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了我老公? 殉職警妻:法官跟檢察官!
更新日期:2010/03/09 12: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3年前,台北縣刑警隊小隊長林安順在追緝一起毒品案時,被嫌犯李得陽以及陳達民用警槍擊斃身亡,全案最高院終於定讞,但真正的兇手李得陽卻因為更二審殺人被判無罪,檢察官又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居然可以不必負責,司法的行政疏失,讓家屬大嘆不公。
想到13年前,老公林安順無辜為國殉職,卻到現在一個公道都討不回來,林安順妻子王貞文忍不住痛罵司法不公,「奔波13年,一個無期一個被放走,那誰殺了我老公?是法官跟檢察官!」
字字血淚都是13年來累積的委屈,最高法院終於定讞,卻是一個卻沒有兇手的判決,尤其殺警案歷經八次宣判,卻次次逆轉。本案發生於86年,當時抓到陳達民、李得陽二名嫌犯,一、二審2人被認定共同殺人判決死刑,更一審認定兇手是陳達民,判決死刑,李得陽只有犯意,改判無期徒刑;更二審大逆轉,陳達民維持原判,但李得陽卻因為證據不足,殺人部份被判無罪,檢察官也沒有依法起訴,只有非法持槍部分被判5年。
到了更四審再次逆轉,認定兇手改為李得陽,陳達民只是共犯;更五審延用更四審判決,被認定是真正兇手的李得陽,早在民國93年刑滿釋放,檢察官、法官的行政疏失難辭其咎。王貞文說,「當時檢察官、現任檢察司長蔡瑞宗有跟我坦承有失誤。」
有失誤的司法人員卻步步高昇,死者家屬充滿無力感,整起案件雖然定讞,家屬不必再受司法纏訟之苦,但這種沒有正義的結論,突顯部分法官、檢察官草率了事的心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李詩慧、陳鴻宜)
它馬的台灣司法真屌
案子拖十三年就算了
殺警
竟然不用死刑啦
屌
真的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