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 立委出奇招 「禁辣妹賣酒」民眾批:若禁會減樂趣

Ethandd 發表於 2012-5-3 15:03:4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7 46800
ido1009 發表於 2012-5-3 17:31
有種就直接 禁止公賣菸酒 台灣禁止進口酒類 禁止賣酒 禁止釀酒 喝酒砍頭 賣酒剁手
ftn4107 發表於 2012-5-3 17:32
太離譜了!這是工作~工作機會已經夠少了!你還不讓人家工作!
anteater 發表於 2012-5-3 17:39
又來恐龍立委了嗎?   不去加重酒駕刑責反倒來找酒促妹麻煩 果然跟葉少爺是同國人
e323304 發表於 2012-5-3 17:39
又一個治標不治本的爛政策
這樣最好是會減少酒駕
vanilla大甫小王 發表於 2012-5-3 17:40
就是矯枉過正啊

又不是這樣做 酒後駕車的人又不會減少!
會酒後駕車的人依然還是會酒後駕車!
這法案通過,是要害多少人失業?
台灣失業率已經夠高了,居然還想要讓失業率攀升

然後媒體也不得廣告?
「只開放在銷售酒品的場所可掛海報或圖畫」?
這什麼意思?
海報印刷業躺著也要中槍?

拜託立委提出法案前可以先擬定通過後的結果嗎?
簡單來說,做事前可以先經過大腦想一想嗎?
不是像個小孩一樣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都幾歲的大人了?
還是腦袋不靈光該退休了?
小小小 發表於 2012-5-3 17:44
是不是立委已經沒事幹了??
怎麼不把他們家的屌管好!順便修法管管公務員的屌。
沒事就爆發醜聞的不都是這些政商名流嗎?
大陸的商業至少是自由的。
台灣連政治都搞不好,現在什麼都要管。政府真以為考試考的好就是菁英啦!
大家想想我們的菁英政府訂了哪些政策來愚民!!
鬧鐘 發表於 2012-5-3 17:46
菸酒公賣局關門比較快吧...
以後買賣酒類都要先登記...
喝酒開車無期徒刑...
咖啡綠茶 發表於 2012-5-3 18:05
會不會管太多
住海邊的
要管理酒駕這樣管會不會太怪
那這樣好了
為防止嫖妓及性侵
只要是男生男人
及剛出生的曉男孩
全都要繫上貞操袋
要生小孩
請跟警局備案
夫妻在警局做完再回家
pc610157 發表於 2012-5-3 18:10
救命啊!
哪裡來的腦殘立委呀!
要不要限制3c展,車展,都不可以用辣妹?
甘脆限制衣服太辣就不能穿算了
lucas888 發表於 2012-5-3 18:12
提高罰則較實際,加重罰金及刑罰,讓這些傢伙去高速公路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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