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更正] 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 (已更新正確新聞)

   
rogan321 發表於 2012-12-23 09:22:00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9 43362
gilbert01 發表於 2012-12-26 09:55
我反廢死! 殺人不用償命還有免錢的牢飯吃一輩子, 還要我們花錢養他們

而且, 包含那些受害者家屬的稅金...情何以堪, 養啥養...法務部部長就簽下去就好

不簽字是藐視法律嗎? 法律要他伏法...你就有責任要簽字

反正也不是找法務部部長來開這槍!!!

還有很多人...快簽一簽! 讓受害者家屬過個好年吧

也讓"獸刑人"家屬快點解脫吧.

廢死聯盟的那些人...真的沒有"認真"站在失去親屬的受害者那邊思考

不要等到真的站到受害者那邊, 才懂得思考
笨小油 發表於 2012-12-26 10:11
這新聞應該大力被報導才是
當你是被害人
你才有資格說要廢死
否則你憑什麼要人家原諒犯人
deanchang 發表於 2012-12-26 10:11
昨天看新聞挖哇哇,王瑞德說,幸福的人沒有要求不幸的人放下的權利,幸福的人能做的就是傾聽、同理心。

我覺得很有道理,廢死聯盟那群假道人,整天吠東吠西,講人權,要對加害者講人權?死刑給她打麻醉,讓她吃飯,讓她喝酒,這樣沒有給他人權嗎?

加害者傷害受害者的時候,有打麻醉?有給留遺言?有給人道的待遇?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是可以告訴我們生命的可貴,還有做了什麼事情就該負責,法律有死刑,執行死刑本就是應該,整天吠東吠西,看了就想吐。
ak47m162123 發表於 2012-12-26 10:14
人最差一點就是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才可以學會他現在做的事情是錯的......
zaq10147 發表於 2012-12-26 10:32



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

他說,「我當律師將近40年,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辯護;但直到成為被害人的家屬,才真正理解他們曾說過的地獄,也了解司法對我們這些家屬有多麼不公平。」


這種人 叫做無恥之徒

別人家的小孩 死不完

還一副 事不干己 的態度


等到死了自己的親人

才又跳出來說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

真是賤人 下流 無恥 人渣

做賤害人近40年 如今自食惡果




















yuwenhsung 發表於 2012-12-26 10:39
廢死是怕有冤獄發生
死刑可以嚇阻犯罪
不管是冤獄或犯罪,那都不是我們一般百姓的問題
那是政府的問題,但卻由我們一般百姓來承擔風險
我們每年繳稅金請警察、法官這些公務人員幫我們住持公道、維護正義
到最後有冤獄叛國賠也是花我們納稅錢,有人犯罪也是要拿我們的納稅錢養他們
最後倒楣的永遠是老百姓,問一問你們當官的,真的是為人民謀福利還是為自己謀福利

不管怎樣,拒絕廢死

pp30926 發表於 2012-12-26 10:42
該來的還是要來
同情心跟憐憫心要用對地方
jajachuan 發表於 2012-12-26 11:16
這篇新聞應該放在所有報紙頭版,讓那些廢死聯盟只會動嘴巴的人看看
哪天悲劇發生在他們家中,他們才會知道...
不尊重別人生命的人,不值得有所謂的人權..
cardom02 發表於 2012-12-26 12:26
廢死的人想甚麼我不知道 不過原諒這個兩個字不要隨便說在口中 真的
boinne 發表於 2012-12-26 12:28
那些吃飽沒事做的人倡導這種廢除死刑真的很扯,等他們自己失去家人真的可以再用同理心去對待這件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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