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生..他的腦袋一定被車撞到..
不然怎麼會想出這樣一個方案...
最有效的就是加重處分酒醉駕車的人...
一測到酒駕的..就不用說..先關一個月..吊銷駕照..然後加重罰款..車輛扣留..然後要讓他見報...
酒駕肇事...先關6年...永久不得考照..罰款5倍..車輛拍賣..如有人受傷關12年..出人命關18年..
這樣的話..我想應該沒人酒後開車了...台灣就是罰的不夠重...執行不夠嚴格才會讓酒駕的人
不怕...一而再..再而三的毀人家庭...
我想台灣現在除了恐龍法官越來越多..慢慢的恐龍立委也會出現吧...
這樣看來...進化論在台灣並不見得...因為太多人都慢慢的退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