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像在美國有人敢說「黑鬼」是一樣嚴重的道理)
你看知識份子駡人就不犯法,
明明就說了黑鬼.
斷章取義誰不會,
事情真有那麼嚴重嗎?
到底誰在說謊?
到底有多少人駡人?
好都沒查,
提告只不過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你的訴求到底是什麼?
到最後還是道歉和解,
問題是已經道歉了...
反正就覺得是有人不查真相,
一味出頭抱不平,
寬厚,寬厚的人都跑那裡去了,
只剩下得理不饒人的人.
何況那理是真理嗎?
真的全是單方的錯嗎?
或許一開始都有錯,
也沒那麼嚴重,
但在芋些人的推波助瀾下,
才變的不可收拾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