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 立委出奇招 「禁辣妹賣酒」民眾批:若禁會減樂趣

Ethandd 發表於 2012-5-3 15:03:4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7 46791
哈格 發表於 2012-5-3 20:26
提這法律案的立委真不知在想啥?
都啥時候了還提這無意義的鳥法~
禁止辣妹當酒處
禁止酒類廣告

我只能說~~~~~~
會喝酒的還是會喝
純粹個人問題
有必要這樣個限制人民的工作權嗎?
當啥鳥立委
連憲法最基本的條例都不懂
乾脆連署掉好了

現在立委要管的是油水電問題才對!
as6415312 發表於 2012-5-3 20:35
酒酒酒我愛喝酒更愛美美

septimus 發表於 2012-5-3 20:47
奇怪, 這立委腦袋怎麼都是消極的思考, 台灣真的病了嗎? 我覺得問題根本就在法律阿, 酒駕撞人之後, 有錢就可以不用關, 假設那個葉少爺, 馬上被關, 判25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及交保, 外加賠償受害家屬30年生活津貼, 就可以大大減少這種問題了呀, 要是台灣法律能夠硬起來, 執行到底, 才是根本解決之道阿.
愛喝的人,有沒有酒促都照喝, 會酒駕的人, 有沒有法律也不在意, 這才是問題阿。
asas8161 發表於 2012-5-3 20:50
這誰草擬的怪條文
你禁辣妹型男賣酒
請問辣妹型男如何判斷
這算是自創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嗎
別人找恐龍妹我偏說他是辣妹你奈我何
沒聽過各有喜愛嗎
一堆不懂法律的人就愛在那亂寫
法學專家現在全被立法院當沒看見了自己在那立得很嗨~
你們再愛亂寫條文就寫吧
反正四年內中台一統那些條文全吃屎去吧!
953211024 發表於 2012-5-3 20:52
是也沒那麼誇張吧~又不是在賣身,那都不要有車展女郎好了,能不能想有用一點的政見勒~
fishdumpling 發表於 2012-5-3 21:02
不了解大家罵的意義何在
至少政府有在想辦法降低酒駕影響
總比甚麼事情都不做來的好吧?
更何況 真的想喝酒的人  會因為酒促妞不見了
就變得不喝酒?????
至少將低一些酒後開車
或者是因為精蟲上腦  嗲幾句就多喝一瓶  
然後出去開車在撞死人
想想那位葉少爺
想想那位葉少爺的母親
有多少家裡有錢有勢的"乖小孩"
出了事情都叫父母擦屁股
結果受害者呢????
as51485648 發表於 2012-5-3 21:10
哀阿~~因該是他去吃飯的時候想虧一下酒促妹 ~人家不給虧 OR沒到手 才這樣說的吧



不過說真的管太多了吧?就不能做點有意義的是嗎??比如降降價拉幫小老百姓提個加薪之類的~~比說這個還比較好吧
johnchnx3 發表於 2012-5-3 21:10
因噎廢食,哪門子的道理,酒駕問題是並不會禁個辣妹賣酒就可解決.
duckhong 發表於 2012-5-3 21:11
本帖最後由 duckhong 於 2012-5-3 21:17 編輯

乾脆立法,全台都不准賣菸賣酒!!!

對岸減少酒駕的方法是,抓到先關你三個月!!其他的關完再說!!

但有沒有真的減少酒駕的發生,就不得而知了!!



awei6 發表於 2012-5-3 21:11
這些人能不能把眼光放遠一點,不要只會做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卻能騙選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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