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 重活記 作者:唐觀水(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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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xp12345 2009-1-25 17:39:07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81 178214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41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一章、靠忽悠救人(3)

聽到唐歡這麼問,張兆強撇撇嘴:「哼,父債子償!」

    「子償你個頭!」唐歡忽然提高了聲音,「這是個爺們說的話?有本事,以後自己想辦法對付他爹,別動不動拿弱者出氣,那樣顯示不出你能來,只能更說明你的軟弱!」

    「你,你說什麼?」聽到唐歡這麼說,張兆強的臉一顫,「你活得不耐煩了?」

    「難道我說的不對麼?有理走遍天下!」唐歡一點也不害怕,側過臉很不屑的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說的對,你只是在惱羞成怒罷了。算了,懶得跟你說了,孫海,你繼續聽我說……」

    「說你媽!我,我打死你!」張兆強一咬牙,一揮拳,這就要往上衝。

    「強子,別亂來。」孫海攔住了要暴走的張兆強,「先聽聽他還要說啥。」

    「這就對了。」看到孫海攔住了張兆強,唐歡笑了笑,「別這麼容易衝動麼,所以說,大哥就得孫海當,你啊,還未夠班啊。」

    「你到底還想說啥?」孫海對唐歡皺了皺眉,「別說那些沒用的,總之強子說的沒錯,這事情不能這麼完,大軍挨打就算了,可那五十塊錢……」

    「五十塊錢而已。」唐歡撇撇嘴,「你們難道不會自己掙麼?」

    「自己掙?」孫海不屑的笑了笑,「還五十塊而已,說得好聽,有本事你掙!」

    「我掙就我掙。」唐歡接口道,「乾脆這樣吧,這件事情我扛下來,五十塊錢我幫你們想辦法。」

    「唐歡,別亂說!」聽到他這麼說,張志堅在後面拉了拉他,「五十塊錢不是小錢,你爸媽肯定不會給你的。」

    「就是!」聽到張志堅的話,張兆強也不屑的笑了笑,「沒那個頭,就別戴那個帽子,小心風大閃了舌頭。」

    「切,我還用得著問父母要錢?」唐歡撇撇嘴,「這樣吧,一個月,最多一個月,我給你們弄到五十塊錢,絕對不問父母要,好不?」

    「什麼?」孫海在一邊皺了皺眉,「你是說真的麼?」

    「當然真的。」唐歡點點頭,「不如咱們來個君子協定,一個月之內,我絕對賺到五十塊錢給大軍,否則我就不插手這件事了,你們愛咋地咋地,行不?」

    「好,就信你一次。」孫海先是冷冷一笑,接著點點頭,「如果你能做到,今後你就是我朋友,以後你有事情找我就可以了。但如果你做不到,哼哼,可不止是你不插手那麼簡單,我還要連你一起打,你明白麼?叫你說大話!」

    「好吧,隨便你。」唐歡聳了聳肩膀。

    「那好,咱就來拉鉤!」說完,孫海就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指。

    「……好吧,就拉鉤。」唐歡臉頰抖動了一下,然後兩人互相用右手小手指勾住。

    「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等拉鉤完畢,這事情就算定下了,這也就是所謂的君子約定。

    看著孫海三人離去的背影,唐歡無奈的搖搖頭:這就是這時候所謂早熟而又見多識廣的耍孩子?居然還搞拉鉤這套……太無語了。

    ……

    「唐歡,謝謝你了,沒有你,我今天這頓打就挨定了。」等看不到孫海幾個人的背影后,,田曉奇立刻跑過來向唐歡道謝。

    「哦,沒關係了。」唐歡懶洋洋的擺擺手,「這事情我既然碰到了,總不能眼睜睜看著你挨揍。」

    「唐歡。」這時候說話的是張志堅,「可你說的,一個月弄到五十塊,這,這也太那啥了。現在大人一個月能發五十塊,就已經很厲害了,更別說咱們小孩子了,一個月弄到五十塊,這根本不可能嘛。」

    「是啊。」接口的是田曉奇,只見他苦著臉,「我家好點,但一個月總共加起來也才有十來塊錢零花,而且還不是一下子給。這個月我爸給我的零錢我早花光了,就是存錢罐也沒剩下多少,就算我回去問家要,每次頂多給我一兩塊,就算從現在開始湊,就算每天都能要到一塊錢,可,五十塊啊,我也拿不出啊。嗯,加上我的存錢,最多我到時候能出到二十五塊……要不,你們也幫著一起湊湊?」

    「**,虧你說得出!」說話的是趙興國,「哼,你惹的麻煩,連累唐歡不說,這會兒你居然自己不拿錢,還要我們湊?媽的,就算我們湊,我一次最多要到五毛錢,他們幾個也差不多,我們就算從現在攢錢,也不可能一個星期弄到二十五塊!不對,呸呸呸,我們就不用拿,哼,你竟會想好事」

    「可,可……」田曉奇的臉苦的更難看,「這咋辦?哎,不如,我把陳大軍他們欺負我的事情告訴我爹?不成不成,如果我告訴我爹這件事情,到時候他們知道了可能會報復我更厲害,哎呀呀,我怎麼辦啊……」

    「操,懶得理你。」看田曉奇在那裡苦惱的自言自語,趙興國搖搖頭,接著對唐歡道,「唐歡,你不該橫插這一槓子,跟你又沒關係,你幹嘛那麼說?到時候拿不出來,挨揍的可還有你啊……還是,你已經有了什麼好辦法?」

    「嗨,辦法麼,現在沒有。」唐歡聳了聳肩膀,「一時之間我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當時那個情況吧,我不這麼說,估計他倆是不會算完的。」

    「那你還那麼說?」說話的是林大慶。

    「這個麼,車到山前必有路。」唐歡笑了笑,「你們別為我擔心了,放心,還有一個月麼,這麼長時間,我一定會有辦法弄到五十塊的。才五十塊,小意思了。」

    「真,真的麼?」田曉奇聽到這裡,好像抓住了稻草,立刻就伸手揪住唐歡的衣角,「那,那你可不能騙人,我,我可全靠你了。」

    「我日,把你手拿開。」唐歡立刻打開他的手,「剛抹了鼻涕,少往我身上蹭,快擦擦你那臉,看著黑一道白一道的,瞧那點出息,男孩子居然哭成這樣。」

    「我,我……」田曉奇掏出個手絹,使勁擦了擦臉,「我這不是,不是害怕麼。哼,別光說我,換了你們,你們單獨面對他們仨,你們能不怕麼?」

    「行了行了,別說了。」唐歡搖搖頭,「不管如何,同學一場,你放心,不會讓你再挨揍的。對了,說起這個,你老實跟我說,你那個破鉛筆盒,真的值五十塊錢?」

    「這個,我也不知道。」田曉奇搖搖頭,看到唐歡滿臉不信,立刻又道,「真的,我真不知道多少錢啊,是老師打電話去廠裡問我爸,那價格,那,那是我爸說的。」

    「哦,明白了。」唐歡點點頭,他一聽就知道了,肯定是老師沒見過這玩意,覺得稀罕,就去打電話問田國豐,而個田國豐聽到這個事情後就立刻獅子大開口,想賺一票。要知道這自動鉛筆盒雖然稀罕,但也不至於五十塊這麼離譜。現在的五十塊錢,可不是以後的五十塊錢,那是相當大的一筆數目了。

    想到這裡,唐歡就對田曉奇搖搖頭:「嘿,你爹還真狠,自己又不缺錢,還……算了,不說他了。對了,不是我說你,你以後少點燒包,別有點東西就拿出來顯擺,那是自己找不痛快知道麼?」

    「嗯嗯,知道了。」田曉奇立刻點點頭,「我,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我靠,什麼不敢?你要說不會!」唐歡皺了皺眉,「你好歹男的,有點男子漢氣概好不?還有,走路別彎著腰,把身子挺直!」

    「是!」田曉奇被唐歡一說,忽然一挺身子,不過接下來又垮了下來,依然一臉苦相,像個受氣小媳婦一樣對著唐歡眨眨眼,還吸溜了一下鼻子,「你,你剛才不是騙我,真的肯幫我?」

    「呃……」看著他這個樣子,唐歡無語中。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44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二章、不用寫作業了

課間操的時候,唐歡又被秦老師叫到了辦公室,這次是真的批評了。

    「唐歡。」坐在椅子上的秦老師對站在自己面前的唐歡皺了皺眉頭,「你寫歌什麼的,我不反對,也支持你在業餘時間搞創作,畢竟我聽小高說,你有這個天賦。不過,就算如此,你也不能耽誤正規的學業啊。」

    說到這裡,他揚了揚手中的作業本:「看看,前天你的作業就沒做完,今天的作業又沒做,你到底想幹什麼?啊?昨天我已經在本子上給你批示了,要你今天補上,可你呢?不但沒有補上前天的作業,昨天的你也沒寫。怎麼,以為自己有點音樂天賦,尾巴就翹上天了?啊?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啊?就想不做作業,以為自己多能了?啊?告訴你,在我這裡,沒門!咳咳……」

    說到這,她可能因為說的急了就咳嗽了兩下,急忙拿起一旁的杯子喝起了茶水。

    聽到對方這麼訓斥自己,唐歡也感到很懊悔,倒不是懊悔不做作業,而是懊悔自己今天居然沒有抄作業,太大意了,太小瞧這個時代老師的威力了。

    哎,要換了以後,學生不交作業不做作業已經成普遍現象,老師三令五申都不管用,你罵他們,他們一點都不在意,要罵狠了,還跟你強詞奪理,這還是在作業量一降再降的情況下。可這時候是1983年,這會兒學校的作業量,那可不是一般的大,特別是數學,題量很大,如果第二天不去抄,真的自己做,那你晚上就別想幹別的了,吃完飯就老實呆在書桌上寫作業,一直寫到打盹要睡覺了,恐怕才能寫完,寫完後自然就要刷牙洗臉洗腳睡覺。

    你說這麼大的題量,孩子還有時間玩麼。所以說,這個時代大多數學生都去抄作業,那也是被逼的,實在是這時候的學習制度太殘酷。

    「唉……」喝了口茶,秦老師嗓子好受點了,就把茶杯輕輕一放,接著對唐歡道,「學海無涯苦作舟,做學問來不得一絲一毫的馬虎,打好基礎是根本。再有,唐歡啊,老師不是就因為這點小事故意批評你,我只是不想看著你在錯誤的路線上繼續走下去。沒錯,這兩次不做作業的確問題不大,可如果我現在不說,你嘗到不做作業卻沒有懲罰的甜頭,會不會今天的作業也不做?明天呢,後天呢,是不是以後都不做了?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句話聽過麼?沒有的話,我給你解釋解釋,這是說……」

    「老師!」唐歡忽然打斷了秦老師的話,「先別解釋那句話了,我知道那是三國時期劉備臨終時給他兒子說的,意思我也都明白。這個,咱們能不能打個商量?」

    「商量?」秦老師被唐歡的話說得一楞,「什麼商量?」

    「你看是這樣。」唐歡笑了笑,「你看,您給我們安排作業呢,也是為了能讓我們考出好成績,對麼?」

    「沒錯。」秦老師點點頭,「只是學會那些基本公式什麼的,並沒有大用,最重要的是要在做題中……」

    「所以說啊,」唐歡又打斷她的話,「老師,上次我的測驗成績,應該出來了吧,好像,不會太差吧?」

    「嗯,是不錯。」秦老師看了他一眼,「難得的好成績,讓人大吃一驚,不過就因為這樣,我才更應該對你……」

    「假如說。」唐歡再次打斷秦老師的話,「假如,我以後每次測驗都在90分以上,能不能就不讓我做作業了?」

    「什麼?」秦老師皺了皺眉,「你是說,你以後真打算不做作業了?」

    「沒錯。」唐歡點點頭,「不瞞您說,昨天高老師去我家家訪了,希望我多學習音樂,我家人已經同意了。嗯,還有,我家那邊就有一個音樂高手,在文化宮工作,是彈鋼琴的,她也要教我彈琴。所以,我以後需要很多時間去學音樂,而您也一定清楚,如果我真的每天做作業,根本就沒有時間學音樂。所以說,為了學音樂,這作業麼,恐怕我是無能為力了。不過我保證,我保證每次測驗都在90分以上,如果不行,咱再重新做作業,好不好?」

    「這個麼……」秦老師有些猶豫。

    「我音樂有天賦的事情,校長也知道了。」唐歡繼續道,「他還問了我名字,就昨天,不信你問高老師,他知道情況。」

    「小高今天上午請假,得下午才來。」秦老師點點頭,「好吧,就算這個是你不做作業的理由,可你真能保證以後每次測驗都過90分?」

    「是的,我保證。」唐歡點點頭,接著又加了句,「以一個少先隊員的名義保證。」

    「那好吧,既然你這麼說了。」秦老師再次點點頭,「那就這樣吧,如果你成績有一次不到90分,就必須重新做作業,知道麼?」

    「嗯,知道了。」唐歡立刻點頭。

    「那行,你去吧。」秦老師揮了揮手,「課間操快完了,你先回教室吧。」

    「是,老師,我先走了。」說完,唐歡向秦老師微微鞠躬,然後就走出了老師辦公室。

    回到教室沒多久,課間操就結束了,張志堅看到他後第一個跑過來:「唐歡,沒事吧?老師叫你是不是說你了?哎,叫你不抄,哼,早上讓你抄,你看你牛的,說什麼懶得抄,現在怎麼樣,吃苦頭了吧?老師要怎麼罰你?作業加倍?」

    「嘿嘿。」唐歡對他笑了笑,「我啊,以後不用做作業了,起碼數學不用了。」

    「什麼?」聽到他這麼說,張志堅一驚,接著滿臉不信,「你哄我。」

    「哄你幹嘛。」唐歡聳了聳肩膀,「是真的,不信以後你看。」

    「這……」看到唐歡這個樣子,他半信半疑起來,「怎麼可能,怎麼會讓你不做作業了?」

    「這個麼,得看天賦。」唐歡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咱天賦好,聰明沒辦法啊。」

    「切,就你。」張志堅聽到他這麼說,撇了撇嘴,「你成績平時還沒我好呢,還天賦,還聰明呢,真是吹牛越來越大了,估計你以後得吹大象了。」

    「嗨,這你就不懂了,咱這是以前沒開竅。」唐歡笑了笑,「現在開竅了,自然跟以前不同,你的明白?總之呢,很快你就知道了,反正我不用做作業了。」

    張志堅還要問什麼的時候,上課鈴響了,他只能半信半疑的回到了座位。

    這節課是秦老師的數學課,她一上來就開始發上次的試卷,而且還當眾大聲宣讀上次測驗的同學名字跟對應的成績。

    讓大家最吃驚的是,這一次測驗成績裡,唐歡居然得了96分,是除了林毓婷100分高分之外的這次測驗成績第二名。

    要知道,那份試卷可是摸底考試,相當的難,恐怕期中考試都沒有那麼難,因為在這個時候,學校平時的摸底測驗普遍難度偏高,反而期中期末考試的難度還差點。林毓婷一直都是學習尖子,考的好是意料之中,但唐歡這個一直排名靠後的傢伙,現在居然考了96分,這就讓人相當意外了。

    這個結果就如一個重磅炸彈,在老師宣佈出來之後,迅速就讓全班同學炸了營,如剛被捅了馬蜂窩的蜂群,嗡嗡嗡的議論個不停。

    「好了好了,大家靜一靜!」秦老師在講台上用黑板擦當驚堂木,使勁的拍了拍桌子,「這是上課,不是菜市場,大家靜下來。」

    隨著老師的這一句,大家果然逐漸安靜下來了。

    「沒有錯。」秦老師扶了扶眼鏡,「我剛才沒有念錯,第二名,的確是唐歡同學。咳,同學們,這一次唐歡同學的進步相當大,這也是他平時私下裡刻苦用功的結果,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只要肯扎扎實實的用功,誰都可以有大的進步,差生也不是一直就是差生。所以,我希望同學們都要學習唐歡同學,一定要更加努力學習才是。大家說,有沒有信心跟唐歡一樣,學習來個大進步?」

    「有!」大多數同學們異口同聲的回答。

    嗯,相當整齊,喊聲也多是發自肺腑,哎,大家火氣十足啊。

    想到這裡,唐歡微笑了一下,知道這是大多數同學不服氣自己這個差生考這麼好,既然自己都能這麼高分,那些自認為比自己更厲害的他們自然也能,因此大都自信心爆滿。

    哼哼,等以後我連續考出高分,你們拍馬追不上的時候,你們就會認清現實了。哎呀呀,沒辦法啊,別怪俺,為了我的不做作業,只好小囂張一下下了,誰讓咱們起跑點不一樣呢,吼吼吼。

    「哼!」就在唐歡暗自YY的時候,旁邊傳來一陣冷哼,轉眼一看,是楊愛玲。

    看到自己看她,楊愛玲一撇嘴:「少得意,才一次而已,有什麼了不起,以後我一定會超過你的!」

    說完,她就一擺頭,不再理會唐歡了。

    看到她這個樣子,唐歡聳了聳肩,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沒辦法,大家不同波段,調不到一起啊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45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三章、饅頭與糖角

一天很快就這樣過去了,這一整天的時間裡,唐歡都是切實奉行低調做人的政策,不再搞出格的事情,上課期間不再做自己的事,都是跟其他同學一樣聽課,當然只是做樣子,實際是在夢遊中,他只是課下才開始在下面做自己的事,也就是在本子上奮力的剽竊歌曲。

    這次他剽竊,已經有點不管不顧的味道了,反正是想到什麼寫什麼,只要跟這時代差不多,不太超前就好。比如R&B,Rap,HipHop的音樂,他當然不會寫,他寫的大都是一些符合小孩子的歌,如小虎隊的《蝴蝶飛呀》,《青蘋果樂園》什麼的,另外一些比如《蟲兒飛》這種兒歌也有不少。

    晚上回家的時候,果然,老爹早就提前買來了麵粉並且發好了面,這會兒正跟老娘一起動手揉面準備做饅頭呢。

    「我也下手!」看到這個情況,唐歡擼了擼袖子,興奮的道。

    「歡歡,你不是還要去李阿姨那邊學琴麼。」說話的是唐振國,他一邊在盆子裡奮力揉面,一邊道,「快去吧,這裡不多你一個,你力氣小,做不好這個,做好了給你吃。放心,這次買了很多糖,等下給你做幾個糖角吃,你不就喜歡這個麼。」

    糖角?聽到這個,唐歡唏噓了下。

    所謂的糖角,就是類似包子一樣的食品,以前一般是在做饅頭的時候順便做一點這個。具體做法是,把紅糖混合點麵粉,然後包進麵團裡,最後上鍋跟饅頭一起蒸,熟了之後就能吃了。裡面的餡就是紅糖,由於摻和了麵粉,所以紅糖受熱就不會到處流,吃起來不但甜,還有咬頭,十分不錯。

    在以前的日子裡,不,應該是現在的時候,由於零食很少,這糖角就是小孩兒最喜歡的食品之一。

    當然,長大後唐歡已經不愛吃這個了,嫌太甜,而且那時候糖角都是買的,畢竟後來家裡連饅頭都不做了,就更不用說包這東西了。

    所以,要說這糖角啊,吃倒在其次,最關鍵的是包這個的過程,只有自己親手包的,那味道才真的夠味,這就跟餃子也是自己現包的最好吃一個道理。

    哎,還真是懷念的說。

    「幹什麼呢,站那發什麼愣?」看見唐歡在發呆,在一邊忙著燒水的王慧琴開口了,「真是的,這幾天動不動發呆,也不知道成天想些什麼。快去你歐叔叔家學琴去吧,好好學,將來掙大錢。」

    「這個麼。」唐歡眨了眨眼,接著繼續擼袖子,「學那個也不在乎一時,嗯嗯,難得做饅頭吃,不下手對不起自己啊。老媽,老爸,就讓我也下手吧,我力氣小沒關係,打下手總成了吧?毛主席說過,自己動手,豐衣足食麼。」

    「臭小子,還一套一套的。」唐振國笑罵了一下,接著一陣猶豫,不過再接著就笑著搖了搖頭,「算了,你想玩,就玩吧,反正以後咱要經常吃饅頭,到時候你恐怕就不想做了,呵呵,快,兒子,洗手去。」

    「好,這就去。」唐歡應了一聲,這就樂呵呵的去水龍頭洗手。

    洗手完畢,唐歡坐在面板旁邊,跟父母一起揉饅頭,他做的事情,不是力氣活,就是把一個個已經切好的小麵團揉啊揉的揉成團,然後一個個的擺放整齊就是了。

    還有所謂的糖角,其實也不是後來那種單純的糖角,而是做成一些動物的樣子。比如會做成小鴨子,弄個頭,用剪子做出嘴巴以及身上弄出羽毛,還弄倆紅豆當眼睛,而饅頭呢,有時候會做兩個兔子的造型,也不是全部都是單純橢圓形饅頭。

    總之,那時候大家一起做饅頭的日子,是後來的人不可想像的,也是不可複製的快樂。

    饅頭做到一半的時候,忽然大門響了,接著跑過來一個小女孩兒。理著純子頭,身穿花格衣服,正是歐芳。

    「叔叔阿姨好,呀,你們在做饅頭呢。」小丫頭跑過來就咋咋呼呼起來。

    「哦,芳芳啊,怎麼這時候來了?」王慧琴一邊做饅頭,一邊笑嘻嘻的問。

    「嗯,唐哥哥不來,我媽讓我過來看看,要唐哥哥過去彈琴呢。」歐芳笑了笑,自己找了一個小馬扎過來坐下,「呀,好好看,小鴨子,是糖角吧,嘿嘿,我也要吃。」

    「好好好,你要吃就給你一個。」唐振國笑了笑,接著伸手在她鼻子上勾了一下,「嘴饞的小丫頭。」

    「唐叔叔壞死了,動不動弄我鼻子。」歐芳扁了扁嘴,用手摀住鼻子,「還有,我不是小丫頭了,我馬上就是少先隊員了,老師已經找我談話了呢,下次就要推薦我了。」

    「哦,呵呵,要當少先隊員?呵呵,那也還是丫頭啊,芳芳還沒長大不是?呵呵。」唐振國說完,跟王慧琴兩個彼此笑了笑。

    「哼,不跟你說了!」歐芳放下捂鼻子的手,轉而對唐歡道,「唐哥哥,你快去我家吧,我媽還在等你呢。」

    「這個,沒看我在做饅頭麼。」唐歡搖搖頭,難得有做饅頭的好機會,他可不想去練琴。

    這練琴的開頭啊,就是枯燥的講解跟反覆單調的練習,沒趣得很,想當年他給自己女兒講這個的時候,還是女兒對鋼琴興趣最濃的時候,就那樣,自己女兒還好幾次跑掉,練不下去了,後來還是她老媽的威脅起了作用,說學不好不給買好看的新衣服,這才苦著臉繼續學。

    「唐歡,你快去吧。」唐振國聽到這裡,反而對唐歡搖搖頭,「這裡不多你一個,你也幫不上多少忙,既然你李阿姨叫你了,你就先去,別讓人家等。」

    「這個,可我兩手麵粉,怎麼去?」唐歡皺了皺眉。

    「臭小子!」唐振國作勢欲打,「洗洗不就得了,少跟我打馬虎眼,快去,麻利的。」

    「不去!」唐歡再次遙遙托,「說不去就不去,總之今天是不會去了,我要做饅頭!我要做糖角!」

    「你!」唐振國一皺眉,這就要發火。

    「算了振國。」這次反而是王慧琴出來打圓場,「孩子喜歡做這個就讓他玩好了,多個人多把手。」

    「這……好吧。」因為是王慧琴的話,唐振國只好聽,再說他本來也沒打算真發火。

    「聽到沒?」唐歡得到了老媽的聖旨,唐歡對一邊的歐芳道,「回去跟你媽說,今天就不去了,因為呀,小爺我今天要做饅頭,包糖角!」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46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四章、大家都愛音樂課

天越來越涼了,路邊楓樹下的落葉是越來越多,走在路上滿眼都是紅色黃色,已經是深秋季節了。

    是啊,那個時代裡,路邊的樹木還很少種植槐樹,大都是過去種植的楓樹樺樹梧桐樹,一到秋天,各種各樣的葉子落滿地,雖然增加了清潔工人的工作量,但的確更有秋天的味道。

    當然,除了路邊的風景依然美好之外,這個時代的人也還算淳樸,更多的是一種懵懂的,羞答答的情懷,所以,後來有人說,八十年代,依然可以稱作是一個充滿詩意的年代。

    時間就在這不斷的落葉中緩緩逝去,一晃,四天就過去了。

    這一天,正是星期六,而從昨晚開始,天上就淅瀝瀝的下起了小雨,絲絲的涼意順著雨水灑向了大地,正準備把更深的秋意帶給大家,似乎是想讓大家更清楚的認識到,秋天的腳步正在向更深的階段邁進。

    早晨上學的路上,已經穿上紅色厚毛衣的唐歡忽然停下了腳步,自顧自仰起了頭,略微向後移了移手中的黑色雨傘,果然看到了天空上斜斜飛舞的雨絲。

    真好,如跳動的精靈一樣。秋天的雨水,是最自由的存在。

    「喂,唐歡,幹嘛呢,又發什麼呆?嘶……冷死了,快走啊。」說話的是走在前面的張志堅。

    他手上撐著一把塑料傘,腳上穿著藍色膠皮雨靴,由於他先前故意穿著靴子往水多的地方走,所以沒走多遠就弄得身上都是水,可他低估了這秋雨的涼意,所以現在正開始打哆嗦,只盼著早點到學校好暖和暖和。

    「看你那熊樣,難道沒聽俗話說,一層秋雨一層涼啊?剛才還一個勁玩水,說了也不聽。」唐歡三兩步走過去,對還有點打哆嗦的張志堅笑了笑,「咱們走快點,那樣暖和些。我跟你講啊,這秋風秋雨最是愁人,一不小心就把人凍出病來,回學校你先去傳達室,要點開水喝,要不找老師要也行,知道不?否則你這感冒是肯定的了。」

    「嗯,知道了,一去就要。」張志堅點了點頭。

    星期六也就是週末,儘管這天的天氣不好,下著綿綿細雨,但這一天仍然是孩子們最快樂的一天。因為到了這一天,也就意味著第二天是星期天,可以不用上學,在家痛快的玩,換句時髦話說,就是黎明前的黑暗。

    在1983年的時候,還不流行雙休,不管機關還是學校,都沒有星期六休息一說,一個星期只有星期天是可以放假的,星期六都要照常上班上學,就算是小學也一樣,星期六都是全天上課。

    不過,畢竟是星期六,可能老師也知道這一天學生大多沒啥心思學習,所以這一天的課業往往不重,一般不會有測驗、背課文之類的,而且課程裡也多是美術音樂體育等娛樂性比較高的課程。

    由於下雨,課間操當然就不用上了,不過下課後很多同學還是迅速的往門外跑,不為別的,就為了去那遙遠的廁所撒尿拉屎。

    沒辦法,這時候所謂的高級教學樓,別說每層一個廁所了,就是整棟樓都沒有廁所。事實上此時全校只有一所廁所,就在學校的後門那邊,要想解決問題啊,那得先跑下樓,然後穿過泥濘的操場才能見到那分別寫著男女字樣的灰色廁所,所以,每當下課,特別是課間操時間的前前後後,大都是同學們解決戰鬥的關鍵時間。

    當唐歡急速跑去廁所撒完尿,又懶洋洋撐著雨傘走回教室的時候,卻發現教室空蕩蕩的,沒有幾個人。

    就在他還正奇怪的時候,旁邊一臉興奮神色的張志堅卻過來拉著他往外跑。

    一問才知道,原來下一節,不,應該是下兩節課都是音樂課,就因為這樣,所以滿心興奮的大家都提前跑去音樂教室了。

    對於小學生來說,最討厭的是數學課,因為要做大量習題,其次是語文,因為要經常背課文造句寫作文。當然,這兩門也是每天必需上的課,上課的頻率高,而且這時候的課程大多比較枯燥,很少以後那種生動教學,因此討厭程度也就節節增高,只不過在老師家長的高壓下,小學生的這種不滿只能埋藏在內心深處不敢說罷了,要不然以後為啥所謂的減壓那麼受歡迎呢。

    相比語文數學這兩門主課而言,勞技課、自然課、思想品德、美術課、音樂跟體育課這些,都是學生比較喜歡的課程,但如果非要給大多數同學最喜歡的課來個排名,那第一肯定是體育,而第二名麼,則無疑是音樂課無疑。

    無論是現在還是以後,也無論中國還是外國,音樂課永遠都是小學生最喜愛的課程之一,在音樂裡,孩子們可以放聲歌唱,唱出自己的情緒,唱出自己的熱情,可以盡情釋放出自己的快樂。因為音樂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性之一,也最世界上生物通用的,最美麗的語言。

    這時期的小學,一般要在三年級才會教授樂譜知識,但也只是簡譜,不會教五線譜,會五線譜的,除了音樂世家,就是以後考取音樂學校,重新學五線譜。

    這跟後世不一樣,要擱在以後,孩子在幼兒園時期就開始英語五線譜一股腦的亂學了,不過那時候幼兒園也忒貴,比上學都貴,起碼上小學中學不用交學費,而幼兒園是要交高昂費用的。

    其實吧,那些什麼雙語教學,提前教學,不過就是幼兒園在變著法撈錢罷了,因為大多數孩子在幼兒園時期根本學不進什麼,他們的注意力還不夠集中,玩才是那個時期最主要的活動,提前給他們學這個學那個,雖然不能說完全沒用,但也有限的很,根本不是宣傳的那樣,是讓你的孩子贏在起跑線上。

    走神了走神了,總之呢,音樂課是大家都喜歡的沒錯。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48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五章、誰說我不會!

在去音樂室的路上,唐歡才從張志堅的話裡得知,原來第四節本來是體育課,因為今天下雨,所以體育課跟音樂課換了,兩節課都是音樂課,等下周第一節音樂課的時候,再換回來,所以,這才有兩節音樂課連著上。

    唐歡就這麼跟在張志堅後面溜溜躂達的去了音樂教室,一看,果然大家都在這裡。

    不過一進來他就感覺有點不同,很快他就發現了這不同的原因,原來音樂教室多了颱風琴,不對,那風琴沒有踏板,嗯,這應該是鋼琴。

    沒錯,就是鋼琴,立式鋼琴,跟他這幾天在李玉琴家練琴的那種一模一樣。

    果然,大多數同學也都發現這鋼琴了,開始圍著這架鋼琴轉悠。雖然大家都對這新來的鋼琴很好奇,但就是不敢碰,只是在旁邊議論紛紛指指點點。

    哎呀呀,多麼純真樸實的孩子啊。

    唐歡也走進了,仔細一看,嘿,原來是「珠江」牌的。

    嗯,記得「珠江」牌鋼琴應該是廣州產的,在這時候,這種鋼琴也就是便宜貨的代名詞,不過,聽說質量還算可以,性價比也不錯,在中國普及率很高,曾經在國內市場佔有過百分之六十的份額,也算相當牛的一款國產品牌,不過呢,反正他唐歡是沒用過這個牌子的鋼琴。

    「楊愛玲,這是不是鋼琴啊。」就在唐歡還在對鋼琴品頭論足的時候,此時旁邊一個穿紅衣服,留這個五四女學生頭的小女孩兒對旁邊的楊愛玲問道。

    「嗯,是的,這應該……就是鋼琴。」梳著兩個羊角辮子的楊愛玲也滿是好奇,「跟我家的差不多,不過我家是暗紅色的,這個是棕色的,顏色不一樣。」

    「楊愛玲,這麼說,你應該會彈琴了。」那個小女孩兒繼續道,「那不如趁老師不在,你去給我們彈一曲吧,我們先聽聽音。」

    「這個,不好吧。」聽到她這麼說,楊愛玲明顯動心了,不過還是有點忸怩。

    「不好什麼呀,你可是還兼著音樂課代表呢。」那個小女孩兒繼續鼓動,「去吧去吧,不會有人有意見的,反正老師還沒來,平時搞活動不都是你牽頭麼,還是,你不會彈,怕出醜?」

    聽到這裡,唐歡一陣汗顏:我靠,這小妞,真厲害啊,這麼小就會……哎,這女孩兒叫啥來著?

    「誰說我不會?」似乎激將法管用了,楊愛玲一撅嘴巴,「好吧,馬艷麗,既然你這麼說,那我這就上去彈,嗯,讓你看看本姑娘的本事。」

    不過,她剛說到這裡,馬上又洩了氣:「可,可我這麼去彈,同學們讓麼?」

    「誰不讓?」叫馬艷麗的小女孩兒這時候轉頭對一邊圍著的同學大聲道,「同學們,讓我們歡迎楊愛玲給我們彈一曲怎麼樣?要不要?」

    「要!」

    「好!」

    「當然要!」

    隨著馬艷麗的一聲,立刻傳來同學參差不齊的回音,不過在唐歡看來,這些人估計大多數是湊熱鬧瞎起哄居多。

    「班長大人。」得到了回音,馬艷麗又看向一邊坐著沒怎麼說話,一直拿著本語文課本看,其實卻在偷眼瞄楊愛玲的王學勤,「楊愛玲要給我們彈個琴,你怎麼說?」

    「這個麼。」聽到她這麼問,王學勤站了起來,下意識的低下頭,躲開馬艷麗跟楊愛玲的目光,接著似乎感覺不妥,就咳嗽了一下,重新抬起頭,然後故作沉穩道,「嗯,這個麼,按說,鋼琴是學校的,老師沒讓,我們不能隨便動,不過,嗯,不過呢,楊愛玲同學是,是音樂課代表,這個,又會彈,應該不會弄壞,所以,所以……」

    「所以怎麼樣啊?」馬艷麗笑嘻嘻的看了看他,接著又看了看楊愛玲,最後才壞笑的繼續問,「那你是同意啊,還是不同意啊?」

    「咳咳……」王學勤又咳嗽了兩下,「那個,對於我個人來說,基本上是同意的,嗯,不過,不過……」

    「你同意就好。」馬艷麗回頭對楊愛玲道,「快,上!彈好點,讓他們聽聽!」

    得到了她的鼓勵,或者說是鼓動後,楊愛玲深吸了口氣,在眾人的注目下走到了鋼琴邊,坐下,打開蓋子,又看了看周圍的同學,最後才雙手放到了鍵盤上,慢慢的彈奏了起來。

    很快,一段還算流暢的音樂聲就從鋼琴傳了出來。唐歡一聽就知道,這是車爾尼599練習曲的第61條曲目,一首練習音節快速跑動技術的練習曲。

    實話說,她的演奏還不錯,十分流暢,沒有太過乾澀或者斷節的感覺,應該是已經能夠熟練掌握了。而唐歡知道,如果能夠把車爾尼599練習曲第61條演奏到這個地步,那麼她的鋼琴水平,起碼三級是沒問題了。按照她現在這個年紀,能到三級雖然不是特別突出,不過聯想到這個年代的話,那就是相當厲害了。

    這首練習曲相當短,所以,很快楊愛玲就彈完了,而他彈完之後,大家似乎還沒有怎麼反應過來,只是感覺楊愛玲居然會彈琴,感覺很牛逼。

    「好厲害,真的會彈。」

    「就是,看來真的會。」

    「嗯嗯,是啊,聽著好像不錯啊,不過沒聽明白。」

    「切,就你?聽不明白就對了,人這是高雅藝術懂不,高雅。」

    「哦哦,原來這就是高雅藝術啊!雖然聽不懂,不過啊,看她手剛才跟彈棉花似的,那麼利索,應該是彈的很好了。果然是音樂科代表啊,不一般啊不一般。」

    ……

    似乎聽到了大家的呼聲,馬艷麗繼續對就要合上蓋子下來的楊愛玲道:「楊愛玲,你再彈一首吧,剛才那個太快了,我們還沒聽清呢,對了,剛才你彈的是啥?」

    「這個是車爾尼599練習曲的第61目。」楊愛玲低下了頭,但唐歡還是看到了她低下頭後嘴角那抹得意的微笑,「彈得不是很好。」

    「什麼車什麼泥?算了,不管了。」馬艷麗跑了過去,「你彈的很好了,我們都不會呢。再彈一個吧,彈個長一點的。」

    「嗯,好吧。」楊愛玲點了點頭,接著抬起頭,略微想了想,然後再次把手放在鋼琴上,又開始演奏了起來。

    這一次的曲目,就不再是練習曲了,而是那首世界著名的鋼琴曲:《致愛麗絲》。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49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六章、音樂天賦的三個境界

《致愛麗絲》既然是世界名曲,自然是很好聽,而且譜子相對簡單,按照楊愛玲現在的水平,彈奏這個曲子也沒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了,這首曲子雖然簡單,但也不是照著譜子彈奏一下就能完全表現出來的,否則也不可能成為經典名曲。

    實際上這首曲子的關鍵是要有很多延伸,特別是要有感情的延伸,但楊愛玲目前顯然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她還無法把感情融入樂曲中,畢竟她還不到那個級別。

    其實,彈鋼琴或者說玩音樂就跟計算機編程差不多,在前期,大都是枯燥而無聊的技術性東西,根本談不上什麼感情啊,創造啊什麼的。

    音樂,是由一個個音符組成,最後通過不同發聲器表現出來,比如樂器或者人聲,都算。不過世界上的音符很多,也很雜亂,所以人類選出了系統而簡單的七個常用的音符,然後在這個基礎上不斷循環變化,逐漸演變成各種各樣的聲音。

    計算機語言或者說是機器語言則是1、0數碼組成,也就是電路的開跟關,當然1、0這種數碼語言人類很難直接運用,所以就通過複雜的程序重新編了一套編程語言,這編程語言類似人類跟機器中間的翻譯人員,可以把人類的構想翻譯成機器的1、0語言,然後通過不同的電路,也就是計算機外設表現出來。

    學習音樂,首先是要熟悉音符音階等音樂的基本知識,而編程也差不多,先要學習計算機編程語言。兩者雖然是不同領域,但說起來的根本都差不多,都是只有把基本技巧都搞明白,搞透了,才能彈得上創作。

    就因為如此,所以在音樂領域以及計算機編程領域裡,能笑到最後的都是天才。為啥?因為前面的基本知識大家都能學會,最關鍵的就是後期,也就是熟練掌握基本技巧之後的創造力,而這種無與倫比的創造力,就是天才跟庸才的最根本區別。

    一個天才的音樂人,可能聽到風聲、雨聲甚至偶爾的一個汽車喇叭聲,他都能得到靈感,創作出一首驚世的歌曲。因為在他的腦海裡,所有的聲音都可以變成音符。這在外行看起來不可思議,但內行都明白這裡面的道道。

    其實這就跟計算機天才一樣。比如那些天才黑客,外人只是聽說誰誰誰破了某某系統,覺得深不可測。但他們卻不知道,在那些天才編程人員來說,所有的程序就等於音樂家眼中的音符,區別只在怎麼排列組合成最好的樂曲罷了。我們覺得難,不可思議,在他們看來,不過就是很簡單的事情罷了。術業有專攻,也是說的這個道理。

    以前,不,應該是現在的教科書有句愛迪生的名言,說「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靈感。」

    話是沒錯,不過,這句話其實沒有說完,教育部門刻意把後半句省略了,而這句話其實後半句才是點睛之筆,而那半句話就是:「但那百分之一的靈感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還要重要。」

    看看,這後半句話才是最主要的話啊,前面那半句不過是鋪墊而已,實際上愛迪生說這句話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強調靈感的重要性,並且做事情要堅持但不盲目。

    其實,也不能盲目埋怨教育部門擅自更改,去斷章取義。如果只看這句話前半句,自然是教育大家要多努力,要發揚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強調後天勝先天。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或者在當時的環境下,實際上也是有積極意義的。

    要知道,在80年代,改革開放剛起步,大家的思想還比較保守,大多停留在以前那種戰天斗地排除萬難一切皆有可能的階段,且教育也比較僵化,還是填鴨式教育,而當時全國的識字率普遍不高,很多女青年還叫做「識字班」,人們對一些有歧義句子的理解力往往不高。教育部門之所以不把後半句一起宣傳出來,就是怕很多人誤解,認為主觀能動力不是主要的。

    說句實話,單純就學習來說,在大多數人智力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後天的努力的確是最主要的,畢竟所謂的天才,必須是要到一定高度才能顯現出來的,如果你還沒有達到那個高度,也就是如果你有天賦,但卻不努力,也是白搭,《傷仲永》的故事,說的就是這個。

    但,不管如何,有天賦就是有天賦,特別在音樂領域裡,天賦往往是決定性的因素,而一個人有沒有音樂天賦,往往在一開始就能看出來。

    圍棋界有一句話,二十歲不成國手,終身無望,其實音樂界也差不多,甚至要更早。

    這種天賦怎麼看呢?很簡單,一般看有沒有音樂天賦也不難,無非就是看你能達到音樂三個境界中的哪一個而已。

    首先,第一個境界,也就是最簡單的,是要看這個人聽音準不准,或者說對音樂的感知力,也就是能不能準確的記住樂器彈奏出來的音符。

    這是最基本的音樂天賦,如果一個連音都認不准,還談什麼作曲作詞,談什麼高深的修養。一般認音不準的人,也多是五音不全的人,這樣的人,或許其他方面會很出色,但在音樂的領域麼,很難有大的前途,就算是硬學,也頂多是瞭解點皮毛。達到這個地步,你基本就可以夠格是一個音樂人了,起碼樂器在你手中已經不是難以企及的東西。

    其次,第二個境界,要看對音樂的感悟力或者理解力。

    到這個層次的音樂人,對音樂多是一點就透,很快就能掌握裡面的內涵,並自己把這種內涵延伸發展,把單調的樂譜變成自己的東西,也就是俗稱的能吃透。達到這種地步的人,音符就是他們最熟悉的工具,運用音符就如用筷子或者餐刀吃飯那麼簡單。他們可以自由的掌握音符,並把樂章表現的感情挖出來再寄托進去演奏出來,而這種人往往就會成為音樂匠。

    換句話說,這種人就是能夠把前人的出色作品盡可能完美的演繹出來。

    再做個簡單的比喻,達到這個境界的人,就等於資深讀者,能夠把一些著名作家的作品完美的解讀出來。到了這個地步,他們雖然還稱不上大師,因為他們還欠缺一點天才創作的靈性,但已經可以說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了,哪怕他們自己創作不出驚世的作品,至少,他們可以把前人的優秀作品完美的表現出來。

    最後,第三個境界,就是看對音樂的創造力。

    到了這個地步,已經可以稱為音樂大師了,而他們,也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音樂天才。這種人對音樂的感悟超出常人,音樂就等於他們身體的一部分,任何聲音都可以成為他們手下的士兵,他們可以把這些音符組建成一支支充滿奇思妙想的軍隊,在音樂的世界中橫衝直撞,去揮灑自己的熱情,去創造自己的輝煌。

    貝多芬、巴赫、莫扎特……那些在音樂殿堂上留下顯赫作品的人都是屬於這一個層次。

    基本上,音樂天賦簡單來說其實就是上面的三個層次,看似簡單,其實卻難。當然,這所謂的三個不同層次只不過是大體一說,具體來說還很複雜,能到達哪一個層次,就看他有沒有那個天賦了。

    如果說音樂的大門就在遠方,那麼你必須走過去,然後用鑰匙開啟她。

    走路,自然是後天努力,而鑰匙,就是你的天賦。

    所以說,天才跟凡人,有時候看起來似乎差別很小,但這種很小的差別,卻是一條遙遠的,很難橫越的鴻溝。

    比如莫扎特,六歲的時候還沒學習樂譜,但聽一遍別人彈鋼琴就能自己照著彈出來,然後很小的時候就自己作曲,還都是名曲。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這卻是事實。

    因為他是天才,而天才就是讓人不可思議的。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50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七章、上台與突破(1)

對於唐歡來說,如果除去穿越這個最大的BUG之外,其實他對音樂也是很有天賦的。就他目前的層次來說,應該是達到第一層境界,勉強觸摸點第二層境界的邊緣,也就是可以算一個音樂人。

    唐歡從小聽音就很準,對聲音十分敏感,而且手指修長,又經常容易無緣由的多愁善感,也就是說內心的感情世界很豐富。他偏向文科,很有點語言天賦,又喜歡讀書,看過的各種書籍不知道有多少,對音樂也有種天生的喜愛,往往聽到一首歌曲,就能很快理解這首歌的內涵。

    這些,都是一個出色音樂人必須的條件,也就是說,他有音樂的天賦。

    他之所以沒有在音樂的殿堂上獲得成功,沒有在這條路上走上輝煌,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造成的,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外部環境。

    唐歡過去學的馬克思哲學裡,一直強調內因是主要的,但實際上外因的作用也很重要,甚至是關鍵的。

    沒有外因,內因往往就不能夠得到刺激,從而獲得突破。否則地球上為啥最後是人類主宰了世界,而不是恐龍?就因為古代的恐龍們沒有適合進化的環境。

    所以啊,這內因突變,你得外部環境差不多的情況下才能展開。

    或者可以這麼說,中國作為人口數量世界第一的國家,按照這樣的人口基數來說,有音樂天才的人應該有的是,但事實上中國的著名音樂人在世界上很少很少,反而讓一個小地方維也納成為了世界音樂之都。難道是大多數中國人沒有音樂才華?難道是東方人在音樂上就不如西方人?顯然不是,就因為大部分中國人往往沒有機會成為天才。

    學習音樂,對環境的依賴比較嚴重,如果從小沒機會接觸學習,那麼成年以後,就算再學音樂,也很難有大的成就了,因為人在小時候的靈性是最強的。

    就比如那個莫扎特,如果他是一個乞丐的孩子,一生下來就整天為生活發愁,還怎麼可能成為讓後世敬仰的音樂家呢。

    所以說,一個人在某方面的成功與否,跟他的生長環境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好,太好了,太好聽了!」忽然一陣高亢的女音打斷了唐歡的思慮,定眼一看,原來在唐歡胡思亂想的時候,楊愛玲已經把那首《致愛麗絲》演奏完畢了。

    隨著馬艷麗的這一聲稱讚,大家也都十分同意,都開始稱讚起她來,有的甚至還拍起了巴掌。

    「嗯,那個,楊愛玲。」這時候王學勤忽然有些忐忑的走到楊愛玲面前,撓了撓頭,「你真厲害,彈得真好,你以後一定會成為大音樂家。」

    「謝謝。」楊愛玲竊喜的低下了頭,「其實我彈得不好,只是一般而已。」

    「哎呀呀,還一般,我看很厲害了。」接話的是馬艷麗,她笑嘻嘻的過去纏住楊愛玲的胳膊,接著揚起頭看了一眼周圍的同學,那神情似乎在告訴大家,看,我是楊愛玲最好的朋友!

    「楊愛玲啊,你不要太謙虛,太謙虛就虛偽了哦。」馬艷麗滿臉笑容,故意提高聲音,好讓同學們都能聽到,「哼哼,我看咱班,不,咱年級,不不不,是咱整個學校,咱學校所有學生中,再也沒有彈琴比你好的了。」

    「哼,胡說八道!」人群中忽然傳出一絲不和諧的聲音。

    「是誰,是誰在底下亂說?」馬艷麗立刻就聽到了這句話,立刻跳了起來,「有本事站出來說,鬼鬼祟祟在下面算什麼?」

    「糟了!」聽到那句不和諧的聲音之後,唐歡就料到要糟糕,因為那聲音似乎就是……

    「是我,怎麼了?」站出來的是張志堅。

    「張志堅?你?」馬艷麗看到是他,先是一愣,接著笑了起來,「怎麼,你不服氣啊?不服氣的話可以,有本事你也來彈啊?來來來,彈彈看,讓我們也服氣一下啊,哈哈哈。」

    「哼,我,我是不會。」張志堅嘟囔了句。

    「哦,原來你不會啊。」馬艷麗斜著眼看了他一眼,「切,不會你來搗什麼亂?怎麼,看人彈琴好,妒忌了?哼,不是那塊料,就不要出來現眼!」

    「我,我,是,我是不會彈。」張志堅滿臉通紅,忽然三兩步走到唐歡身邊,一下把滿臉愁容的唐歡從人群後拉了出來,「我不會,可他會,哼,他比楊愛玲彈得好多了。哼,還說什麼全校學生都不如她,吹牛吧,不,是吹大象去吧,不對,大象估計也不成了,你應該去吹鯨魚了。」

    「哈哈哈……」聽到張志堅這麼說,周圍的同學都哄的一下笑了起來。

    看到同學都笑了,張志堅似乎得到了鼓勵,終於挺起了腰板,表情也開始眉飛色舞起來,一改先前那種被馬艷麗壓著說的窩囊樣,很有種農奴翻身把歌唱的意味。

    「你,你……」相反,馬艷麗卻被同學們的這一陣哄笑弄得臉色通紅,用手指了指趾高氣揚的張志堅之後,忽然又轉頭對著唐歡,「唐歡,哼,他說你會彈琴,你會麼?」

    「我?」唐歡皺了下眉,轉頭看了看滿臉懇求神色的張志堅,終於歎了口氣,「一般般,湊合吧。」

    「哼,會就會,什麼一般般,還湊合。」馬艷麗給了唐歡一個白眼,接著對坐在一邊咬著嘴唇不說話的楊愛玲道,「楊愛玲,來,站起來,咱讓他彈彈,看他能彈出什麼來。哼,你可要在一邊聽好了,可別讓他瞎彈哄騙我們。」

    聽到馬艷麗這麼說,楊愛玲不得不站了起來,然後皺著眉頭靜靜的看著唐歡,看那樣子是有點不解、不屑甚至有點看笑話的心思。

    當然了,也可能人家沒那麼多想法,只是唐歡自己想當然而已,他畢竟是個成年人,思想可能稍微複雜了點。

    總之,自從馬艷麗那麼一說,而楊愛玲又站了起來之後,所有的同學都開始盯著唐歡看了,這本身就是一種壓力,哪怕都是孩子。

    「這個,看來我不彈,你們是不會讓的了。」最後,唐歡聳了聳肩,微微歎了口氣,然後就慢慢走到鋼琴前。

    先是坐下又起來,試了一下凳子的高矮,又踩了踩鋼琴的踏板,嘗試了一下腳部對鋼琴各種踏板的感覺;之後,他開始用手指在鍵盤上隨意的敲了幾下,感覺一下鋼琴的音色以及手指對琴鍵的觸感;再之後,他開始隨意的選擇一個白鍵或者黑鍵,然後用手指在一個鍵上盡可能迅速的來回彈,以此來測試一下鋼琴琴鍵的張力以及琴鍵音的穩定性。

    「喂,你幹什麼呢,磨磨蹭蹭的,別把琴弄壞了!快彈,再不彈就上課了!」看到唐歡這一系列動作,一邊的馬艷麗開始喜上眉梢,以為唐歡根本不會,是在那裡拖延時間。

    對馬艷麗的催促,唐歡只是報以微微一笑。

    她不懂,其實每一個夠格的高水平樂器演奏家,往往都會對一種樂器特別熟悉。就比如出名的鋼琴演奏家,他們平時多會對一兩架鋼琴特別熟悉,如果換了鋼琴,就要先去嘗試著去熟悉她,就好比一個好的馴馬師面對一匹陌生的馬一樣,得先去瞭解對方。

    剛才的那一番動作,就是唐歡對這個鋼琴做的一個瞭解,分別是從鋼琴的音色、觸感、音的穩定性以及張力出發,真切的感受這架鋼琴的能力。

    他記得以前看過的那些穿越小說什麼的,主人公一上來就彈鋼琴,然後技驚四座,美女紛紛投懷送抱。好吧,這麼寫也無所謂,可最離譜的是,這些主人公往往都說是大學學過幾天吉他,穿越後憑著剽竊的歌曲彈鋼琴,以此來讓人震驚。

    每當看到這裡的時候,唐歡都會感到很無語,因為那些作者顯然不瞭解鋼琴,也不瞭解彈鋼琴是怎麼回事,結果就亂寫,以為剽竊了歌曲就萬事大吉。

    鋼琴是很難掌握的一門樂器,需要經年累月的反覆練習才可以稍微入門,再更上一層的話,就必須有音樂天賦,總之是要想利用鋼琴表現音樂,是很難的一件事,否則鋼琴也不會有音樂皇后之稱。而那些穿越小說的主人公,你如果說學鋼琴很多年也就罷了,可說只在大學期間學了點吉他,甚至學了點電子琴就去玩鋼琴……這不是不可以,自己彈著玩玩沒問題,但絕對不可能技驚四座。

    要知道,鋼琴不同於吉他跟電子琴那樣容易上手,她是一門音域相當寬,表現相當繁雜的樂器。就鋼琴來說,就算是一首好曲子,如果對鋼琴不瞭解,技藝粗糙的話,也無法彈出足夠優美的歌,或者說不可能把歌曲完美的詮釋出來。同樣的,就算一首差的歌曲,如果彈好了,一樣會很動人。

    比如大家去卡拉OK唱歌,同樣一首歌,為啥有的人唱就好聽,有的人唱就不好聽呢?這就是表現能力的問題了,有的人能夠把這首歌更好的表現出來,有的人卻不行。

    所以說,這寫曲跟演奏有的時候是兩碼事,有的人作曲寫詞沒問題,你讓他唱就夠嗆,而有的人不會寫詞作曲,但他唱就很好,就比如帕瓦羅蒂,人家不會五線譜,照樣是世界著名的男高音。自然了,在唱歌領域是如此,在樂器領域更是如此,你不精通這一門樂器,光有譜子是不成的。

    唐歡雖然沒有從小就學鋼琴,但是他本身有音樂天賦,大學期間玩了四年音樂,畢業後又多玩了兩年。後來為了教女兒鋼琴,他也是陪著女兒狠下了一番功夫,女兒學了六年,他就跟著練了六年,加上他的音樂天賦以及成年人的理解力,所以他的鋼琴技藝提高很快。

    當然了,如果只是這樣,唐歡的鋼琴水平也只能是一般般,頂天就是個業餘七八級,畢竟他練習時間太少,又沒有經過系統訓練,而且學琴的時候年齡太大,周圍雜事繁多,少了兒童時期的那一絲靈性,再想進步恐怕很難很難。可他現在不是去考級別,他只是跟孩子們顯擺一下,這就是小菜一碟了。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51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八章、上台與突破(2)

通過剛才的測試,唐歡已經基本摸清了這架鋼琴的情況,雖然並不算很好,但也不算太壞,起碼保持的很好,應該是剛剛調過音。太複雜、節奏變化太快的曲子不好說,但一些舒緩的音樂,比如藍調或者那種寧靜的NEWAGE音樂都是可以的。

    「喂,你到底是彈不彈?」馬艷麗再次催促了,「你要不會,趁早下來,別繼續丟人了。」

    「好吧,這就來。」唐歡微微一笑,接著就開始演奏了起來。

    是最簡單的練習曲,《小星星》,也就是「一閃一閃亮晶晶,滿天都是小星星」這首兒歌。

    這首歌十分簡單,單手就能彈,摸過琴的人都知道這個兒歌,就算沒學過琴,基本上也是一教就會,畢竟那個「叨叨掃掃拉拉掃」實在太有名,太Easy了。

    很快,他就用單手把這首歌彈完了,之後他抬起頭,對著眾人一笑:「完了。」

    「切,我還以為多能呢!」就在唐歡微笑著表示彈完了之後,其他人還沒表態,馬艷麗當先表示了不屑,接著她就把頭轉向一臉驚訝的張志堅,「這我也會!找到叨音就可以彈了。哼,他這水平,還,還說比我們楊愛玲厲害?真是,真是,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不是,不是這樣的。」張志堅立刻搖搖頭,又一臉的緊張,接著轉頭對正要站起來的唐歡道,「不是這樣的,唐歡,這不是你的水平,你肯定是練練手對不對?拿出你的真本事讓他們瞧瞧,你在歐叔叔家彈琴不是這樣的!」

    「喲喲,還真本事。」聽到張志堅那麼說,唐歡還沒表示什麼,馬艷麗先接口了,「張志堅,你啊,別在這裡硬撐了,不行就不行,裝什麼裝。哼,知道你們一個院的,不過也別亂捧人,你沒面子也就罷了,沒得還讓你朋友丟臉。」

    聽到她這麼說,唐歡皺了皺眉。

    其實他本來不想搞太特殊的,只想應付一下就下來,再說在一群孩子裡逞能也顯示不出什麼來,不過這個馬艷麗太過分了,不知道見好就收,沒看到麼,張志堅都快被她說哭了。

    看到張志堅的眼睛開始紅了,唐歡再看了看一臉得意神色的馬艷麗,微微一笑:「其實他剛才說的沒錯,剛才我的確只是練練手,我還沒用真本事呢,現在才是真的開始。」

    說完,他重新坐下,然後微微吸一口氣,接著把雙手放在琴鍵上,然後,毫無徵兆的,一首優美歡快的旋律就流了出來。

    如果有第二個穿越者在場,恐怕立刻就能聽出來這首歌是什麼,因為這就是那首著名的鋼琴曲,《雨中漫步》。

    《雨中漫步》這首鋼琴曲全名是《SteppingOnTheRainyStree》,出自著名的暢銷專輯《Dreaming》,作曲兼演奏者是個神秘的旅韓華裔,據說從未在大眾面前曝過光,大家只知道他的藝名是「TheDaydream」,中文翻譯過來也叫做「白日夢」。

    《Dreaming》這張專輯裡的歌曲,大部分都是鋼琴獨奏,偶爾有別的樂器摻雜,也都是配音,主題依然是鋼琴。這張專輯裡的每一首曲子,都是在通過音樂講述一個個愛情故事。如果每一首曲子真的是一個故事的話,那麼這些故事就絕對的淒美感人。

    唐歡還記得,2001年2月,白日夢的鋼琴獨奏專輯《夢》開始在韓國出版,結果短期內便在韓國市場上打敗珍妮佛•洛佩茲、新好男孩、恩雅等國際明星和其他韓國本土歌手的新專輯,打入韓國TOWERRECORDS排行榜前四名內,創造了新世紀音樂在韓國的銷售新紀錄。此後,這首專輯迅速在世界上風靡,許多電影電視劇也總用裡面的歌曲做插曲。

    這張《Dreaming》是NewAge風格的鋼琴獨奏專輯,曲風緩慢恬靜,帶著絲絲淡淡的憂傷,聆聽專輯裡的歌曲,會想起過去的愛恨離別,或者從前的遺憾,絕對可以算作心靈減壓的良好曲目。

    在這張專輯裡,《雨中漫步》無疑是一首相對比較歡快的歌曲了,而這一首歌,也正好襯托了今天的天氣。

    《雨中漫步》,就唐歡聽來,這實際上是一個暗戀的故事,一對彼此有好感的男女在雨中漫步,彼此心底都是激情與浪漫翻湧。可是,走在她的身邊,他卻也只敢揚起傘沿,偷偷的注視對方那好看的嘴角。她的眉目之間不知道何時濺入了雨滴,偶爾看到他凝視著她的目光,那目光是如此的如水盈盈,也就是那一瞬間,她瞭解了他的心意,他也從對方那害羞的臉色上得到了鼓勵……

    如果一開始,唐歡還是想教訓一下馬艷麗的話,那麼隨著這首曲子的展開,他已經不知不覺的沉入其中了。

    當這首曲子逐漸蔓延開來的時候,馬艷麗那不屑的神色立刻沒有了,先是不相信,然後是吃驚,但接著的,就是靜靜的聆聽,聆聽那優美歡快的音樂。

    整個教室都安靜了下來,同學們停止了互相之間的打鬧,甚至彼此之間的小聲說話也沒有。

    整個教室裡,只有唐歡的鋼琴聲,窗外的雨聲,以及彼此那微不可聞的呼吸聲。

    ……

    唐歡已經把這首歌曲重複演奏到第三遍了,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只是知道自己似乎不想停下來,就那麼跟著感覺,跟著音樂裡的情緒,不由自主的讓十指輕柔的在琴鍵上跳動。

    一幕幕真實的畫面在眼前趟過,過去的種種,就如快放的藝術電影,把唐歡曾經的悲喜不斷的剪輯、串聯,然後又播放了出來。

    是歡笑,是悲傷,是感動,是難過。

    兒時的天真,少年的叛逆,青年的激揚,中年的沉悶……

    一個個跟自己關係密切的女性,一張張不同表情的臉孔……

    畢業了,工作了,結婚了。

    女兒出生了,滿歲了,會走路了……

    一次次的感動,一次次的遺憾,都在這首音樂中流淌。

    終於,彈完第四遍的時候,唐歡停下演奏,從自己的情緒中走了出來,而他抬頭一看,所有的同學居然都靜靜的看著他。

    啪--啪--啪!

    忽然,門口傳來一陣單調的巴掌聲。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52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三十九章、突破之後

「好,太好了,這是我聽過的最優美的鋼琴曲之一。」掌聲過後,從門口走進一個身穿紅毛衣的女人。

    是小高老師,剛才最先拍巴掌的人,也正是她。

    此刻她正一邊走,一邊用手擦拭眼角的淚水,看樣子剛才是哭過了。

    「高老師。」

    「高老師好!」

    同學們看到了她,立刻參差不齊的問好。

    「好好,同學們好。」高老師微笑著點點頭,但臉上的淚痕卻依然沒有干。

    「老師哭了。」忽然一個同學笑嘻嘻的指了出來。

    「是啊,老師哭了。」高老師再次點點頭,大大方方承認了下來,轉頭看了看唐歡,之後才再次面對同學們,「因為唐歡的鋼琴聲讓老師不得不哭啊,你看,你們不是也有很多同學哭了麼?」

    說完,她又轉頭面對唐歡:「唐歡同學,真想不到,想不到你,你……哎,我現在總算知道,莫扎特是怎麼回事了。」

    「呵呵。」唐歡只是笑了笑,沒有說什麼。

    「對了,唐歡,剛才你彈的是什麼?」小高老師感慨完之後,忽然想起了什麼,「我以前從來沒聽過,能告訴我名字麼?不會是……」

    「沒錯,是我自己創作的。」唐歡眨了眨眼。

    「你自己創作的?」雖然已經想到了,但親耳聽到唐歡這麼說,高老師還是嚇了一跳,「什麼時候創作的?」

    「就是剛才。」唐歡再次一笑,「剛才演奏的時候創作的。」

    「剛才?」這一次高老師就是真的震驚到無以復加了,「你說,你剛才是臨時創作的曲子?」

    「嗯嗯。」唐歡微笑著點頭。

    很好,高老師這個表情很好,嘿嘿。哎,可惜沒照相機,不能拍下來,遺憾。

    「呼……」高老師長呼了口氣,「我還真幸運,居然這樣年輕就在這裡碰到一個音樂天才,真的是,真是……對了,你剛才的歌曲,還記得麼,有譜麼?」

    「當然記得。」唐歡聳了聳肩膀,「我自己創作的麼,當然有譜。」

    「嗯,有譜。」高老師微微點了點頭,「那,名字有了麼?」

    「名字麼。」唐歡看了看窗外的細雨,眼珠一轉,「有了,叫做《雨中漫步》如何?」

    「雨中漫步?」高老師考慮了一下之後,再次點點頭,「……果然貼切。」

    「老師,你還教課麼?」看到她還在那裡若有所思,唐歡不由自主提醒道,「已經上課了,同學們還等你教課呢。」

    「啊?哦,是啊,該上課了。」高老師反應了過來,不過立刻他又笑了笑,拉住正要走下台的唐歡。

    拉住他之後,高老師轉頭對下面的同學們道:「同學們,你們說,剛才唐歡同學彈琴好不好聽?」

    「好聽!」聲音整齊劃一。

    「那再讓他彈一首要不要?」高老師誘導,絕對的誘導。

    「要!」果然,同學們被誘導了

    「呵呵,聽到了麼。」高老師轉頭對苦著小臉的唐歡笑了笑,感覺又像狐狸了,「唐歡同學,這可是群眾的呼聲啊,看來,你今天不能藏私了,再給我們彈一首吧。」

    「這,好吧。」唐歡點點頭,同意了。

    其實唐歡同意彈琴,不完全是被脅迫,其實他也想再體會一下剛才那種感覺。

    就在剛才,他知道,自己已經突破了音樂的第一層境界,到達第二層境界了,也就是能夠把前人的音樂變成自己的東西,已經不再是呆板的用手演奏,而是用心去演奏。到了這個階段,手的演奏不過是自己心情表達的一種自然釋放,是一種自然而然的事情。

    說起來好像有點空,但其實也不難理解,這就類似於在計算機上寫文章中的盲打,眼睛盯著顯示器,心中想著要寫的東西,卻不再看鍵盤,就自然而然的在鍵盤上敲打出自己需要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最重要的,是心裡有沒有文章,而不是鍵盤會不會打了。

    其實,之前唐歡的鋼琴水平還遠遠達不到這講心的階段,不過剛才的一個瞬間,讓他借助那首名曲突破了自己的心靈瓶頸,讓自己的音樂水平迅速上了一個台階,或者可以這麼說,剛才的那個演奏,等於把他以前累積的音樂知識以及音樂才華的火焰點燃了,讓他的音樂天賦真正的開始放出了自己的光芒。

    微微一笑,帶著一種明悟的喜悅,唐歡再次演奏了起來。

    這一次,他演奏的也是一首著名的曲子,那就是「卡農」。

    其實卡農並不是一個歌曲名,而是一種音樂譜曲技法,字面上意思是「輪唱」,原意為「規律」。指的是復調音樂的一種寫作技法和賦格一樣是復調音樂的寫作技法之一,也是利用對位法的模仿技法。卡農同時也指以此種技法創作出來的音樂作品,比如巴赫的《五首卡農變奏曲》。

    也就是說,卡農這種技法,是通過簡單而優美的旋律來多次重複,讓聽者陶醉在優美的旋律中卻又不會感到單調,是一種御簡如繁的技巧。

    一般來說,大家比較熟悉的卡農,是帕赫貝爾《D大調卡農》,也稱作《帕赫貝爾的卡農》。

    此曲一般的演奏法是先以大提琴啟奏,然後三把小提琴間隔八拍先後加入。小提琴全部拉奏完全相同旋律,前後僅有三段不同的旋律,每段僅兩小節的旋律供重複拉奏;大提琴則從頭到尾僅有兩小節,重複達二十八次之多。這段音樂雖然不斷迴旋往復,但其旋律之美不讓人覺得單調,反而感覺動聽悅耳。

    當然了,那個是全本合奏版本的卡農,實際上自從這首曲子出現之後,各種版本的卡農就不斷湧現,如小提琴獨奏版、絃樂四重奏版、鋼琴獨奏版、鋼琴四手聯彈版、豎琴獨奏版、長笛協奏版、銅管合奏版、陶笛獨奏版、吉他獨奏版、美聲無伴奏合唱版等諸多版本。

    在這些版本中,鋼琴獨奏版最為讓人熟悉,而在鋼琴獨奏版裡又以喬治#溫斯頓改編的版本最為著名。

    韓國電影《我的野蠻女友》中的那個卡農插曲,就是採用了喬治#溫斯頓的專輯《December》中的改編版《帕赫貝爾的卡農變奏曲》。

    唐歡現在演奏的,正是這一首變奏曲。

    這首變奏曲,比原版卡農更加的輕柔飄逸,也更加的純淨歡快,是屬於NewAge曲風,自然,也就更具有可聽性。

    當然了,同一首曲子,不同人演奏都會有所不同,所以唐歡演奏的,實際上是屬於他自己的卡農變奏曲,已經不是喬治#溫斯頓的曲子了,他只是借鑒了喬治#溫斯頓的曲風而已。

    在之前,唐歡是不能駕馭這首曲子的,雖然硬彈是可以,但絕對不可能如喬治#溫斯頓演奏出來的那樣流暢感人,但他現在已經突破了境界,那層枷鎖去除之後,這首曲子對他來說就已經不是難事了,而是駕輕就熟,自己可以隨意的根據心情或者感悟而增減。

    突破後,唐歡感覺最顯著的變化就是,手變輕了,手指似乎不存在,彈琴不再有原先的生澀感,不像在彈奏琴鍵,而是如撫摸最輕柔的少女肌膚。

    那種感覺難以用語言形容,似乎一切都是那麼自然,心中有所想,手下有所彈,在他用心彈奏的時候,心琴已經成為一體了。

    古人所謂的人馬合一,天人合一,也就是如此了。

    當唐歡最後彈完一個音符的時候,不再歎氣,反而嘴角掛著微笑,顯得十分輕鬆。

    而當他演奏完畢之後,周圍的聽眾大多卻似乎還沒有醒過來,依然沉浸在剛才的樂曲中。

    看到這個情況,唐歡笑著搖了搖頭。

    不可否認,他剛才彈的的確很好,但還不至於讓人如此魔障,至少他不認為自己已經超越了那些著名的鋼琴大師,比如喬治#溫斯頓,比如理查德#克萊德曼等等,而聽他們的歌曲,也不至於如此讓他著迷。

    其實要解釋這種情況也很容易,自己的演奏技巧自認為不過是中上,讓人如此震撼最重要的原因,恐怕還在於曲子本身。

    現在的人娛樂太少,對音樂的觸摸也太少,很少聽到這一類型的曲子。特別是他採用了NewAge,也就是「新世紀音樂」的這種曲風,而這種曲風崇尚寧靜、安逸、閒息,甚至可以當作精神治療的音樂,自然更能夠引起別人的共鳴。

    悄悄的站了起來,沒有掌聲,他就在眾人的注目下,慢慢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較小賀 發表於 2009-2-10 22:52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四十章、悔不該當初太心急

「太陽出來咯哦,喜洋洋咯……」

    高老師正在教的,正是太陽出來喜洋洋,一首對練習發聲很有益處的歌曲,用的,自然也是剛才唐歡用的鋼琴。

    孩子畢竟是孩子,情緒來得快,去得也快,雖然一時間被唐歡的動人演奏迷失了心神,但當唐歡停下演奏,高老師重新講課的時候,他們又都樂滋滋的投入到唱歌練聲的遊戲之中。嗯,沒錯,或許對他們來說,唱歌練聲就是遊戲。

    不過,雖然大多數同學都已經暫時忘了剛才唐歡彈琴的一幕,但不是每個人都如此。

    比如楊愛玲,自從唐歡上去彈琴,曲子又讓人驚訝之後,她就一直死死的咬著嘴唇,嘴唇都咬破了也沒有注意到,只是那麼咬著,咬著,再使勁的咬。

    馬艷麗呢,她不是咬嘴唇,而是咬牙齒,而且還滿臉通紅,眼睛也紅了起來,似乎滿心的委屈,而且,也不再跟楊愛玲說話了,自己氣呼呼坐在一邊,對偶爾瞥過挑釁眼光的張志堅更是看都不看。

    自然,最得意的還是張志堅,自從唐歡彈琴讓大家都目瞪口呆,讓老師稱讚之後,看他那興奮勁,比唐歡都來勁,似乎剛才彈琴的不是唐歡,而是他張志堅。

    高老師其實也不平靜,這從她剛才彈琴好幾個地方都走音就能知道,她一定也是不平靜的,只是她在想什麼,唐歡就不知道了。

    看起來最平靜的人,好像是算唐歡,他下來之後,不喜不怒,就那麼靜靜的坐著發呆。

    但那只是表象,此刻最不平靜的人,其實就是唐歡,畢竟通過那一場演奏,他得到了音樂上的突破,真正踏入音樂家的大門,那是一種他從來沒有感受的感覺。這種感覺很奇怪,沒有任何大喜的意味,只有一種淡淡的,漠然的,似乎什麼都不太關心,但有什麼都知道,然後腦海裡總有些什麼東西在盤旋往復一樣,過去聽過的所有音樂,似乎都隨著旋律化成了一個個小蝌蚪一樣的音符,然後在腦海裡自由飛翔。

    或許,這就是一個音樂家所謂的境界吧。

    音樂課,就在同學們的歌聲中,以及唐歡的發呆中慢慢的過去了。

    第四節課結束,自然就要放學,而這個時候高老師卻單獨叫住了正要往外走的唐歡。

    自然,這種被老師單獨叫住,沒有人會認為會是老師要懲罰他,反而都認為是老師要表揚唐歡了。

    就在這種種的妒忌與羨慕的目光中,唐歡留了下來,音樂教室再次空蕩蕩,只剩下唐歡跟高老師兩個人。

    ……

    「這麼說,你的鋼琴,都是跟你那個李阿姨學的咯?」問到一些答案的高老師再次問道。

    「是的。」唐歡點點頭。

    「可你剛才說,你學了才四天?」高老師繼續皺了皺眉。

    「嗯,是的。」唐歡笑了笑,「你也說了,我是天才麼。」

    「哎。」高老師歎了口氣,「真是的,那傢伙害得我躲了好幾天,耽誤了我多少時間,要不是……哎。」

    「高老師,你在說什麼?」對高老師說的話不解,唐歡問了出來。

    「啊?沒什麼。」高老師搖搖頭,「我只是覺得遺憾,遺憾自己前幾天不能多陪你練習,因為老師的私人事情太多……不過還好,沒有耽誤你的音樂學習,你那個李阿姨水平比我要好。」

    「哦。」唐歡眨了眨眼,「老師的私事,是不是那天那個菊花?」

    「菊花?」高老師不解。

    「就那天在學校,穿一身土的掉渣的西服,手捧給死人上墳的菊花那個。」唐歡壞笑一下,「老師不會這麼快忘了吧,那之後,還是你帶我來音樂教室的,結果後來碰到了校長,記得了不?」

    「你,你還……」聽到唐歡這麼說,高老師才恍然大悟,不過接著就苦笑了下,「你說的差不多。那人太……他是個神經病,別理他。唉,其實我就是怕他老來學校影響我,所以出去躲避了幾天,還找人跟他談了好多話,也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神經病?」唐華眨眨眼,微微一笑,「看樣子你不喜歡他,那你們怎麼會認識的?」

    「這個,還不是我媽。」被問到這,似乎勾起了她的慘痛,她皺著眉搖了搖頭,「我媽老說我老大不小,要我盡快嫁人,所以咯,總給我張羅相親,結果就給我找了不少人,我都是三言兩語打發掉,沒想到這個人,這個人卻怎麼也打發不掉,纏人的很。」

    「呵呵,此人是高手啊。」唐歡再次一笑,「他是做什麼的?」

    「聽他自己說是個賣皮鞋的個體戶。」高老師繼續皺眉,「就是從南方倒騰皮鞋過來賣的那種。哼,初中還沒畢業呢。他總說自己有好幾千塊錢,說結婚後全給我之類的,煩死了。後來啊,他看我不喜歡聽這個,就整天來肉麻,討厭死了,趕也趕不走。」

    「哦,原來如此。」唐歡點點頭,「去南方倒騰皮鞋,難怪見識多,懂得死纏爛打這一招。」

    「哎呀,你看我跟你說這些幹嘛。」似乎反應了過來,高老師接著對唐歡道,「唐歡,我這次叫著你,是有事情跟你說的。」

    「哦?什麼事?」唐歡問道。

    「就上次你創作的那個歌啊,那個《明天會更好》。」高老師接著道,「是這樣,很快就要國慶節了,國慶期間,省城文化宮、少年宮聯合省宣傳部舉行了個為國慶節獻禮的少年兒童才藝大獎賽,要求各地學校都組織文藝演出,然後去省城少年宮比賽。比賽流程是先在縣裡比,然後去市少年宮,再然後是去省城的少年宮,都要經過層層選拔呢。這最後的優勝者,可以參加國慶節當日,省裡為國慶組織的大型綜合文藝演出,還能得到獎金呢。

    校長說,本來學校只打算組織一個節目去參加,也就是童聲大合唱《歌唱祖國》,不過聽了你那天的曲子之後,他忽然覺得你這個歌曲很有意思,然後就問我能不能讓你弄個獨唱,再增加一個參賽節目。我說了你的意見,說這本來是個大合唱,再然後校長就說,大合唱好啊,這樣就不用多費工夫了,乾脆大合唱的曲目變成這個好了,反正以前咱學校的歌唱比賽從來沒拿過獎,唱這歌,說不定能夠以新取勝。你看,事情就是這樣,校長發話,我就要立刻著手重新組織了,這鋼琴,也是校長特意要來的,就為了去參加比賽之用。哦對了,校長給我吩咐了任務之後呢,我想來想去,覺得最好還是問問你這個作曲人的意見更好,如果合適,乾脆就變成讓你領唱,怎麼樣,覺得如何?」

    「這個麼。」唐歡皺了皺眉,「你們隨隨便便就要求拿我的東西去比賽,問過我的意思了麼?」

    「這不正在問你麼。」高老師笑了笑。

    「哼。」唐歡不屑的撇撇嘴,「你這是問我麼?分明都定了,我不同意也會照常舉行,對不?頂多到時候打字幕或者介紹的時候,就說這歌曲作曲作詞是誰誰,甚至可能連這都不說,哼。」

    「這個,怎麼會呢,是你創作的就是你的,別人搶不走啊。」高老師愣了愣,接著就笑道,「唐歡,其實搞大合唱對你也好啊。你看,萬一比賽優勝了,也是你的榮譽啊,到時候會給你發獎狀,難道不好麼?」

    「榮譽個頭,還獎狀,獎狀值幾個錢?那是哄小孩兒的。哎,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不該當初太心急。」唐歡懊惱的搖搖頭,「怎麼就忘了時代,忘了大環境涅,算了,既然都這樣了……對了老師,獎金有多少?」

    「啊啊?這個,具體不太清楚。」聽到唐歡忽然這麼問,高老師再次一愣,接著就道,「不過,聽說好像省裡的一等獎有不少於一百塊錢的獎勵呢。」

    「才,一,一百塊?」聽到這個數目,唐歡張大了嘴巴,他尋思這省裡的比賽,怎麼也得五六百才好,這還是他按照現在的物價水平來算。

    「嗯,一百塊啊,不少了。」高老師點點頭,「不過呢,這錢是獎勵給學校的,至於你以及合唱隊呢,到時候發給你們一些獎品,當然了,事後如果真贏了,不但舉辦方,也就是省教委要給你們發獎品,我們學校也會發呢,怎麼樣,動心了吧?」

    「你,你的意思是說,這一百塊不是給我的,而是給學校的?」聽到高老師這麼說,唐歡徹底無語了,「哦,我的曲子我的歌,到時候得了獎,學校反而拿大頭,合著我就給點獎狀什麼的打發了?太離譜了吧?這簡直……不幹,絕對不幹,還有,那歌曲是我的,我不同意,你們就不能隨便拿我的東西出去唱!」

    「呵呵,這事情已經在進行中了。」高老師笑了笑,再次露出狐狸的臉孔,「你的歌曲歌詞啊,上次我拿著的時候已經抄下來了,這時候校長早都定下來了,然後下周就要組織學生演練呢,主持這個合唱的,就是我。這週日我得弄出個章程,星期一,就要挑選合唱員了。」

    「既然你們都定好了,你還問我幹嘛?」唐歡陰著臉道。

    「我剛才說了啊,想讓你當主唱啊。」高老師笑了笑,「在我的計劃裡,主唱應該就是你,你那天唱過,我聽了,你的聲線很好,聲音非常的清脆純淨,正適合這首歌的領唱,而且,這樣一來,唱好了你也就出名了,再讓人知道是你寫的歌,那可就不得了了,說不定音樂學校都會注意你,將來升學的時候要特招你呢。」

    「好吧,你們說啥是啥。」唐歡歎了口氣,「話語權在你們手上,還不是你們想怎樣怎樣,好吧,我同意。沒事了吧,沒事我走了,還要去學校食堂趕著吃飯呢。」

    「哎呀呀,是啊,這麼晚了,不好意思。」得到同意,高老師很高興,一下拉起唐歡的小手,「別去食堂了,這會兒你也弄不到什麼吃得了,估計好吃的都被搶完了。走,外面似乎雨小了,有也都是毛毛雨,乾脆這樣,老師騎車帶你出去下館子吧,就當犒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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