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 立委出奇招 「禁辣妹賣酒」民眾批:若禁會減樂趣

Ethandd 發表於 2012-5-3 15:03:4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7 46889
nezo 發表於 2012-5-5 07:57
一群不知道自個兒做什麼的………
在我看來乾脆請辣妹做那個什麼司機的好了。就是喝了酒請個沒喝酒的開車那種。
kiliox7415963 發表於 2012-5-5 09:12
若是還有酒駕,立委只剩下禁止汽車行駛馬路了
chih6308 發表於 2012-5-5 11:00
何為辣妹型男...這不是自由心證嗎??
那是不是出來賣酒的自己說我覺得自己長的很醜就都可以出來賣??
ced_free 發表於 2012-5-5 12:06
賣酒還好吧,只要不賣色,又沒有惹到別人,何必這樣,真掃興
shadow101680 發表於 2012-5-5 12:47
有時間想這種白爛招術
為什麼沒時間去修法加重酒駕刑罰
提這種濫法案是有屁用喔
他媽的
這種豬腦立委到底是誰投票給他的
蘇則宇 發表於 2012-5-5 14:21
搞笑喔 完全不知道他這些條款的意義在哪
那直接改成喝酒無期徒刑 酒駕肇事死刑就好了阿
改這些根本沒意義
9248008 發表於 2012-5-5 14:34
賣酒不是重點
重點是喝酒之後的酒駕話是酒後亂性的問題
立委真是一點都不專業
小白癡 發表於 2012-5-5 14:50
酒後肇事,基本原因
罰則太低,如果加重後還無法改善,
還可再加重,
four135792468 發表於 2012-5-5 15:06
白目!就算沒有酒促,
酒駕的還是會酒駕
coffee00712 發表於 2012-5-5 15:31
這樣也管太多了吧  之後就連喝酒都沒有多大的興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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