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偷2元菊花 遭上銬偵訊7小時

 
coldsword 2009-2-7 06:32:39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8 8353
linpredator 發表於 2009-2-7 12:55
原帖由 snowbird 於 2009-2-7 11:54 發表
最近警察很缺錢喔.
短短一段路.每個路口都在警察在抓闖紅燈的..
而且除了吃飯時間看不到人外..
晚上到11點都還看得到警察..

沒錯阿
最近警察超多的
昨天看到一個路口站了五個警察
抓飆車族貪污官員有那麼認真就好囉
linpredator 發表於 2009-2-7 12:59
原帖由 揪4i妳 於 2009-2-7 11:05 發表
說的沒錯阿
偷就是偷了
只是差在小或大而已
如果一開始婦人沒有這個行為
後面的一切事情就沒有任何爭議


沒錯
婦人是錯了
不過有必要那麼誇張嗎
青少年殺人人權團體來靠夭警察屁都不敢放一個
有人汙幾十億上百億也已經全家準備移民
飆車族撞來撞去亂砍人警察只會躲起來抓紅燈右轉
然後有人摘兩朵菊花被上銬問七個小時
阿警察不就好偉大
婦人不就錯好大?
=紫夜= 發表於 2009-2-7 15:09

回復 12樓 linpredator 的帖子

但是每個人都覺得婦人可憐
問題是今天如果不是偷花兒是殺人咧?
想必各位立場又不一樣了吧
總而言之
偷東西就是不對啊
linpredator 發表於 2009-2-7 15:29
原帖由 =紫夜= 於 2009-2-7 15:09 發表
但是每個人都覺得婦人可憐
問題是今天如果不是偷花兒是殺人咧?
想必各位立場又不一樣了吧
總而言之
偷東西就是不對啊


問題是今天就是偷菊花
今天婦人又不是殺人
偷東西是不對阿
問題是警方有必要那麼誇張嗎
pzjager 發表於 2009-2-7 18:53
還講什麼善小惡小屁話?現在的情況是,人民不明究底就會被法西斯馬政府入罪.

http://n.yam.com/tlt/society/200902/20090206481855.html


不在現場也可以看照片雜草一堆.首先就不存在竊盜,而後侵犯人權.如果還有人認為合理公義,就祈禱這種屁事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看看上面"案發現場"的照片吧,整一個路旁雜草碎石堆,鬼話什麼公物?惡小不為的人如果不小心踏上去也可以告你損毀公物,辯解兩句認為你太白目又告你妨礙公務,難道要欣然入罪?

瘦弱的歐巴桑還要上手銬腳鐐,明知這種案件最終檢察官將不起訴還要惡心平民百姓.彰顯法西斯鷹犬的威風吧.

上行下效,民主已死,人權將亡.

[ 本帖最後由 pzjager 於 2009-2-7 20:50 編輯 ]
kacoxx 發表於 2009-2-7 19:51

回復 3樓 qqq500 的帖子

我覺得警察應該也不會拿這種雞毛蒜皮的事來衝他們業績
總覺得偷就是偷!!!不分價值多寡
我不在場,不知道那裏的菊花是不是像野生的
還是只是婦人逃避責任的一個藉口!!
如果事實真的照您所陳述的
讓我覺得又被媒體給愚弄了

[ 本帖最後由 kacoxx 於 2009-2-7 19:52 編輯 ]
玄武 發表於 2009-2-7 20:54
原帖由 pzjager 於 2009-2-7 18:53 發表
還講什麼善小惡小屁話?現在的情況是,人民不明究底就會被法西斯馬政府入罪.
http://n.yam.com/tlt/society/200902/20090206481855.html

看看上面"案發現場"的照片吧,整一個路旁雜草碎石堆,鬼話什麼公物?惡小不為的人 ...


那你要不要先看看3樓的回應??
他是當事人的鄰居還被請去和解,
不要以新聞媒體的報導就亂牽扯,
馬政府就馬政府,前面非得扣上法西斯?
民主已死??人權將亡??那你幹麻留在這塊土地??
你幹麻不移民??
你幹麻不去政治版要來這逗留??
擺明是白目嘛~~?
=======================================
回主題:
一開始看到也覺得挺誇張的...

不過看了3樓的回應...
在思考是不是因為婦人以及婦人的丈夫那種態度...那項舉動,
引起警察人員私底下的不滿??
pzjager 發表於 2009-2-7 21:11

回復 16樓 kacoxx 的帖子



現場照片,請判斷.媒體用偷竊自字眼仍是誇大.不要被誤導.

不要不相信,真的就是在媚上衝業積.沒有案件也要制造冤錯假案件.而且今年更加離譜,就為了媚馬.

另外注意的是這次[春安],鷹犬走狗每個分局也要交待150人槍械積效,但是黑道真槍不敢去抓,只敢對玩具槍大抄家.有玩玩具槍的朋友要小心了,已經有人被抄家了.
pzjager 發表於 2009-2-7 21:27

回復 17樓 玄武 的帖子

以藍色人政治的論點來說,過去這種事叫作侵犯人權大不晦,現在就是刁民要被嚴辦以彰法律?

你我立場都是平頭百姓,百姓對抗威權就有今非昨是?發生在頭上時後看君能否相忍為國,情操偉大.


不想引頸就戮被和諧溶合,現在也只有移民了.但是沒有能力.尤其是現在美國公民的價值可是大過台灣的立法委員.

[ 本帖最後由 pzjager 於 2009-2-7 21:35 編輯 ]
aa1122334461 發表於 2009-2-7 21:33
原帖由 pzjager 於 2009-2-7 18:53 發表
還講什麼善小惡小屁話?現在的情況是,人民不明究底就會被法西斯馬政府入罪.

http://n.yam.com/tlt/society/200902/20090206481855.html


不在現 ...

這關法西斯什麼事不懂就不會亂說這情況其實是可大可小的= =現場是雜草又沒立牌說是公所或是政府
種的灰色地帶可以現在叫婦人種回去就可以了所以根本可以說是警察要業績,法理情大家最常說的除非
是在嚴重性的案件,那一些小到不行的案真的有必要嗎...就好像最近有一個竺姓男人那一事件因為送醫
的便當被吃了一口,可能是別的病人不小心吃的,但是對方也感覺對不起拿了二個水餃放回去當是不小心
的回禮....竺姓男人堅持要查指紋要告警察告知如果要查便當就不行給他的父親吃了要不是他的大哥回來
說了事情有這樣嚴重嗎一句過年期間那裡去買飯給父親吃那男子才說不告了這二個案件大家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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