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村民 於 2010-3-1 12:59 編輯
台灣是人本主義的社會?
她們所犯的是交通違規啊!不是什麼刑法重罪!
交通法則是因為要維持交通秩序訂定出來的
而不是允許警察把人追死再棄之不顧的法律啊
二個沒戴安全帽的小女生而已,又不是飆車族
先把違反交通規則 ...
bbmanex 發表於 2010-3-1 12:27
是呀是呀!
每個警察都是諸葛再世,
看一眼就知道那只是小女生無照駕駛而已, 不用追啦!
一定只是違反交通法而已啦!
不會去違反刑法`民法啦!
人家是少女耶! 闖過攔檢崗哨沒關係啦!
沒有那麼賽剛好抓到高中生藥頭啦!
沒有那麼賽剛好抓到幫通緝犯男友買便當的啦!
沒有那麼賽剛好抓到幫通緝犯男友運槍的啦!
沒有那麼賽剛好抓到機車車箱裡面有一個奄奄一息小嬰兒的啦!
那就像13樓的大大講的一樣,
以後販毒、槍械集團,通通交給少女們去運送!反正警察一定會以為只是交通違規,台灣法律也只剩下交通法,
前幾天的新聞沒看到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5/11/2111w.html
哥倫比亞選美皇后的火辣模特兒,她專門利用明艷動人的娘子軍走私毒品,無往不利,直到最近才東窗事發。
就是利用這種自以為是的心態
既然只是交通違規而已,那妳幹嘛逃成這樣呢?
沒駕照,技術不熟還給我雙載?這是拿其他用路人的命在冒險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