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存180萬是能逹到的,前題是不吃不喝不加油不座車。
週休3-4天是有的,前題是14小時算1天(週六日0700休到2400算1天3小時),休假中有問題要返營處理,仍然算你在休假。
以前離退人員少,是因為薪資高及工作量不算高,但從國軍開始精簡化後,問題就一直出現並且沒有解決的方法,最大的問題是在以精簡化的前題下,領導的政府官員認為80個人工作為什麼100個人來做,所以80個人就夠了,但人只剩下40個的時候,依然照80個工作人員的標準在要求,在工作量數倍增加的情況下,試問這離退率怎麼不會升高;但負責領導的將官明明知道這些問題,但無一例外都抱著(只要我把這2年做完不出問題,就可以了,而且要在任內拿出成效給上級看,這樣才有升遷的可能性)這種心態,更是會在任內頒佈多項新的規定,而且這些規定並不會因為調職後就不實施,換句話說,換了一個領導,就等著多執行幾項新的規定。
在社會大環境要求訓練合理化的結果,就是各項專業知識學習的效果變差,為什麼?因為最可憐的中層領導軍士官拿阿兵哥沒辦法,因為上級領導的腦殘將官,最常頒佈前後茅盾的命令,最經典的就是海軍有一條(各單位不能以任何形示或命令、處份等,影響義務役士兵的休假時間),(各單位應要求義務役士兵之專業性驗收應於至單位報到後三個月內完成專業性驗收);只要是有點腦子的就知道阿兵哥最在乎休假,雖然這麼說不適合,但不用假期來督促阿兵哥,他何必要驗收咧,不能打、不能罵、不能體罰、不能擋他的假,義務役士兵簡直就是來被供養的,不是來服役的,當然,大部份的阿兵哥都會很合作,只有少部份就是我們常說的刁兵;但當命令有了衝突,結果是什麼呢?答案是妥協及造假。
不得不說其實長官的用意都是好的,但確只給予行動的大方向,把執行命令時會遇到的問題丟給執行的單位,這雖然很正常,但在命令衝突時仍這樣處理就很不恰當了,畢竟下屬單位並沒有修改長官命令的權責,結果就變成了用變通的方式或只做表面工夫,長官想要的結果確做不到,但是這能責怪下屬單位嗎?別懷疑,長官只要看到錯了就處份,因為他們認為(我說了你就要做,做不到就是你不做和不想做),在這種多種命令相互衝突而且無力改變的環境下,中層軍士官要嗎調差、退伍,剩下的就是撐滿20年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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