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霸凌後怒捅施暴者12刀致死 無罪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10 13:26:0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8 6352
h63905 發表於 2012-1-10 17:12
台灣哪時候才要跟進
打小偷強盜還會被告傷害
自己的小孩要好好教育
自己有錯在先卻不懂得反省
教育要從小做起,現在欺負同學,
將來出社會還有好的作為嗎
深夜問題多,平安回家就好
甜甜螞來糕 發表於 2012-1-11 01:49
那就可以先殺人  然後說其實是被霸凌  所以才幹掉它

很厲害咩???
乾蛋戰士 發表於 2012-1-11 05:57
單靠教育是阻止不了霸凌的~其實有法律保障弱勢的權益才是正確
霸凌的後果必須自行負責~~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
q84730313 發表於 2012-1-11 06:16
台灣也來學學吧..被霸凌的學生去殺霸凌他的人..無罪
william6090 發表於 2012-1-11 06:24
回覆 12# 甜甜螞來糕


        原來你知道內幕~???!!!
照你的說法是殺人一定錯~?!
難怪有廢死聯盟.
好歹美國一個大國家
甚至美各州法律都不盡相同
那怎麼會有
「堅守立場」(Stand Your Ground)
「城堡主義」(The Make-My-Day Law)

這兩條法律呢~??

william6090 發表於 2012-1-11 06:34
本帖最後由 william6090 於 2012-1-11 06:40 編輯

回覆 14# q84730313


    ...........
....................
很多死小孩真的是欺善怕惡
你小時後沒見過嗎~?!
我才見識過國中生喔
在我面前3-5個打一個倒在地上的
上去勸說:[不管發生什麼是你們已經過頭了]
得到回應是:[操你媽的林盃連你一起打]
..............
.........
我很想自己動手教訓他們這些小屁孩
但是想想.....我吃虧吧
為了正義感要被告.......我不要
報警幫幫那倒楣的就好了
結果連那個被打的也不敢見警察
因為去學校還會被打......
他又補了一句~學校大家都知道也備案過了

...........台灣真的要以暴易暴吧!
守法的有不少~違法的還自認為天下最帥~
真的事<惡以善為食>----因為說真的我遇到的幾乎都是欺善怕惡
雖然這已經是2-3年前的事情了
但是真的印象很深刻
光年之外 發表於 2012-1-11 07:19
台灣的少福法 兒福法被有心人搞的不三不四
(又要再說一遍= =)朋友14歲開槍殺人 關一年半
16歲重傷害 保管 快18歲暴力討債等判決
現在當兵回來還沒去坐牢(他自己講身上至少有五車)
覇凌?你去勸搞不好你住院!
甜甜螞來糕 發表於 2012-1-11 22:35
回覆 15# william6090

如果用合法的途徑不能解決問題
那就只好以牙還牙 拼老命也要跟牠拼了

我的認知沒問題吧  = =
D1小優 發表於 2012-1-11 22:51
超讚的法律!美國就是這樣才讚~

正當防衛,你犯我我就可以制裁你!!

要不然就會有一堆人自己為是去欺負人
D1小優 發表於 2012-1-11 22:53
感覺有點防禦過當!
對方不是只用拳頭攻擊嗎?
因該不至於有生命危險!
patience 發表於 2012-1-10 14:30


被打得如果是你...

如果你知道你能反擊

然後你會跪下來求饒?

還是爬過對方胯下?

美國影集常這樣演....

這就是校園暴力事件!

但是我想會殺了對方的那男孩

肯定不止一次被欺負

因為欺負人的那男孩看起來就很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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