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偷2元菊花 遭上銬偵訊7小時

 
coldsword 2009-2-7 06:32:39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8 8328
婦人偷2元菊花 遭上銬偵訊7小時
更新日期:2009/02/06 12:01
轉貼從: TVBS

因為採了路邊2株價值2元的波斯菊,而吃上竊盜罪名,這事情發生在台中縣豐原一名56歲婦人身上。警方認為花是市公所的財產,於是將採花婦人依現行犯逮捕,甚至還上手銬腳鐐,對她偵訊7個小時後,還移送法辦。這名婦人這輩子沒做什麼壞事,卻因為偷採2朵路邊野花成了嫌犯。

高太太被警方依竊盜現行犯帶回派出所,她緊張地坐著猛打電話向家人求救,一下子又趴在椅背上,低頭沈思,在偵訊7個小時後,她被移送地檢署途中,甚至還被警方上手銬腳鐐,當成重罪嫌犯對待。

究竟她犯了什麼罪,高太太重回她被警方逮捕的偷竊現場,就在台中縣豐原大道旁,起因是她偷採了2株波斯菊。採花婦人高太太:「就像是野草種子飄過來,自己長出來的,都沒在整理也沒在澆水。」

高太太說,她和先生帶了個園藝鏟,準備回家中整理庭院花園,經過這裡,看見花朵搖曳生姿,臨時起意挖了2株準備回家種植,好巧不巧,當場被便衣巡邏員警逮個正著。

採花婦人先生:「我女兒正好送餐去給她(太太)吃,看到正好分局長在那視察,她就跟分局長說,我媽挖了2株花,為什麼要搶業績,有那麼過份嗎?」

路邊這一整片地,看起來到處都是石頭、垃圾,原來這塊是豐原市公所的地,本來隨便摘花就是不對,但婦人和公所都寫了和解書,願意花2元買這2株波斯菊,警局還是堅持依竊盜現行犯,移送法辦,甚至將她上手銬腳鐐,婦人納悶,只是摘了2朵花,有必要這樣對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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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太扯
公所都願意合解
警方還堅持依竊盜現行犯 銬這位婦人七個小時
警察真的有需要這樣嗎
把她當重嫌犯
兩朵波斯菊 唉~搶業績有需要搶這麼兇嗎
看了 真的很心疼

已有(78)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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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mmy2779 發表於 2009-2-7 06:52
警察杯杯你嘛幫幫忙!
你是吃太飽,還是怎樣,
殺人放火的犯人,你不去抓為了,這種小事衝業績來上抱好看嗎?
qqq500 發表於 2009-2-7 07:05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偷就是偷 婦人最基本的立場就站不住

記者只寫出表面...實際上呢??
該婦人對警察的詢問 態度問題
這件事說白一點
是一個無聊警察+一個白目的婦人
警察剛好經過無聊隨口問了一下...為啥摘路邊的花
婦人白目的回答 我家種的啦~關你啥事
婦人丈夫事後又搬出民代 想壓警察 造成的一連串事件
此事最無辜的是..公所人員
被民代硬請到警局要和解 也陪著搞好幾小時
我是當事人鄰居...
基本上我認為這件事 如果記者換個角度寫
會變成婦人無惡不做
哈哈
呂育祐 發表於 2009-2-7 09:36
所以說我們養的是警犬吧
因為是警犬所以不會分事情的輕重吧
要抓飆車族沒辦法
要抓阿婆卻用上手銬腳鐐
不回家的人 發表於 2009-2-7 10:20
破麗士會欺善怕惡的啦
這就是現實啦
大家要多保重
energy7764 發表於 2009-2-7 10:57
看了新聞之後 我真的覺得太誇張了
現在的警察真的不知道都在搞什麼
沒事就只會抓抓市井小民
在網路上釣魚

失敗
揪4i妳 發表於 2009-2-7 11:05
說的沒錯阿
偷就是偷了
只是差在小或大而已
如果一開始婦人沒有這個行為
後面的一切事情就沒有任何爭議
cyc3810 發表於 2009-2-7 11:45
沒辦法阿~全國春安警察為了績效去抓那種粉好抓的沖業績~真是太可惡了
snowbird 發表於 2009-2-7 11:54
最近警察很缺錢喔.
短短一段路.每個路口都在警察在抓闖紅燈的..
而且除了吃飯時間看不到人外..
晚上到11點都還看得到警察..
linpredator 發表於 2009-2-7 12:51
有人偷摘菊花被上銬問七個小時
有人污上百億現在已經開始移民

台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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