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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魔稱上網查過 「殺1、2人不會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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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魔稱上網查過 「殺1、2人不會判死刑」
Jacobdd
發表於 2012-12-3 14: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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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Yoshiya 於 2012-12-3 15:41 編輯
台南市10歲方姓學童無辜遭割喉案,29歲兇嫌曾文欽1日在偵訊時,竟曾對警方說,他上網查過,「
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冷血兇殘行徑,令人髮指。法務部次長吳陳鐶3日表示:『有殺1個人判處死刑的,也有啊,那看他手段是不是殘忍,不一定是要殺多個人才一定會判處死刑,也沒有說一定殺1個人或2個人就不會判處死刑,這在實證上並沒有這樣的依據。』
▲台南湯姆熊殺童案,殺人兇手曾文欽,父母離異、租屋獨居。
曾嫌1日被逮後向警方表示,他就是要坐牢,若沒有被抓,還要再作案。他表示因長期找工作不順,對社會不滿,想殺人坐牢一輩子,甚至囂張地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還要再殺人。」據瞭解,
曾嫌1日先將方童拐騙至廁所,騙遊戲卡在馬桶間裡,隨後突抓住方童肩膀,並持刀刺進童左喉嚨,並用力往右邊拉,致方童氣管斷,最深刀傷達10公分,手法相當殘忍。
網友對於曾嫌囂張說法及行徑相當氣憤,也對台灣法律保障少數人權(受刑人),用納稅人的錢養這些人後半輩子,甚至走向廢除死刑一現象,感到不平。部分網友說,台灣法官現在都不敢判死刑,死刑執行率又低,每次遇到相關事件,人權團體、廢死聯盟就會跳出來。
▲母親聽見兒子被殺的消息,傷心抬不起頭
網友一面倒地痛斥兇嫌囂張的說法、及台灣司法現況。就連宅神朱學恆也在臉書批,「他(曾嫌)應該是上了廢死聯盟的網站。不只不會死,還會有很多人幫你哪!」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副局長劉怡宗表示,「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有精神上的困擾,想吃一輩子的免錢飯。」嫌犯還向警方供稱小孩比較好殺,聽得員警直搖頭。
嫌犯曾文欽1日被警方逮捕移送後,2日凌晨被法院裁定收押,檢警相驗男童遺體發現,男童鎖骨、喉嚨3處刀傷,最深傷口10公分,割喉手法兇殘。法官在凌晨1點40分裁定羈押,曾嫌被送往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
台南割喉魔事件回顧
1日上午,台南市一名10歲男童遭人割頸,陳屍在金華路湯姆熊遊樂場男廁所內,警方封鎖現場深入調查,男童就讀國小五年級,上午和同學相約到遊樂場玩,約9時許一名男子向男童搭訕,2人一起走進男廁,未見男童走出來,不久即被發現倒臥廁所內。台南警方已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查明死因,警方初步調查,男童頸部遭刺一刀,應就是致命傷,全案由檢警進一步偵辦中。
▲兩人搭訕走進男廁
警方根據遊樂場內監視器畫面發現,方姓男童(11歲)昨上午8時許,跟陳姓同學到金華路一段湯姆熊歡樂世界玩電子遊戲機,上午9時許兩童玩遊戲機時,穿黑色外套男子曾文欽上前先向陳童搭訕。陳童事後告訴警方:「那個壞人說要給我500元,帶我去好玩的地方。」他感覺很噁心拒絕,並繼續玩遊戲機。
▲案發現場,廁所還留有血跡
曾文欽即以同樣的話拐騙方童,方童起身跟著曾嫌走進男廁,4分鐘後曾嫌匆匆走出男廁逃出遊樂場騎機車離開。上午約9時28分,遊樂場清潔婦人到廁所打掃時,發現一間大號間門縫滲出鮮血,打開赫見方童仰躺血泊,死狀極慘,嚇得趕緊報案。方童父母接獲通知趕到警所,悲慟大哭。方童外公憤怒說:「世間怎會有這麼可惡的人?」
▲10公分刀
檢警相驗遺體,發現方童共有3處刀傷,右邊鎖骨下有1處深達10公分刀傷,另2刀割喉嚨,研判兇手右手持刀架住方童脖子要錢,因男童反抗欲喊叫,故兇手手摀住方童嘴巴割喉行兇。
只想坐牢 吃免費飯
曾文欽只有國小畢業,未婚,長期無業,犯案前一人獨居於台南市北區,幾乎不跟家人聯絡。警方在調查後發現,曾嫌可能因長期失業並負債纍纍,所以才會出現嚴重的反社會人格,最後以殺害無辜男童,做為自己入獄的手段。檢警問他為何殺害男童?他竟冷血回說:「
我想要勒索錢財吃免錢飯,小朋友比較好殺,才會到遊樂場做案,如果我沒被抓,還要到百貨公司、公園、麥當勞殺人。
」
▼影片報導
[Youtube]3D3ePiUlf50[/Youtube]
友情提示:
為了想吃免費飯就要殺害一個小朋友,而且還輕狂的說沒被抓還會繼續殺人。這樣的殺人魔如果沒判死刑,是台灣司法的不公平還是想要慢慢的廢除死刑?
看看台灣司法上逃過死刑的殺人犯:
特種兵殺死母兄 躲過死刑 法官:他還年輕氣盛
陸軍海龍特種部隊退伍的屏東男子黃振維,因懷疑父母從小偏袒哥哥、弟弟,籌劃半年後,竟趁夜殺兄傷父,更狠砍母親十六刀斃命,法院開庭時還大言不慚:「後悔放我父親一條生路!」法官痛斥黃手段兇殘、社會難容,但仍認為應給他接受教化改過機會,僅判他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台灣司法史上的「奇蹟」!八判死刑徐自強今無保釋放
涉及綁架勒贖撕票案,八次被判死,甚至一度死刑定讞的徐自強,因羈押逾八年,今天將依妥速審判法規定,無保釋放。徐自強成為台灣絕無僅有遭判八次死刑,卻能走出監獄回到社會的人犯。同樣被押超過八年的味丹少東楊世銘,因走私海洛因磚,曾被判兩次死刑,官司纏訟九年,五月二日更八審才判他無期徒刑,昨天最高法院也創下首例,以短短十四天的時間,火速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楊無法因羈押時限超過八年而被釋放。
蠍女鴛鴦浴殺3運將 越判越輕 死刑改無期
蛇蠍女江雲卿前年底隨機攔車勾搭7名計程車運將,色誘上旅館開房間洗鴛鴦浴,再以安眠藥水摻入酒中迷昏劫財,導致3名運將昏睡浴缸溺斃,她原本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但高院更一審認定,她單純為劫財而下藥,沒有故意殺人犯意,且無證據顯示她知道害死人後仍再犯,依強盜致死罪判她三個無期徒刑,免於一死。本案仍可上訴。
殺人償命不應該嗎?廢除死刑是對人權的一種尊重?
這起事件同樣也引起廢死聯盟的關注,不判死刑是不是意味著台灣的司法正在慢慢的減少死刑。其實馬總統之前有說過:從3個方向減少死刑,包括廢除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總統認為,兩公約裡面規定並沒說不可以有死刑,而是若要實施死刑,一定要是重大且無可饒恕的犯罪,兩公約把死刑適用的範圍縮到非常小,同時也鼓勵各國朝向廢死方向前進。不過將心比心,站在受害者與犯罪者的不同立場各有說法,至少目前台灣的法律是還沒有到完全廢除死刑的程度。
▲廢死聯盟
馬總統:3方向減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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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國家應廢除死刑?挪威人魔冷血屠殺77人僅判21年
嗆警輾屍 改判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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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jayu2003
發表於 2012-12-3 15:18
多殺幾個沒關係,因為廢死聯盟會幫你的,其實故意喝醉再開車撞死人,也不會判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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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a43
發表於 2012-12-3 15:19
就算判死刑還不是最後不了了事,現在台灣不會死刑啦
貪汙到有辱國家的前總統還不是爽爽做牢(我看是住飯店吧)
酒駕撞死人也不會死刑
希望遭受此劫的是廢死聯盟,這樣看還廢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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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20518
發表於 2012-12-3 15:38
如果廢除死刑
帶來的後遺症就會是這樣....
心存僥倖的人就會更加猖狂
抱這殺人又不會被判死刑的心態
不用想也知道犯罪率勢必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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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quidn
發表於 2012-12-3 16:04
廢死聯盟哩...
人總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才肆無忌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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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504
發表於 2012-12-3 16:05
廢死團體請你們好好想想!!
今天如果是你的親友或是好友遇害,你們還會尊重犯人的人權ㄇ!!?
那被殺害的人,他的人權,犯人有尊重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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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3737
發表於 2012-12-3 16:06
所以應該判死刑, 杜絶再有人有相同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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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ark168
發表於 2012-12-3 16:08
這種人是我就讓他生不如死
讓他嘗嘗那位小弟當時的痛苦
最後一槍送他上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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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扁大將軍
發表於 2012-12-3 16:10
感覺兇手也是一個可憐人,欠缺人與人之間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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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念主
發表於 2012-12-3 16:14
人權人權的叫
用的地方 請你們用大腦想一想
都是受過教育的人
應該懂我的意思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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