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的是整個左岸社會,聯防隊什麼的官不官民不民,一整個法律的灰色地帶,好聽點叫聯防隊,白話點說就叫圍事,偏偏還有一定程度的法定權力,這麼狗屁不通的東西也就出現在左岸。
然後媒體唯恐天下不亂,地點名字全刊出來了,又不是公眾人物,一點都不照顧人家隱私權,要是打個XXX(佚名),也不致於把人逼到非自殺不可,本來最多就一個小範圍知道,一報出來整個地方都知道了,上個街一堆人在後面指指點點的,誰受得了。
不少民眾痛斥:「丈夫的懦弱比聯防員的暴行更殘忍。」─ 民眾的言語批評比暴行更殘忍,風涼話人人會說,沒站在人家立場幫人家想就很糟了,還要批評這批評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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