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以下純屬個人淺見
如果土地只有二十一坪,並且建商尚未談隔壁兩棟<或是地主有去談過隔壁與周圍的沒有意願合建的話>
一般建商是不太會作這個案子,主要原因還是基地太小,二十一坪左右的土地大約蓋到七樓差不多而已-就商業區與中正路的面寬來看
<而且細細長長的一棟>
我個人是認為找估價師算更新後的價值<最高值>X0.8至0.6=建商出的最高價格<如果建商有意開發並且作都更的話>
若合建的話其實對地主是較為不利的.因為公設比會把地主的所取得面積吃掉<尤其是大公 如電梯.各樓梯廳.地下室.屋突等>
而且合建會比買賣多一層風險在於建商是否會蓋不完房子
恩...如果需要進一步聊的話在聯絡我吧...這是個人建議拉
資料來源:本人<永和的建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