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燒下體害命 今年首件死刑定讞

 
風水屋 2009-3-1 13:07:16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62 20588
wink9201314 發表於 2009-3-1 22:13
去死吧 人渣
活著當人 我還覺得跟你當同類很丟臉
沒人性
去你媽的 幹
死吧 混蛋 你死一百次 也沒辦法彌補你做的這個罪刑
死吧
你最好一輩子 老婆 小孩都讓你苦一輩子
你根本沒資格投胎當人
當畜生你也不適合
畜生還有愛 你呢?
你們只適合去地域輪迴 痛苦一輩子 混蛋
eatsteak 發表於 2009-3-1 22:39
記得槍斃完,汽油潑一潑,燒一燒,別浪費其他人的生存空間
ㄚ莆 發表於 2009-3-1 23:07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等哪天人權團體的親人老婆被人姦殺還能繼續堅持!
我就會考慮支持廢除!
0989223567 發表於 2009-3-1 23:20
8年才定案,未免太扯了.法律多沒用的..被害人的家人等了8年.


要活活捏爆它的卵蛋.
風之年間 發表於 2009-3-1 23:23
廢除死刑+上最近經濟不景氣...
我想監獄會爆滿唷~
個個都重刑犯....
我想那一定很精采
無期徒刑判下去~在監獄吃免錢
197838 發表於 2009-3-1 23:31
王八蛋
這種人活在社會上真的是多餘的
強姦人 還殺人
應該慢慢折磨凌虐讓這樣的人 讓他們死的很痛苦才對
對這種人不需要講什麼人道  因為他們是畜生 不配當人
a2516a9168 發表於 2009-3-1 23:40
太殘忍ㄌ..他們家都沒女人嗎...台灣法律對這些殺人.強姦要嚴厲點例如去勢等..才有辦法保障我們這些女人
a86314 發表於 2009-3-1 23:53
當人權團體口口聲聲的喊罪犯也是有人權,
那當初在犯罪的時候,那些罪犯有想到被害者的人權嗎,
為什麼在罪犯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時,才又說罪犯是有人權的,
難道被害者就不是人嗎,被害者就活該被加害嗎?
法律的用意應該是在維護人權,主持多數人的公平,
當罪犯在加害他人的權益時,本身自己的人權也就該消失了。
最好下次人權團體遇到這種姦淫擄掠的罪犯,
要在第一時間跳出來頂替被害者去受害,
然後還要去寬容對加害自己的人,
這樣才算人權團體的最高宗旨。
阿財james 發表於 2009-3-2 00:07
判1000個死刑也沒用吧
法務部敢簽嗎只是浪費老百姓
的稅金來養這些垃圾而已
qscesz63320 發表於 2009-3-2 01:04
人權團體
就顧著[囚犯]的人權,阿平民勒?當我們死老百姓 可以隨便魚肉我們?
我說啦,有一天,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
他們自己都會嚐到痛失自己親人或者一些極度的悲哀
那時候就看看他們還廢不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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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 有本事批評 就別關掉一些玩意 讓人感覺你就是來亂的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