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如果本身好吃懶做又沒啥特殊專長
一個月22k 該怪政府?還是怪自己?
的確 22k是不太夠用
但是要你餓死也不容易
只要別一天到晚去衝動性消費
有些人把所謂唱歌出去玩這些阿里阿雜的費用也當做是正常開銷
難怪 ...
loveim 發表於 2010-4-26 12:06
我有個朋友大學電機系畢業
15年前剛退伍時到一家美商應徵
面試時希望待遇他填 23k
老闆真的就給他23k
當時竹科給大學畢業沒經驗的起薪,不含分紅配股,大約是31k
他也去上班了
3個月後,他跟老闆說薪水太低,不幹了
老闆請他吃了頓大餐,隔月調到35k
一年後,又再度說不幹了
又調到45k
你可以罵馬英九,也可以罵老闆
甚至也可以罵過去八年的陳水扁
但我建議把罵人的時間省下來
去提昇自己的薪水行情
如果你領了一年的22k之後嫌薪水太低想跳槽
新的雇主問你過去一年你替你的公司做了些什麼
而你除了抱怨還是抱怨
跟你打賭
即使你降價到10k都不會有人要你
記住一件事
你可以領多少薪水決定於你每個月可以替老闆賺多少錢
而不是你每個月需要多少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