的停車場。

  蘇海燕和洪小靜不怕男人的糾纏,卻被這幾個小太妹嚇住。一時間臉色蒼白,不敢反抗,乖乖的被這群太妹帶到了停車場裡。

  此刻,只有林琴詩最冷靜,她怕的是男人的糾纏,見到女人,她反而不怕了。看著這幾個打扮不像是正經女孩的人,她沉聲道:「請問,你們有什麼事嗎?」

  一個看起來像是這群太妹領頭的女孩冷笑道:「什麼事?姑奶奶看你不順眼,想教訓教訓你。」

  林琴詩有些莫名其妙,這幾個太妹,自己肯定從來沒見過。無緣無故的,她們幹嘛想要來教訓自己?

  林琴詩不是個惹事的人,覺得其中一定發生了什麼誤會,便道:「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我不認識你們,幹嘛無緣無故來找我們的麻煩?」

  又有一個太妹冷笑道:「沒認錯,找的就是你!小婊子,不就是長得細皮嫩肉嗎?敢勾引我們文姐的男人,活得不耐煩了吧?」

  聽到她們口吐髒話,林琴詩禁不住皺緊了眉頭,道:「請你們放尊重一些!我不認識你們,更沒有勾引過誰。如果你們還這麼糾纏不清,我就打電話報警了。」

  「喲,你他媽還真拽耶!報警?有本事你試試?」

  林琴詩當然不會怕了她們,當下掏出手機要打電話,只是剛才為了不讓郭霞找到自己,已經把手機關了。正急忙要開啟電源時,身邊的蘇海燕卻拉了拉她的手,顫聲道:「琴詩,別打。你真報警了,她們會把我們打死的。」

  林琴詩一呆,看著臉都嚇白了的這兩個同伴,心裡頓時升起了一絲不快。心想明知會惹事卻非得要來的是你們,真惹了事,怎麼就這麼一付慫包樣?如果對方是男人也就算了,一幫女人,幹嘛嚇成這個樣子?

  對方那個領頭的太妹冷笑道:「怎麼啦?不打了?瞧你們這慫樣,也敢到我的地頭來勾引男人。姐妹們,給我狠狠教訓她們一頓,看她們以後還敢不敢到這裡騷包!」

  幾個太妹獰笑一聲,紛紛圍了上來。林琴詩手機還沒啟動,只好雙手張開護著兩個同伴後退,並低聲道:「來不及報警了,我擋她們一會兒,你們趕緊先跑。記得叫警察來,走吧!」

  領頭的太妹喝道:「想跑?姐妹們,給我打。把那個長得人模狗樣的女人的臉先給我抓花了,看她以後還怎麼勾引男人!」

  幾個太妹們呼啦衝了過來,林琴詩雙手一推同伴,叫道:「快走!」接著便勇敢的迎了上去。可憐林琴詩這輩子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打過架,一上去就被人狠狠的揪住了頭髮,疼得差點眼淚都流出來了。

  她這兩個同伴這時候全然顧不上什麼同學之情,驚嚇中,轉過身不顧一切的狂奔。有兩個太妹要追,卻被林琴詩伸手死死的抱住了。

  領頭的太妹叫道:「沒關係,打的就是這個女人。大家給我往死裡打,打到她一輩子都勾引不了男人最……啊喲!」

  一句話沒說完,她忽然捂著屁股原地跳了起來。接著只見黑影一閃,圍住林琴詩廝打的幾個太妹人人哎喲連聲,捂著屁股飛跌了出去。

  領頭的小太妹沒跌倒,捂著屁股忍著痛仔細一看,卻見這個黑影是一個身穿黑衣服,用頭罩蒙住臉的人。他伸手扶住了已經披頭散髮,搖搖欲墜的林琴詩,又是飛起一腳,正踢中了最後一個姐妹的屁股。那姐妹於是和別人一樣,哎呀一聲,捂著屁股重重摔倒在地。

  看到這人的打扮,領頭的小太妹心裡咯噔一聲,心想這人不會是傳說中的俠盜不留名吧?糟糕了,這下被他當成壞人了,他……他可是我的偶像耶!

  PS:看到有讀者抱怨說這段回憶太長了,請大家不要著急,回憶馬上就要結束了。事情總得交代清楚,不能讓我再犯一次《曖昧》裡回憶白雲的錯誤對不?林琴詩不比白雲,她是本書的第一女主,需要刻畫得多一點。回憶結束後,精彩的故事才能全面展開,請朋友們不要錯過,謝謝!
lhh0329.lin 發表於 2008-8-16 00:14

第三十二章 掉了一塊手錶

趕來救林琴詩的這個人,當然就是俠盜不留名沈言。也是林琴詩命好,沈言來的方向正好是迪斯可舞廳的後面,當時他正沿著停車場邊的一道圍牆下的陰影快速潛行,遠遠的看到一幫小太妹正在欺負幾個女孩子。也虧得他眼睛好,一眼就看到了被欺負的女孩子中,有一個正是林琴詩。眼見這幫太妹圍住了林琴詩便開始毆打,沈言想也沒想,立刻沖過去施展追風腿法,在每一個小太妹的屁股上都狠狠踢上了一腳。

    其實沈言這已經是腳下留情了,看她們都是女的,要是踢在她們身上別的地方,搞不好就會踢出內傷什麼的。屁股肉多,就算重重來上一腳,基本就是痛一下而已,不會有什麼大事。

    這會兒沈言伸手扶住了搖搖欲墜的林琴詩,正要關切的問她怎麼樣。但話到嘴邊,他忽然想起,林琴詩是和自己認識的人,一開口說話,萬一她聽出了我的嗓音怎麼辦?

    這一猶豫,林琴詩已經穩住了身體,並抬頭看到了沈言。一時間,她的臉上露出了一絲驚訝,和一點疑惑的表情。

    沈言有點心虛,怕她認出了自己,便趕緊放開她,轉身對看著滿地捂著屁股直哼哼的小太妹。想了想,運起乾坤勁,把自己的聲音變得又粗又啞的道:“你們這麼多人,為什麼要欺負這個小姑娘?”

    地上幾個太妹這時都看清了沈言的打扮,這段時間,俠盜不留名的新聞幾乎天天見報,其中也有登過目擊者對俠盜不留名裝扮的描述。猛然看見這麼一個身穿夜行服,蒙著臉的男子,她們人人心裏都直接聯想到了這個名字。

    那個領頭的小太妹甚至都有點激動了起來,完全不管現在自己是俠盜不留名打擊的物件,急步沖上去一把就拉住了沈言的手,開心之極的道:“你……你就是大俠不留名吧?真的是你吧?哎呀,真的太幸運了耶,我……我叫金文,我可是你最忠實的支持者耶!”

    沈言囧!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地上幾個小太妹紛紛爬起來,又是開心,又是尖叫著圍了過來。七嘴八舌的道:“真的是大俠不留名嗎?我看看我看看!”

    “肯定是的,哎呀,太幸福了,我們終於見到真人了耶!”

    “快快快,誰有手機?我要和大俠合個影!”

    “不留名大俠,你能留個電話號碼給我嗎?下次我們約會吧?”

    沈言真的哭笑不得了,這是他成為俠盜不留名以來,第一次遇到居然不怕他的“壞人”。不但不怕,這群壞人反而象追星族遇到了明星一樣,狂熱的圍著他又叫又跳。這讓沈言大出意外,簡直都不知道怎麼應對才好了。

    是不太好應對了,怎麼說這些人也都是女孩子,看上去也不像十惡不赦的壞人。最多也就是叛逆點,囂張點而已,總不能一個個接著再打吧?不打的話,那只有逃了,不然還真擺脫不了這些太妹的糾纏。可是自己逃了不要緊,留下了林琴詩,她們又要欺負她怎麼辦?

    看到有兩個小太妹已經掏出了手機要拍照,沈言無奈之下,只好用力分開了這群太妹,一把拉住了林琴詩的手,叫道:“快跑!”

    林琴詩一呆,身體已經不由自主的被沈言拉著跑了起來。小太妹好不容易見到了心目中的偶像,哪里肯就這麼錯過,紛紛尖叫著追了上去。

    於是,俠盜不留名百年的歷史上,最滑稽的一幕發生了。堂堂一代俠盜,在救了人後,被幾個一點功夫不會的壞人追著跑。

    不過以沈言的輕功,加上他的乾坤勁力,就算拉著一個人,這些小太妹又豈能追得上他?一會兒後,沈言乾脆伸手托在了林琴詩的腋下,運起乾坤勁將她整個身體都拎了起來。一步縱上了一輛汽車的前蓋,第二步已經騰空飛起,帶著林琴詩躍過停車場的圍牆,終於甩脫了這群小太妹的糾纏。

    幾分鐘後,他們來到了一個無人的小巷裏,沈言才放開了林琴詩的手。這段奔跑,林琴詩一直都沒有出聲。她只是默默的在看沈言。俠盜不留名的傳說,她最近也從報紙和電視裏聽說了一點。甚至有一天吃晚飯的時候,她還和母親討論過這個傳說中的城市英雄。沈言剛剛出現救了她的時候,她腦袋裏第一個反應也認為會不會是俠盜不留名。但現在她幾乎已經能肯定了,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俠盜不留名,又有誰能帶著一個人,還能飛躍牆壁,舉重若輕呢?

    能夠遇上這位傳說中的城市英雄,林琴詩心裏還是很驚喜的。畢竟現在她還是個女孩子,正處在特別崇拜英雄的年齡。那些傳說和報紙上的報導,往往都有誇大的成分。俠盜不留名被形容成飛天入地,無所不能的超人。加上身份神秘,來去無影,如今已是全市最風雲的人物,也是最神秘的人物。人們對他的事蹟津津樂道,都在猜這位英雄到底是什麼人,他在平常生活中,是一付什麼樣子。本來林琴詩也沒想到會遇上這個人,一直對他也僅僅是好奇而已。但今天他不但忽然出現了,還出手救了自己,這讓林琴詩頓時有些不敢相信,又有些興奮莫名。

    沈言不想和林琴詩有過多的接觸,因為她畢竟是認識自己的人。現在雖然自己蒙著臉,但難保她會從體型和動作上認出自己。放開她的手後,便沙啞著喉嚨道:“好了小姐,相信這裏那些女人已經找不到你。已經很晚了,快點回家去吧。”

    林琴詩一邊不經意的用手梳理著淩亂的頭髮,一邊道:“謝謝你,不留名大俠。能見到傳說中的英雄,我很高興!”

    沈言笑了笑,轉過身來看了看小巷旁邊的房屋,正想翻越而上離去。但剛剛一作勢,就聽到背後林琴詩叫道:“哎,不留名大俠,請等一下!”

    沈言只好收回勁力,回過頭道:“還有事?”

    林琴詩睜著一雙美麗之極的眼睛,因為這會兒她已經看到了沈言的背影。不知為什麼,她忽然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好像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似的。可是……這明明是第一次遇見這位傳說中的人物啊?為什麼我會感覺很熟悉呢?

    林琴詩越看越覺得奇怪,難道俠盜不留名是我平時認識的人?

    但一時之間,林琴詩想不起在哪里見過相同的背影了,只好試探著道:“請問……你是不是認識我?”

    這話一出,沈言當場汗了一個。看來自己一直擔心的事果然出現了,林琴詩已經開始懷疑自己和她是否本來相識。

    在父親的筆記裏曾經有過告誡,俠盜不留名的真實身份,是絕不可以讓任何人知道的。在這個世界上,人與人之間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真誠。一旦泄了密,那可能就是一場災難。沈言雖然相信林琴詩不是那種人,但防不住她會說漏嘴或別的什麼。

    所以,聽到林琴詩已經起了疑心,沈言趕緊用沙啞的聲音哈哈一笑,道:“小姑娘,我們這是第一次遇見,你怎麼會認為我認識你呢?”

    沈言叫她為小姑娘,其實是故意造成自己的年齡比她大很多的印象,讓她不會去想差不多年齡的同學。

    幸好俠盜不留名的事蹟,在十幾年前就已經人盡皆知了。這次的再現俠影,人們猜測這位俠盜的年齡至少也在三十五歲之上。這些林琴詩都是知道的,加上沈言故意沙啞著嗓音,根本不能根據聲音來判斷他的年齡。林琴詩一聽後,果然皺起了眉頭,苦苦去思索自己見過的那些叔叔伯伯,到底哪一個的背影和這位俠盜很象呢?

    沈言見她陷入了沉思,生怕留下來夜長夢多,不小心暴露自己的身份就不好了。當下道:“小姑娘,給你一句忠告,這個世界上,壞人還是很多的。晚上不要在外面玩得太遲,以免遇到想今天這樣的情況。記住了嗎?那,再見!”

    說完,沈言不再逗留,看准了一戶人家的窗戶,縱身躍起後,輕輕用腳在窗沿上一踩,身體陡然再度拔高。空中翻了個優美的跟鬥,人已經上了這戶人家的屋頂。一眨眼間,已經消失在黑暗裏了。

    林琴詩猛地醒覺,剛叫了一聲:“請再等一下!”但已經不見了俠盜不留名的身影。正當她很懊惱時,忽然只聽地上吧嗒一聲,似乎有個什麼東西掉了下來。

    仔細一看,好像……是塊手錶?

    林琴詩趕緊走過去撿了起來,發現這果然是塊手錶,而且還是塊很古老的國產表。不留名剛剛離去,很明顯,這塊表肯定是他掉落的。

    林琴詩心裏一喜,馬上緊緊把這塊手錶握在了掌心裏,心想這人我肯定認識,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是誰了。有了這塊手錶……呵呵,我還怕找不到它真正的主人嗎?真的很意外耶,原來傳說中的俠盜不留名,竟然是我生活中認識的人。這人到底是誰呢?我……我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嘻嘻!

    PS:呵呵,下一章,俠盜不留名夜探林府偷表,會發生什麼樣的事呢?嘿嘿!
a57095 發表於 2008-8-17 00:30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夜探林府

沈言回到老屋,脫下夜行服換裝的時候,才發現父親留下來的那塊上海牌老手錶不見了。這塊手錶雖然值不了幾個錢,但因為是父親的遺物,具有很重要的紀念意義。一發現丟失,沈言真的很心疼。

    仔細回想了一下,這塊手錶是因為表帶扣脫落,被自己放在褲袋裡的。之後就去了林琴詩她們蹦迪的地方,從那些小太妹手裡救了林琴詩後,自己就回來了。也就是說,這塊表肯定丟在了放入口袋後,自己所有去過的某個地方。

    沈言一邊暗罵自己太不小心,一邊無可奈何的穿回夜行服,準備按原路回去找找。這塊手錶是沈言心中的無價之寶,那是無論如何都是要找回來的。

    由於要仔細的尋找,所以這一路比回來的時候要慢了許多。沈言尋找的重點就是自己施展過輕功跳上跳下的地方。夜行服的褲袋被父親改得又寬又鬆,運動時極易把放在裡面的東西掉出。沈言現在已經開始琢磨著等找回手錶後,一定要把褲袋改小一點,免得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結果,一直找到了天亮,自己晚上所有經過的地方都找遍了,也沒看到這塊手錶在哪兒。沈言急得都快瘋了,找個無人的地方把夜行服反過來穿,變成了一套運動服繼續尋找。

    這一找,就找到了中午。一無所獲的沈言筋疲力盡的坐在某個小區的花壇處開始呆呆地發愣。

    現在基本已經肯定了,這塊手錶已經被不知什麼人撿去。所有的地方都已經仔細的找過,如果手錶還在的話,不可能找不到。那這人海茫茫的,上哪兒去找這個撿到手錶的人呢?

    這塊手錶對撿到的人或許只是個破爛,但對自己來說,那是父親的遺物,天下沒有東西可以代替的呀!真要就這麼丟了,又豈止是遺憾終生而已?

    沈言強迫自己冷靜能夠下來思考,晚上的所有行動,再次仔仔細細的回想了一遍。忽然,他腦中靈光一閃,心想這塊表,會不會是林琴詩撿去了?

    一想到這個可能,沈言精神一振,馬上一點一點認真的回想從趕去救她到分開這段時間內所有的狀況。等想起自己離開林琴詩時,為了耍帥,故意在上屋頂時用了一個姿態瀟灑的側翻。

    他猛地心頭一亮,是了,口袋裡的東西,也只有在身體倒立的時候才容易掉出來。這塊手錶,最大的可能就是這時候從褲袋裡滑出的。那時候林琴詩還在,如果手錶是這時候掉落的話,她一定會看見並撿起。

    沈言不禁都開始為自己的推斷興奮了起來,如果真是林琴詩撿到了這塊表,那就太萬幸了。好歹林琴詩自己認識,也知道她的家在哪兒。真要被一個陌生人撿走的話,那人海茫茫,自己還能上哪兒尋找去?

    可是剛剛興奮了一會兒,他又開始發起愁來。真要是林琴詩撿去了好是好,但自己該怎麼要回這塊手錶呢?

    查林琴詩家的電話打過去討要?這不是擺明了告訴她,其實我認識你嗎?那丫頭已經懷疑我是她認識的人了,不管我怎麼去找她,都會讓她更懷疑的。

    那怎麼辦?這塊手錶是非要找回來不可的,不管是不是在林琴詩的手裡,也一定要去搞搞清楚。但究竟有什麼辦法,既能搞清真相,又不驚動林琴詩呢?

    想了半天,沈言忽然笑了起來。看來,也只有一個辦法了。自己不是俠盜嘛,這段日子來,每天光顧著行俠仗義,俠是俠了,可這個盜字,可一點沒體現出來。

    好吧,既然推斷手錶應該在林琴詩手裡,那今天晚上就去夜探林府,施展一下自己的偷盜手段。呵呵,從父親筆記上學來的一些小技巧,看來今晚就能用上了呢。

    有了目標,沈言便不再發愁。他也一個晚上加一個上午沒睡了,而且直到現在,他連早飯也沒吃。好好去吃點東西回家睡個覺,到了晚上,才有精力去偷東西。

    只是沈言的心裡不免有些沮喪,沒想到新任俠盜不留名出山偷的第一件東西,居然是自己丟失的手錶。沈家歷代俠盜,如果地下有知,只怕都會哭笑不得的吧?

    沈言住還是住在養母的家裡,養母去世後,周萍並沒有搬回來住。偌大的一套房子,只有沈言孤零零一個人。不過沈言反倒感覺這樣方便,沒人管他,晚上出去行動才自由自在。

    回到家後,沈言倒頭就睡。這一睡,便睡到了天黑。大概在晚上十一點的時候,沈言穿著運動服,騎著自行車,便來到了熟悉之極的小景山。

    這是沈言第二次看到林琴詩的家,上一次林琴詩被蛇咬了,他背著她曾經來過。不過在離她家還有一段距離時,林琴詩就被她的保鏢接走,使他沒有很近的仔細看過。

    現在來到了林琴詩家外圍的鐵柵下,這才發現她的家簡直大得無法想像。這片用鐵條鑄成的圍牆一直延伸到遠處,似乎無窮無盡,沒有邊際。沈言看了一會兒,不禁有些咂舌。難道圍牆圍住的地方,都是林琴詩家的佔地不成?這該有多大的地方啊?有錢人,真的是奢侈到極點了呀!

    為了觀察一下裡面的情況,沈言特意一直登上了小景山的山頂。從山頂俯視下來看,只見林家園林內樹木林立,綠草成蔭。假山湖泊,繁花似錦。這麼美麗寬闊的家園,不要說在國內,就是全世界範圍內,都是難得一見的豪宅。

    沈言在驚歎的同時,更是注意觀察園林內的道路和建築。自己不是進去玩的,而是要去偷東西。這偷嘛,當然得悄悄的,不能讓人發現。那麼觀察仔細園林裡面的情況,設計一條潛行的路線是非常必要的。

    此刻已經接近午夜,園林中間的那幢主建築裡的燈光,漸漸的熄滅了許多。過了一會兒,只留下兩三個房間的燈還亮著。

    沈言已經想好該怎麼進入林家,估計這會兒裡面的人大部分也都睡了。他不再等待,悄悄下了山,又來到了林家外圍的鐵柵處。

    他已經看準了一個地方,知道從這裡進去,正好是兩棵杏樹的中間,不會引起什麼動靜。而且,沈言觀察到鐵柵圍牆上每隔百米,就有一個監視器。絕大部分地方,都在監視器的監視之下。而這裡,恰好有一個死角,雖然估計範圍很小,但也足夠沈言神不知鬼不覺的進去了。

    沈言拉下了頭罩,整了整手套,心裡對自己道:「好了,俠盜不留名第一次盜物。沈言,祝你好運!」
huro 發表於 2008-8-18 05:46
第三十四章 偷聽


  林家園林佔地雖大,卻反而容易讓沈言神不知鬼不覺的潛行。幾分鐘之後,他已經貓著腰,躲在林家主建築樓下的陰影裡了。

  沈言知道林琴詩是有保鏢的,由此推斷,在林家一定還有別的保衛人員。到這種富貴人家來偷東西,不比去尋常百姓家。只要一個不小心,就會被那些專業的護衛人員發現。

  但這個問題,並沒有讓沈言感到擔憂。他對自己的輕功很有自信,並不認為會這麼輕易被林家的保鏢發現。

  真正讓他感到棘手的是,林家實在太大了。光光這個主建築樓,就不知道有多少個房間。沈言根本就不知道林琴詩睡在哪兒,要找到她並潛進她的房間搜尋,看來還真是一件難辦的事。

  沈言抬頭看了看這幢大樓,心想也沒辦法了,只好一間一間這麼觀察過去。雖然花的時間很長,但總會找到林琴詩的房間。

  想到這裡,沈言便不再猶豫,看準了一個窗台,輕輕躍上用力一踏,身體便接著向上飄起。二樓的陽台離地面很高,以沈言現在的輕功,還沒把握能一躍而上。等身體靠近陽台的欄杆時,他忽然伸手攀住了欄杆平面,乾坤勁一運,身體便繼續借力蕩起,輕飄飄的落在了陽台裡面。

  按照沈言的判斷,像這種有錢的人家,主人及子女一般是不會睡在一樓的。他決定從二樓開始查看,等找到了林琴詩的房間,再想辦法進去搜查。

  這間房間的窗簾並沒有拉上,燈也關著,裡面一片黑漆漆的。沈言先隱藏好自己的身體,然後探過頭,運用夜視能力仔細看了看。只掃了這麼一眼,他就發現這裡面不是一間臥房,而是類似書房一樣的房間。

  確定了裡面沒人,沈言就不再多看了。輕輕巧巧躍下陽台,潛行到旁邊第二個陽台下,又按照剛才的上法躍到了上面。這個房間的燈是亮著的,而且窗簾也已經完全拉上。沈言只有夜視能力,但沒有透視能力。只好將耳朵貼在玻璃窗上,運氣乾坤勁,仔細傾聽裡面的動靜。

  裡面果然是有人的,而且還沒有睡覺。沈言剛以運起乾坤勁,就聽到裡面傳來了一個男人的聲音:「琳琳,你真的決定要去奧地利陪女兒了嗎?」

  接著,一個說不出好聽的女人聲音懶慵慵的回答:「是啊,難道你放心女兒一個人在國外求學?我把咱們的女兒生得這麼如花似玉,才不肯便宜了那些高鼻子藍眼睛的外國男人呢。我得跟去牢牢看著她,讓她免得被那些洋鬼子糾纏。這樣,也可以讓女兒安心下來學她的鋼琴嘛。」

  那個男人道:「是嗎?可是這樣一來,我就更不放心了。女兒有你看住,可誰來看住你呀?」

  「嘻嘻,你什麼意思?」

  「老婆,咱們女兒雖然如花似玉,可她畢竟年齡還小,比起女人的風韻來,她哪兒及得上你的一半呀?我擔心那些洋鬼子沒去糾纏咱們女兒,反倒來糾纏你呀。」

  「呵呵呵,你這人,真討厭!難道你不相信我嗎?我是那種隨便的人嗎?」

  「琳琳,老婆,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說,你去陪女兒了,這裡剩下我一個人這麼辦啊?晚上不能抱著你,我可沒法睡覺的呀。」

  「呵呵,你這人,真肉麻!哎?去去去,都老夫老妻了,還沒摸夠啊?我和你說真的,這次女兒去奧地利學鋼琴,我是一定要跟去的。從小她就嬌生慣養,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現在忽然讓她一個人在外生活,我不放心。到了那裡,至少我可以照顧得了她,讓她能全部精力都放到學習上。你不心疼女兒,我可是心疼的!」

  「誰說我不心疼女兒?可我更心疼你嘛。老婆,你們都走了,我會寂寞的。」

  「真的?我這一走,你和你那漂亮的女秘書,不就可以雙宿雙飛,快活無比了?有她在,你還會寂寞?」

  「哎呀,你怎麼又提她了?我都跟你保證過幾百次了,我和吳秘書就只是工作關係,絕對沒有感情的糾葛。到底要怎樣,你才會相信我啊?」

  「哼!你一天不辭退她,我就一天不相信你們。你這麼護著她,要我怎麼相信你啊?」

  「哎呀老婆,我不是告訴過你嗎,吳秘書在工作上是把好手,要是沒有她幫助我,我會忙得焦頭爛額的。再說了,她雖然長得還可以,可是比起你來,簡直就是麻雀比鳳凰嘛。老婆,這輩子,我只愛你一人,其他所有女人都加起來,也及不上你的一根頭髮絲重要。老婆……琳琳……我們……已經有一個星期沒做愛了,等你和女兒去了歐洲,我們的機會就更少了。今晚……咱們……好好來一次吧?」

  「哎…….哎……你……人家……今天沒心情啦!」

  接下來的動靜,外面的沈言就不敢再聽下去了。畢竟沈言還是個血氣方剛的少年,這樣的動靜,對他來說還是太刺激了一點。這會兒他漲紅著臉,急忙輕手輕腳的下了陽台。直感自己體內血液沸騰,似乎說不出來的燥熱。不過這一聽,沈言也明白了。房間裡面的一男一女,似乎就是林琴詩的父母。聽他們所言,好像林琴詩是要去奧地利讀書了。這手錶還可能在她的手裡,萬一今晚找不會來,明後天她就走了怎麼辦?

  沈言只好又來到了第三個陽台,這裡燈關著,窗簾也已經拉上了。不過,沈言看到窗簾拉得並不嚴密,中間還有一條細縫可以看進去觀察。

  透過縫隙,沈言第一眼就看到了窗子邊上,放著一家巨大的鋼琴。想起林琴詩有彈鋼琴的愛好,沈言立刻精神一振,心想這恐怕就是林琴詩的房間了。

  仔細再看,果然,房間裡面的擺設,無不充分表明了這是一間少女的閨房。隨著目光的移動,沈言又看到了一張歐式的女士睡床。只是……睡床上的被子雖然已經攤開,可床上並無人躺著。

  沈言微微覺得有些奇怪,都這麼晚了,林琴詩還沒睡覺嗎?那要不要趁這個機會,趕緊進去搜查一下?

  正猶豫間,窗子內的窗簾忽然毫無預兆的被人拉開了。而沈言猝不及防,還保持著俯身瞇眼偷窺的姿勢。

  接著,窗子的一邊現出了一張得意的笑臉,沈言已經來不及躲避,直感頭皮一麻,眼睛下意識的和窗子裡這人的目光對視住了。

  卻見這人表情笑嘻嘻又得意洋洋,彷彿一付正如所料的樣子。看她的相貌,不是林琴詩是誰?
huro 發表於 2008-8-18 05:46
第三十五章 不會是圈套吧


  看到林琴詩發現了自己,沈言暗叫一聲倒霉!這真是出師不利,人生第一次偷東西,居然就被人抓了個現行。

  這下沒辦法了,沈言知道再不趕緊逃跑,轉眼就會有保鏢門來捉拿自己。當下不敢再看林琴詩的臉,轉身就要跳下陽台逃走。

  只是他剛剛手按在欄杆上準備縱起躍下,卻聽到身後窗子已經推開,馬上傳來林琴詩的低叫聲:「不留名大俠,你手錶不要了嗎?」

  沈言心頭一沉,只好硬生生的止住身體的躍起,重新轉回身來。

  這塊手錶,果然在林琴詩手裡!我這一走,以後就別想再能要回來了。好歹我還救過林琴詩,她不會真的把我當成小偷抓起來吧?

  沈言一邊這麼想著,一邊靜靜的觀察著林琴詩的表情。怎麼看,林琴詩都是一付興奮開心的樣子,並無驚慌恐懼的神態。而且她彷彿早就知道今晚自己會來,所以也沒有一點意外的表情。

  那麼,看來自己是多慮了。林琴詩應該不會叫人來抓自己的。她等在這裡,想必是要把手錶還給我吧?

  沈言已經定下了心來,這會兒林琴詩也已經向他招手,示意沈言過來說話。沈言沒動,只是輕輕的用沙啞的聲音道:「我的表在你這兒?」

  林琴詩笑著點了點頭,道:「我就猜到今晚上你會來,怎麼樣?這下承認你是我認識的人了吧?我明明沒有告訴過你我的名字,也沒有對你說過我家的地址。你要是不認識我,怎麼會找到的這裡?」

  沈言只好苦笑,慢慢走上一步,也不解釋,伸出手道:「那把手錶還給我吧,我還有事,得馬上走了。」

  林琴詩只是笑盈盈的看著沈言,根本沒有拿出手錶的意思。雖然感覺這個人自己一定見過,可是看到沈言明亮的眼睛,她又開始迷茫了。印象當中,自己所認識的人裡,沒有人有這麼一雙好看的眼睛呀!但他既然能來到這裡,絕對是和我認識的人。這就奇怪了,俠盜不留名,到底是我以前見過的誰呢?

  林琴詩好奇心不是一般的重,她已經決定非得要搞清楚這位俠盜的真面目不可。當然,她並不是要向世人揭露或者宣揚,純粹只是一個女孩子的頑皮和好奇而已。

  「不留名大俠,你那塊手錶都快成古董了,看你這麼著急,難道它對你很重要嗎?」

  沈言知道林琴詩磨磨蹭蹭,就是想從自己的言行中判斷出自己是誰。只是手錶沒到手,不能就這麼離去。當下他只好耐著性子道:「當然重要,這是我父親留給我的遺物,要是丟失了,我會很遺憾的。好了,把表還給我吧,我真的有事要走了。」

  林琴詩心中暗喜,心想既然這表是他父親的遺物,那對他當然是很重要了。呵呵,現在手錶在我手裡,只要我一天搞不清他的真面目,我就一天不還給他,嘻嘻!

  於是,林琴詩笑道:「大俠,謝謝你昨天救了我,這塊手錶,也確實是我撿到了。可是我看到表殼已經被摔得裂開了一條縫,所以今天白天我就拿到修表鋪去修了。要等明天,才能拿回來。」

  沈言心中一痛,忙道:「我的表摔壞了?有多嚴重?」

  「呵呵,就只是表殼裂了一條縫而已。老手錶的質量就是好啊,從那麼高的地發生地方掉下來摔在地上,還能一秒不差的走動。這塊表,應該是五十年代的產品吧?」

  沈言鬆了一口氣,心想還好還好,只要沒摔壞,就真的是萬幸了。開心之下,沈言點頭道:「嗯,確實是五十年代的產品,質量一直很好。要是在我手裡毀壞,那就太遺憾了。謝謝你,要不是你撿到,我就真的要失去一樣重要的東西了。」

  林琴詩搖了搖頭,輕輕的道:「哪裡,你救了我,我都還沒好好感謝你呢。對了不留名大俠,聽說你十幾年前就已經大名鼎鼎了。但在七年前,你忽然銷聲匿跡,直到最近才重新出來行俠仗義。可以問一下,這段時間,你怎麼不當俠盜了?」

  沈言微微一笑,心想這丫頭,擺明了就是要打聽我的來歷啊!嘿嘿,你以為,我會這麼輕易的洩露出我的真實身份嗎?

  當下沈言也不回答,只是道:「好了,你這小姑娘不要打聽這麼多。告訴我手錶在哪個修表鋪,明天我自己去取好了。」

  林琴詩撇了撇嘴,不服氣的道:「什麼小姑娘?我都已經十八歲了耶,還算小嗎?」

  沈言笑道:「在我眼裡,你當然還很小。我都快可以當你父親了,叫你一聲小姑娘,有什麼不可以?」

  林琴詩眼珠一轉,故意裝作不相信的樣子,道:「你有這麼老了嗎?我才不信呢?那你告訴我,你今年幾歲了?」

  沈言知道這是林琴詩在旁敲側擊的刺探自己真實身份,幸好自己多留了個心眼,故意假裝年齡很大的樣子。只要讓她一直認為自己年齡比她大,她應該不會去想到同學那方面去的吧?

  於是沈言故意道:「呵呵,我都是四十歲的人了,還不老嗎?」

  林琴詩驚道:「四十歲?那你豈不是個大叔了?」

  「是啊,在你面前,我當然是個大叔!」

  「那……你是幾歲開始做俠盜的呢?大叔?」

  沈言笑道:「幹嘛?審問我?」

  「嘿嘿,我哪兒敢審問不留名大俠呢?只是好奇嘛。我聽說過很多你的事跡,我很支持你的哦!對了,我媽也是你的支持者,她還特別崇拜你呢。」

  沈言想起剛才聽到她母親和父親的一些少兒不宜的動靜,被面罩遮住的臉,頓時有些不自然了起來。想想自己是來這裡要表的,現在表沒要到,卻和林琴詩聊個沒完幹什麼?她家裡可是有保鏢的,萬一時間呆久了,被別人發現那就遭了!

  沈言不想再多說話,便直接道:「好了小姑娘,我真的要走了。告訴我是哪家修表鋪,明天我自己去取。」

  林琴詩道:「你沒有發票,這表你怎麼取得回來?」

  沈言笑了笑道:「這就用不著你擔心了,到底是哪家修表鋪?」

  林琴詩眼珠一轉,卻聳了聳肩道:「對不起大叔,其實我也不知道。表是我叫我家的一個保姆拿去修的,沒問過她送到了哪家修表鋪。要不,明天我叫保姆去取回來,晚上你再來一趟?」

  沈言無語,只好無奈的看著林琴詩,只是林琴詩笑嘻嘻的,一點都看不出嫌麻煩的樣子。她甚至眨了眨眼睛,認真的道:「大叔,要不這樣,明天你早點來,我對你那些行俠仗義的事情很感興趣的。到時候我給你泡杯茶,咱們坐下來好好聽你對我講講,怎麼樣?」

  沈言只好呻吟了一聲,心想這丫頭,擺明了非得要我露出真實身份啊!我那手錶真的是拿去修了嗎?不會是她以這個做借口,布下個什麼圈套吧?
huro 發表於 2008-8-19 05:13
第三十六章 夜晚的等待


  既要不回手錶,林琴詩也不肯透露手錶在哪家修表鋪。沈言明知是個圈套,也只好就這麼回去了。

  不過,沈言並不擔心林琴詩這個圈套是想要害他。他也清楚,林琴詩充其量是女孩子的頑皮和好奇而已。俠盜不留名的名氣太大了,她忽然明白這位大名鼎鼎的俠盜有可能是她在生活中認識的人,這份新鮮和刺激,使得她按耐不住好奇心,一定要搞清楚俠盜不留名的真實身份。

  沈言也不傻,在他的誤導下,林琴詩真的以為他已經是個中年男人了。所以在判斷的時候,想來想去都拿那些認識的中年男人來比較,壓根就沒去想過同學那方面。沈言自信只要自己不出錯,林琴詩再怎麼折騰,也休想知道自己的本來面目。

  第二天晚上,沈言如約又來到了林家園林,這次林琴詩早就開著窗戶在等著他了。沈言提出要表,林琴詩卻笑嘻嘻的說不著急,聊一聊再說。

  林琴詩果然在房間裡準備了一杯茶,擺好了兩張椅子。這架勢,竟是要把沈言留下來長談。

  礙於手錶在林琴詩手裡,沈言又沒辦法當著她的面對她的房間強行搜查,只好耐著性子,進入房間和林琴詩聊起了天。當然,這杯茶他是一口也不喝的。臉上戴著面罩,這一喝茶,不就得把面罩掀開,露出本來面目嗎?

  說來也奇怪,林琴詩一個女孩子,竟然一點不怕和一個男人單獨在一個房間。也許是因為俠盜不留名一直都是正義的代名詞,她相信他的為人吧。又也許這裡是林琴詩的家,所以增加了她的膽量。這兩個原本不可能成為朋友的人,竟然像老朋友似的聊了起來。

  沈言也不是不知道林琴詩的真實目的,但不知道為什麼,他也心甘情願的步入了她擺下的圈套。

  這天晚上,他們愉快的聊了很多話題。林琴詩對俠盜不留名的事跡很感興趣,磨著沈言講他以前行俠仗義的故事。沈言沒辦法,只好把從父親筆記裡看來的一些事跡套用在自己頭上,說給了林琴詩聽。

  林琴詩好像特別喜歡聽故事,沈言說的那些經歷,竟是把她聽得如癡如醉,大呼過癮。等到沈言看看時間差不多,再次提出來要表和告辭時,林琴詩還意猶未盡,戀戀不捨。

  只是到了這時候,林琴詩居然還是不肯把手錶交出來,找了一個無比蹩腳的借口,說今天修表鋪不知為什麼關門了,那塊表還沒取回來。並要沈言明天晚上再來一次,到時候一定把表歸還。

  沈言又只好無語,這時候,他已經明白自己那塊手錶根本就沒有拿去修,肯定在林琴詩的手裡。只是明明知道林琴詩在騙人,他也沒有絲毫辦法。堂堂一個俠盜,總不能用強迫的手段逼林琴詩把表交出來吧?

  第三天晚上,沈言還是來了。其實他已經對今晚能拿回自己的手錶不抱希望,明白這丫頭要是不搞清楚自己的真實身份,是絕不肯這麼輕易把表歸還的。果然,林琴詩又把沈言留下來聊了很長時間,最後又找了個無比蹩腳的借口,說那個保姆忽然請假回家了。發票在她手裡,沒辦法去取那塊手錶。

  對於這種明顯的耍賴,沈言又是苦笑,又是無奈。可是誰叫林琴詩是個女孩子,又長得這麼美麗呢?耍賴是女孩子的權力,美麗是女孩子的資本。當一個美麗的女孩子對你耍賴的時候,你除了苦笑和無奈,還有什麼辦法?

  於是,第四天沈言又來了,第五天沈言也來了。每次林琴詩總能找到借口,拒不交還這塊手錶。但是漸漸的,隨著兩人見面的次數增多,這塊手錶是不是要歸還,似乎已不是重點。林琴詩對沈言幽默的談吐,豐富的經歷大為折服,已經崇拜他崇拜的要死。這時候知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對她來說已經不重要了。能夠和大名鼎鼎的俠盜不留名每天在一起聊聊,分享他的那些冒險經歷,成為這位俠盜唯一可以透露一些秘密的人。這已經讓她興奮無比,沾沾自喜。

  而沈言卻是另有一番感受,隨著接觸的加深,他越來越感覺到林琴詩的可愛。這個女人,真的不能和她交往過深,否則必然會深深的喜歡上她。沈言開始來見林琴詩,心裡還有一點不情願的。可是隨著次數的增多,這種不情願早就消失,變成了一種嚮往和習慣,一天不見林琴詩,他反倒感覺生活中似乎缺少了一件什麼東西,渾身都會不自在起來。

  半個月後,沈言和林琴詩已經成了一對知心的好朋友。每天晚上見上一面,聊上一聊,成了他們生活中最值得期待的一刻。除了沈言的真實身份和經歷,他們什麼都聊。談人生,談理想。說說有趣的事,分享各自的快樂和憂傷。有時候,林琴詩會為沈言彈奏一支鋼琴曲,那美妙無比的樂曲,常常聽得沈言如夢如幻,身心陶醉。就在那一刻,沈言終於發現自己已經不可救藥的愛上了這位美麗的女孩。這個發現,讓他又是感慨,又是哀傷。因為他是以俠盜不留名的身份在和林琴詩交往的。在她面前,自己是一個四十歲的中年男人,是個大叔。如果不能告訴她自己的真實身份,那憑什麼去追求這位讓自己心動的女孩呢?

  況且,沈言知道林琴詩再過一段時間,就要去歐洲求學了,自己和她相聚的時間已經不多。他也知道,自己在林琴詩的心目中只不過是個崇拜的大俠。她大不了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忘年朋友,應該從沒有過別的想法。萬一自己稍微吐露出一點對她的愛意,恐怕反而會嚇壞了這個單純又可愛的女孩吧?

  沈言擔心真的嚇壞了林琴詩,兩人反而連朋友都沒得做。於是他就把這段愛戀,深深的埋藏在心底。反正能在一起的時間已經不多,就讓這種美好的交往,延續到分別的那一天吧!

  隨著林琴詩去歐洲求學的日子臨近,她忽然也開始憂傷了起來。不知從哪天開始,她開始創作一支為了沈言而譜的曲子,取名叫《夜晚的等待》。每天晚上,到了那個時間,她就坐在鋼琴前,默默的彈奏起《夜晚的等待》,等待著俠盜不留名輕輕敲響窗戶的那一刻。

  馬上就要離開家鄉,離開這片土地了。林琴詩心裡充滿了一種不捨和留戀。雖然去歐洲求學是她一直夢寐以求的理想,可是這一天真的來臨時,她才感到自己似乎將要失去了什麼。

  但,到底是什麼呢?這裡的親人?這裡的朋友?這裡的山山水水?這裡的舒適生活?還是……那個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讓自己每天期待的不留名大叔?

  林琴詩說不上來,只是感到非常的憂傷和失落。也許,幾年以後回來,這裡的人大部分都會把自己給忘了吧?不留名大叔,也許也早就忘了我這個小朋友,再也不會來這裡和我聊天了。他的那些英雄事跡,再也不會講給我聽。他的那些心情,也再也不會和我分享了。

  想到這個,林琴詩心裡竟是說不出的不快活,第一次,對自己去歐洲求學的志願產生了動搖。

  想到了自己的志願,她忽然又想起了讓自己下定決心要堅持到底的那位同學沈言。不知道,他考上了哪所大學,這時候,大學的入取通知書應該寄來了吧?唉,他也曾經救過我的命,一直以來,都沒有好好感謝過他呢。現在他還會去那片樹林裡讀書嗎?要不要找個時間,專門去感謝他一次?要不是他,或許現在我已經放棄了理想,聽從我父親的安排,去學我不喜歡的東西。要是現在不去謝他,以後,就再也沒有機會了吧?

  沈言確實已經收到了大學的入取通知書,正如他所料,是一所毫無名氣的三流大學。本來沈言是不想去的,可是想起這是自己唯一可以為養母實現的遺願了,他不得不去上這個大學。

  林琴詩真的在保鏢郭霞的陪同下,去那片樹林尋找沈言。但這時候沈言為了晚上有精力行動,一般都在吃過晚飯後就開始睡覺,沒去那片樹林練功。林琴詩這一去,自然沒有遇見他。當然,林琴詩也是沒有意外。她認為沈言是為了高考才天天去樹林裡讀書的,現在高考結束了,他自然就不會再來了。

  學校在放假,同學們也都畢業了。想要查出沈言家的地址,已經不太可能,林琴詩最後只好放棄了去感謝沈言同學的念頭。

  在林琴詩臨走前的最後幾天,她終於把表還給了不留名大叔。現在已經用不著以這塊表為借口,要求他每天都來了。如今兩人的見面,已經像吃飯睡覺一樣,成了生活中必然要做的一件事。有沒有這塊表,都是一樣。

  現在林琴詩唯一想要做的事,就是能在臨走前,看到不留名大叔那面罩下真實的臉。其實她已經不好奇大叔是不是她生活中認識的人了,她只是想看看,這位帶給她快樂和驚喜的忘年朋友,到底長得什麼樣子。這樣至少到了歐洲後,想起這位朋友,會因為不知道他的相貌而感到遺憾。

  而且,她不得不承認,自己很喜歡大叔那雙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擁有這麼明亮和深邃眼睛的人,相貌怎麼樣也不會差到哪裡去吧?她知道相貌是大叔的秘密,不可以給任何人看到。可是自己馬上要離開這裡了,就算看到他的相貌,應該不會給他帶來什麼麻煩的吧?

  都已經是那麼好的朋友了,這點要求還不能答應嗎?

  林琴詩決定,就在臨走的前一天,對大叔提出這個要求,就算這是要他給自己的分別禮物吧。

  但在林琴詩臨走前的那天晚上,當她彈起了《夜晚的等待》,靜靜地期盼玻璃窗敲響時,卻沒有盼到大叔的到來。開始她以為大叔是因為什麼事耽擱了,也沒怎麼在意。可是一個多小時後,還是沒有聽到那熟悉的敲窗聲。

  她開始焦急了起來,過去推開窗戶,看著外面茫茫的黑夜。期盼著,能夠看到大叔飛來的身影。

  可是這個晚上,注定是一個失望的夜晚。林琴詩一直等到天亮,俠盜不留名也沒有來。最後,她以為大叔不忍心和她告別,這個晚上,他是故意不來的。帶著深深的遺憾,林琴詩登上了飛往奧地利的班機,在母親的陪同下,開始了她鋼琴藝術深造的日子。

  這一去,就是五年!

  五年以後,當林琴詩載滿了榮譽,頂著當代最偉大青年鋼琴藝術家的光環回到故土時。當年那個頑皮又好奇心重的女孩,已經成為一名莊重,典雅,知性,風華絕代的世界知名女性。

  這一天深夜,當她洗完了澡回到房間準備睡覺時,不知怎地,忽然想起了五年前那段每晚與不留名大叔相會的日子。

  那首許久不彈的鋼琴旋律,又在她心中響起。

  出於對往事的懷念,林琴詩走到臥室的鋼琴前,彈起了五年前自己創作的那首《夜晚的等待》。但她根本沒有想到,五年前的那位大叔,此刻就在外面的陽台上。

  而現在的俠盜不留名,也和五年前不一樣了。時過境遷,每一個人的現狀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也許,她們再也回不到以前那段充滿了浪漫和期盼的日子。能有片刻回想和懷念,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

  但,生活總是充滿了意外和變數,又有誰能肯定,他們之間不會再發生故事呢?
nick902 發表於 2008-8-20 00:55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女俠盜

  在悠揚的鋼琴樂曲中,沈言呆呆的在陽台上站立了許久。終于,他強自壓下心中的激動和思念,悄悄的跳下了陽台,默默地離開了這里。

    他知道,自己已經不是五年前的那個激情少年了。現在的自己,身負大仇,生死難料。如果還去和林琴詩往來,必定會給她帶來殺身之禍。以前的那段往事,就讓它過去吧。放棄對她的愛戀,是自己唯一的選擇。

    只是回到家後,沈言卻失眠了。五年前那段和林琴詩夜夜相見的日子,不停的回想在腦海里。那美麗的笑臉,總是在眼前晃動。那動听的樂曲,總是在耳邊響起……

    第二天一早,一晚上沒睡的沈言和往常一樣,穿上了他那套皺巴巴的西裝,戴上了那副老掉牙的黑框眼鏡,故意把頭發弄得亂糟糟,夾起了那只老舊的公文包便出門乘公交車上班。

    沈言故意搞成這麼一付邋遢的摸樣,一來是學父親的,二來也只有這樣,才沒有人會願意接近他,關注他。作為一名俠盜,最重要的是在晚上出去行動時,能夠沒有後顧之憂。而一個再普通的人,總會有朋友或者關心他的人。萬一在他出去行動時有人找他,一次兩次找不到,總會產生疑問的。沈言不想因為這個而暴露了自己晚上的身份,所以只有把自己弄得討人厭一點。這樣,沒有朋友就顯得比較正常了。

    一切都和往常一樣,沈言到了公司,也沒有人搭理他。自己去倒了一杯開水,就坐在位子上發呆。

    辦公室的這幾個婦女,也照樣看報的看報,聊天的聊天。沈言在這里,就像是不存在似的。

    忽然,只听正在看報紙的同事劉愛芬叫道︰“哎?你們看,我們市又出了一位俠盜,還是個女的耶!”

    幾個正在聊天的婦女聞言馬上都被吸引了過去。

    “什麼?什麼又出了一位俠盜?”

    “我看看我看看,在哪兒?”

    “諾,這里。我市昨晚驚現女俠盜,不留名之後出只留香。”

    “咦?真的耶,俠盜只留香?這個女俠盜,和以前的那個俠盜不留名會不會有什麼關系?”

    “不曉得,也許只是模仿俠盜不留名的吧?”

    “難講哦,我看,搞不好這個只留香是不留名的女兒或者徒弟呢。要不然,為什麼兩個人的名號都有一個留字?”

    沈言在旁邊听了,也是有點莫名其妙。發生什麼事了?什麼時候這個城市又來了一個女俠盜了?

    雖然奇怪,但報紙現在在這幫婦女手里,沈言也不好過去搶過來看。好容易等這些婦女們津津樂道了半天,終于放下報紙不再議論時,沈言才走過去拿起報紙,尋找起剛才她們看的新聞來。

    其實,從剛才婦女們的議論中,沈言已經把新聞內容了解一多半了。現在找到版面仔細一看,只見報道中說,昨天晚上城西派出所接到報案,銀江賓館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案。賓館305房間的三個住客昏迷在房間內,他們的行李已經被人洗劫。等警察趕到後霍然發現,這三個昏迷的住客,相貌與前兩天發生的幾起詐騙案被騙人報案時所描述的罪犯相貌相同。警察把這三個住客喚醒後帶到警局一審,這三人果然是詐騙案的主犯。據他們交代,晚上大約十一點多鐘,听到房門被敲響,外面有一個女人的聲音說需不需要服務。他們以為是那種服務,便沒多想去打開了房門。結果闖進來一名黑衣蒙面女子,不由分說打暈了他們三人,然後醒來警察們就已經在房間里了。

    在賓館現場,警察發現三名詐騙犯所詐騙的全部現金已經被盜,而在其中一只行李箱里,發現了一張精美噴香的信紙,上面寫著三個娟秀的字體︰只留香!

    根據報案的賓館服務員述說,晚上那個時間,並沒有看到賓館內有黑衣蒙面的女子出入。大概在十二點多的時候,服務員看到305房間的門一直開著,過去一看,才發現了三個住客全部昏迷在地。

    最後,警察緊急聯系了曾經報過案的被詐騙人,讓他們過來協助調查和指認罪犯。有意思的是,當這些被詐騙人出門時,其中有兩人在自家門口發現了一個信封,里面裝有一疊現金,正好是他們被詐騙的現金數額。

    據此,警察們判斷,這是一起模仿多年前本市的俠盜不留名行為的案件。相同的打扮和手法,目的不為作惡,甚至一樣在作案後,留下一張顯示身份的字條。不同的是,俠盜不留名已經被確認為男性,而這次這位署名只留香的俠盜,明顯是一位女性。

    在報道的最後,是記者一番興奮的猜測和推論,並回顧了一下以前俠盜不留名的歷史,認為這位只留香,極有可能是俠盜不留名的後人等等等等。

    看到這里,沈言只好苦笑。心想我的後人?我都還沒結婚呢,哪來的後人?

    只是沈言也感到很奇怪,這位女俠盜是誰呢?模仿我的行為,到底是出于俠義,還是有別的目的?

    唉!這個世界,越來越奇怪了。我這個正宗的俠盜還沒真正復出,居然又冒出一個女俠盜來。這……這簡直是搶我的風頭,逼我出山嘛!

    中午快下半時,沈言接到了周萍的電話,說中飯一起出去吃,下了班就到老地方等她。

    一到下班時間,沈言又來到了昨晚等周萍的地方,只過了幾分鐘,周萍的奧迪A4就停在了他的面前。

    沈言走過去開門上車,按習慣叫了一聲“萍姨”。只是,坐在駕駛位的周萍今天似乎有點精神恍惚,也沒應一聲就繼續開動了車子。

    沈言知道周萍昨晚受了點驚嚇,也受了點刺激,所以乖乖坐好,並不問她什麼。十分鐘後,兩人來到了一家環境優雅的西餐廳。等尋到位置坐下後,周萍才注意到沈言今天的裝束,幾乎和昨天沒什麼兩樣。

    周萍不高興了,皺起了秀麗的眉毛,慍怒的道︰“你怎麼回事?昨天不是說了不許你再邋里邋遢的來上班嗎?”

    沈言忙呵呵一笑,詭辯道︰“萍姨,這個……其實我真不是故意的。今天起床遲了,我怕上班遲到,所以就沒來得及梳理一下。您別見怪,明天,明天我一定改,呵呵!”

    周萍也不是第一次被沈言這麼糊弄了,知道他這是秉性難移,狗改不了吃屎。雖然惱怒,卻也拿他沒辦法。當下只好狠狠的怒視了沈言一眼,道︰“看來,你真的是需要一個女人來好好管教你了。明天是星期六,我會帶一個女孩子來和你見面。到時候你要是不給我打扮得清清爽爽過來,你就等著我怎麼修理你吧!哼!”

    “啊?”沈言驚道︰“明天?不……不要了吧?”
nick902 發表於 2008-8-21 00:24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女記者

  周萍根本就不容沈言拒絕,看了沈言一眼後,繼續說道︰“我看我還是明天親自來接你吧,鑒于你前兩次的相親表現,我真的對你不太放心。和你見面的這個女孩子是我朋友徐曉旭的遠房親戚,今天早上我在電話里和徐曉旭說起你的事,是她主動提出來要給你介紹一位女朋友的。人家這麼有心,你可千萬別給我丟臉,知道沒?”

    沈言苦著臉道︰“萍姨,其實……我暫時還不打算交女朋友,您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明天見面的事,要不您和曉旭姐說一聲,就這麼算了吧?”

    周萍根本不為所動,淡淡的道︰“沈言,你已經二十四歲,是個大人了。不能還什麼事情,都要我這個當姨娘的來為你操心。有了女朋友後,自然有她來照顧你,關心你,我就可以放開手,專心干好我的工作。也許不久之後,我還會被公司派往海外。這一去,恐怕又得半年以上。要是沒有人代替我來照顧你,我走也走的不安心。所以,這次的相親,必須成功。在我走之前,你必須得有一個女朋友,明白嗎?”

    周萍的意思,沈言當然明白。可是沈言也有自己的苦衷,作為一名俠盜,怎麼可以有女朋友呢?有了女朋友之後,晚上哪還有那個自由的時間可以出去行動啊?

    可是周萍堅決的態度,讓沈言頭痛無比。這些理由,是沒辦法說出來的。他只好竭力勸說道︰“萍姨,您說的這些我都明白。可是您也說了,現在我已經是個大人,我自己可以照顧自己了,何必非要有一個女朋友呢?這麼多年,我自己也一個人生活過來了,也沒見有什麼問題啊?”

    周萍冷冷的看了沈言一眼,道︰“沒問題嗎?我看問題大得很!你看看你自己的樣子,整天邋里邋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這是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摸樣嗎?”

    沈言無奈的道︰“好好好,萍姨,那我改,我改還不行嗎?我保證,從明天開始,一定改掉這邋遢的習慣,可以了吧?”

    周萍只是冷笑,道︰“沒有女人時常監督你,看住你,你會改才怪了。這麼多年了,你都向我保證要改幾次了?我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來天天督促你,所以直到今天你還是這麼一付摸樣。我算是對你沒轍了,只好寄希望于你的女朋友。你不用再費盡心機了,這件事就這麼決定,我是你姨娘,一切你得听我的!”

    沈言只好暈倒!也知道周萍就是這麼一個霸道的性格,多說什麼也沒用。唉,看來只好在相親的過程中動腦筋了。但願那位要來相親的女孩對自己不滿意,主動放棄交往是最好不過了。

    不一會兒,兩人點的西餐已經送上,周萍和沈言都默默的開始吃了起來。只是,周萍依然還是一付神不守舍的樣子,吃著吃著,時不時的要停止刀叉發一會兒呆。沈言雖然知道她為什麼會這樣,可是這麼明顯的失態,自己要是不去問她一下表示關心,那也太說不過去了。

    于是,沈言只好問道︰“萍姨,您怎麼啦?是不是有什麼心事?”

    正在發呆的周萍猛的清醒了過來,強笑了一下,道︰“哦,沒什麼,一點小事情,稍稍分了下神。”說著,她繼續動起刀叉吃起西餐來。只是吃了沒多久,她又慢慢的停下了。歪了歪腦袋,她忽然問沈言︰“沈言,今天早上的城市快報你看了嗎?”

    沈言心里一動,道︰“看了,怎麼啦?”

    “上面有篇報道,說昨晚我們市忽然出現了一位女俠盜,叫什麼只留香,你看過了嗎?”

    “看過了,報紙上說,應該是以前俠盜不留名的後人出現了吧?”

    周萍略皺著眉,輕輕的自言自語道︰“怎麼可能是個女的呢?明明是個男的呀?他說趕時間要走,就是為了去辦這件事嗎?”

    沈言一听就明白了,原來周萍昨晚見過自己後,就認為去銀江賓館行俠仗義的人就是俠盜不留名。只是報紙上的報道說是個女的,而且留下紙條署名只留香,卻把她給搞糊涂了。

    忍著好笑,沈言故意道︰“他?他是誰啊?”

    周萍再次醒覺,忙又強笑了一下,道︰“哦,沒什麼,趕緊快吃吧,馬上就要上班了呢。”

    沈言也知趣的不再多問,匆匆和周萍吃完了午餐後,便一同坐車回到了公司,繼續開始工作。

    只是,沈言的心里,同樣也對這個忽然冒出來的女俠盜產生了好奇。不知道,她究竟是何方神聖呢?她這次的行動,是偶爾的曇花一現,還是準備長期以只留香之名行俠仗義?如果是準備長期的,看來,自己得想辦法盡快見到這位英勇的女子。因為萬一讓自己的仇人誤會她真是俠盜不留名的後人,只怕接下來,她的性命就極為堪憂了。

    沈言不想這個女人白白替自己送死,唯一的辦法,是盡快找到這位俠盜只留香,並在暗中保護她了。

    沈言知道,自己的仇人武功高得可怕,就算是現在的自己,也沒有把握勝得了他。雖然不清楚這位女俠盜武功高低,可她一介女子,再怎麼練,也不可能強得過男人吧?

    只是這人海茫茫的,到哪里去尋找這位忽然冒出來的女俠盜呢?

    晚上臨晨三點,沈言光顧了市警局,找出了銀江賓館案和詐騙案的檔案記錄,看到了詳細的文字記錄和現場照片。按照沈言的判斷,這位女俠盜,說不定就是認識詐騙案中某個被騙人,所以這才出手幫他或她找回被騙金額的。從調查這幾位被騙人下手,也許就能找到這位女俠盜。早一點找到她,也就能早一點保護她了。

    警局雖然晚上有警察值班,可是沈言此刻的輕功已經大成,來去無影,又有誰能發現呢?再說了,又有哪個警察會料到,堂堂警察局,也會有人敢潛進來呢?

    但是沈言的這個判斷,第二天就被推翻了。早上沈言起床後出去買早點,卻在早點鋪听到吃早餐的人們議論紛紛,都是在說有關這位女俠盜的事。沈言豎起耳朵一听,才明白就在昨天晚上,這位女俠盜又一次出動了。事情發生在離這里不遠的城北公園,清早上去公園晨練的市民發現在公園的一片竹林里,躺著兩個男人,下體全是血。驚嚇之下,馬上就報了案。據說警察趕到後,在其中一個男人的身上找到了一張噴香的信紙,上面就寫著只留香三個字。

    這兩個男人都沒死,只不過失血過多,陷入了昏迷。現在人已經被送到醫院搶救,公園現場還有一幫警察正在勘探。大家議論時最津津樂道的是,據說這兩個男人都被切掉了小JJ,估計是犯了什麼淫戒,才被只留香下手懲戒。

    只是沈言听了卻暗暗皺眉,心想對壞人做出懲罰,手段嚴厲一點本來無可厚非。可是切掉男人的命根子,似乎太毒了一點吧?這樣還不如直接殺了他們呢,總比一輩子當太監強!

    不過,這樣一來,沈言已經明白自己前面的判斷似乎有些不對了。這位女俠盜不一定是認識那些被騙人而偶爾的出手,她應該是和自己一樣,專門立志為俠盜,所謂路遇不平而出手而已。但如果真是這樣,那尋找這個女人就更是困難了。人海茫茫的,到哪里去尋找這麼一位毫無來歷的女俠盜呢?

    听到現在還有警察在現場查案,沈言買了幾個包子,就向城北公園的方向走去。他倒不是去看熱鬧的,而是想去遠遠的觀察一下,有沒有什麼線索可以讓自己多了解一點這位女俠盜。

    城北公園並不遠,沈言才吃了一個半包子就走到了。此刻,公園里聚滿了不少來看熱鬧的人,竹林內,被警察用隔離帶隔開的現場,正有幾個警察在拍照和勘探。

    沈言走到圍在外面人群的最後,一邊吃著包子,一邊踮起腳尖想要往里看。可是他還什麼都沒看清時,忽然只听身後有人叫道︰“對不起,讓一下,讓一下。”

    接著,有人在沈言的手臂上一推,一個苗條的身體就從沈言身邊擠了過去。這種時候,沈言當然不能顯露武功,只好眼睜睜的一個踉蹌,手里的包子都掉到了地上。

    這個擠過來的人似乎也感覺到了,馬上回過了頭,抱歉的對沈言笑了一下,道︰“對不起!”

    說著,她又轉回頭叫著︰“勞駕,讓一下,我是記者,讓我過去!”
lhh0329.lin 發表於 2008-8-21 23:42

正文 第三十九章 真實的長相

這位元冒冒失失的女記者剛才一回頭,沈言已經看清了她的臉。卻見她大約二十三、四歲年紀,長得蠻漂亮的。這會兒她已經在圍觀群眾的抱怨聲中,奮力擠到了最前面。對著隔離帶內現場一位正在勘探的員警招手大喊道:“韓警官,韓警官!”

    那位員警聽到喊聲,抬起頭看到了她,笑道:“咦?李小姐,今天怎麼這麼遲才趕到啊?”

    女記者道:“今天本來我放假的,但一得到消息,我就放棄休假趕來了。快過來,接受我的採訪吧!”

    這位元員警似乎對女記者挺有好感,轉頭對別的員警吩咐了一聲,便笑呵呵的走到了她的面前。那女記者趕緊掏出了一個微型的錄音器,就開始採訪起來。只是這樣一來,又有幾個記者見機不可失,紛紛圍了上去。其中還有扛著攝像機的,看起來應該是電視臺的記者。

    沈言在後面遠遠的看到,便微微側過了耳朵,悄悄運起了乾坤勁,那些記者的提問和這位元男員警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清清楚楚的落入了他的耳朵。

    這位元男警官沈言認識,他名叫韓順,就是五年前在沈言養母周行掩護下保住性命的那位年輕員警。五年過後,他現在已經是刑警隊的隊長了。雖然這五年來韓順出於對周行救命之恩的感激,經常來看望沈言和周萍,但周萍不知為什麼,很反感這個姐姐救下的員警。每次他來,總是對他很冷淡。久而久之後,韓順自知沒趣,便再也不敢來了。

    在記者的提問和韓順的回答中,沈言漸漸瞭解了一點案情的大概。很據員警的現場勘探,發現了一些女性的衣服碎片和腳印,還有大量的地上翻滾掙扎痕跡。兩個男性被人用利器切掉了半個生殖器,手法乾脆俐落,不像是普通人所為。加上在其中一個男性身上找到的署名只留香的信紙,這似乎原本是一起強姦或猥褻婦女案。正好女俠盜只留香經過發現,便出手救下被害女子,懲戒了這兩個男性。不過這些只是推斷,一切要等到這兩個男性救醒和找的被害女子獲得口供才可以確定。

    聽到這裏,沈言覺得差不多事實就是如此,用不著再聽下去了。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趕緊找到這位女俠盜。這位女俠盜這兩天這麼拉風,想必已經開始引起了自己那位仇人的注意。說不定,也已經開始安排陷阱,引誘女俠盜上鉤。要是不儘快找到她,這個女人就得替自己冤死了。

    回到了家,沈言想了半天,也沒有別的好辦法。只好準備到了晚上,去城市的每個角落碰運氣了。這位女俠盜看起來似乎打算和俠盜不留名一樣,每夜在都市巡視。見到罪惡發生,便立刻出手制止和懲戒。雖然這個城市那麼大,要遇見這位女俠盜的幾率並不太高。可是沈言自信只要女俠盜只留香夜晚出來活動,憑自己的感覺能力,就可以很快找到她的蹤跡。

    但,這也是晚上深夜以後的事了,眼下還有一件令沈言頭痛的事,那就是晚上吃飯時的相親。唉,這個萍姨這位真是讓人無奈啊!明明她自己都三十歲了還不著急,我才二十四歲,著什麼急呀?

    只是周萍說過下午會親自來接自己,看來故意打扮的邋遢這招已經不能用了。沒辦法,一會兒和那個相親的女子見了面,只好假裝傻裏傻氣和俗不可耐。但願那女子的審美觀和正常人一樣,不要看上我才好!

    下午三點鐘,沈言聽到房子外轉來兩聲汽車喇叭聲,就知道周萍已經來了。趕緊下樓打開了門,果然見到周萍手裏拎著兩個大紙袋,剛剛關上車門向房門口走來。

    沈言看了一眼周萍手裏的袋子,苦笑道:“萍姨,您這麼早就來了?這是什麼啊?”

    周萍哼了一聲,道:“我要是不早點來,哪還有時間給你仔細打扮?瞧瞧你,怎麼頭髮還是這麼亂?又故意的是不是?”

    沈言摸了摸頭,無奈的道:“這個……其實是睡覺造成的啦。我睡著後大概喜歡動來動去,所以每次起床後頭髮總是亂糟糟的。”

    周萍又是哼了一聲,已經走進了房門。她一邊向樓上走去,一邊道:“不用多說了,現在還有點時間,你趕緊洗個澡去。洗完了,我親自給你打扮一下,非得徹底改變你的形象不可!”

    沈言苦著臉道:“洗澡?現在?可是……我昨晚已經洗過了呀?”

    周萍已經登上了樓梯,頭也不回的道:“昨晚洗過今天就可以不洗了嗎?你是要去相親,不弄得特別乾淨一點怎麼行?動作快點,別磨磨蹭蹭了!”

    遇到不講理的周萍,沈言也是毫無辦法。從小到大,也只有周萍才制得了他。一邊唉聲歎氣,沈言一邊無奈的走到平常洗澡的地方。打開自來水,隨便的洗了一個冷水澡。

    等沈言洗完澡,穿上原來的衣服走到樓上,看見周萍已經等在自己的房間裏了。床上,放著一套筆挺的藏青色西服。一件雪白的襯衫,一條淺黃色的領帶,一把梳子,還有……一隻電吹風?

    除了這件襯衫,其他物品沈言都是首次看到。想來這是周萍為了這次相親成功特意為自己買來的。其實這件襯衫,也是昨晚周萍給自己買的。雖然一直來周萍對沈言總沒個好臉,但事實上,周萍對沈言的愛護和關心,已經不在當年姐姐周行之下。

    沈言看到了床上的這些東西,又是感動,又是無奈的道:“萍姨,怎麼您又給我買東西了?我的衣服已經夠穿了,幹嘛還買啊?”

    周萍冷著臉,輕輕的哼道:“你以為我願意?我還不知道你?以前給你買的衣服,只怕你從來不洗的吧?看你的頭髮,就知道你家裏沒有梳子和電吹風。今天我一次性給你買齊了,看你以後還有沒有藉口邋遢。好了,廢話少說,過來坐到床上,我把你的頭髮吹幹梳整齊。”

    沈言只好繼續唉聲歎氣,乖乖的坐到了床邊。周萍則拿起吹風機和一把梳子,插上電源,就開始整理起沈言剛剛洗過,還濕漉漉的頭髮來。

    不一會兒,經過周萍的巧手整理,沈言本來一頭亂七八糟的頭髮變得整整齊齊,服服帖帖。乍一看去,整個人都精神了不少。

    周萍看了看自己的傑作,覺得很滿意,便扯了扯沈言身上的衣服,道:“把衣服脫了,換上新襯衫和西裝。”

    沈言哦了一聲,站起來正要脫衣,只是見到周萍還站在那裏紋絲未動,不免有些尷尬的道:“萍姨,我換衣服,您不回避一下?”

    其實周萍這會兒正在欣賞自己傑作,加上她一直都當沈言是個孩子,也沒感覺需要回避。不過沈言都這麼說了,她也只好哼了一聲,轉身走出了房門。心裏卻惱恨的想:“回避?你也知道要回避?當年我光著身子在你面前,你怎麼不知道要回避一下?”

    想起了當年的恥辱,周萍又開始恨得直咬牙。只是沈言現在已經是她唯一的親人,事情又過去這麼多年了,不好再舊事重提,借機報復。忍了半天,算算時間沈言差不多也該穿好衣服了,便叫道:“穿好了沒有?”

    房間裏傳來了沈言的回答:“穿好了!”

    周萍回過身又走進房間,正想不耐煩的說沈言一句。可是抬頭一看,忽然間,她眼前一亮,只見房間裏站著一位風度翩翩,氣質文雅的男子。眨了眨眼,這才發現這人就是沈言。

    這套西服可是名牌,穿在沈言身上,頓時整個人的氣質面貌都大大改變了。雖然臉上的這副黑框眼鏡大大降低了別人的審美,卻自有一股濃重的書卷味和文人氣質。

    周萍一時間還真的看傻了眼,心想果然是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啊!我這不起眼的外甥穿上皮爾卡丹,竟然還有模有樣的嘛!

    沈言卻是一付苦臉,整了整自己的衣領,對周萍苦笑道:“萍姨,穿這麼好的衣服我會不自然的,是不是可以換一件別的?”

    周萍笑呵呵的走到了沈言的面前,新奇的對他左看看又看看。本來還一直擔心這次相親他會出醜,現在已經完全放下這顆心了。

    “呵呵,看不出來啊,你小子穿上名牌西裝,完全變樣了嘛。嗯……不過我怎麼感覺似乎還有什麼地方不對呢?嗯……對了,眼鏡!你的眼鏡!把眼鏡摘下來,讓我看看整體的感覺!”

    說著,周萍已經直接伸手去摘沈言的眼鏡了。沈言嚇了一跳,急忙後退了一步道:“別,沒了眼鏡我會看不清的!”

    周萍卻霸道的不管,喝道:“別動!我就是看看而已!”

    結果,在周萍的不講理下,沈言還是被迫失去了眼鏡。只是,周萍還得意不了一秒鐘,看清了沈言藏在眼鏡下的真實面容後,竟是當場驚呆了!

    沈言心裏只好暗歎一聲,慢慢放下手,心想這下好了,長相終於被周萍看清,但願她別認出我就是俠盜不留名才好。

    周萍呆了整整有半分鐘,才喃喃的道:“怎麼會……這樣的?”
lhh0329.lin 發表於 2008-8-22 23:37

第四十章 奪走沈言初吻的女子

趁著周萍發呆之際,沈言趕緊奪回了眼鏡重新戴在臉上,這才呵呵笑道:“沒有眼鏡我的眼前就是模糊一片,還是戴上的好。”
  周萍還在發呆中,沈言藏在鏡片下的真實長相,真的太出乎她的意料了。看慣了沈言戴上眼鏡後那種木訥呆滯的摸樣,周萍一直認為他就是個面貌普通的人。但沒想到一摘下眼鏡,竟然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
  其實周萍也不是從來沒見過沈言的真面目,但那也是十二年前的事了。當時沈言父親去世,周萍的姐姐周行把他領回家。那個時候,小沈言是不戴眼鏡的。只是沒過多久,周萍就考上了大學離開了家,等她回來後,沈言已經戴上了這副眼鏡。
  這麼多年下來,沈言戴眼鏡的形象已經在周萍心裏根深蒂固。他小時候的樣子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唯一還記得的,就是沈言看到她裸體時的那付驚訝和好奇的眼神。此刻時隔多年再次見到沈言真實的長相,那出乎意料的英俊,讓周萍大感意外。
  當然,就算周萍還記得沈言小時候的樣子,此刻沈言的面貌也改變了許多。畢竟已經過了十幾年,一個大人的相貌總和小孩子是有區別的。
  沈言知道自己這雙特別明亮的眼睛很引人注目,怕會因此讓周萍看出來自己就是俠盜不留名。奪回眼鏡戴上後,才敢和周萍的目光對視,看到周萍還在發呆,只好再次苦笑道:“喂,萍姨,你怎麼啦?”
  周萍這才從震驚中清醒過來,帶著疑惑和驚喜,用異樣的口氣道:“你小子,長得蠻帥的嘛。要不是今天把你眼鏡摘下來,我還真看不出來。”
  沈言呵呵一笑,道:“沒有吧?是不是我穿上了這套名牌西裝後,給您什麼錯覺了?”
  周萍仔細的又看了一下戴上眼鏡的沈言,剛才給她震撼的感覺果然又沒了。奇怪之下,她又伸出手來摘沈言的眼鏡,道:“不對,不會是錯覺。你把眼鏡摘下來,我再好好看一下。”
  這下沈言可不敢再讓周萍得手了,急忙伸手緊緊的扶住了眼鏡,叫道:“算了吧萍姨,沒有眼鏡我就是一半瞎子,您就別讓我出醜了。”
  周萍以為沈言真的是高度近視,可能從來沒從鏡子裏見過自己不戴眼鏡的樣子,便道:“你這傻小子,你不帶眼鏡可比戴眼鏡要好看多了。快把眼鏡摘下來,我保證今天和你相親的那個女孩子,一見你就會喜歡的!”
  沈言只好一邊後退,一邊急道:“沒有眼鏡,我根本看不清那女孩的長相。那這種相親,有什麼意思?”
  周萍一呆,頓時停住了手,想了想道:“也對哦,沒有眼鏡,你可能連走路都有問題吧?只是……你這副眼鏡實在是太難看了,乾脆我們現在去換一副吧?對了,我們去配一副隱形眼鏡,這樣既不會影響你的長相,也不會看不清東西,豈不是最好?”
  沈言都快崩潰了,自己常年戴這副老爺眼鏡,不就是為了隱藏自己的長相嗎?現在才被一個人看到,就已經麻煩重重,要是戴上隱形眼鏡,那還得了?再說了,自己根本就不近視,配隱形眼鏡是需要測量眼鏡近視的度數,去了眼鏡店一測,那不就得立馬露餡?
  無奈下,沈言只好撒謊道:“哎呀,萍姨,不瞞您說,其實以前我自己去配過隱形眼鏡,可是不知道我的眼睛是不是和別人不一樣,一戴起來,眼睛立刻就會流淚紅腫,難過無比。您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我真的不適合戴隱形眼鏡!”
  周萍驚訝的道:“真的?”
  沈言用力點頭,表示千真萬確!
  周萍只好撇了撇嘴,道:“既然如此,那我們就去配一副好看點的眼鏡吧。你這副眼鏡太土了,戴起來完全影響人的審美。”
  沈言欲哭無淚,只得歎道:“萍姨,我求您了,算了吧?這副眼鏡我都戴了十年,忽然換一副,我可能會不習慣的。況且您也知道,這是我父親的遺物,戴著它,我會感覺十分親切。這點對我很重要,我死都不會換的。”
  以前周萍也曾經要沈言換過眼鏡,每次一提出來,沈言總是拿父親遺物的名義拒絕。周萍也毫無辦法,每次都不了了之。這次沈言又拿這個當藉口,再次讓周萍無語。
  懷念死去的親人是一種孝道和美德,周萍也不好強求沈言改變。無奈之下,她也只有歎了口氣,道:“好吧好吧,不換就不換。可是眼鏡不變可以,但你其他的那些壞習慣,從現在開始必須改變。你看你現在,整整齊齊,清清爽爽,不是要比你原來那付樣子精神多了?
  這時候,沈言也不得不讓一下步了。要不然以周萍的霸道,搞不好到最後連這副眼鏡都保不住。低頭看了看自己西裝革履的樣子,他也只好道:“好吧,我改,我真的改還不行嗎?”
  周萍點了點頭,一邊走到床邊,一邊道:“那就看你的表現了,這裏有一雙皮鞋,也是我剛買來的,你先穿穿合不合腳。如果不合適,現在趕去換還來得及。”
  沈言看到周萍俯身從地上的一個紙袋裏取出了一個盒子,打開盒蓋後,裏面是一雙嶄新錚亮的新皮鞋。沈言注意到這雙皮鞋也是名牌,價格只怕不小於一千元。加上那套名貴的西服,光今天周萍為自己花錢買的東西,恐怕就得在五千以上。想起自從養母去世以來,周萍供自己上大學,為自己找工作。關心自己的生活,為自己從不吝嗇金錢。這番養育之恩,已經不再她姐姐周行之下。雖然她是霸道了一點,可那是性格使然。其實這個女人,對自己是真的好呀!
  沈言心中感動,默默的走過去接過鞋子試腳。看著這位姨娘依然年輕美麗的臉,心裏道:“萍姨,這幾年您對我的好,我都會記在心裏的。雖然我瞞著你很多事情,平時也不太聽話。可我會一輩子保護您,敬愛您的。”
  皮鞋很合腳,這也是周萍經常為沈言買鞋,清楚的知道他腳尺碼的緣故。沈言在地上走了幾步,笑著道:“不用去換了,非常合腳!”
  周萍也是微微笑著,抓起床上的那條淺黃色領帶,走到沈言面前就伸手為他戴了起來。一邊打著領結,一邊難得溫柔的道:“沈言,往後有了女朋友,萍姨可能就會很少來關心你了。你現在已經長大,什麼事都得自己拿注意了。工作方面,要靠你自己。生活方面,就讓女朋友來為你安排。記得對她好點,不許欺負她,知道沒?”
  沈言苦笑道:“萍姨,我和這女人連面都沒見,成不成還不一定呢!”
  周萍臉一沉,道:“不成也得成,她是徐曉旭的堂妹,聽說人品相貌都很不錯的。要是這次你錯過了她,保證你會後悔一輩子。今天的見面,你也不要緊張,一切都聽我的。還有,你曉旭姐也會盡力撮合你們。這次相親,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懂了沒?”
  沈言只有無語,心想這次相親,對我來說是只許失敗,不許成功。對不起了萍姨,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只好要讓您失望了。
  打好了領帶,周萍又整理了一下沈言襯衫的領子。退後幾步,遠遠的觀察了一下他的整體感覺。接著,她滿意的點了點頭,道:“不錯,除了這副眼鏡礙眼,其他都過得去了。呵呵,只怕你曉旭姐看到你,也會大吃一驚的吧?”
  看了看時間,周萍又道:“時間雖然沒到,但我們是男方,早去一點會顯得比較尊重別人。好了,你還有什麼東西要帶的沒有?沒有的話,我們現在就出發了。”
  沈言點了點頭,一邊在心裏考慮怎麼樣把晚上的相親搞砸,一邊從換下的褲子裏掏出錢夾和手機放入身上的西裝口袋。等他又掏出了那塊破舊手錶要戴在腕上的時候,周萍忽然過來一把奪過,皺著眉道:“手錶不用帶去了,身上穿著名牌西裝,手上卻戴著這種舊表像什麼樣子?”
  沈言剛要反對,周萍又是一瞪眼,道:“我知道你要說什麼,我又沒逼你換表。就今天不戴一下,不會影響你對父親的懷念吧?”
  沈言無奈,只好點了點頭,把這塊手錶拿過來放到了枕頭底下。一切都弄好後,沈言和周萍離開家門上了車,便前往約好和女方見面的地點。那是一家高檔的中餐館,周萍在那裏已經訂好了一間包廂。
  到了中餐館進入包廂後,由於時間還早,周萍一邊和沈言喝茶等待,一邊不厭其煩的告誡沈言在相親時的一些注意事項。可惜沈言根本是想要搞砸這次的相親,這些注意事項,反倒提醒了他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差不多半個小時後,周萍接到了徐曉旭的電話。知道她和她的堂妹已經出來,馬上就要到了。
  又過了二十分鐘,只聽包廂門口傳來一陣呵呵笑聲,有人叫道:“萍萍,等久了吧?咦?這小帥哥是誰啊?難道是我那沈言弟弟?”
  沈言抬起頭來,第一眼就看見了這個風情無限的女子。
  這個女子,沈言一輩子都忘不了!就是她,奪走了沈言寶貴的初吻!
  這個女子,名叫徐曉旭,是周萍大學時的死黨,以及唯一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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