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整個報導感覺很無言, 也沒有指出是從哪裡調查出來的資料,
第1項就有問題了, 動漫週邊的衣服根本就是不知所謂,亂槍打鳥,
今天如果有人穿著 馬克或是洋蔥頭的T-shirt上街,難道會讓人覺得噁心嗎!?
記者對於其中第2項是否真的知道那是什麼? 何謂御宅藝?
3,4,6,7,8點個人可以理解,但第5點看漫畫發笑有什麼問題之有?
笑的淫不淫蕩是旁觀者的意識吧? 旁觀者把主觀意識引射到別人身上的結果.
至於最後一點更是可笑, 在日本, 動漫歌曲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在KTV都可以點播的到的,
甚至許多動漫歌曲還幹掉許多歌手排在Oricon的前段...又有何模仿不模仿的問題?
只能說, 可悲的差別心態, 可憐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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