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bmanex 於 2012-10-15 13:23 編輯
ctn01 發表於 2012-10-12 1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當然有啊
開羅宣言
開羅宣言只是新聞公報,沒有法律效力
美國都出來澄清了,你還在嘴什麼?
真正有簽名的是舊金山和約,這才是真正有法律效力,去規範領土範圍的
世界各國都有簽署,而且中華民國也在台北和約中已經承認了,不是嗎?
日本放棄領土的範圍,裡面寫得一清二楚,你可以自己去查
美國一向不涉入其他國家的領土爭議
但不代表,尖閣諸島不是日本的領土
而且美國不是有說明為什麼將尖閣諸島歸還日本嗎?
美國的理由是日本的法律主張較為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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