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公務員教訓台灣勞工:你們遊手好閒,我們努力打拼!

   
cycboy 2012-10-24 08:41:15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42 162362
mindgame 發表於 2012-10-28 07:24
砍光公務員退休後還可以領年終的歪理吧!!!
ln12 發表於 2012-10-28 09:03
我覺得他這樣講勞工完全是不合理的

如果沒有勞工他哪來的地方上班  哪來的生活用品用  哪來的乾淨的環境  別跟我說 她都自己來

公務員我相信以前一定都是辛苦的  但是現在的我不敢說  一大堆在混的   不然網路上的影片也不會那麼多
總歸一句話  他沒有權力教訓人更別說是罵人了
oliverchen68 發表於 2012-10-28 09:18
果然是公務員的心態啊~那四五年不是當米蟲咩~怎麼還那麼大聲說話啊
f5933277 發表於 2012-10-28 09:18
alfa156gt 發表於 2012-10-24 19:47
公務人員~~有的上班也很混好ㄇ

是真的很好混一些按程序跑就能跑的文會用到腦嗎?

就算用到腦      那些案子都天馬行空    可看不可行

請問你們有再保基礎產業嗎?

傳產才是台灣的根本   一直追求高科技產業   到頭來失業一大堆

士  農  工  商    士雖然在後三者之前   但他需要後三者供養才能生存

士的原則是找出能讓後三者能繼續存活的事物    而不是嘴砲

當你們的決策錯誤   導致後三者被誤導沒飯吃    你們沒有責任嗎     竟可以理直氣壯說憑什麼降福利

當後三者被迫當台勞   請問你們不該負責任嗎         亞洲四小龍   請問這個稱號   誰撐起來的   是   農  工  商 阿

當初你們給出正確決策後三者成功執行    當給出錯的決策導致經濟負成長  請問你們不該負全責嗎

最後送你們一句話

不要只看當前利益  要遠瞻佈局 適時修正佈局  每個新興產業都有存在價值  好的佈局   台灣可向南韓一樣  外匯收不盡  人民生活不錯        每決策一樣事物請用後三者眼光看你們決策的東西是否符合以後的社會後三者所需要
yyltw 發表於 2012-10-28 09:33
kimochii 發表於 2012-10-24 12:19
小朋友比賽誰的爸爸比較早回家
小朋友A說,我爸爸是公司員工,5點下班,5點10分就到家了
小朋友B說,我爸 ...

小朋友最誠實了
r9999 發表於 2012-10-28 09:43
可是..................


造成一堆人去窩著考公職的話........不太對吧


一方面浪費人力


一方面顯然是因為公務員的利多比社會上大部分的工作都高很多阿

既然這樣當然應該做點修正


但是怎麼修正 分寸拿捏 什麼時候開始....


就需要再多多研究了
faraki 發表於 2012-10-28 09:57
隨著時代變遷,大體制的改變
公務人員的薪資待遇是需要調整的
慰問金與18%確實有刪減的必要
這不僅是觀感上的問題,更是現在國家有這必要性

雖然我不是公務員
但我還是為公務人員發點聲
以前公務員的工作在景氣好的時代是沒人要做的
勞團在薪資高漲的年代,公務人員的薪資並沒有一起提高
如今經濟現在蕭條,就馬上要求公務人員減薪 減福利
說穿了,大家在某個本質上都是在工作,公不公平自在人心

不論腦力,勞力
哪種付出都應該是同等的肯定
並沒有哪種的付出階層比較高尚
只是看個人的專長所在
有腦出腦,有力出力

好比蓋一棟房子
要有人動腦畫設計圖
要有人出勞力付諸實現

當公僕就是該死
當勞工就被貶低
這樣的想法真的很不可取
fp768a2000 發表於 2012-10-28 09:58
跛女賣身養家 求貧母找客人

    -字
    +字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28日 上午4:44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洪臣宏、葉永騫/綜合報導〕弱勢族群悲歌!六旬單身黃婦與30多歲的女兒相依為命,女兒行動不便,走路一跛一跛,為了分擔家計,自薦讓母親媒介她去賣淫,賺取2人生活費,警方查獲時母女相擁而泣,令人鼻酸;辦案人員雖同情這對弱勢母女處境,依法仍要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黃婦移送法辦。

女兒應訊時一直替母親求情,告訴員警說,她本身沒有一技之長,經濟又不景氣,外出謀職不容易,才要求母親代為找工作賺錢,「是我自己自願接客的,與媽媽沒有關係」,希望警方不要法辦她母親。

法界人士表示,單純媒介色情,規模又不大,量刑應不會太重,有可能宣告緩刑或緩起訴。

高雄市林園警分局幹員日前晚間執行臨檢勤務,在鳳林路一段「江山美人養生館」查獲有一名應召女郎和朱姓男客在3樓性交易,每次2千元,除查扣用過的保險套,同時帶回涉嫌媒介的黃婦、這名走路一跛一跛的應召女郎和嫖客等3人。

母女相依 生活困頓

辦案人員製作筆錄、核對身分後,赫然發現黃婦與應召女竟是母女,深入詢問背後原因,黃婦說,她們母女相依為命、生活困頓,女兒為了減輕家計負擔,同意從事色情交易。女兒也不斷強調,確實是她主動接客。

辦案人員根據朱姓男客等人證詞,認為女兒雖是自願性交易,卻是由母親居中媒介,仍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黃婦移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開庭偵訊後請回。媒介色情刑責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黃婦戶籍設在屏東縣新園鄉,鄰居表示,黃婦很早就搬離這個處所,附近民眾多半不認識她,她的舊厝現由別人居住,認識她的人只聽說她搬到高雄和女兒住,不了解近況










比起當事人,蕭姓公務員讓我惡心到想吐
dulio5 發表於 2012-10-28 09:59
唉,,,只能說這樣的人真的是無言了~~
tipstaff 發表於 2012-10-28 10:36
"蕭姓公務員教訓台灣勞工:你們遊手好閒,我們努力打拼!"
聽起來 真刺耳
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有其功用 無論好事或壞事
也無權去評斷任何人
每隔人都是息息相扣 缺一不可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cycboy

LV:5 騎士

追蹤
  • 177

    主題

  • 410

    回文

  • 5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