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燒下體害命 今年首件死刑定讞

 
風水屋 2009-3-1 13:07:16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62 20594
啪啪高手 發表於 2009-3-3 14:14
這種人根本不配做人!活著都是一種奢侈!
去死吧!人渣....
rokito 發表於 2009-3-3 14:43
唉!這種人死的也好~出來還不是一樣

我想趕快死一死吧!
cosmic27 發表於 2009-3-3 16:41
2# 861


我覺得這種強姦或虐童的應該先來個10大殘酷邢然後直接槍斃
alet12 發表於 2009-3-3 16:47
台灣的人權團體給人的感覺是在保護犯人
而不是在保護被害人
阿沛~ 發表於 2009-3-3 22:14
人權團體不要出來靠杯
這種人是該死的
kuroroboy 發表於 2009-3-3 22:50
說到人權團體。
受傷的不是他們的家屬,當然有心情出來『悍衛人權』啦!
md
husandy 發表於 2009-3-4 04:36
人權組織只是個民間組織吧!
一個政府要執行公權力還要受限於民間組織!?
不然開放給全台灣人民投票,問問人民要不要廢除死刑跟槍決!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贊成的!以暴制暴雖是個不文明的方法
但要對付不文明跟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需要那麼禮遇他們嗎?
a1911033 發表於 2009-3-4 11:38
像這種人把他們留在世間上幹嘛
趕快批准槍決吧
法務部是幹什麼吃的阿
該殺的不殺
babu~ 發表於 2009-3-4 12:44
判死刑?
比較關心怎麼執行?
有沒有先燒下體然後過幾天再亂棒打死?(執行前一週先預告)
既然人權團體反對槍決...這樣可能比較符合牠們的期望!!
ice00810 發表於 2009-3-4 13:34
犯了什麼罪就是該怎麼罰!!
該死刑就該判,並確實執行,不然我們納稅人繳的錢是用來養廢物的嘛!!
而人權團體根本就是創團出來保護犯罪的人對抗被害家屬的一種團體嘛!!
說人權,真正不尊重人權的就是那些人權保護團體,整個團的人根本就是吃飽太閒!!
才會一直出來唉~~我就不行如果受害者是他們裡面任何人的家人他們還會喊要保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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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 有本事批評 就別關掉一些玩意 讓人感覺你就是來亂的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